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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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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民族本科高校。创建于195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蒙古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民族高校。在63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点,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学校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固定资产总值3.7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69.48万元。设有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学机构15个,教辅机构3个,学术研究中心2个、研究所3个。现有教职工558人。其中,专任教师371人,蒙古族教师占专任教师的91%,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22人,高级职称人员152人。有29个本科专业,涉及8个学科门类。2015年共招学生2373人,在校生达8250人。其中,蒙语授课学生占62%,本科生占68%。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制定出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学习研究传达“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总支书记分别讲了专题党课。制定学校《制度建设实施办法》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

    【宣传工作印发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组织13次集中学习,1次专题自主学习,累计学时超过40学时。与新闻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重要活动被主流媒体报道168篇,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率明显增加。

    【党建工作】  完成新一轮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制定《推进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实施方案》,发展党员286名,预备党员转正193名。举办2次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共有1300人参加培训。明确各党总支书记分管系处统战工作,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络与沟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并组织专题学习辅导和警示教育活动。举办系列活动,使廉政文化教育渗透到大学生的思想头脑中。调整超标办公室。6人次深入扶贫点帮扶调研,并出资10万元修建了一座漫水桥,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

    【共青团组织建设】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团委组织开展主题座谈交流35次,报告会、讲座16场,参与学生7000多人次。逐步完善“1356”文体活动体系建设,开展大型民族特色活动,团委获全区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A”级,“安达”蒙古文化社团获“全国百佳体育公益社团”荣誉称号。

    【工会和离退休工作】  召开了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讨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章程》等重大事项。举办教职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参加自治区职工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提高老干部健康体检经费和慰问金标准,更新活动室设施设备,召开座谈会,组织各项活动。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民族教育会议精神】  学习宣传落实会议精神,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论证,组织有关人员赴天津和包头等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调研的基础上,起草《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授课学生培养和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启动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学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探讨各自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办学定位,并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方案,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的起草、论证和咨询等工作。

    【开展迎评促建工作】  召开迎评动员大会,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解任务。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开设学校评建办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监督工作进展。邀请评估专家作专题讲座,组织考察学习,提升对迎接合格评估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全面推进教学改革】  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表彰为“十二五”期间全区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先进集体,2名教师获质量工程建设先进个人奖。在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中,学校教师荣获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入选自治区大中专编译蒙文教材10部,入选大中专院校修订教材(蒙古文)2部,新增校级精品课程12门,1人在全国微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实施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必修和选修课程大纲编审工作。推行学分制管理的跨年级选课模式,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自选修读课程。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审。引进23门在线式课程,学生选课1500余人次,效果良好。邀请校内外专家对12名教师的微课作品进行评审;组织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与科技服务,与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恩格贝示范区建立红十字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投入40余万元建设第三期实验室,另外改造9个专业教室,为蒙古语媒体融合实验室进行配套装置,完成民族教师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加强招生和就业工作。首次向全国招生,如期完成招生计划,新生报到率98%78名学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对就业实施绩效考评,落实责任,制定《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开设《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实训》课程,已有4个项目进入学校创业孵化平台。2015年,毕业生就业率达78.03%54名同学预征入伍,12人考取了地方公务员,40人通过了“三支一扶”考试。

    【科研和学科建设】  获批科研项目51项,项目经费522.5万元,比2014年增长89%,另外获得自治区直属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850万元。对73名教师的101项成果给予56.9万元的学校奖励,相比上一年度成果数量增长42%,奖励金额增长56%;新增3个重点学科、2个重点实验室。已启动第二批国家民委重点培育学科和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的重点学科的组织申报工作。成立3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接受了自治区教育厅对蒙古语翻译研究重点基地的检查指导。学报《蒙古学研究》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A级学术期刊,并进入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学术期刊名单。其中1个栏目获准立项自治区高等学校“名栏建设”项目。

