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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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接待旅游者8512.6万人次,同比增长12.29%。其中:入境160.78万人次,同比下降3.79%;国内旅游人数8351.83万人次,同比增长12.64%。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257亿元,同比增长25.03%,其中创汇9.62亿美元,同比下降4.03%,国内旅游收入2193.77亿元,同比增长25.72%。旅游业GDP的综合贡献率为11.8%,对第三产业的综合贡献率为31%,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综合贡献率为37%。截至2015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注册旅行社956家,其中组团社68家、边境社34家、赴台社7家;星级饭店335家,其中5星级10家,4星级39家;旅游景区(点)920个,其中A级旅游景区318家(AAAAA2家,AAAA81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0个,其中国家级6个,自治区级14个;休闲农业与乡村示范点83个,其中国家级17个,自治区级66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家;星级家庭旅游接待户433家;旅游企业集团公司20家。持证导游12 375名,领队1063名。旅游商品企业402家。旅游运输企业35家。

    【旅游基地建设】  新开工旅游项目54个,在建项目达到217个,完成旅游投资332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14个品牌景区和27个精品景区完成投资71亿元。共有25家景区上报国家旅游局争取评定AAAAA级景区或国家旅游度假区,其中满洲里中俄边境旅游区、阿尔山—柴河旅游区通过国家旅游局AAAAA级景区资源评价。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成为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赤峰市宁城县、二连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兴安盟阿尔山市进入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兴安盟阿尔山市进入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创建名单,并开展中国国际养生度假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赤峰市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被评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鄂尔多斯市恩格贝沙漠旅游区被评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旅游景区进入第一批国家旅游度假区候选名单;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创建成为全国首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万里茶道”成为国家推广的十大国际旅游品牌之一。全年创建AAAA级景区8家、AAA景区12家。撤销AAAA级景区1家、AAA级景区4家。

    【旅游品牌体系建设】  自治区旅游局确立“643X”旅游品牌体系,以“六大品牌”口号、四大区域品牌、三级品牌线路、若干景区品牌体系为核心,不断激发旅游产业的发展活力。“六大品牌”口号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形象口号、“内蒙古旅游,马到成功”旅游口号、“草原+风景道”线路口号、“好客、自然、温馨”旅游服务口号、“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口号和“自由自在内蒙古”自驾游口号。六大品牌口号提高了内蒙古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进了内蒙古旅游在国内外市场的认同感、亲和力。四大区域品牌即敕勒川现代草原文明核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环京津冀草原风情旅游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大兴安岭全生态旅游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阿拉善秘境探险旅游区(乌海市、阿拉善盟)。针对内蒙古周边市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认真做好4个区域旅游品牌的构建,实施区域协作,促进全区旅游业协同发展。三级品牌线路即一级品牌线路是国家统筹推介的丝绸之路、万里茶道、黄河、长城等旅游线路;二级品牌线路是基本贯穿自治区全境或大部分盟市的万里北疆天路、草原马道、蒙古源流黄金线、黄河几字湾大漠风情线等;三级品牌线路是从万里北疆天路各节点引出、可以对接周边客源地、有文化或景观支撑、有望推广成为品牌的线路。

    【厕所革命】  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1300万元、安排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1100万元,引导各类投资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5亿元,新建、改建旅游厕所772座,完成国家旅游局年初下达全区新建改建344座计划任务的224%。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等5个盟市受到国家旅游局表扬。

    【旅游扶贫与乡村旅游】  与扶贫办联合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扶贫工作会议,借力“十个全覆盖”工程部署旅游扶贫工作。开展美丽乡村扶贫、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创客基地”和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户超过4200家,接待游客2860万人次,营业收入18亿元。全区有576个村(嘎查)开展农村牧区旅游,其中57个国贫、区贫旗县有294个村(嘎查),占旅游村的51%。全区乡村旅游农牧民直接从业13万人,带动间接从业50多万人,其中贫困人口近5万人。

