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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

  • 2015年度内蒙古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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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平均降水量271.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134.4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4.0%,属平水年份。全区地表水资源量402.12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4.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1%。全区地下水资源量224.5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4.9%。全区水资源总量536.9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6%

    2015年,黄河干流入境水量213.00亿立方米,出境水量143.96亿立方米。黄河内蒙古段干流耗用水量53.71亿立方米。

    2015年末,全区71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0.12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1.07亿立方米。年末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5.61亿立方米。

    2015年,全区各水源工程总供水量185.7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5.19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51.2%;地下水源供水量88.29亿立方米(其中矿井疏于水利用量1.63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47.5%;其他水源供水量2.31亿立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回用量2.27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1.3%。全区总用水量185.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77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120.5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64.9%;林牧渔畜用水量19.6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0.6%;工业用水量18.7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0.1%;城镇公共用水量2.7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5%;生活用水量7.6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4.1%;生态用水量16.4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8.8%。全区人均综合用水量740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10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3.6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327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2,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4.8%

    2015年,参加评价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115个,按全因子评价,达标36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31.3%;按双因子评价,达标63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54.8%。参加评价的河长6008公里,按全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河长4345公里,所占比例为63.5%,Ⅳ类~劣Ⅴ类河长1663公里,所占比例为36.5%;按双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河长5098公里,所占比例为77.4%,Ⅳ类~劣Ⅴ类河长910公里,所占比例为22.6%

    一、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15年,全区平均降水量271.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134.43亿立方米,比上年3238.59亿立方米偏少3.2%,比多年平均值3263.75亿立方米偏少4.0%,属平水年份。

    从行政分区看,乌海市和兴安盟比多年平均值偏多20.8%13.0%;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少8.9%14.7%,其中呼和浩特市减幅最大;其余盟市与多年平均值接近。

     

    1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和黄河3个水资源一级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少,减幅分别为5.1%7.4%6.1%;海河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多11.9%;西北诸河区与多年平均值接近。

     

    2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全区降水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年内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份。年降水量空间分布趋势是由东向西逐渐递减,最高值出现在松花江流域的呼伦贝尔市扎兰屯站,为654.9毫米;最低值出现在西北诸河流域的阿拉善盟哨马营站,为30.7毫米。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15年全区地表水资源量402.12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4.8毫米,比上年397.61亿立方米偏多1.1%,比多年平均值406.60亿立方米偏少1.1%

    从行政分区看,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多7.2%12.5%;乌海市和阿拉善盟与多年平均值接近;其余盟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少51.2%97.9%,其中鄂尔多斯市减幅最大。

     

    3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从水资源分区看,辽河、海河、黄河和西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少,减幅分别为57.3%56.3%78.6%64.2%;松花江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多11.5%

     

    4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15年全区矿化度小于等于2/升的地下水资源量224.57亿立方米,比上年236.26亿立方米和多年平均值236.22亿立方米偏少4.9%。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40.79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107.61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间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23.84亿立方米。

    从行政分区看,阿拉善盟和兴安盟比多年平均值偏多5.0%7.1%;乌海市、通辽市及鄂尔多斯市与多年平均值接近;其余盟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少5.8%14.7%,其中呼和浩特市减幅最大。

     

    5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和辽河区与多年平均值接近;海河、黄河和西北诸河3个水资源一级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少,减幅分别为27.4%9.1%6.4%

     

    6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四)水资源总量

    2015年全区水资源总量536.97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量间重复计算量89.72亿立方米。全区水资源总量与上年537.79亿立方米接近,比多年平均值545.95亿立方米偏少1.6%。全区平均产水系数0.17,平均产水模数4.6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从行政分区看,乌海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及阿拉善盟水资源总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多6.3%11.0%,其中呼伦贝尔市增幅最大;其余盟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0.0%41.6%,其中赤峰市减幅最大。

     

