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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

  • 内蒙古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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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负责全区畜牧用盐、工业盐及2500万人口食盐市场的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承担着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会责任,是自治区事业法人单位和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总部机关共有12个部门,公司(局)下设14个全资子公司,在10个盟市(除阿拉善盟、乌海市属地管理外)设盐务局(盐业公司),在82个旗、县、市区设有82个盐务局(配送中心)。现有员工2132人,其中:在岗员工1864人,提前离岗员工268人。离退休人员752人。职工平均年龄45岁。所属企业共有党员873人,现有党委8家,党总支6家,旗县三级单位党支部68家。2015年,全区制盐企业生产各类盐165.5万吨,生产食盐17.4万吨;销售各类盐70.2万吨。其中:销售自治区内32.36万吨,销售自治区区外37.84万吨。2015年,实现利润7309万元。上缴税金8098万元,同比增加671万元。年末,资产总额8.54亿元,较2013年初增长79%

    【盐品经营】2015年,公司加强与区外盐企合作,新增低钠盐、竹盐、菇盐等高品质盐41种,盐品发展到6个品类131个品种。引进果蔬洗涤盐等生活用盐,满足了消费者多元需求,也实现了企业经营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的转变。

    【渠道建设】推进直达配送、自营店、电商平台三位一体营销网络的持续构建的渠道建设,全区各类配送车辆以员工集资购买的方式达到172辆,建成自营店53家,店中店15家,辐射终端用户4.2万余家。包头、赤峰两家公司为试点的电商平台已拥有上线超市1700多家、4700多个单品,营销渠道进一步延展。

    【市场监管】自治区盐务局系统上下全力维护食盐市场的正常秩序,查防打并举,专项检查与重点查处相结合,加强与相关部门、地区及省际的协调与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对售假贩私活动保持高压态势。2015年,共出动盐政执法人员4.8万人次,检查销售网点15.7万个,用盐单位4.4万个。查获涉盐违法案件1009起,比2014年增加了791起;查获违法盐产品1982吨。移送案件8起,判刑5人。

    【项目建设】年产20万吨真空精制盐项目的投产,奠定了产销一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自治区盐业公司出产的天然、绿色、健康的“母亲湖”牌大青盐,质量达国标优级标准,投放市场后放映良好,促进了自治区制盐工艺水平的提升。远通公司3.5万吨畜牧用盐生产线技改扩能顺利完成,产能与产品质量大幅提高。房产、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稳妥推进。已完成阿荣旗支公司置换,预计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土地已签署置换协议,2016年动工。满洲里盐业支公司、赤峰盐业公司旧址土地置换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房地产资源开发利用板块正在成为重要的业务支撑。

    【结构调整】立足提质增效,推进营销转型。拓展生存空间,多元经营。自治区盐业公司发挥现有销售网络、渠道作用,与陕西西凤集团、北京山接水连国际贸易公司、中盐国本、贵州盐业总公司、阿尔山矿泉水厂等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采取“集中采购、各地分销”和“因企制宜,自主选择”等方式,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务。经销系列特色产品、日常用品、洗化用品、粮油食品等四大类近100个品种,增加盈利空间,改变经营单一局面,解决领域单一问题。

    【企业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进行第二轮“三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薪酬分配机制,降基薪,加大绩效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奖勤罚懒,体现薪酬升降靠业绩的原则,实现能增能减。通过竞聘竞岗106名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有4名正科级聘为副科级岗位,12名副科级竞聘为正科级岗位,10名科级干部变为普通员工,9名普通员工聘为科级干部,实现了能上能下。树立典型,选聘首席员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促进员工能力、素质的提升。

    强化管控抓管理,提升运营效能。按照定额预算、零基预算、全面预算的原则测算核定公司各项费用支出,资金管控得到强化。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提高依法合规办企的水平和能力。实物资产处置、大宗物资采购均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实行阳光采购和进场交易,物资采购节资率平均14%以上。以财务、业务为核心ERP系统的应用,构筑高效的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运营效率。管理挖潜,不断探索和拓展降耗提效途径。2015年,各项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443万元。各单位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使用费用节约10余万元。全区盐品配送实行一票制结算以来,提高了配送效率,减少了费用支出,配送费用同比节约300万元。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廉政要求时时提醒,几乎逢会必讲,筑牢干部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反腐倡廉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三重监督”作用,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进行监督。2015年,对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盐业公司、包头市分公司3家单位进行效能监察,下达监察建议9项。拓宽监督渠道,公司网站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受理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17件,均已办结,转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全系统通报批评1人,撤职1人,提醒谈话4人。驰而不息,着力建设“廉洁蒙盐”。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巩固“四风”整治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果,解决一批影响企业发展和员工关注的突出问题。着力压缩行政支出、非生产性费用,“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同比分别下降32.07%16.13%48.78%。营造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清白做人,干净做事,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凝聚了公司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荣誉】2015年,“母亲湖”牌大青盐获准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为大青盐的品牌打造增添了重要动力。自治区盐业公司获得全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荣誉称号,提升了企业形象。