    【旅游宣传营销】  在党中央电视台1套和13套《朝闻天下》时段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50秒旅游形象广告,全年累计播放4100次,收视率达到715%,受众人群达到104亿人次。组织开展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客源地的线上线下精准营销,形成立体式、广覆盖、高强度的旅游宣传营销态势。与中青旅集团开展营销战略合作,依托中青旅遍及全国的营销网络和专业化营销平台,开展内蒙古旅游精准化营销,集中打造和推广“冰雪天路”冬季旅游品牌,开创内蒙古旅游营销新模式。改版上线内蒙古旅游资讯网,开通了内蒙古旅游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与携程网等新媒体进行合作开展内蒙古旅游营销专项活动。成功举办“5·19”中国旅游日、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内蒙古草原旅游那达慕、内蒙古冰雪旅游那达慕、中俄蒙(满洲里)冰雪旅游节等20多个旅游节庆活动。强化俄蒙、韩国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等市场促销,扩大内蒙古旅游在海外影响力。

    【冬季旅游开发】  与中青旅集团联合推出“冰雪天路”等7条冬季旅游线路;举全局之力举办了由60人组成的旅游促销团,历时40天、覆盖东南沿海与华中地区10座城市的万里巡游活动,提升了内蒙古旅游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自治区旅游局重点推广冬季冰雪旅游,在北京、天津及周边省市举办冰雪旅游专题推荐活动,支持各盟市开展系列冰雪旅游节庆活动;全年安排18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冬捕、营地、温泉、滑雪、雪村以及家庭游项目。2015年,冬季旅游收入突破500亿元,增长30%

    【旅游行业管理】  制定《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骑马(乘驼)旅游活动经营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强化突发事件处理、日常旅游安全职守和联合执法,全年开展安全检查1700多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263起,办结率97%。处罚旅游企业43起,罚款24.31万元,为游客退赔和挽回损失47万元。

    【文明旅游】  制定《自治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不文明旅游专项治理行动,各级旅游部门共进行检查581次,处罚56起。执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导游员、出境领队培训和旅行团行前文明旅游教育,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2015年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不文明旅游行为。

    【智慧旅游工作】  组建内蒙古旅游宣传促进中心,专门从事智慧旅游工作。组织编制《内蒙古旅游信息化三年行动方案》,对未来三年全区智慧旅游服务建设和管理做了全面安排。启动“内蒙古旅游基础数据库”“内蒙古旅游局办公自动化网(OA系统)”“内蒙古旅游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完成“内蒙古旅游政务网”“内蒙古旅游资讯网”的重建工作。

    【旅游融合发展】  倡导“旅游+”和“+旅游”理念,全面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与自治区交通厅共同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交通规划》,与自治区文化厅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研究启动项目库、景区文化提升、旅游文化商品、博物院区域提升专题方案;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关于加强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与自治区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内旅游合作】  与京津冀、毗邻8省区建立无障碍绿色旅游通道,组团赴山西、河北、北京、天津进行专题促销和合作洽谈,创新区域联动模式,联合推广区域特色产品;积极拓展与长三角、珠三角、沪皖等远程客源地合作,参加呼皖蒙旅游合作洽谈,组团参加上海旅游大巡游展览,宣传推广内蒙古旅游产品,与广东开展“互换冬天”产品,互相延展旅游线路,共拓旅游市场;与国内万里茶道(茶叶之路)沿线7省共同打造国际旅游形象品牌,构建区域旅游合作大格局。推动深化兴安旅游联盟、乌大张(乌兰察布市、大同市、张家口市)以及赤峰市与辽宁、鄂尔多斯市与陕西相邻地区合作。

    【国际旅游合作】  完善中俄蒙三国五地旅游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参加在俄罗斯举办的第二次联席会议;借助首届中蒙博览会平台,推进国家旅游局与俄蒙两国旅游部门召开司局级会议,将中俄蒙旅游合作上升到国家层面;组织中俄蒙旅游合作洽谈会,中俄蒙旅游企业签署了10个旅游项目,合同金额13.9亿元;启动中俄蒙“万里茶道(茶叶之路)”旅游联盟成立工作,联合国内8个省区与俄蒙两国共同签署《中俄蒙“万里茶道(茶叶之路)”国际旅游协调会议纪要》。开展了“茶叶之路—和平之旅”中俄蒙自驾环线踏查等一系列跨境旅游活动;指导阿尔山—松贝尔跨境旅游区建设,支持额尔古纳、珠恩嘎达布其、阿日哈沙特、额布都格、满都拉、甘其毛都等口岸开展边境旅游业务。

    【旅游商品开发】  推出“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品牌,评选出“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30个,推出旅游商品精品名单60个,指导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基地5个。在国家旅游局主办的2015年中国旅游商品“百佳十强”遴选活动中,内蒙古有4项获得中国“百佳十强”旅游商品称号。