    7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从水资源分区看,辽河、海河、黄河和西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4.2%46.8%32.7%16.4%,松花江区偏多10.1%

     

    8  2015年内蒙古流域分区水资源总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水资源量表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水资源量表

     

     

    二、蓄水动态

    (一)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2015年末,全区9座大型水库及62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0.12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减少1.07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5.99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1.58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4.13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0.51亿立方米。

    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和赤峰市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分别增加0.27亿立方米、0.22亿立方米、0.12亿立方米和0.03亿立方米,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和兴安盟分别减少0.02亿立方米、0.02亿立方米、0.08亿立方米、0.42亿立方米、0.44亿立方米和0.74亿立方米。

     

    9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大中型水库蓄水变量

     

    西北诸河和海河区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分别增加0.21亿立方米和0.03亿立方米,黄河、辽河及松花江区分别减少0.29亿立方米、0.41亿立方米和0.61亿立方米。

     

    10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大中型水库蓄水变量

     

    (二)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2015年末西辽河平原、土默川平原、河套平原和鄂尔多斯黄河南岸平原地下水位埋深分别为5.95米、6.59米、1.96米和7.18米。与年初比较,西辽河平原、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地下水位分别下降0.54米、0.35米和0.06米,鄂尔多斯黄河南岸平原地下水位上升0.12米。

    2015年末,全区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5.61亿立方米。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供水量

    2015年,全区总供水量185.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7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5.19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88.29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2.31亿立方米。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6.04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72.76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16.38亿立方米。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供水88.24亿立方米(其中矿井疏于水利用量1.63亿立方米),微咸水供水0.04亿立方米。在其他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量2.27亿立方米,雨水集蓄利用量0.04亿立方米。

     

    11  2015年内蒙古地表、地下、其他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比例

     

     

    12  2015年内蒙古蓄、引、提水工程供水量占地表水源供水量比例

     

    按行政分区统计,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巴彦淖尔市,供水量43.45亿立方米,占全区地表水源供水量45.6%;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通辽市,供水量26.70亿立方米,占全区地下水源供水量30.2%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黄河区供水量最大,为90.67亿立方米,占全区供水量48.8%。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水资源一级区为黄河区,供水量61.43亿立方米,占全区地表水源供水量64.5%;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水资源一级区为辽河区,供水量36.93亿立方米,占全区地下水源供水量41.8%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供用耗水量表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供用耗水量表

     

     

    (二)用水量

    2015年,全区总用水量185.78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120.5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64.9%;林牧渔畜用水19.6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0.6%;工业用水18.7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0.1%;城镇公共用水2.7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5%;生活用水7.6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4.1%;生态用水16.4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8.8%

    2015年,全区总用水量比上年增加3.77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增加1.75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增加0.9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减少0.98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减少0.1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增加0.08亿立方米,生态用水增加2.16亿立方米。

    按行政分区统计,巴彦淖尔市用水量最大,为50.67亿立方米,占全区总用水量27.3%;乌海市用水量最小,为2.64亿立方米,占全区总用水量1.4%

     

    13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用水量与上年比较

     

    14  2015年内蒙古用水量分类比例(三)耗水量

     

    2015年,全区总耗水量123.6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74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6.6%。其中:农田、林牧渔畜、工业、城镇公共、生活及生态耗水量分别为75.09亿立方米、14.41亿立方米、11.80亿立方米、1.71亿立方米、5.21亿立方米和15.46亿立方米。

     

    15  2015年内蒙古耗水量分类比例

     

    (四)用水指标

    2015年,全区人均水资源量2138立方米,比上年减少9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740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3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103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3.6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327立方米;全区人均生活用水量84/天,其中,城镇居民均生活用水量91/天,农村居民均生活用水量73/天。

