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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卷

  • 林业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高锡林(蒙古族)

    副厅长:曹文仲

    田选明

      群(蒙古族)

    纪检组长:李树平

    助理巡视员:曹志全   

     

    【森林培育】

    共完成人工造林作业面积75.2万公顷,飞播造林16.27万公顷,封山(沙)育林16.8万公顷,义务植树6 891万株,补植造林28.8万公顷。按工程划分: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飞播造林12.27万公顷, 占计划的116.5%,封山育林7万公顷, 占计划的103.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作业面积1.87万公顷,占计划的101%,飞播造林3.47万公顷, 占计划的102.3%,封山(沙)育9.6万公顷, 占计划的102.1%。退耕还林工程作业面积67.27万公顷,为计划任务的101.5%。其中退耕地还林30.47万公顷,占计划的100%,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6.8万公顷,占计划的102.9%。

     

    【种苗生产】

    完成育苗面积1.29万公顷,为计划的161.7%,其中新育苗完成0.91万公顷,为计划的171.3%,总产苗量46亿株,容器育苗3.3亿株,为计划的157.1%。可为下年造林绿化提供合格苗木38亿株以上,其中针叶树5.2亿株,阔叶树23亿株,经济林7.3亿株,四旁用苗2.3亿株。

     

    【资源保护与管理】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全年各项采伐消耗均控制在176.6万立方米的计划之内。积极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开展人工商品林的采伐试点,寻求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形式和不同经营模式下人工林的采伐管理办法和政策。全面推进集体林定权发证工作,重点是退耕还林工程地块的登记发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共审核征占用林地63项。开展了全区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经国家林业局检查,质量达优秀标准。加强木材流通管理,整顿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秩序,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并将《出省运输证》全部委托给盟市核发,简化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

    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发现和受理林业案件15 898起,侦破和查处15 802起,查处率99.4%,共收缴木材2 746立方米,野生动物46 794头(只),野生动物制品107件,皮张708张,收缴猎枪猎具781支(件),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8 47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 314余万元。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51起,其中火警105起,一般火灾40起,重大火灾2起,特大火灾4起,受害森林面积12.23万公顷。发生草原火灾76起,其中火警62起,一般火灾9起,重大火灾3起,特大火灾2起,受害草原面积6.68万公顷。

    全区共发生森林病虫害60.73万公顷,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成灾面积4.03万公顷,成灾率为2.5,低于7的指标。全区累计完成防治面积46.13万公顷,防治率为76%,高于70%的指标。全区应施产地检疫面积1.09万公顷,实施产地检疫1.04万公顷,产地检疫率达95%,高于85%的指标。全区病虫害应施监测面积850.77万公顷,实际监测面积773.84万公顷,监测覆盖率91%,高于80%的指标。

    新建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红花尔基樟子松林、黑里河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苏木山、黄旗海等15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林业科技】

    围绕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以提高林业建设科技含量、加快生态建设为中心,加大技术推广力度。指令性推广抗旱造林系列等九项适用技术,累计完成70.13万公顷,是下达任务的159%。2003年,全区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推广覆盖率为70%。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采取被承包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与承包工程的技术人员年终考评挂钩等措施,实行跟踪式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积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在确保整体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加大灌木种植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林业科技项目。经多方努力,2003年争取10项国家林业科技项目,投资820万元。

     

    【林业产业】

    编制2003~2010年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引导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培育、壮大林产品加工业、沙产业、森林旅游业、森林绿色食品加工业等龙头企业,使其更好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到我区兴办林产工业企业。积极进口国外资源,增加有效供给。今年从满洲里进口木材100万立方米,实现就地加工增值。商品林基地建设与龙头企业建设相配套,与市场需求相适应,成为龙头企业相对固定的原料基地。

     

    【学习与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并对全区学习贯彻该决定做出了部署,掀起学习贯彻落实该决定的高潮。7月4日至6日,自治区林业厅召开全区林业局长座谈会,组织各盟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厅机关处室、单位的负责人认真学习《决定》,并结合各地实际,讨论全区贯彻落实的意见,力争在林业建设和林业改革方面有所突破。赤峰市委、市政府在全区率先出台《关于贯彻〈决定〉的意见》。《内蒙古日报》发表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主席题为加快林业发展构筑我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的署名文章,对学习贯彻该决定精神,加快全区林业发展做出动员和部署,把学习贯彻该决定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极大地推动了全区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

     