    (苏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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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接待旅游者8512.6万人次,同比增长12.29%。其中:入境160.78万人次,同比下降3.79%;国内旅游人数8351.83万人次,同比增长12.64%。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257亿元,同比增长25.03%,其中创汇9.62亿美元,同比下降4.03%,国内旅游收入2193.77亿元,同比增长25.72%。旅游业GDP的综合贡献率为11.8%,对第三产业的综合贡献率为31%,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综合贡献率为37%。截至2015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注册旅行社956家,其中组团社68家、边境社34家、赴台社7家;星级饭店335家,其中5星级10家,4星级39家;旅游景区(点)920个,其中A级旅游景区318家(AAAAA2家,AAAA81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0个,其中国家级6个,自治区级14个;休闲农业与乡村示范点83个,其中国家级17个,自治区级66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家;星级家庭旅游接待户433家;旅游企业集团公司20家。持证导游12 375名,领队1063名。旅游商品企业402家。旅游运输企业35家。

    【旅游基地建设】  新开工旅游项目54个,在建项目达到217个,完成旅游投资332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14个品牌景区和27个精品景区完成投资71亿元。共有25家景区上报国家旅游局争取评定AAAAA级景区或国家旅游度假区,其中满洲里中俄边境旅游区、阿尔山—柴河旅游区通过国家旅游局AAAAA级景区资源评价。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成为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赤峰市宁城县、二连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兴安盟阿尔山市进入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兴安盟阿尔山市进入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创建名单,并开展中国国际养生度假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赤峰市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被评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鄂尔多斯市恩格贝沙漠旅游区被评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旅游景区进入第一批国家旅游度假区候选名单;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创建成为全国首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万里茶道”成为国家推广的十大国际旅游品牌之一。全年创建AAAA级景区8家、AAA景区12家。撤销AAAA级景区1家、AAA级景区4家。

    【旅游品牌体系建设】  自治区旅游局确立“643X”旅游品牌体系,以“六大品牌”口号、四大区域品牌、三级品牌线路、若干景区品牌体系为核心,不断激发旅游产业的发展活力。“六大品牌”口号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形象口号、“内蒙古旅游,马到成功”旅游口号、“草原+风景道”线路口号、“好客、自然、温馨”旅游服务口号、“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口号和“自由自在内蒙古”自驾游口号。六大品牌口号提高了内蒙古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进了内蒙古旅游在国内外市场的认同感、亲和力。四大区域品牌即敕勒川现代草原文明核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环京津冀草原风情旅游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大兴安岭全生态旅游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阿拉善秘境探险旅游区(乌海市、阿拉善盟)。针对内蒙古周边市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认真做好4个区域旅游品牌的构建,实施区域协作,促进全区旅游业协同发展。三级品牌线路即一级品牌线路是国家统筹推介的丝绸之路、万里茶道、黄河、长城等旅游线路;二级品牌线路是基本贯穿自治区全境或大部分盟市的万里北疆天路、草原马道、蒙古源流黄金线、黄河几字湾大漠风情线等;三级品牌线路是从万里北疆天路各节点引出、可以对接周边客源地、有文化或景观支撑、有望推广成为品牌的线路。

    【厕所革命】  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1300万元、安排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1100万元,引导各类投资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5亿元,新建、改建旅游厕所772座,完成国家旅游局年初下达全区新建改建344座计划任务的224%。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等5个盟市受到国家旅游局表扬。

    【旅游扶贫与乡村旅游】  与扶贫办联合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扶贫工作会议,借力“十个全覆盖”工程部署旅游扶贫工作。开展美丽乡村扶贫、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创客基地”和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户超过4200家,接待游客2860万人次,营业收入18亿元。全区有576个村(嘎查)开展农村牧区旅游,其中57个国贫、区贫旗县有294个村(嘎查),占旅游村的51%。全区乡村旅游农牧民直接从业13万人,带动间接从业50多万人,其中贫困人口近5万人。

    【旅游宣传营销】  在党中央电视台1套和13套《朝闻天下》时段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50秒旅游形象广告,全年累计播放4100次,收视率达到715%,受众人群达到104亿人次。组织开展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客源地的线上线下精准营销,形成立体式、广覆盖、高强度的旅游宣传营销态势。与中青旅集团开展营销战略合作,依托中青旅遍及全国的营销网络和专业化营销平台,开展内蒙古旅游精准化营销,集中打造和推广“冰雪天路”冬季旅游品牌,开创内蒙古旅游营销新模式。改版上线内蒙古旅游资讯网,开通了内蒙古旅游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与携程网等新媒体进行合作开展内蒙古旅游营销专项活动。成功举办“5·19”中国旅游日、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内蒙古草原旅游那达慕、内蒙古冰雪旅游那达慕、中俄蒙(满洲里)冰雪旅游节等20多个旅游节庆活动。强化俄蒙、韩国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等市场促销,扩大内蒙古旅游在海外影响力。