    四、水环境

    (一)河流水质

    1)水功能区水质评价

    2015年度监测国家级水功能区共222个。其中: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数量为136个,流域机构监测的41个(省界缓冲区28个、功能缓冲区4个、过渡区1个、黄河干流水功能区8个),自治区监测的95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为115个,有11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另有10个水功能区由于本底值根据松辽水资保〔201638号文件不参与2015年度评价与考核,参加评价的河长6008.00公里。按全因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因子为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21项,饮用水源区增加5项,下同)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73个,河长4345.30公里,所占比例为63.5%,Ⅳ类~劣Ⅴ类的42个,河长1662.70公里,所占比例为36.5%;按双因子(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89个,河长5097.90公里,所占比例为77.4%,Ⅳ类~劣Ⅴ类的26个,河长910.10公里,所占比例为22.6%。非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86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78个,有8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参加评价的河长5262.05公里。按全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59个,河长4043.20公里,所占比例为75.6%,Ⅳ类~劣Ⅴ类的19个,河长1221.85公里,所占比例为24.4%;按双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61个,河长4237.10公里,所占比例为78.2%,Ⅳ类~劣Ⅴ类的17个,河长1027.95公里,所占比例为21.8%

    2015年度,监测自治区级水功能区共307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为210个,有97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参加评价的河长9567.00公里。按双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156个,河长7431.00公里,所占比例为74.3%,Ⅳ类~劣Ⅴ类的54个,河长2136.00公里,所占比例为25.7%

     

    2015年全区各盟市水功能区水质评价

     

     

    2015年全区水功能区严重超标河段名录

     

     

    2015年全区省界不达标水功能区一览表

     

    注:表7中水质类别为全年均值,达标的评判标准为年内80%及以上月份达标才为达标

     

    2)水功能区达标评价

    2015年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136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115个,按全因子评价,达标36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31.3%;达标河长1932.4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32.2%。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黄河干流参加评价水功能区8个,达标3个,占参加评价数的37.5%;省界缓冲区参加评价水功能区27个,达标12个,占参加评价数的44.4%。按双因子评价,达标63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54.8%;达标河长3401.5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56.6%。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黄河干流参加评价水功能区8个,达标8个,占参加评价数的100%;省界缓冲区参加评价水功能区27个,达标18个,占参加评价数的66.7%

     

    16  2015年全区各盟市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比例图

     

    非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为86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为78个,有8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按全因子评价,达标22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28.2%;达标河长1662.5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31.6%。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按双因子评价,达标36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46.2%;达标河长2799.5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53.2%。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

     

    17  2015年全区各盟市非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比例图

     

    2015年度监测自治区级水功能区为307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为210个,有97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按双因子评价,达标103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49.0%;达标河长4888.3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51.1%。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省界缓冲区参加评价水功能区7个,达标3个,占参加评价数的42.9%

     

    18  2015年全区各盟市自治区级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比例图

     

     

    2015年全区各盟市水功能区达标评价表

     

     

    注:括号内为重复统计个数。

    (二)湖泊水质达标评价

    2015年乌梁素海全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化学需氧量、氨氮,双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达里诺尔湖全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化学需氧量、氟化物,双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岱海双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居延海双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黄旗海连续六个月河干,不参与评价。

     

    2015年全区胡泊水质与达标评价表

     

     

    (三)入河排污口达标评价

    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评价,第一类污染物采用不高于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采用一级排放标准,评价结果为:在全区实际监测184个入河排污口中,按第一类污染物评价达标率为98.9%;按第二类污染物评价达标率为22.3%,其中总汞、六价铬、总铅、石油类、挥发酚达标率较高,达到100%,氨氮达标率为84.8%COD达标率为71.2%2015年参加评价入河排污口达标个数为41个,达标率为22.3%,不达标个数为143个。

     

    2015年全区入河排污口达标评价表

     

     

     

    19  2015年全区各盟市入河排污口达标评价图

     

    2015年全区各盟市入河排污口达标评价表

     

     