    【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对口支援和定向培养青年教师,11人攻读博士研究生,2人实施自治区少数民族特殊培养计划。在全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中取得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晋升高级职称人员18人,2名教授为二级岗位人选。获批“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入选一层次1人、二层次2人;自治区“511人才工程赴美培训”2人;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1人;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1项;修订《学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学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等制度。出台《学校在职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科学调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人员的比例结构。编制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对外交流与合作】  与美国雷恩学院签订合作意向书,接待了蒙古国阿鲁杭盖省杭盖师范学院师生和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代表团,并签署合作协议。参加“中蒙国际教育论坛”,提高学校与蒙古国高校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与党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援合作协议,招收200名学生联合培养,2个专业86名学生整班到党中央民大学习。与南京工业大学在师资培养和学术交流的基础上,将联合培养工程硕士;承办教育部“一带一路”民族语言服务高层论坛会,与党中央民大联合召开民族院校“微分方程及算子”学术研讨会,承办内蒙古哲学学会“国际哲学节—道义的力量”座谈会,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联合举办了“哈撒儿传说与乌拉特地名文化”研讨会,1名教师参加第18届“现代李群分析和应用”国际学术会议,开展“百场讲坛”学术讲座7次。

    【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选派13人参加全区高校辅导员培训班,举办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完成学生诚信建档工作;调动学校人力、物力、财力为考研学生提供服务,通过笔试28人,比上一年度增加了近10倍。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奖7项、自治区级奖112项、校级奖334项。男子足球队获得全区校园足球主席杯大学生校园组预选赛第一名、总决赛第三名,承办全区大学生室内五人制足球赛,并获第五名;通过奖、助、贷、补等方式,发放各类奖助学金1872.5万元。为加强特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学校组派11个小组分赴10个盟市,走访100个贫困家庭,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

    【制度完善】  完成《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章程》的起草上报工作,修订、整合与完善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人事、财务、国资、后勤等相互衔接的配套制度,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投入550万元购置图书,接受捐赠蒙汉文图书407种、2887册,目前图书馆纸质图书藏书量67.77万册,电子图书18.37万册;在全区高校中率先完成“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并创建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形成快捷、高效的财务管理模式。争取到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两级专项资金6822.37万元。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施资产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总值为3.7亿元,其中教学设备为8369.48万元。引进物业公司,完成体育场、音乐楼、餐厅、东门、家属区等改造工程。稳步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和监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开展国家安全、食药和有毒化学物品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6项安全”整治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及全区安全稳定专家组的肯定。

    (高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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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民族本科高校。创建于195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蒙古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民族高校。在63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点,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学校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固定资产总值3.7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69.48万元。设有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学机构15个,教辅机构3个,学术研究中心2个、研究所3个。现有教职工558人。其中,专任教师371人,蒙古族教师占专任教师的91%,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22人,高级职称人员152人。有29个本科专业,涉及8个学科门类。2015年共招学生2373人,在校生达8250人。其中,蒙语授课学生占62%,本科生占68%。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制定出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学习研究传达“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总支书记分别讲了专题党课。制定学校《制度建设实施办法》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

    【宣传工作印发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组织13次集中学习,1次专题自主学习,累计学时超过40学时。与新闻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重要活动被主流媒体报道168篇,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率明显增加。

    【党建工作】  完成新一轮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制定《推进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实施方案》,发展党员286名,预备党员转正193名。举办2次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共有1300人参加培训。明确各党总支书记分管系处统战工作,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络与沟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并组织专题学习辅导和警示教育活动。举办系列活动,使廉政文化教育渗透到大学生的思想头脑中。调整超标办公室。6人次深入扶贫点帮扶调研,并出资10万元修建了一座漫水桥,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

    【共青团组织建设】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团委组织开展主题座谈交流35次,报告会、讲座16场,参与学生7000多人次。逐步完善“1356”文体活动体系建设,开展大型民族特色活动,团委获全区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A”级,“安达”蒙古文化社团获“全国百佳体育公益社团”荣誉称号。

    【工会和离退休工作】  召开了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讨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章程》等重大事项。举办教职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参加自治区职工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提高老干部健康体检经费和慰问金标准,更新活动室设施设备,召开座谈会,组织各项活动。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民族教育会议精神】  学习宣传落实会议精神,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论证,组织有关人员赴天津和包头等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调研的基础上,起草《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授课学生培养和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启动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学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探讨各自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办学定位,并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方案,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的起草、论证和咨询等工作。

