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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卷

  •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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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内设机构31个(含3个现役机构),厅机关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303名,事业编制人员332名(含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48名。一年来,自治区公安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以打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亮丽风景线为目标,以平安内蒙古建设、法治内蒙古建设和公安“四项建设”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全力维护自治区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自治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安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以“春雷”等惩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2万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4万余名,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6.5%8类重点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8.1%。其中,命案侦破率达99%以上,呼和浩特等10个盟市命案全破。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2000多名黑恶团伙成员受到法律惩处。破获各类侵财案件2.6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8600多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盗窃、抢劫、抢夺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1.5%47.1%57.5%。继续加大依法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力度,共破案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追逃”工作成绩显著,共抓获网上逃犯5500余名,其中公安部B级逃犯3名、部督逃犯1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8起,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起,解救越南籍妇女12名。组织开展“百城禁毒会战”和“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破获毒品刑事案件近17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缴获海洛因等毒品近50千克。以“猎狐2015”等9个专项行动为载体,依法惩治金融保险、发票假币、贵重金属、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近38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2000名,挽回经济损失近19亿元;抓获潜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1名,受到公安部、自治区领导高度肯定。切实加大依法惩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力度,共立侦办案件116起,破获犯罪团伙35个,捣毁窝点27处;提请公安部发起两次集群战役,实现了自治区公安机关发起食药打假集群战役零的突破。在“飓风七号”清理整顿烟草市场专项行动中,共查处涉烟案件625起,查扣各类卷烟309.57万支,追究刑事责任19人。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成效明显,各类治安卡点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全区已建成省际、地县际治安检查站255个,年内围绕重大安保工作累计出动警力1.9万余人次、车辆3000台次,盘查车辆26万台次、人员70万人次,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7名,查缴仿真枪8支、管制刀具315把、毒品20多千克。以电力、油气、科研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商场、金融机构、交通运输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常态化安全监督检查和巡逻防控工作,实现重点区域部位治安防控网络化。深入推进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改重点部位、单位治安隐患2100余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0起,预防处置个人极端暴力行为19起,有效预防了重大事故和案事件发生。大力推动公安特警队伍建设,全区已建成特警队伍110支,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2次,援疆特警队圆满完成赴疆反恐维稳任务;东、中、西部10个盟市公安机关特警队统一组织无预案拉动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特警队技战术水平。

    【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15起,同比下降5.6%,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3.7%,全区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建成道路交通执法站点81个、公路视频监控点507个、测速点476个,接入稽查布控卡口195个,基本形成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客货运输企业986家,整治安全隐患路段37处,自治区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达到100%。火灾事故消防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共发生火灾9511起,同比下降16.6%;直接财产损失约1.1亿元,同比下降13.3%,连续20年未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和“零点夜查”“震慑”系列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大批火灾事故隐患;针对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风险的单位,制定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和拉动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缉枪治爆行动战果丰硕,共排查整治涉枪涉爆等单位3200余家,登记涉爆涉枪重点人员234人,查破涉枪涉爆案件58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76名,收缴各类枪支3707支、各类子弹27万余发、炸药22.4万公斤、雷管11.2万枚、索类爆炸物品8.3万米、战争遗留炮弹715枚、仿真枪1489支、管制刀具4.4万把、剧毒化学品11.7公斤,捣毁非法制枪窝点4处,打掉违法犯罪团伙3个,集中统一销毁枪支1.1万余支、管制刀具17 000把。公安边防部门切实加强边境地区查缉查控工作,收缴大量流散社会的枪爆物品和管制刀具,确保了边境口岸地区的安全稳定。对5400多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全部协调家属、居委会落实监护措施。

    【公安行政管理服务】  严把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关,严格比对人口信息库和双备库信息,确保出入境证件办理不出大的差错。查处涉外案事件108起,遣送出境外国人39人,及时发现管控境外媒体记者17名,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起的涉外事件。积极推进网上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处置和理赔一条龙服务”“全区身份证异地办理”“证照办理网上预约制”“出入境证件办理24小时电子化服务”等一大批便民利民新举措,受到群众好评。优化边检服务方式,推出空港口岸边检通关“零等待”、重要宾客团组专勤保障、中俄欧集装箱班列随到随检、陆港口岸诚信企业交通运输工具“直通车”和经贸及旅游团组“提速车”等服务措施30余项,先后为中外代表团体提供快捷通关服务600余次,救助中外籍病重旅客380余人,边检机关执法形象和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建成“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区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为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提供保障。自治区公安厅至各盟市、旗县(市区)视频接访系统全面开通,为远程异地接访、视频督办、视频会商提供了平台,全区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访同比下降24%

