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 质量技术监督
  •  

    【概况】  20158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决定实施质量强区战略。10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质量大会,提出打造“内蒙古标准、内蒙古创造、内蒙古品牌、内蒙古质量”。7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新体制下的质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形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质量、计量、标准化、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列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

    【质量管理】  重新修订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政策,规范评选程序。建立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地方政府质量工作年度考核。联合33个部门开展质量月活动。130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达到20个,内蒙古名牌产品达到45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85个。自治区质监局与统计局合作开展全区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方法研究,制定全区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方案,确定全区各盟市制造业统计产品种类和样本数量,为准确统计全区产品质量指标奠定了基础。

    【产品质量监督】  实施抽检分离和随机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围绕10类重点产品、合格率较低产品,集中开展产品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首次对羊绒电子商务产品开展144批次网上监督抽查。对全区845家获证工业企业进行考核评价,确定AA类企业5家、A105家、B646家、C99家,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7大类产品进行1603批次风险监测。国家对自治区189家企业193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91.7%,同比提高5%;自治区本级监督抽查1003015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4%,同比提高7.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81日,《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乌海市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国家级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试点城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区覆盖。开展特种设备“三大战役”“六打六治”和安全检查“百日行动”等专项活动,全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万余人次,检查使用单位8023家,检查设备55 316台,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9678项,重点查办案件32件。全区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850台,出厂合格率100%;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17 512台,投入使用前合格率100%。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降至0.27

    【执法打假】  围绕消费品质量安全,重点开展农资、建材、成品油、汽配和儿童用品打假行动。开展出租车安装“跑得快”、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和计量惠民执法行动。对全区289家危化品获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完成12 365系统应用和电子商务打假搜索引擎平台建设,开通微信、微博举报、企业实时定位、投诉处理、评价引导、信息公开、质量监测等功能。首次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执法打假。自治区质监局、公安厅、工商局、交通厅联合下发《内蒙古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平台操作规程》,实施内蒙古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平台建设。全年接听服务质量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11 732次,其中投诉举报930件,办结863件。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6 156人次,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9591家,全区共查处案件669起,涉案货值4815.25万元,为消费者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113.42万元。

    【计量监督管理】  完成697家被列入“国家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已有128家重点能耗企业实现能源计量器具信息网上直报,实现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测用能单位13家,数据采集技术已基本成熟。以计量惠民为主题,深入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活动。开展加油站、医疗卫生机构、金银饰品等重点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保持在95%以上。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

    【标准化战略】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第一年度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标准制修订515项,完成率达204%。下达自治区级23个农业、14个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在建项目数量分别占第一年度任务的115%113%。新增馆藏纸质标准文本和标准全文文本(电子文本)各10 000件。初步建立内蒙古标准化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标准化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分梳山羊绒长度的测定手排法》国际标准已批准发布。自治区首个综合类服务业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内蒙古阿尔山市服务业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制定发布《蒙餐》《内蒙古地方菜》地方标准。

    【认证认可】  建立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及服务认证监管制度体系。重点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评选出内蒙古石化院、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名牌实验室,内蒙古交通建设工程质检中心等13家机构为“2015年度良好行为实验室”。截至目前,全区名牌实验室达到7家,良好行为实验室达到23家。全年共核查批准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293家,对建工建材、食品、环境监测、职业卫生等6个领域的110家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抽查,符合率为91.82%,较2014年提高8.63%。自治区质监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4个部门共同治理机动车检测行业,全区检查238家机构,覆盖面达到91%

    【检验检测】  全年检测设备投入1.68亿元。总投资超2.7亿元的计量、锅检、纤检、检验检测基地已开工建设。检验检测科研项目在国家质检总局立项9项,自治区科技厅立项6项,自治区质监局立项48项。编制质监信息化综合业务云平台建设规划方案,启动一期开发建设。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获得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检测资质,成为自治区首家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测实验室。

    【科技兴检】  制定《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发展的决定》《内蒙古质监系统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质监系统信息化三年发展规划》。自治区质监局与科技厅签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工作的意见》。开展人才培育“三年工程”,成立了质监系统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确立了学科带头人。内蒙古计量院《氧弹式热量计安全性能综合测试仪》项目获质检总局科技兴检三等奖。

    【质监改革】  自治区质监局建立权责清单,行政权力清单由301项精简到197项。行政许可实行“受理、审核、批准”三分离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实施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办理时限、首问责任制。2015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特种设备检验资料审查费、档案查询和档案提取费予以取消,流通领域的电子计价秤等强检项目收费标准降低50%,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平均降低30%。对未被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停征。12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立全区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优化完善地方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大力发展标准服务业和推进地方标准化法治建设6项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国家毛绒纤维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机制和模式基本形成,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重点改革任务。

    【质监文化】  开展“适应新常态、青春勇担当、托起质监梦”主题实践活动。内蒙古政府网刊载质监工作稿件116篇,内蒙古电视台各频道播出质监工作相关报道76条,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播出质监资讯240余条,内蒙古质监局门户网站全年刊发宣传稿件2658篇,《内蒙古日报》共发稿786万余字。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开通“内蒙古质监”官方微信平台。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组成帮扶工作队驻嘎查开展帮扶,为定点帮扶嘎查帮扶100万元项目资金。

    【荣誉】  自治区质监局机关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行政服务大厅进入全国“百优”行列。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内蒙古石化院获“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内蒙古石化院李强获“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内蒙古电子院巩韶飞被评为“感动内蒙古人物”。