    【开展迎评促建工作】  召开迎评动员大会,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解任务。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开设学校评建办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监督工作进展。邀请评估专家作专题讲座,组织考察学习,提升对迎接合格评估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全面推进教学改革】  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表彰为“十二五”期间全区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先进集体,2名教师获质量工程建设先进个人奖。在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中,学校教师荣获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入选自治区大中专编译蒙文教材10部,入选大中专院校修订教材(蒙古文)2部,新增校级精品课程12门,1人在全国微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实施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必修和选修课程大纲编审工作。推行学分制管理的跨年级选课模式,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自选修读课程。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审。引进23门在线式课程,学生选课1500余人次,效果良好。邀请校内外专家对12名教师的微课作品进行评审;组织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与科技服务,与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恩格贝示范区建立红十字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投入40余万元建设第三期实验室,另外改造9个专业教室,为蒙古语媒体融合实验室进行配套装置,完成民族教师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加强招生和就业工作。首次向全国招生,如期完成招生计划,新生报到率98%78名学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对就业实施绩效考评,落实责任,制定《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开设《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实训》课程,已有4个项目进入学校创业孵化平台。2015年,毕业生就业率达78.03%54名同学预征入伍,12人考取了地方公务员,40人通过了“三支一扶”考试。

    【科研和学科建设】  获批科研项目51项,项目经费522.5万元,比2014年增长89%,另外获得自治区直属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850万元。对73名教师的101项成果给予56.9万元的学校奖励,相比上一年度成果数量增长42%,奖励金额增长56%;新增3个重点学科、2个重点实验室。已启动第二批国家民委重点培育学科和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的重点学科的组织申报工作。成立3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接受了自治区教育厅对蒙古语翻译研究重点基地的检查指导。学报《蒙古学研究》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A级学术期刊,并进入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学术期刊名单。其中1个栏目获准立项自治区高等学校“名栏建设”项目。

    【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对口支援和定向培养青年教师,11人攻读博士研究生,2人实施自治区少数民族特殊培养计划。在全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中取得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晋升高级职称人员18人,2名教授为二级岗位人选。获批“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入选一层次1人、二层次2人;自治区“511人才工程赴美培训”2人;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1人;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1项;修订《学校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学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等制度。出台《学校在职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科学调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人员的比例结构。编制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对外交流与合作】  与美国雷恩学院签订合作意向书,接待了蒙古国阿鲁杭盖省杭盖师范学院师生和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代表团,并签署合作协议。参加“中蒙国际教育论坛”,提高学校与蒙古国高校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与党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援合作协议,招收200名学生联合培养,2个专业86名学生整班到党中央民大学习。与南京工业大学在师资培养和学术交流的基础上,将联合培养工程硕士;承办教育部“一带一路”民族语言服务高层论坛会,与党中央民大联合召开民族院校“微分方程及算子”学术研讨会,承办内蒙古哲学学会“国际哲学节—道义的力量”座谈会,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联合举办了“哈撒儿传说与乌拉特地名文化”研讨会,1名教师参加第18届“现代李群分析和应用”国际学术会议,开展“百场讲坛”学术讲座7次。

    【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选派13人参加全区高校辅导员培训班,举办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完成学生诚信建档工作;调动学校人力、物力、财力为考研学生提供服务,通过笔试28人,比上一年度增加了近10倍。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奖7项、自治区级奖112项、校级奖334项。男子足球队获得全区校园足球主席杯大学生校园组预选赛第一名、总决赛第三名,承办全区大学生室内五人制足球赛,并获第五名;通过奖、助、贷、补等方式,发放各类奖助学金1872.5万元。为加强特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学校组派11个小组分赴10个盟市,走访100个贫困家庭,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

    【制度完善】  完成《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章程》的起草上报工作,修订、整合与完善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人事、财务、国资、后勤等相互衔接的配套制度,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投入550万元购置图书,接受捐赠蒙汉文图书407种、2887册,目前图书馆纸质图书藏书量67.77万册,电子图书18.37万册;在全区高校中率先完成“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并创建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形成快捷、高效的财务管理模式。争取到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两级专项资金6822.37万元。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施资产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总值为3.7亿元,其中教学设备为8369.48万元。引进物业公司,完成体育场、音乐楼、餐厅、东门、家属区等改造工程。稳步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保障校园网络的安全和监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开展国家安全、食药和有毒化学物品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6项安全”整治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及全区安全稳定专家组的肯定。

    (高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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