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卷

  •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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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工商局)内设机构15个,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自治区工商局下设信息中心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各单位在编人员182人,其中局机关在编人员74名。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完成,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导部分盟市先行先试,使自治区成为全国第五个启动这项改革的地区,并从101日起全区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截至2015年底,全区已向5.3万户企业颁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切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打破部门隔断、释放改革红利、促进职能转变,成为跨部门改革的成功案例。自治区设定的2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中,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依程序调整为后置的17项、暂缓调整的3项,其余4项交由地方依法定程序调整。自治区工商局梳理出159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将工商登记信息向许可机关和市场主体“双告知”。赤峰市颁发全区首张电子营业执照,使自治区成为全国较早的试行地区,为全程电子化奠定了基础。继续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有5个盟市以政府名义出台相关规定。探索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改革,成为全国11个试点之一。支持巴彦淖尔市等地开展企业名称网上核准、“同城通办”等改革,放大了改革成果。开通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初步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小微企业库等功能,有效服务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全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37.03万户,同比增长34.51%,平均每天新登记1014户。其中,第三产业占89.9%,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服务业持续领跑,“互联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截至2015年底,全区市场主体达到166.44万户,注册资本(金)2.99万亿元,微观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带动整体经济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到155.19万户,从业人员512.01万人,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  2015年底,收录市场主体信息超过6000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260条,系统访问量达5967万次,成为全区信息量最大、使用率最高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区市场主体中有87.84万户公示2013年年报信息、116.06万户公示2014年年报信息,公示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2014年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率排在全国第七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就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互联共享做出部署,自治区金融办、食药局、人社厅、证监局、卫计委等10个部门,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81条,促进了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共抽查市场主体51721户,将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的390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外,全区有51 897户企业、130 398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要求年报公示分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自治区工商局与22个部门签订《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土地征用、招投标、金融贷款、荣誉认证等方面予以限制。2015年底,依法对364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在办理业务时限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正在形成。对5大国有商业银行和7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监测广告117万条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07件。全年查办案件364件,保护了商标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评选公示自治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29户、诚信示范市场21个,其中国家级诚信示范市场3个,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工作突出单位。检查农资经营户5919户,整顿农资市场155个,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20件。有10 243户网络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2 237户次,实地核查网站经营者1636户,查办网络交易案件21件。组织开展汽车、旅游、成品油等市场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区查办消费侵权案件2680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协录制“3·15”节目在盟市、旗县电视台播放,扩大收视率和宣传效果,强化消费维权意识。对201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进行查处,陆续在各盟市开展月月“3·15”活动,让群众感受到“3·15”就在身边。此外,顺利完成自治区消协换届工作。全年抽检电热毯、电暖气、成品油、农资等商品344355批次,要求不合格商品生产和经销者主动召回、下架、退市,集中查办了一批严重消费侵权案件,促使企业改进产品和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全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2.64万件,投诉争议金额1.46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40万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开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3项调研,起草《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向部分盟市、旗县政府发出4份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建议函。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8.3万件,年增1.9万件,是涨幅最大的一年;推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1件,并争取到1100万元资金进行奖励,总量达到74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9件,总量达到51件,是历年来注册量最多的一年,在全国由第二十四位提升到第十六位;认定内蒙古著名商标126件,总量达到650件;盟市知名商标总量达到1294件。

    支持和服务就业创业  18所高校举办了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进校园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并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举办就业招聘会82场,达成用工协议37 740人次。

    推动央企分支机构变更独立法人  进一步摸清央企及外埠大企业驻区分支机构情况,根据行业实际分别提出设立、变更建议报自治区政府。

    加强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登记  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金额336亿元、股权出质登记金额587亿元,帮助市场主体缓解了融资难问题。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促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的意见》,系统上下全力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并较好地完成定点帮扶任务。

    【不断强化基础建设】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多次在自治区党委及直属机关工委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召开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推进非公经济党建,非公经济组织中党委达到573个、党总支523个、党支部4664个、党员150 526人,工作成效明显。

    基层建设得到加强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年自治区本级举办政府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基层局所长等培训班15期,参训人员3800人次;针对基层经费紧张的实际,分批为盟市、旗县补助资金2300万元;协调争取资金1070万元,为基层购置130辆执法用车,实现用3年时间为基层配备500辆执法用车的目标。

    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  统筹建设各类信息化业务系统,着力提高建设和应用水平,保障各项改革和监管执法工作的高效运行,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化格局。

    【重要活动】

    16日,自治区工商局举行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首批抽查的2624户企业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采取随机摇号方式按照1%的比例抽取产生。