    (四)河流泥沙

    2015年,全区平均悬移质输沙模数32.93/平方公里,比多年平均值265/平方公里偏少87.6%,比上年44.39/平方

    公里偏少25.8%。全区各河流悬移质输沙量3851万吨,属少沙年份。西部区输沙模数最高值出现在内陆河流域乌兰察布市境

    内的活福滩站,为738.7/平方公里;东部区输沙模数最高值出现在辽河流域赤峰市境内的乌丹站,为522.4/平方公里。

    五、重要水事

    (一)水旱灾害

    2015年全区共有10个盟市、33个旗县(市、区)、135个乡镇苏木遭受洪涝灾害。全区受灾人口20.21万人,因灾死亡人口15人,紧急转移人口762人,倒塌房屋788间;全区农作物受灾面积128万亩,成灾面积103万亩,绝收面积31万亩,因灾减产粮食16万吨,死亡大牲畜1265头;全区因灾停产工矿企业2个,公路中断33条次,供电中断4条次,损坏堤防25处、长度7.44公里,损坏护岸33处,损坏水闸7座,损坏灌溉设施33处,受淹城市4个。全区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6.65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4.44亿元、工业交通运输业0.39亿元、水利设施0.25亿元、城区0.19亿元。

    全年累计农作物受旱面积4180万亩,受灾面积3716万亩,成灾面积1804万亩,绝收面积270万亩。可利用草场受旱面积4亿亩,其中3000万亩遭受蝗灾。全年因旱累计造成83万人、311万头牲畜临时饮水困难。西部牧区牧草产量减产50%左右。全区因旱粮食损失456万吨,因旱直接经济损失64.53亿元。

    (二)水事活动

    14日,水利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内蒙古自治区水权试点方案》,试点期间主要开展跨盟市水权交易、建设水权交易制度、探索相关改革等试点工作任务。

    29日,全区水利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总结2014年水利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任务,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和依法治水,安排2015年水利重点工作。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戈锋作题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水加快构建内蒙古水安全保障体系》工作报告。

    3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内政办发〔201521号)。

    3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戈锋对《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推进实施方案》进行说明。

    5月,自治区水利厅着手《内蒙古西辽河水量调度条例》起草工作。按照西辽河水量分配方案,赤峰市、通辽市的分配比例为62%38%,其中,西拉木伦河赤峰市、通辽市的分配比例为60%40%

    5月,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林守钦带队,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自治区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重点检查与抽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与现场检查等程序对自治区,包头市和巴彦淖尔市2个市及其下属旗县、以及4个重点用水户、1个水功能区、1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检查。2014年,自治区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名次列全国第十三位。

    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并于201561日起施行。

    63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2015年全区水政水资源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康跃对2015年度用水总量统计、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取水许可核查、地下水及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执法整顿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自治区对盟市201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实行共性指标及差异性指标考评,盟市对所属旗县要开展201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15年,自治区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测实现全覆盖。

    6月,水利部水利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在乌兰浩特市召开引绰济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基本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72日,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率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戈锋赴水利部就自治区水利工作总体情况、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请求水利部帮助解决的事项进行汇报,水利部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及有关司局负责人与自治区一行举行座谈,对自治区提出的问题作出认真解答,并对我区水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72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价字〔2015852号文就调整黄河杭锦旗南岸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水价进行了批复,将其水价由现行的5.4/m3调整到10.4/m3(含三盛公水利枢纽农业灌溉供水水源水价),分两年到位,具体调价时间和调价水平,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7月,自治区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牧业厅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自治区2014年度4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8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推进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水利部部长陈雷的指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批示精神,通报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完成全年建设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11月,自治区水利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既涉及了水利部提出的10个方面改革举措,又突出了自治区党委明确的改革任务,同时根据我区的具体情况,在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等方面有所创新。

    12月,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于20151220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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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度内蒙古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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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平均降水量271.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134.43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4.0%,属平水年份。全区地表水资源量402.12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4.8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1%。全区地下水资源量224.5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4.9%。全区水资源总量536.9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6%