    【公安改革】  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公安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公安改革任务分解表》《公安改革实施规划表》,对所有改革项目实施项目化、清单式管理,为全面推进自治区公安改革奠定基础。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有关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5个文件,在机构管理、编制管理、专业人才招录、警辅人员管理、从优待警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全面推开刑事案件侦查“一长四必”改革,重特大案件侦破率持续提升;建立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工作协作机制,确保网络社会安全稳定;制定《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有效服务了实战;出台公安信访改革系列措施,将自治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旗县公安机关政治委员工作规范》,明确旗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委员分管法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制公安建设工作;出台《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办案人、审核人与审批人在案件办理中承担的责任。出台《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冤假错案标准、责任划分和追究范围、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7类公安行政管理277种违法行为明确处罚基准。出台《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会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侦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建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抽样评估机制。

    【公安“四项建设”】

    基础信息化建设  初步建成云计算中心机房和全区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环京地区信息资源共享,已整合外省区信息资源70多亿条;信息化实战应用平台提效升级,完成自治区公安厅移动警务平台与警综平台对接,功能逐步完善;视频监控实战应用平台初步建成,视频图像侦查技术效果初显;与金融监管部门搭建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完成“全区反恐应急通信指挥专用平台”“反恐怖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为做好反恐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警务实战化建设  充分发挥各侦查办案部门整体合力,建立多警种同步上案的侦查办案机制和模式,有效提升了打击犯罪效能;全面推行立体化常态化巡逻防控机制,实现公安、武警、治安积极分子巡逻防控常态化,形成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截至年底,全区共有武装警力定点执勤部位1859处、街面武装处突车365组、警务室3851个、视频监控控头100多万部;实战化警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年内,自治区公安厅本级装备建设经费投入达到1亿多元,投入8300万元为全区公安机关购置特种车辆533辆,补助维稳重点地区和边远地区公安机关办案经费2134万元、装备经费1亿万元,公安技术手段建设和旗县级公安机关装备配备全部达标;建立厅机关应急处突机动队装备储备与指挥调度室,存放各类装备物资40余种,提高了厅机关应急处突能力;公安特警拉动演练实现常态化,全区公安特警拉动演练模式由有预案拉动逐步向无预案拉动转变,年内已成功举办3次大规模跨盟市和跨国联合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公安特警快速反应能力。

    执法规范化建设  将取得执法资格作为全区公安民警职级晋升的基础条件,已有4.5万余人通过基本级考试,2.5万余人通过中级考试,1900多人通过高级考试,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人数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位列第三;围绕呼格吉乐图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讨论活动,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在已有制度机制基础上,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公安机关查处环境污染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协调机制,为依法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提供了保障;针对可能判处死刑、缓刑、无期徒刑的案件,推行一律由盟市刑事技术部门现场勘查、一律由盟市刑侦部门审核方可由法制部门移送起诉、一律由自治区公安厅刑侦部门对不捕或不诉案件进行审核的“三个一律”执法办案机制;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处理问题案件993起;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全面完成执法办案场所改造,一线执勤执法民警全部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

    队伍正规划建设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深入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和“严纪律守规矩、重实干树形象、转作风敢担当”主题教育,发挥“12 389”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整改了执法执勤方面的问题,队伍作风纪律和精神面貌明显转变;通过组织祭奠公安英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爱国爱党、忠诚为民的情怀;推动盟市、旗县公安局长“进班子”工作固化为体制性要求,推进派出所长“进班子”工作,全区已有618名派出所长担任同级党政机关副职;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在自治区公安厅率先开展机构整合工作,整合总队级机构2个,解决了警种分工过细、职能交叉等问题;加大从优待警力度,全区公安民警快速救治“绿色通道”覆盖率、体检制度落实率和公安优抚对象家属就业培训上岗率、子女教育优待率均达到100%;通过开展“共筑团圆梦”分期分批解决民警两地分居问题,与保险公司签订《全区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推动自治区有关部门提高公安民警加班补贴标准;确定每年7月第一周为“关爱民警周”,建立公安民警抚助基金;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心理危机干预暂行办法》,开通网上心理问题咨询渠道,对民警留言体温均在24小时内给予解答;及时处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51起,切实保障了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强化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围绕10个专题,对自治区公安厅机关313名处级干部、1174名科级干部进行全员轮训,举办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专题研讨班、全区反恐怖情报侦查业务及反恐防爆技能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履职能力和实战技能;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在党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刊发稿件2.1万余篇,刊稿数量居全国前列,公安改革、“四项建设”信息被公安部各类载体采用量2015年均列全国第二位,“平安内蒙古”微信、微博影响巨大;加强典型选树工作,宝音德力格尔被评为“感动内蒙古人物”和“2015年内蒙古最受关注网络人物”,电影剧本《片警宝音》取得了拍摄许可。