    1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座谈会,政府副主席常军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629日至72日,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一行到锡林郭勒盟食药工商局调研,先后深入到正蓝旗、东乌旗、乌拉盖等地实地了解食药工商监管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情况,在听取各旗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后,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9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1115日,自治区消协第五届理事会换届暨第五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当选为自治区消协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当选为自治区消协常务副会长。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协新一届理事会成员、自治区各大新闻媒体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荣誉】  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2014-2015年度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监管工作突出单位;自治区工商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工商局斯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王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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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工商局)内设机构15个,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自治区工商局下设信息中心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各单位在编人员182人,其中局机关在编人员74名。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完成,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导部分盟市先行先试,使自治区成为全国第五个启动这项改革的地区,并从101日起全区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截至2015年底,全区已向5.3万户企业颁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切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打破部门隔断、释放改革红利、促进职能转变,成为跨部门改革的成功案例。自治区设定的2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中,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依程序调整为后置的17项、暂缓调整的3项,其余4项交由地方依法定程序调整。自治区工商局梳理出159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将工商登记信息向许可机关和市场主体“双告知”。赤峰市颁发全区首张电子营业执照,使自治区成为全国较早的试行地区,为全程电子化奠定了基础。继续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有5个盟市以政府名义出台相关规定。探索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改革,成为全国11个试点之一。支持巴彦淖尔市等地开展企业名称网上核准、“同城通办”等改革,放大了改革成果。开通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初步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小微企业库等功能,有效服务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全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37.03万户,同比增长34.51%,平均每天新登记1014户。其中,第三产业占89.9%,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服务业持续领跑,“互联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截至2015年底,全区市场主体达到166.44万户,注册资本(金)2.99万亿元,微观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带动整体经济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到155.19万户,从业人员512.01万人,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  2015年底,收录市场主体信息超过6000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260条,系统访问量达5967万次,成为全区信息量最大、使用率最高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区市场主体中有87.84万户公示2013年年报信息、116.06万户公示2014年年报信息,公示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2014年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率排在全国第七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就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互联共享做出部署,自治区金融办、食药局、人社厅、证监局、卫计委等10个部门,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81条,促进了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共抽查市场主体51721户,将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的390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外,全区有51 897户企业、130 398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要求年报公示分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自治区工商局与22个部门签订《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土地征用、招投标、金融贷款、荣誉认证等方面予以限制。2015年底,依法对364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在办理业务时限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正在形成。对5大国有商业银行和7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监测广告117万条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07件。全年查办案件364件,保护了商标权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评选公示自治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29户、诚信示范市场21个,其中国家级诚信示范市场3个,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工作突出单位。检查农资经营户5919户,整顿农资市场155个,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20件。有10 243户网络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2 237户次,实地核查网站经营者1636户,查办网络交易案件21件。组织开展汽车、旅游、成品油等市场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区查办消费侵权案件2680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协录制“3·15”节目在盟市、旗县电视台播放,扩大收视率和宣传效果,强化消费维权意识。对201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进行查处,陆续在各盟市开展月月“3·15”活动,让群众感受到“3·15”就在身边。此外,顺利完成自治区消协换届工作。全年抽检电热毯、电暖气、成品油、农资等商品344355批次,要求不合格商品生产和经销者主动召回、下架、退市,集中查办了一批严重消费侵权案件,促使企业改进产品和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全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2.64万件,投诉争议金额1.46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40万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开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3项调研,起草《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向部分盟市、旗县政府发出4份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建议函。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8.3万件,年增1.9万件,是涨幅最大的一年;推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1件,并争取到1100万元资金进行奖励,总量达到74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9件,总量达到51件,是历年来注册量最多的一年,在全国由第二十四位提升到第十六位;认定内蒙古著名商标126件,总量达到650件;盟市知名商标总量达到1294件。

    支持和服务就业创业  18所高校举办了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进校园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并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举办就业招聘会82场,达成用工协议37 740人次。

    推动央企分支机构变更独立法人  进一步摸清央企及外埠大企业驻区分支机构情况,根据行业实际分别提出设立、变更建议报自治区政府。

    加强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质登记  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金额336亿元、股权出质登记金额587亿元,帮助市场主体缓解了融资难问题。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促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的意见》,系统上下全力参与“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并较好地完成定点帮扶任务。

    【不断强化基础建设】

    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多次在自治区党委及直属机关工委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召开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推进非公经济党建,非公经济组织中党委达到573个、党总支523个、党支部4664个、党员150 526人,工作成效明显。

    基层建设得到加强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年自治区本级举办政府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基层局所长等培训班15期,参训人员3800人次;针对基层经费紧张的实际,分批为盟市、旗县补助资金2300万元;协调争取资金1070万元,为基层购置130辆执法用车,实现用3年时间为基层配备500辆执法用车的目标。

    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  统筹建设各类信息化业务系统,着力提高建设和应用水平,保障各项改革和监管执法工作的高效运行,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化格局。

    【重要活动】

    16日,自治区工商局举行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首批抽查的2624户企业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采取随机摇号方式按照1%的比例抽取产生。

    1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座谈会,政府副主席常军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629日至72日,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一行到锡林郭勒盟食药工商局调研,先后深入到正蓝旗、东乌旗、乌拉盖等地实地了解食药工商监管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情况,在听取各旗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后,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9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1115日,自治区消协第五届理事会换届暨第五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当选为自治区消协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当选为自治区消协常务副会长。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协新一届理事会成员、自治区各大新闻媒体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荣誉】  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2014-2015年度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监管工作突出单位;自治区工商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工商局斯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王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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