    2015年,黄河干流入境水量213.00亿立方米,出境水量143.96亿立方米。黄河内蒙古段干流耗用水量53.71亿立方米。

    2015年末,全区71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0.12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1.07亿立方米。年末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5.61亿立方米。

    2015年,全区各水源工程总供水量185.7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5.19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51.2%;地下水源供水量88.29亿立方米(其中矿井疏于水利用量1.63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47.5%;其他水源供水量2.31亿立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回用量2.27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1.3%。全区总用水量185.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77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120.5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64.9%;林牧渔畜用水量19.6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0.6%;工业用水量18.7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0.1%;城镇公共用水量2.7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5%;生活用水量7.6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4.1%;生态用水量16.4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8.8%。全区人均综合用水量740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10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3.6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327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2,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4.8%

    2015年,参加评价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115个,按全因子评价,达标36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31.3%;按双因子评价,达标63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54.8%。参加评价的河长6008公里,按全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河长4345公里,所占比例为63.5%,Ⅳ类~劣Ⅴ类河长1663公里,所占比例为36.5%;按双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河长5098公里,所占比例为77.4%,Ⅳ类~劣Ⅴ类河长910公里,所占比例为22.6%

    一、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15年,全区平均降水量271.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134.43亿立方米,比上年3238.59亿立方米偏少3.2%,比多年平均值3263.75亿立方米偏少4.0%,属平水年份。

    从行政分区看,乌海市和兴安盟比多年平均值偏多20.8%13.0%;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少8.9%14.7%,其中呼和浩特市减幅最大;其余盟市与多年平均值接近。

     

    1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和黄河3个水资源一级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少,减幅分别为5.1%7.4%6.1%;海河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多11.9%;西北诸河区与多年平均值接近。

     

    2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全区降水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年内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份。年降水量空间分布趋势是由东向西逐渐递减,最高值出现在松花江流域的呼伦贝尔市扎兰屯站,为654.9毫米;最低值出现在西北诸河流域的阿拉善盟哨马营站,为30.7毫米。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15年全区地表水资源量402.12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4.8毫米,比上年397.61亿立方米偏多1.1%,比多年平均值406.60亿立方米偏少1.1%

    从行政分区看,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多7.2%12.5%;乌海市和阿拉善盟与多年平均值接近;其余盟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少51.2%97.9%,其中鄂尔多斯市减幅最大。

     

    3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从水资源分区看,辽河、海河、黄河和西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少,减幅分别为57.3%56.3%78.6%64.2%;松花江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多11.5%

     

    4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三)地下水资源量

    2015年全区矿化度小于等于2/升的地下水资源量224.57亿立方米,比上年236.26亿立方米和多年平均值236.22亿立方米偏少4.9%。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40.79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107.61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间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23.84亿立方米。

    从行政分区看,阿拉善盟和兴安盟比多年平均值偏多5.0%7.1%;乌海市、通辽市及鄂尔多斯市与多年平均值接近;其余盟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少5.8%14.7%,其中呼和浩特市减幅最大。

     

    5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和辽河区与多年平均值接近;海河、黄河和西北诸河3个水资源一级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少,减幅分别为27.4%9.1%6.4%

     

    6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四)水资源总量

    2015年全区水资源总量536.97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量间重复计算量89.72亿立方米。全区水资源总量与上年537.79亿立方米接近,比多年平均值545.95亿立方米偏少1.6%。全区平均产水系数0.17,平均产水模数4.6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从行政分区看,乌海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及阿拉善盟水资源总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多6.3%11.0%,其中呼伦贝尔市增幅最大;其余盟市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0.0%41.6%,其中赤峰市减幅最大。

     

    7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从水资源分区看,辽河、海河、黄河和西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4.2%46.8%32.7%16.4%,松花江区偏多10.1%

     

    8  2015年内蒙古流域分区水资源总量与多年平均值及上年比较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水资源量表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水资源量表