    【森林公安民警战斗在防“非典”第一线】

    进入4月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严峻,成为全国的重灾区。为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紧急向各盟市、旗县森林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把防非典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手抓非典,一手抓生产,并认真落实到每一位民警。全区森林公安系统从下至上建立了防非典工作日制度。主要进行监控、排查、设卡、消毒等工作。他们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盟、锡盟、乌盟等重点疫区,广大森林公安民警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出发,深入街道社区、林区、公路等重点地段设关设卡,逐车逐户进行调查摸底,随时掌握非典可疑情况,确保疫情不蔓延。全区有3 000余名森林公安民警战斗在防非典第一线。

     

    【松毛虫是危害林业建设的头号杀手】

    据最新统计,松毛虫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大兴安岭等9个盟(市、局)的40个旗(县、区、局)发生,发生面积高达12.09万公顷。被害树种主要为油松、落叶松、樟子松和侧柏。被松毛虫危害的树木轻者影响生长,重者成片干枯死亡,其中仅阿尔山林业局、白狼林业局、阿尔山市松毛虫发生面积就有4.67万公顷之多,沿途到处可以见到落叶松成片死亡的现象。

    “八五”期间以来,全区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将松毛虫作为头号害虫进行重点研究和治理,取得喷施灭幼脲、苏云金杆菌、白僵菌、阿维菌素、植物性杀虫剂烟参碱,以及招引益鸟、释放寄生蜂、搂树盘、毒绳阻隔等一系列防治技术成果,为松毛虫防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特别是从1999年开始,自治区林业厅和财政厅对赤峰市和通辽市的松毛虫实施工程治理,目前已进入二期实施阶段,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赤峰市和通辽市的松毛虫灾情得到有效缓解。但是,从自治区整体来看,松毛虫灾情仍呈上升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气候变暖,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的一些旗县已陆续发生,松毛虫有明显向西转移的趋势。造成松毛虫严重成灾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防治救灾的投入严重不足,天然林保护工程也没有专项的病虫害预防资金,因此,只能开展局部重点地块防治,做不到全面治理,形成年年防治年年成灾的被动局面;二是监测水平比较低,很多地区发现时已经成灾,不能将灾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基础设施薄弱,防治器械陈旧,交通通讯工具匮乏,机构不是很稳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全区森林病虫害整体御灾水平不高。

     

    【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现场会在和林格尔县召开】

    9月8日至9日,自治区林业厅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召开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现场会,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结合天保工程的继续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天保工程现场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区黄河上中游地区天保工程实施以来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天保工程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现场参观和林格尔县城关北山万亩障子松基地等生态建设工程;7个旗县区林业局做典型发言;自治区林业厅长高锡林同志作会议总结。高厅长高度评价黄河上中游地区天保工程的建设成果,分析当前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高厅长指出:实现天保工程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按照《决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促进天保工程区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一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要紧抓住实施天保工程的战略机遇,因地制宜地探索、试验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只要是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有利于工程区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利于职工群众收入的提高,就要积极地去探索,看准的就大胆地去做。二是继续深入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林业建设方针。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执行黄河上中游天然林禁伐,确保禁伐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有效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划分管护责任区,推行个体承包,用合同方式确定承包者的责任,明确承包者的权益,实行责权利挂钩的管护经营责任制。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成效。要管严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必须把质量作为天保工程建设的生命线来抓,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天保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实施的检查、监督。

     

    【中澳技术合作内蒙古阿拉善生态整治与管理项目运行良好】

    中澳技术合作内蒙古阿拉善生态整治与管理项目实施期为五年,即从2001年6月至2006年6月,目标是通过可持续的资源利用和脱贫措施促进生态的改善。项目总投入为1 965万澳元,其中澳大利亚政府投入1 170万澳元,中方配套795万澳元。

    共开展12个项目的工作,已实施的项目有大型机构子项目敖伦布拉格镇节水示范项目、社区子项目锡林高勒苏木珠很高勒嘎查防护林建设、羔羊育肥和环境改善项目4个,资金规模为211万元。即将实施的有贺兰山植被恢复项目、小额信贷项目、教育赠款及新能源赠款项目等8个,资金总规模为642.53万元。

    组织相关机构的领导和盟、旗项目办及涉项单位的相关技术、业务人员,参加了国际、国内各类培训考察共13次,利用项目聘请中外方专家在盟内开展了与国际接轨的项目设计、项目经济分析、环境意识提高、项目监测方法等培训38期,培训人员883人。从中小学生环境意识抓起,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投资近20万元,编制了《阿拉善生态环境教育读本》(中小学蒙汉文版)23 277册,于2002年10月份在全盟73所中小学试用推广,成为全国唯一纳入环保乡土教材教学推广的地区。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环境意识宣传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2.65万余份,宣传品1万份,宣传展板36个。编印宣传年历、台历6 300册(份),分发到区内外相关机构及全盟苏木、嘎查、农牧户手中。在新华社、内蒙古日报、阿拉善日报等媒体播发关于澳援项目进展和环境整治方面的宣传报道71篇(条)。