    【冬季旅游开发】  与中青旅集团联合推出“冰雪天路”等7条冬季旅游线路;举全局之力举办了由60人组成的旅游促销团,历时40天、覆盖东南沿海与华中地区10座城市的万里巡游活动,提升了内蒙古旅游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自治区旅游局重点推广冬季冰雪旅游,在北京、天津及周边省市举办冰雪旅游专题推荐活动,支持各盟市开展系列冰雪旅游节庆活动;全年安排18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冬捕、营地、温泉、滑雪、雪村以及家庭游项目。2015年,冬季旅游收入突破500亿元,增长30%

    【旅游行业管理】  制定《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骑马(乘驼)旅游活动经营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强化突发事件处理、日常旅游安全职守和联合执法,全年开展安全检查1700多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263起,办结率97%。处罚旅游企业43起,罚款24.31万元,为游客退赔和挽回损失47万元。

    【文明旅游】  制定《自治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不文明旅游专项治理行动,各级旅游部门共进行检查581次,处罚56起。执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导游员、出境领队培训和旅行团行前文明旅游教育,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2015年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不文明旅游行为。

    【智慧旅游工作】  组建内蒙古旅游宣传促进中心,专门从事智慧旅游工作。组织编制《内蒙古旅游信息化三年行动方案》,对未来三年全区智慧旅游服务建设和管理做了全面安排。启动“内蒙古旅游基础数据库”“内蒙古旅游局办公自动化网(OA系统)”“内蒙古旅游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完成“内蒙古旅游政务网”“内蒙古旅游资讯网”的重建工作。

    【旅游融合发展】  倡导“旅游+”和“+旅游”理念,全面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与自治区交通厅共同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交通规划》,与自治区文化厅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研究启动项目库、景区文化提升、旅游文化商品、博物院区域提升专题方案;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关于加强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与自治区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内旅游合作】  与京津冀、毗邻8省区建立无障碍绿色旅游通道,组团赴山西、河北、北京、天津进行专题促销和合作洽谈,创新区域联动模式,联合推广区域特色产品;积极拓展与长三角、珠三角、沪皖等远程客源地合作,参加呼皖蒙旅游合作洽谈,组团参加上海旅游大巡游展览,宣传推广内蒙古旅游产品,与广东开展“互换冬天”产品,互相延展旅游线路,共拓旅游市场;与国内万里茶道(茶叶之路)沿线7省共同打造国际旅游形象品牌,构建区域旅游合作大格局。推动深化兴安旅游联盟、乌大张(乌兰察布市、大同市、张家口市)以及赤峰市与辽宁、鄂尔多斯市与陕西相邻地区合作。

    【国际旅游合作】  完善中俄蒙三国五地旅游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参加在俄罗斯举办的第二次联席会议;借助首届中蒙博览会平台,推进国家旅游局与俄蒙两国旅游部门召开司局级会议,将中俄蒙旅游合作上升到国家层面;组织中俄蒙旅游合作洽谈会,中俄蒙旅游企业签署了10个旅游项目,合同金额13.9亿元;启动中俄蒙“万里茶道(茶叶之路)”旅游联盟成立工作,联合国内8个省区与俄蒙两国共同签署《中俄蒙“万里茶道(茶叶之路)”国际旅游协调会议纪要》。开展了“茶叶之路—和平之旅”中俄蒙自驾环线踏查等一系列跨境旅游活动;指导阿尔山—松贝尔跨境旅游区建设,支持额尔古纳、珠恩嘎达布其、阿日哈沙特、额布都格、满都拉、甘其毛都等口岸开展边境旅游业务。

    【旅游商品开发】  推出“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品牌,评选出“内蒙古博乐歌”旅游商品30个,推出旅游商品精品名单60个,指导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基地5个。在国家旅游局主办的2015年中国旅游商品“百佳十强”遴选活动中,内蒙古有4项获得中国“百佳十强”旅游商品称号。

    (苏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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