     

     

    二、蓄水动态

    (一)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2015年末,全区9座大型水库及62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0.12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减少1.07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5.99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1.58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4.13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0.51亿立方米。

    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和赤峰市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分别增加0.27亿立方米、0.22亿立方米、0.12亿立方米和0.03亿立方米,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和兴安盟分别减少0.02亿立方米、0.02亿立方米、0.08亿立方米、0.42亿立方米、0.44亿立方米和0.74亿立方米。

     

    9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大中型水库蓄水变量

     

    西北诸河和海河区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分别增加0.21亿立方米和0.03亿立方米,黄河、辽河及松花江区分别减少0.29亿立方米、0.41亿立方米和0.61亿立方米。

     

    10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大中型水库蓄水变量

     

    (二)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2015年末西辽河平原、土默川平原、河套平原和鄂尔多斯黄河南岸平原地下水位埋深分别为5.95米、6.59米、1.96米和7.18米。与年初比较,西辽河平原、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地下水位分别下降0.54米、0.35米和0.06米,鄂尔多斯黄河南岸平原地下水位上升0.12米。

    2015年末,全区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5.61亿立方米。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供水量

    2015年,全区总供水量185.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7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5.19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88.29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2.31亿立方米。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6.04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72.76亿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16.38亿立方米。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供水88.24亿立方米(其中矿井疏于水利用量1.63亿立方米),微咸水供水0.04亿立方米。在其他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量2.27亿立方米,雨水集蓄利用量0.04亿立方米。

     

    11  2015年内蒙古地表、地下、其他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比例

     

     

    12  2015年内蒙古蓄、引、提水工程供水量占地表水源供水量比例

     

    按行政分区统计,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巴彦淖尔市,供水量43.45亿立方米,占全区地表水源供水量45.6%;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盟市为通辽市,供水量26.70亿立方米,占全区地下水源供水量30.2%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黄河区供水量最大,为90.67亿立方米,占全区供水量48.8%。地表水源供水量最大的水资源一级区为黄河区,供水量61.43亿立方米,占全区地表水源供水量64.5%;地下水源供水量最大的水资源一级区为辽河区,供水量36.93亿立方米,占全区地下水源供水量41.8%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供用耗水量表

     

     

    2015年内蒙古水资源分区供用耗水量表

     

     

    (二)用水量

    2015年,全区总用水量185.78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120.5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64.9%;林牧渔畜用水19.6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0.6%;工业用水18.7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0.1%;城镇公共用水2.7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1.5%;生活用水7.6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4.1%;生态用水16.4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8.8%

    2015年,全区总用水量比上年增加3.77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增加1.75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增加0.9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减少0.98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减少0.1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增加0.08亿立方米,生态用水增加2.16亿立方米。

    按行政分区统计,巴彦淖尔市用水量最大,为50.67亿立方米,占全区总用水量27.3%;乌海市用水量最小,为2.64亿立方米,占全区总用水量1.4%

     

    13  2015年内蒙古行政分区用水量与上年比较

     

    14  2015年内蒙古用水量分类比例(三)耗水量

     

    2015年,全区总耗水量123.6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74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66.6%。其中:农田、林牧渔畜、工业、城镇公共、生活及生态耗水量分别为75.09亿立方米、14.41亿立方米、11.80亿立方米、1.71亿立方米、5.21亿立方米和15.46亿立方米。

     

    15  2015年内蒙古耗水量分类比例

     

    (四)用水指标

    2015年,全区人均水资源量2138立方米,比上年减少9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740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3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103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23.6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毛用水量327立方米;全区人均生活用水量84/天,其中,城镇居民均生活用水量91/天,农村居民均生活用水量73/天。