    完成对全盟39个苏木的205个嘎查社会经济、地理信息反馈数据的调查、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建立初步的计算机数据管理程序。为尽快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已经完成对全盟不同草场类型的勘察及180个样点的确定和数据归类分析,完成项目监测、评估体系的框架设计,对开始实施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为保障澳援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也为争取引进更多外援项目打下基础,根据阿盟实际,筛选出2003年度实施的居延绿洲人工造林项目南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二十多个机构子项目及社区子项目,作为项目库的优选项目。

     

    【内蒙古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03年12月24日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 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主线,明确了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理顺了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解决了加快林业发展亟待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对林业作出新的科学定位《决定》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这是《决定》对林业做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定位,标志着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林业地位、作用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展示了对加快全区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实现山川秀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决定》对林业作出的科学定位,赋予了林业更加艰巨的光荣使命。这个定位重点阐述了林业具有“两重性”: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

    明确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新时期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努力构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积极发展林业产业,使林业更好地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推动自治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确定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决定》确定自治区林业跨越式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0%,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初步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第二步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全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第三步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7%,宜林地全部绿化,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林业生产力关于生态建设布局,《决定》提出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为主体,以全民义务植树和各种社会造林为基础,本着分类指导,分区治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将全区划分为“沙区、山区、平原区、林区和城镇区”五区,分别实施不同的国家重点工程,同时将黄河、辽河、嫩江三大流域和公路、铁路两线也作为建设重点,构成“点线面”结合的生态建设布局。关于林业产业布局,《决定》提出: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

    对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关于林业管理体制,《决定》提出林业要实行分类经营。同时,对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和苗圃提出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的新体制。关于林业运行机制和政策,《决定》突出了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产权问题。要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及时核发林权证,依法保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问题。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允许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对各种社会主体在生态区位特别重要地段营造的生态公益林,当地人民政府可拿出一定的资金收购。第三是林业建设投入问题。要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原则。第四是林业政策扶持问题。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林业建设的信贷支持。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自治区、盟市、旗县要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第五是公平待遇问题。各种社会主体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依法取得宜林“三荒”使用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时核发林权证,可以纳入重点工程建设范围。经检查验收达到工程标准的,享受重点工程待遇。林业部门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对科教兴林依法治林提出明确要求实施科教兴林战略。加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重点解决林业建设中的关键技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突出林业科技的社会公益性,完善人才使用和激励竞争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的林业科技工作队伍;不断加强林业科技领域地对外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林业人才教育与培训体系,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坚持依法治林,保卫森林资源安全。对加快林业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提出新的要求。要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对加强林业组织领导制定新举措《决定》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加强林业行政机构建设。要建立健全四个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机构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督体系,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向盟市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派驻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和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林业动态监测体系,以便及时掌握资源消长、生态变化和林业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四是建立健全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理顺苏木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实行旗县林业主管部门垂直领导,充分发挥苏木乡镇林工站的多种职能和作用。

     

    【存在问题】

    1.自治区东部连续几年干旱,影响了个别地区的造林成活率。

    2.个别地方种苗基础薄弱,调控、管理滞后,种苗质量不高,树种品种单一,影响造林成活率,降低了工程建设质量。

    3.造林作业设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旗县造林作业设计存在着不够科学合理、内容缺项、示意图不准确等问题,起不到指导造林的作用。

    4.目前各项重点工程先后启动,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工程前期费、管理费、检查费等相应增加,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借、贷、赊现象较为普遍,出现了任务越大,林业部门负担越重的现象。

        (乔云、王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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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高锡林(蒙古族)

    副厅长:曹文仲

    田选明

      群(蒙古族)

    纪检组长:李树平

    助理巡视员:曹志全   

     

    【森林培育】

    共完成人工造林作业面积75.2万公顷,飞播造林16.27万公顷,封山(沙)育林16.8万公顷,义务植树6 891万株,补植造林28.8万公顷。按工程划分: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飞播造林12.27万公顷, 占计划的116.5%,封山育林7万公顷, 占计划的103.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作业面积1.87万公顷,占计划的101%,飞播造林3.47万公顷, 占计划的102.3%,封山(沙)育9.6万公顷, 占计划的102.1%。退耕还林工程作业面积67.27万公顷,为计划任务的101.5%。其中退耕地还林30.47万公顷,占计划的100%,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6.8万公顷,占计划的102.9%。

     