    (邰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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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内设机构31个(含3个现役机构),厅机关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303名,事业编制人员332名(含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48名。一年来,自治区公安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以打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亮丽风景线为目标,以平安内蒙古建设、法治内蒙古建设和公安“四项建设”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全力维护自治区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自治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安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以“春雷”等惩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2万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4万余名,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6.5%8类重点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8.1%。其中,命案侦破率达99%以上,呼和浩特等10个盟市命案全破。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2000多名黑恶团伙成员受到法律惩处。破获各类侵财案件2.6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8600多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盗窃、抢劫、抢夺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1.5%47.1%57.5%。继续加大依法惩治电信诈骗犯罪力度,共破案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追逃”工作成绩显著,共抓获网上逃犯5500余名,其中公安部B级逃犯3名、部督逃犯1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8起,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起,解救越南籍妇女12名。组织开展“百城禁毒会战”和“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破获毒品刑事案件近17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缴获海洛因等毒品近50千克。以“猎狐2015”等9个专项行动为载体,依法惩治金融保险、发票假币、贵重金属、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近38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2000名,挽回经济损失近19亿元;抓获潜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1名,受到公安部、自治区领导高度肯定。切实加大依法惩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力度,共立侦办案件116起,破获犯罪团伙35个,捣毁窝点27处;提请公安部发起两次集群战役,实现了自治区公安机关发起食药打假集群战役零的突破。在“飓风七号”清理整顿烟草市场专项行动中,共查处涉烟案件625起,查扣各类卷烟309.57万支,追究刑事责任19人。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成效明显,各类治安卡点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全区已建成省际、地县际治安检查站255个,年内围绕重大安保工作累计出动警力1.9万余人次、车辆3000台次,盘查车辆26万台次、人员70万人次,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7名,查缴仿真枪8支、管制刀具315把、毒品20多千克。以电力、油气、科研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商场、金融机构、交通运输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常态化安全监督检查和巡逻防控工作,实现重点区域部位治安防控网络化。深入推进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改重点部位、单位治安隐患2100余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0起,预防处置个人极端暴力行为19起,有效预防了重大事故和案事件发生。大力推动公安特警队伍建设,全区已建成特警队伍110支,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2次,援疆特警队圆满完成赴疆反恐维稳任务;东、中、西部10个盟市公安机关特警队统一组织无预案拉动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特警队技战术水平。

    【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15起,同比下降5.6%,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3.7%,全区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建成道路交通执法站点81个、公路视频监控点507个、测速点476个,接入稽查布控卡口195个,基本形成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客货运输企业986家,整治安全隐患路段37处,自治区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达到100%。火灾事故消防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共发生火灾9511起,同比下降16.6%;直接财产损失约1.1亿元,同比下降13.3%,连续20年未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和“零点夜查”“震慑”系列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大批火灾事故隐患;针对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风险的单位,制定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和拉动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缉枪治爆行动战果丰硕,共排查整治涉枪涉爆等单位3200余家,登记涉爆涉枪重点人员234人,查破涉枪涉爆案件58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76名,收缴各类枪支3707支、各类子弹27万余发、炸药22.4万公斤、雷管11.2万枚、索类爆炸物品8.3万米、战争遗留炮弹715枚、仿真枪1489支、管制刀具4.4万把、剧毒化学品11.7公斤,捣毁非法制枪窝点4处,打掉违法犯罪团伙3个,集中统一销毁枪支1.1万余支、管制刀具17 000把。公安边防部门切实加强边境地区查缉查控工作,收缴大量流散社会的枪爆物品和管制刀具,确保了边境口岸地区的安全稳定。对5400多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全部协调家属、居委会落实监护措施。

    【公安行政管理服务】  严把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关,严格比对人口信息库和双备库信息,确保出入境证件办理不出大的差错。查处涉外案事件108起,遣送出境外国人39人,及时发现管控境外媒体记者17名,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起的涉外事件。积极推进网上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处置和理赔一条龙服务”“全区身份证异地办理”“证照办理网上预约制”“出入境证件办理24小时电子化服务”等一大批便民利民新举措,受到群众好评。优化边检服务方式,推出空港口岸边检通关“零等待”、重要宾客团组专勤保障、中俄欧集装箱班列随到随检、陆港口岸诚信企业交通运输工具“直通车”和经贸及旅游团组“提速车”等服务措施30余项,先后为中外代表团体提供快捷通关服务600余次,救助中外籍病重旅客380余人,边检机关执法形象和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建成“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区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为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提供保障。自治区公安厅至各盟市、旗县(市区)视频接访系统全面开通,为远程异地接访、视频督办、视频会商提供了平台,全区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访同比下降24%