    四、水环境

    (一)河流水质

    1)水功能区水质评价

    2015年度监测国家级水功能区共222个。其中: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数量为136个,流域机构监测的41个(省界缓冲区28个、功能缓冲区4个、过渡区1个、黄河干流水功能区8个),自治区监测的95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为115个,有11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另有10个水功能区由于本底值根据松辽水资保〔201638号文件不参与2015年度评价与考核,参加评价的河长6008.00公里。按全因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因子为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21项,饮用水源区增加5项,下同)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73个,河长4345.30公里,所占比例为63.5%,Ⅳ类~劣Ⅴ类的42个,河长1662.70公里,所占比例为36.5%;按双因子(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下同)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89个,河长5097.90公里,所占比例为77.4%,Ⅳ类~劣Ⅴ类的26个,河长910.10公里,所占比例为22.6%。非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86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78个,有8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参加评价的河长5262.05公里。按全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59个,河长4043.20公里,所占比例为75.6%,Ⅳ类~劣Ⅴ类的19个,河长1221.85公里,所占比例为24.4%;按双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61个,河长4237.10公里,所占比例为78.2%,Ⅳ类~劣Ⅴ类的17个,河长1027.95公里,所占比例为21.8%

    2015年度,监测自治区级水功能区共307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为210个,有97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参加评价的河长9567.00公里。按双因子评价,水质为Ⅰ类~Ⅲ类的156个,河长7431.00公里,所占比例为74.3%,Ⅳ类~劣Ⅴ类的54个,河长2136.00公里,所占比例为25.7%

     

    2015年全区各盟市水功能区水质评价

     

     

    2015年全区水功能区严重超标河段名录

     

     

    2015年全区省界不达标水功能区一览表

     

    注:表7中水质类别为全年均值,达标的评判标准为年内80%及以上月份达标才为达标

     

    2)水功能区达标评价

    2015年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136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115个,按全因子评价,达标36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31.3%;达标河长1932.4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32.2%。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黄河干流参加评价水功能区8个,达标3个,占参加评价数的37.5%;省界缓冲区参加评价水功能区27个,达标12个,占参加评价数的44.4%。按双因子评价,达标63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54.8%;达标河长3401.5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56.6%。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黄河干流参加评价水功能区8个,达标8个,占参加评价数的100%;省界缓冲区参加评价水功能区27个,达标18个,占参加评价数的66.7%

     

    16  2015年全区各盟市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比例图

     

    非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为86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为78个,有8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按全因子评价,达标22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28.2%;达标河长1662.5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31.6%。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按双因子评价,达标36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46.2%;达标河长2799.5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53.2%。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

     

    17  2015年全区各盟市非考核的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比例图

     

    2015年度监测自治区级水功能区为307个,实际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为210个,有97个水功能区由于河干、断流没有参加评价。按双因子评价,达标103个,占参加评价总数的49.0%;达标河长4888.30公里,占参加评价河长总数的51.1%。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氨氮。省界缓冲区参加评价水功能区7个,达标3个,占参加评价数的42.9%

     

    18  2015年全区各盟市自治区级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比例图

     

     

    2015年全区各盟市水功能区达标评价表

     

     

    注:括号内为重复统计个数。

    (二)湖泊水质达标评价

    2015年乌梁素海全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化学需氧量、氨氮,双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达里诺尔湖全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化学需氧量、氟化物,双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岱海双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居延海双因子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黄旗海连续六个月河干,不参与评价。

     

    2015年全区胡泊水质与达标评价表

     

     

    (三)入河排污口达标评价

    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评价,第一类污染物采用不高于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采用一级排放标准,评价结果为:在全区实际监测184个入河排污口中,按第一类污染物评价达标率为98.9%;按第二类污染物评价达标率为22.3%,其中总汞、六价铬、总铅、石油类、挥发酚达标率较高,达到100%,氨氮达标率为84.8%COD达标率为71.2%2015年参加评价入河排污口达标个数为41个,达标率为22.3%,不达标个数为143个。

     

    2015年全区入河排污口达标评价表

     

     

     

    19  2015年全区各盟市入河排污口达标评价图

     