    【重要活动】

    330日,自治区盐业公司与北京掌合天下公司正式确立合作关系,整合零售行业资源,建立盐业专属营销通道。

    420日,自治区盐业公司民生工程——额吉淖尔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建成,盐场职工232户喜迁新居,该项目于2012年得到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同年8月正式施工建设。

    526日,兴安盟盐务局会同科尔沁右翼前旗盐务局、前旗公安局破获一起兴安盟史上最大的贩销私盐案件,抓获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4名,该团伙贩销私盐400余吨,此案被列为自治区公安厅督办案件。

    527日,自治区盐业公司额吉淖尔盐场20万吨/年真空精制盐项目顺利投产,产品质量达国标优级标准,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真空精制盐生产的空白,提升了自治区制盐工艺水平。

    615日,远通公司“黑河牌”舔块、盐粉等产品由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授予许可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成为中国首家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认证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矿物质饲料舔块的生产企业。

    71415日,乌兰察布市盐务管理局与张家口市盐务管理局在乌兰察布市召开毗邻地区盐业市场联合检查座谈会。双方交流了盐业市场管理经验,探讨目前形势下盐业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如何稳定毗邻地区盐业市场进行沟通,达成协作共赢的共识。

    731日,自治区国资委反馈了对自治区盐业公司2014年度考核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自治区盐业公司年利润首次突破亿元大关,经营业绩各项指标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在纳入国资委考核范围的12户企业中,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名列前茅,被评为A级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

    913日,远通公司新产品——合微矿物质营养舔块压制成功。该产品在生产上采用国外先进技术,以氨基酸螯合矿物质形式来添加锌、锰、铜等元素。

    918日,额吉淖尔盐场保护开发与环境整治座谈会在额吉淖尔盐场召开。自治区盐业公司与锡林郭勒盟行署、东乌旗政府达成一致意向,政企联手在额吉淖尔盐湖区域打造“生态优先、园区引领、工业主导、交通支撑、城镇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合力发展,培育盐湖新兴动能。

    1010日,自治区盐业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对盐业系统2013年以来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进一步深化以薪酬分配为重点,开展新一轮竞岗竞聘的“三项制度”改革进行部署。

    102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主办,内蒙古、黑、吉、辽、冀五省区盐务管理局及盐业公司代表54人参加的“华北、东北及内蒙古盐业边界市场营销管理经验交流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召开。中盐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宋占京到会指导。

    114日,自治区盐业质量检测站获得“盐碘实验室合格证书”。这是连续第十二次被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评为“盐碘外质控考核合格实验室”。

    (郑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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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负责全区畜牧用盐、工业盐及2500万人口食盐市场的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承担着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会责任,是自治区事业法人单位和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总部机关共有12个部门,公司(局)下设14个全资子公司,在10个盟市(除阿拉善盟、乌海市属地管理外)设盐务局(盐业公司),在82个旗、县、市区设有82个盐务局(配送中心)。现有员工2132人,其中:在岗员工1864人,提前离岗员工268人。离退休人员752人。职工平均年龄45岁。所属企业共有党员873人,现有党委8家,党总支6家,旗县三级单位党支部68家。2015年,全区制盐企业生产各类盐165.5万吨,生产食盐17.4万吨;销售各类盐70.2万吨。其中:销售自治区内32.36万吨,销售自治区区外37.84万吨。2015年,实现利润7309万元。上缴税金8098万元,同比增加671万元。年末,资产总额8.54亿元,较2013年初增长79%

    【盐品经营】2015年,公司加强与区外盐企合作,新增低钠盐、竹盐、菇盐等高品质盐41种,盐品发展到6个品类131个品种。引进果蔬洗涤盐等生活用盐,满足了消费者多元需求,也实现了企业经营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的转变。

    【渠道建设】推进直达配送、自营店、电商平台三位一体营销网络的持续构建的渠道建设,全区各类配送车辆以员工集资购买的方式达到172辆,建成自营店53家,店中店15家,辐射终端用户4.2万余家。包头、赤峰两家公司为试点的电商平台已拥有上线超市1700多家、4700多个单品,营销渠道进一步延展。

    【市场监管】自治区盐务局系统上下全力维护食盐市场的正常秩序,查防打并举,专项检查与重点查处相结合,加强与相关部门、地区及省际的协调与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对售假贩私活动保持高压态势。2015年,共出动盐政执法人员4.8万人次,检查销售网点15.7万个,用盐单位4.4万个。查获涉盐违法案件1009起,比2014年增加了791起;查获违法盐产品1982吨。移送案件8起,判刑5人。

    【项目建设】年产20万吨真空精制盐项目的投产,奠定了产销一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自治区盐业公司出产的天然、绿色、健康的“母亲湖”牌大青盐,质量达国标优级标准,投放市场后放映良好,促进了自治区制盐工艺水平的提升。远通公司3.5万吨畜牧用盐生产线技改扩能顺利完成,产能与产品质量大幅提高。房产、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稳妥推进。已完成阿荣旗支公司置换,预计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土地已签署置换协议,2016年动工。满洲里盐业支公司、赤峰盐业公司旧址土地置换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房地产资源开发利用板块正在成为重要的业务支撑。

