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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

  • 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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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01110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简称呼和浩特保监办)正式成立。20042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保监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依据中国保监会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行业发展】  原保险保费收入395.48亿元,同比增长25.96%,增速创7年来新高,全国排名第七位。特别是人身险高速增长,保费收入迈上200亿元新平台,增速40.97%,全国排名第三位。中航安盟和泰康养老相继开业,全区省级保险公司达到39家,各级保险机构总量达到2469家,保险从业人员15.64万人,一个集农业、养老、健康等专业化保险公司与综合性保险公司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初步形成。

    【结构调整】  财产险非车险业务保费占比63%,占比持续下降,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均实现高速增长,车险一险独大的局面逐步扭转。人身险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双提升,17家公司均实现不同程度正增长,标准保费同比增长66.38%,高于规模保费增速25个百分点,新单期交保费占比36.44%,银邮渠道、个人代理渠道新单期交率分别为10%90%,均较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后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经营效益】  财产险承保利润7.73亿元,承保利润率5.6%,全国排名第10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主要险种均不同程度实现盈利。人身险短险赔付率48.81%,较2014年下降1.2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3个百分点。

    【风险防范】  财产险公司平均应收保费率4.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退保率5.15%,低于全国水平,非保险合同退保18.58亿元,同比下降4.51%,未发生集中退保等群体性事件。保险保障基金余额9061万元,同比增长27.28%,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落实新国十条】

    推进商业车险改革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于年底正式全面启用。初步统计,改革后续期车辆降费率达到11%,降费面达到75%,实现改革成果由大众共享。

    发展“三农”保险  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1.35亿元,保持全国第二位,为248万户次提供16.79亿元风险保障,森林保险保费收入连续3年全国第一,内蒙古保监局《森林保险助力内蒙古筑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一文,获得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批示肯定。东北部林区发生大规模暴风、暴雪和病虫灾害后,保险业为124.84万亩林木支付理赔款1.23亿元,为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医疗保障服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全区13个盟市(含满洲里、二连浩特)、94个旗县,实现保费收入3.67亿元,为1095万人次的居民、农牧民提供大病保险保障,向6.3万人次支付赔款4.1亿元,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受益人数达2.28万人。

    深入参与社会管理  积极参与改进民生和生态环境,重点跟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等试点工作,引导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社会治安保险、农房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险种加快发展。

    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地方各类经济建设项目  努力拓宽保险资金投资主体与项目对接渠道,保险资金在自治区已投资总额406亿元,项目涵盖全区9个盟市的公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能源电力等地区支柱产业。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  根据保监会专项部署,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历时近3个月,指导各家公司自查自纠,对8家公司进行现场督导,对4家保险公司和3家专业中介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全面排查保险机构内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围绕银邮代理机构客户信息真实性、大病保险和农险、车险等重点业务,以及市场重大风险点,全年共派出102个检查组共计258人次,对107家次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有效维护了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

    坚持严查重处  全年累计对26家机构和26人次的43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吊销经营许可证3家,责令停止新业务1家,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4人次,罚款272.05万元。其中,对机构罚款245万元,对个人罚款27万元,对104家次机构的243项违规问题采取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

    【信访投诉】

    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畅通投诉渠道,狠抓服务质量,“12 378”热线全年共接受投诉工单5719件,内蒙古分中心在保监会2015年度综合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二位。全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2096件次,同比增加22.43%,受理案件78件,对37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进行现场核查,成功调解投诉案件100余件。通过开通微信公共号、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工作,引导理性消费。

    建立未决赔案清理长效机制  继续推进车险理赔难治理工作。车险平均结案率继续提高,商业车险结案周期为5天、同比缩短1天,交强险结案周期达到9天、同比大幅缩短3天。持续开展保单清查,扎实推进寿险销售误导治理工作。全年共对31.63万份失效保单进行清查,涉及现金价值8.23亿元,不断完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专项数据库,开展治理销售误导效果评价工作,巩固综合治理效果。

    【重要活动】

    3月中旬,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刘新乐、 ***分别在内蒙古保监局《关于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上作重要批示。

    4815日,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在赤峰和乌海市就推进大病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进行调研,并就大病保险工作作重要指示。

    4151539分,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发生5.8级地震,震源深度10.0千米。地震发生后,内蒙古保监局第一时间启动《保险业应急预案》,要求保险业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做好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78日,内蒙古保监局与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2015年内蒙古保险业‘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

    831日,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与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牧场、贺斯格乌拉牧场签署《草原牧区羊群天气指数保险合作协议》,填补了中国牧区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空白。

    1029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内蒙古保险学会联合主办“保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大型学术报告会在呼和浩特举行。1116日,内蒙古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1120日,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内蒙古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商业车险改革的意义、内容、目标。

    12月上旬,内蒙古保监局报送的《森林保险助力内蒙古筑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一文获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批示。

    12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具备系统切换上线资格的18家财产险公司开始进行系统切换。