    2015年全区各盟市入河排污口达标评价表

     

     

    (四)河流泥沙

    2015年,全区平均悬移质输沙模数32.93/平方公里,比多年平均值265/平方公里偏少87.6%,比上年44.39/平方

    公里偏少25.8%。全区各河流悬移质输沙量3851万吨,属少沙年份。西部区输沙模数最高值出现在内陆河流域乌兰察布市境

    内的活福滩站,为738.7/平方公里;东部区输沙模数最高值出现在辽河流域赤峰市境内的乌丹站,为522.4/平方公里。

    五、重要水事

    (一)水旱灾害

    2015年全区共有10个盟市、33个旗县(市、区)、135个乡镇苏木遭受洪涝灾害。全区受灾人口20.21万人,因灾死亡人口15人,紧急转移人口762人,倒塌房屋788间;全区农作物受灾面积128万亩,成灾面积103万亩,绝收面积31万亩,因灾减产粮食16万吨,死亡大牲畜1265头;全区因灾停产工矿企业2个,公路中断33条次,供电中断4条次,损坏堤防25处、长度7.44公里,损坏护岸33处,损坏水闸7座,损坏灌溉设施33处,受淹城市4个。全区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6.65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4.44亿元、工业交通运输业0.39亿元、水利设施0.25亿元、城区0.19亿元。

    全年累计农作物受旱面积4180万亩,受灾面积3716万亩,成灾面积1804万亩,绝收面积270万亩。可利用草场受旱面积4亿亩,其中3000万亩遭受蝗灾。全年因旱累计造成83万人、311万头牲畜临时饮水困难。西部牧区牧草产量减产50%左右。全区因旱粮食损失456万吨,因旱直接经济损失64.53亿元。

    (二)水事活动

    14日,水利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内蒙古自治区水权试点方案》,试点期间主要开展跨盟市水权交易、建设水权交易制度、探索相关改革等试点工作任务。

    29日,全区水利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总结2014年水利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任务,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和依法治水,安排2015年水利重点工作。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戈锋作题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水加快构建内蒙古水安全保障体系》工作报告。

    3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内政办发〔201521号)。

    3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戈锋对《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推进实施方案》进行说明。

    5月,自治区水利厅着手《内蒙古西辽河水量调度条例》起草工作。按照西辽河水量分配方案,赤峰市、通辽市的分配比例为62%38%,其中,西拉木伦河赤峰市、通辽市的分配比例为60%40%

    5月,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林守钦带队,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自治区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重点检查与抽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与现场检查等程序对自治区,包头市和巴彦淖尔市2个市及其下属旗县、以及4个重点用水户、1个水功能区、1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检查。2014年,自治区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名次列全国第十三位。

    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并于201561日起施行。

    63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2015年全区水政水资源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康跃对2015年度用水总量统计、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取水许可核查、地下水及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执法整顿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自治区对盟市201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实行共性指标及差异性指标考评,盟市对所属旗县要开展201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15年,自治区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测实现全覆盖。

    6月,水利部水利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在乌兰浩特市召开引绰济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基本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72日,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率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戈锋赴水利部就自治区水利工作总体情况、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请求水利部帮助解决的事项进行汇报,水利部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及有关司局负责人与自治区一行举行座谈,对自治区提出的问题作出认真解答,并对我区水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72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价字〔2015852号文就调整黄河杭锦旗南岸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水价进行了批复,将其水价由现行的5.4/m3调整到10.4/m3(含三盛公水利枢纽农业灌溉供水水源水价),分两年到位,具体调价时间和调价水平,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7月,自治区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牧业厅组成联合验收组,对自治区2014年度4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8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推进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水利部部长陈雷的指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批示精神,通报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完成全年建设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11月,自治区水利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既涉及了水利部提出的10个方面改革举措,又突出了自治区党委明确的改革任务,同时根据我区的具体情况,在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等方面有所创新。

    12月,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于20151220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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