    【结构调整】立足提质增效,推进营销转型。拓展生存空间,多元经营。自治区盐业公司发挥现有销售网络、渠道作用,与陕西西凤集团、北京山接水连国际贸易公司、中盐国本、贵州盐业总公司、阿尔山矿泉水厂等企业进行战略合作,采取“集中采购、各地分销”和“因企制宜,自主选择”等方式,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务。经销系列特色产品、日常用品、洗化用品、粮油食品等四大类近100个品种,增加盈利空间,改变经营单一局面,解决领域单一问题。

    【企业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盐务局(盐业公司)进行第二轮“三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薪酬分配机制,降基薪,加大绩效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奖勤罚懒,体现薪酬升降靠业绩的原则,实现能增能减。通过竞聘竞岗106名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有4名正科级聘为副科级岗位,12名副科级竞聘为正科级岗位,10名科级干部变为普通员工,9名普通员工聘为科级干部,实现了能上能下。树立典型,选聘首席员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促进员工能力、素质的提升。

    强化管控抓管理,提升运营效能。按照定额预算、零基预算、全面预算的原则测算核定公司各项费用支出,资金管控得到强化。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提高依法合规办企的水平和能力。实物资产处置、大宗物资采购均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实行阳光采购和进场交易,物资采购节资率平均14%以上。以财务、业务为核心ERP系统的应用,构筑高效的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运营效率。管理挖潜,不断探索和拓展降耗提效途径。2015年,各项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443万元。各单位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使用费用节约10余万元。全区盐品配送实行一票制结算以来,提高了配送效率,减少了费用支出,配送费用同比节约300万元。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廉政要求时时提醒,几乎逢会必讲,筑牢干部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反腐倡廉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三重监督”作用,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进行监督。2015年,对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盐业公司、包头市分公司3家单位进行效能监察,下达监察建议9项。拓宽监督渠道,公司网站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受理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17件,均已办结,转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全系统通报批评1人,撤职1人,提醒谈话4人。驰而不息,着力建设“廉洁蒙盐”。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巩固“四风”整治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果,解决一批影响企业发展和员工关注的突出问题。着力压缩行政支出、非生产性费用,“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同比分别下降32.07%16.13%48.78%。营造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清白做人,干净做事,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凝聚了公司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荣誉】2015年,“母亲湖”牌大青盐获准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为大青盐的品牌打造增添了重要动力。自治区盐业公司获得全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荣誉称号,提升了企业形象。

    【重要活动】

    330日,自治区盐业公司与北京掌合天下公司正式确立合作关系,整合零售行业资源,建立盐业专属营销通道。

    420日,自治区盐业公司民生工程——额吉淖尔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建成,盐场职工232户喜迁新居,该项目于2012年得到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同年8月正式施工建设。

    526日,兴安盟盐务局会同科尔沁右翼前旗盐务局、前旗公安局破获一起兴安盟史上最大的贩销私盐案件,抓获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4名,该团伙贩销私盐400余吨,此案被列为自治区公安厅督办案件。

    527日,自治区盐业公司额吉淖尔盐场20万吨/年真空精制盐项目顺利投产,产品质量达国标优级标准,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真空精制盐生产的空白,提升了自治区制盐工艺水平。

    615日,远通公司“黑河牌”舔块、盐粉等产品由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授予许可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成为中国首家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认证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矿物质饲料舔块的生产企业。

    71415日,乌兰察布市盐务管理局与张家口市盐务管理局在乌兰察布市召开毗邻地区盐业市场联合检查座谈会。双方交流了盐业市场管理经验,探讨目前形势下盐业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如何稳定毗邻地区盐业市场进行沟通,达成协作共赢的共识。

    731日,自治区国资委反馈了对自治区盐业公司2014年度考核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自治区盐业公司年利润首次突破亿元大关,经营业绩各项指标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在纳入国资委考核范围的12户企业中,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名列前茅,被评为A级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

    913日,远通公司新产品——合微矿物质营养舔块压制成功。该产品在生产上采用国外先进技术,以氨基酸螯合矿物质形式来添加锌、锰、铜等元素。

    918日,额吉淖尔盐场保护开发与环境整治座谈会在额吉淖尔盐场召开。自治区盐业公司与锡林郭勒盟行署、东乌旗政府达成一致意向,政企联手在额吉淖尔盐湖区域打造“生态优先、园区引领、工业主导、交通支撑、城镇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合力发展,培育盐湖新兴动能。

    1010日,自治区盐业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对盐业系统2013年以来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进一步深化以薪酬分配为重点,开展新一轮竞岗竞聘的“三项制度”改革进行部署。

    102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主办,内蒙古、黑、吉、辽、冀五省区盐务管理局及盐业公司代表54人参加的“华北、东北及内蒙古盐业边界市场营销管理经验交流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召开。中盐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宋占京到会指导。

    114日,自治区盐业质量检测站获得“盐碘实验室合格证书”。这是连续第十二次被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评为“盐碘外质控考核合格实验室”。

    (郑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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