    【公安改革】  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公安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公安改革任务分解表》《公安改革实施规划表》,对所有改革项目实施项目化、清单式管理,为全面推进自治区公安改革奠定基础。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有关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和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5个文件,在机构管理、编制管理、专业人才招录、警辅人员管理、从优待警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全面推开刑事案件侦查“一长四必”改革,重特大案件侦破率持续提升;建立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工作协作机制,确保网络社会安全稳定;制定《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有效服务了实战;出台公安信访改革系列措施,将自治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旗县公安机关政治委员工作规范》,明确旗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委员分管法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制公安建设工作;出台《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办案人、审核人与审批人在案件办理中承担的责任。出台《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冤假错案标准、责任划分和追究范围、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7类公安行政管理277种违法行为明确处罚基准。出台《受案立案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会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侦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建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抽样评估机制。

    【公安“四项建设”】

    基础信息化建设  初步建成云计算中心机房和全区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环京地区信息资源共享,已整合外省区信息资源70多亿条;信息化实战应用平台提效升级,完成自治区公安厅移动警务平台与警综平台对接,功能逐步完善;视频监控实战应用平台初步建成,视频图像侦查技术效果初显;与金融监管部门搭建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完成“全区反恐应急通信指挥专用平台”“反恐怖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为做好反恐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警务实战化建设  充分发挥各侦查办案部门整体合力,建立多警种同步上案的侦查办案机制和模式,有效提升了打击犯罪效能;全面推行立体化常态化巡逻防控机制,实现公安、武警、治安积极分子巡逻防控常态化,形成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截至年底,全区共有武装警力定点执勤部位1859处、街面武装处突车365组、警务室3851个、视频监控控头100多万部;实战化警务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年内,自治区公安厅本级装备建设经费投入达到1亿多元,投入8300万元为全区公安机关购置特种车辆533辆,补助维稳重点地区和边远地区公安机关办案经费2134万元、装备经费1亿万元,公安技术手段建设和旗县级公安机关装备配备全部达标;建立厅机关应急处突机动队装备储备与指挥调度室,存放各类装备物资40余种,提高了厅机关应急处突能力;公安特警拉动演练实现常态化,全区公安特警拉动演练模式由有预案拉动逐步向无预案拉动转变,年内已成功举办3次大规模跨盟市和跨国联合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公安特警快速反应能力。

    执法规范化建设  将取得执法资格作为全区公安民警职级晋升的基础条件,已有4.5万余人通过基本级考试,2.5万余人通过中级考试,1900多人通过高级考试,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人数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位列第三;围绕呼格吉乐图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讨论活动,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在已有制度机制基础上,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公安机关查处环境污染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协调机制,为依法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提供了保障;针对可能判处死刑、缓刑、无期徒刑的案件,推行一律由盟市刑事技术部门现场勘查、一律由盟市刑侦部门审核方可由法制部门移送起诉、一律由自治区公安厅刑侦部门对不捕或不诉案件进行审核的“三个一律”执法办案机制;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处理问题案件993起;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全面完成执法办案场所改造,一线执勤执法民警全部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

    队伍正规划建设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深入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和“严纪律守规矩、重实干树形象、转作风敢担当”主题教育,发挥“12 389”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整改了执法执勤方面的问题,队伍作风纪律和精神面貌明显转变;通过组织祭奠公安英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爱国爱党、忠诚为民的情怀;推动盟市、旗县公安局长“进班子”工作固化为体制性要求,推进派出所长“进班子”工作,全区已有618名派出所长担任同级党政机关副职;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在自治区公安厅率先开展机构整合工作,整合总队级机构2个,解决了警种分工过细、职能交叉等问题;加大从优待警力度,全区公安民警快速救治“绿色通道”覆盖率、体检制度落实率和公安优抚对象家属就业培训上岗率、子女教育优待率均达到100%;通过开展“共筑团圆梦”分期分批解决民警两地分居问题,与保险公司签订《全区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推动自治区有关部门提高公安民警加班补贴标准;确定每年7月第一周为“关爱民警周”,建立公安民警抚助基金;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心理危机干预暂行办法》,开通网上心理问题咨询渠道,对民警留言体温均在24小时内给予解答;及时处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51起,切实保障了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强化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围绕10个专题,对自治区公安厅机关313名处级干部、1174名科级干部进行全员轮训,举办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专题研讨班、全区反恐怖情报侦查业务及反恐防爆技能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履职能力和实战技能;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在党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刊发稿件2.1万余篇,刊稿数量居全国前列,公安改革、“四项建设”信息被公安部各类载体采用量2015年均列全国第二位,“平安内蒙古”微信、微博影响巨大;加强典型选树工作,宝音德力格尔被评为“感动内蒙古人物”和“2015年内蒙古最受关注网络人物”,电影剧本《片警宝音》取得了拍摄许可。

    (邰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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