    (董必文  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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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58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决定实施质量强区战略。10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质量大会,提出打造“内蒙古标准、内蒙古创造、内蒙古品牌、内蒙古质量”。7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新体制下的质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形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质量、计量、标准化、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列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

    【质量管理】  重新修订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政策,规范评选程序。建立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地方政府质量工作年度考核。联合33个部门开展质量月活动。130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达到20个,内蒙古名牌产品达到45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85个。自治区质监局与统计局合作开展全区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方法研究,制定全区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方案,确定全区各盟市制造业统计产品种类和样本数量,为准确统计全区产品质量指标奠定了基础。

    【产品质量监督】  实施抽检分离和随机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工作,围绕10类重点产品、合格率较低产品,集中开展产品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首次对羊绒电子商务产品开展144批次网上监督抽查。对全区845家获证工业企业进行考核评价,确定AA类企业5家、A105家、B646家、C99家,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7大类产品进行1603批次风险监测。国家对自治区189家企业193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91.7%,同比提高5%;自治区本级监督抽查1003015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4%,同比提高7.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81日,《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乌海市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国家级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试点城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区覆盖。开展特种设备“三大战役”“六打六治”和安全检查“百日行动”等专项活动,全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万余人次,检查使用单位8023家,检查设备55 316台,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9678项,重点查办案件32件。全区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850台,出厂合格率100%;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17 512台,投入使用前合格率100%。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降至0.27

    【执法打假】  围绕消费品质量安全,重点开展农资、建材、成品油、汽配和儿童用品打假行动。开展出租车安装“跑得快”、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和计量惠民执法行动。对全区289家危化品获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完成12 365系统应用和电子商务打假搜索引擎平台建设,开通微信、微博举报、企业实时定位、投诉处理、评价引导、信息公开、质量监测等功能。首次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执法打假。自治区质监局、公安厅、工商局、交通厅联合下发《内蒙古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平台操作规程》,实施内蒙古家用汽车信息溯源平台建设。全年接听服务质量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11 732次,其中投诉举报930件,办结863件。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6 156人次,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9591家,全区共查处案件669起,涉案货值4815.25万元,为消费者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113.42万元。

    【计量监督管理】  完成697家被列入“国家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已有128家重点能耗企业实现能源计量器具信息网上直报,实现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测用能单位13家,数据采集技术已基本成熟。以计量惠民为主题,深入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活动。开展加油站、医疗卫生机构、金银饰品等重点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保持在95%以上。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

    【标准化战略】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第一年度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标准制修订515项,完成率达204%。下达自治区级23个农业、14个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在建项目数量分别占第一年度任务的115%113%。新增馆藏纸质标准文本和标准全文文本(电子文本)各10 000件。初步建立内蒙古标准化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标准化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分梳山羊绒长度的测定手排法》国际标准已批准发布。自治区首个综合类服务业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内蒙古阿尔山市服务业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制定发布《蒙餐》《内蒙古地方菜》地方标准。

    【认证认可】  建立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及服务认证监管制度体系。重点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评选出内蒙古石化院、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名牌实验室,内蒙古交通建设工程质检中心等13家机构为“2015年度良好行为实验室”。截至目前,全区名牌实验室达到7家,良好行为实验室达到23家。全年共核查批准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293家,对建工建材、食品、环境监测、职业卫生等6个领域的110家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抽查,符合率为91.82%,较2014年提高8.63%。自治区质监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4个部门共同治理机动车检测行业,全区检查238家机构,覆盖面达到91%

    【检验检测】  全年检测设备投入1.68亿元。总投资超2.7亿元的计量、锅检、纤检、检验检测基地已开工建设。检验检测科研项目在国家质检总局立项9项,自治区科技厅立项6项,自治区质监局立项48项。编制质监信息化综合业务云平台建设规划方案,启动一期开发建设。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获得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检测资质,成为自治区首家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测实验室。

    【科技兴检】  制定《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发展的决定》《内蒙古质监系统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质监系统信息化三年发展规划》。自治区质监局与科技厅签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工作的意见》。开展人才培育“三年工程”,成立了质监系统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确立了学科带头人。内蒙古计量院《氧弹式热量计安全性能综合测试仪》项目获质检总局科技兴检三等奖。

    【质监改革】  自治区质监局建立权责清单,行政权力清单由301项精简到197项。行政许可实行“受理、审核、批准”三分离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实施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办理时限、首问责任制。2015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特种设备检验资料审查费、档案查询和档案提取费予以取消,流通领域的电子计价秤等强检项目收费标准降低50%,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平均降低30%。对未被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停征。12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立全区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优化完善地方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大力发展标准服务业和推进地方标准化法治建设6项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国家毛绒纤维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机制和模式基本形成,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重点改革任务。

    【质监文化】  开展“适应新常态、青春勇担当、托起质监梦”主题实践活动。内蒙古政府网刊载质监工作稿件116篇,内蒙古电视台各频道播出质监工作相关报道76条,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播出质监资讯240余条,内蒙古质监局门户网站全年刊发宣传稿件2658篇,《内蒙古日报》共发稿786万余字。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开通“内蒙古质监”官方微信平台。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组成帮扶工作队驻嘎查开展帮扶,为定点帮扶嘎查帮扶100万元项目资金。

    【荣誉】  自治区质监局机关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行政服务大厅进入全国“百优”行列。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内蒙古石化院获“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内蒙古石化院李强获“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内蒙古电子院巩韶飞被评为“感动内蒙古人物”。

    (董必文  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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