    (赵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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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01110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简称呼和浩特保监办)正式成立。20042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保监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依据中国保监会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行业发展】  原保险保费收入395.48亿元,同比增长25.96%,增速创7年来新高,全国排名第七位。特别是人身险高速增长,保费收入迈上200亿元新平台,增速40.97%,全国排名第三位。中航安盟和泰康养老相继开业,全区省级保险公司达到39家,各级保险机构总量达到2469家,保险从业人员15.64万人,一个集农业、养老、健康等专业化保险公司与综合性保险公司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初步形成。

    【结构调整】  财产险非车险业务保费占比63%,占比持续下降,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均实现高速增长,车险一险独大的局面逐步扭转。人身险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双提升,17家公司均实现不同程度正增长,标准保费同比增长66.38%,高于规模保费增速25个百分点,新单期交保费占比36.44%,银邮渠道、个人代理渠道新单期交率分别为10%90%,均较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后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经营效益】  财产险承保利润7.73亿元,承保利润率5.6%,全国排名第10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主要险种均不同程度实现盈利。人身险短险赔付率48.81%,较2014年下降1.2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3个百分点。

    【风险防范】  财产险公司平均应收保费率4.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退保率5.15%,低于全国水平,非保险合同退保18.58亿元,同比下降4.51%,未发生集中退保等群体性事件。保险保障基金余额9061万元,同比增长27.28%,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落实新国十条】

    推进商业车险改革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于年底正式全面启用。初步统计,改革后续期车辆降费率达到11%,降费面达到75%,实现改革成果由大众共享。

    发展“三农”保险  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1.35亿元,保持全国第二位,为248万户次提供16.79亿元风险保障,森林保险保费收入连续3年全国第一,内蒙古保监局《森林保险助力内蒙古筑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一文,获得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批示肯定。东北部林区发生大规模暴风、暴雪和病虫灾害后,保险业为124.84万亩林木支付理赔款1.23亿元,为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医疗保障服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全区13个盟市(含满洲里、二连浩特)、94个旗县,实现保费收入3.67亿元,为1095万人次的居民、农牧民提供大病保险保障,向6.3万人次支付赔款4.1亿元,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受益人数达2.28万人。

    深入参与社会管理  积极参与改进民生和生态环境,重点跟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等试点工作,引导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社会治安保险、农房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险种加快发展。

    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地方各类经济建设项目  努力拓宽保险资金投资主体与项目对接渠道,保险资金在自治区已投资总额406亿元,项目涵盖全区9个盟市的公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能源电力等地区支柱产业。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  根据保监会专项部署,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历时近3个月,指导各家公司自查自纠,对8家公司进行现场督导,对4家保险公司和3家专业中介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全面排查保险机构内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围绕银邮代理机构客户信息真实性、大病保险和农险、车险等重点业务,以及市场重大风险点,全年共派出102个检查组共计258人次,对107家次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有效维护了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

    坚持严查重处  全年累计对26家机构和26人次的43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吊销经营许可证3家,责令停止新业务1家,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4人次,罚款272.05万元。其中,对机构罚款245万元,对个人罚款27万元,对104家次机构的243项违规问题采取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

    【信访投诉】

    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畅通投诉渠道,狠抓服务质量,“12 378”热线全年共接受投诉工单5719件,内蒙古分中心在保监会2015年度综合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二位。全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2096件次,同比增加22.43%,受理案件78件,对37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进行现场核查,成功调解投诉案件100余件。通过开通微信公共号、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工作,引导理性消费。

    建立未决赔案清理长效机制  继续推进车险理赔难治理工作。车险平均结案率继续提高,商业车险结案周期为5天、同比缩短1天,交强险结案周期达到9天、同比大幅缩短3天。持续开展保单清查,扎实推进寿险销售误导治理工作。全年共对31.63万份失效保单进行清查,涉及现金价值8.23亿元,不断完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专项数据库,开展治理销售误导效果评价工作,巩固综合治理效果。

    【重要活动】

    3月中旬,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刘新乐、 ***分别在内蒙古保监局《关于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上作重要批示。

    4815日,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在赤峰和乌海市就推进大病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进行调研,并就大病保险工作作重要指示。

    4151539分,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发生5.8级地震,震源深度10.0千米。地震发生后,内蒙古保监局第一时间启动《保险业应急预案》,要求保险业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做好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78日,内蒙古保监局与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2015年内蒙古保险业‘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

    831日,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与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牧场、贺斯格乌拉牧场签署《草原牧区羊群天气指数保险合作协议》,填补了中国牧区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空白。

    1029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内蒙古保险学会联合主办“保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大型学术报告会在呼和浩特举行。1116日,内蒙古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1120日,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内蒙古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商业车险改革的意义、内容、目标。

    12月上旬,内蒙古保监局报送的《森林保险助力内蒙古筑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一文获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批示。

    12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具备系统切换上线资格的18家财产险公司开始进行系统切换。

    (赵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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