    【种苗生产】

    完成育苗面积1.29万公顷,为计划的161.7%,其中新育苗完成0.91万公顷,为计划的171.3%,总产苗量46亿株,容器育苗3.3亿株,为计划的157.1%。可为下年造林绿化提供合格苗木38亿株以上,其中针叶树5.2亿株,阔叶树23亿株,经济林7.3亿株,四旁用苗2.3亿株。

     

    【资源保护与管理】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全年各项采伐消耗均控制在176.6万立方米的计划之内。积极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开展人工商品林的采伐试点,寻求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形式和不同经营模式下人工林的采伐管理办法和政策。全面推进集体林定权发证工作,重点是退耕还林工程地块的登记发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共审核征占用林地63项。开展了全区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经国家林业局检查,质量达优秀标准。加强木材流通管理,整顿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秩序,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并将《出省运输证》全部委托给盟市核发,简化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

    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发现和受理林业案件15 898起,侦破和查处15 802起,查处率99.4%,共收缴木材2 746立方米,野生动物46 794头(只),野生动物制品107件,皮张708张,收缴猎枪猎具781支(件),处理各类违法人员18 47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 314余万元。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51起,其中火警105起,一般火灾40起,重大火灾2起,特大火灾4起,受害森林面积12.23万公顷。发生草原火灾76起,其中火警62起,一般火灾9起,重大火灾3起,特大火灾2起,受害草原面积6.68万公顷。

    全区共发生森林病虫害60.73万公顷,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成灾面积4.03万公顷,成灾率为2.5,低于7的指标。全区累计完成防治面积46.13万公顷,防治率为76%,高于70%的指标。全区应施产地检疫面积1.09万公顷,实施产地检疫1.04万公顷,产地检疫率达95%,高于85%的指标。全区病虫害应施监测面积850.77万公顷,实际监测面积773.84万公顷,监测覆盖率91%,高于80%的指标。

    新建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红花尔基樟子松林、黑里河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苏木山、黄旗海等15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林业科技】

    围绕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以提高林业建设科技含量、加快生态建设为中心,加大技术推广力度。指令性推广抗旱造林系列等九项适用技术,累计完成70.13万公顷,是下达任务的159%。2003年,全区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推广覆盖率为70%。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采取被承包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与承包工程的技术人员年终考评挂钩等措施,实行跟踪式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积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在确保整体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加大灌木种植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林业科技项目。经多方努力,2003年争取10项国家林业科技项目,投资820万元。

     

    【林业产业】

    编制2003~2010年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引导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培育、壮大林产品加工业、沙产业、森林旅游业、森林绿色食品加工业等龙头企业,使其更好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到我区兴办林产工业企业。积极进口国外资源,增加有效供给。今年从满洲里进口木材100万立方米,实现就地加工增值。商品林基地建设与龙头企业建设相配套,与市场需求相适应,成为龙头企业相对固定的原料基地。

     

    【学习与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并对全区学习贯彻该决定做出了部署,掀起学习贯彻落实该决定的高潮。7月4日至6日,自治区林业厅召开全区林业局长座谈会,组织各盟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厅机关处室、单位的负责人认真学习《决定》,并结合各地实际,讨论全区贯彻落实的意见,力争在林业建设和林业改革方面有所突破。赤峰市委、市政府在全区率先出台《关于贯彻〈决定〉的意见》。《内蒙古日报》发表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主席题为加快林业发展构筑我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的署名文章,对学习贯彻该决定精神,加快全区林业发展做出动员和部署,把学习贯彻该决定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极大地推动了全区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

     

    【森林公安民警战斗在防“非典”第一线】

    进入4月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严峻,成为全国的重灾区。为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紧急向各盟市、旗县森林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把防非典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手抓非典,一手抓生产,并认真落实到每一位民警。全区森林公安系统从下至上建立了防非典工作日制度。主要进行监控、排查、设卡、消毒等工作。他们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盟、锡盟、乌盟等重点疫区,广大森林公安民警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出发,深入街道社区、林区、公路等重点地段设关设卡,逐车逐户进行调查摸底,随时掌握非典可疑情况,确保疫情不蔓延。全区有3 000余名森林公安民警战斗在防非典第一线。

     

    【松毛虫是危害林业建设的头号杀手】

    据最新统计,松毛虫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大兴安岭等9个盟(市、局)的40个旗(县、区、局)发生,发生面积高达12.09万公顷。被害树种主要为油松、落叶松、樟子松和侧柏。被松毛虫危害的树木轻者影响生长,重者成片干枯死亡,其中仅阿尔山林业局、白狼林业局、阿尔山市松毛虫发生面积就有4.67万公顷之多,沿途到处可以见到落叶松成片死亡的现象。

    “八五”期间以来,全区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将松毛虫作为头号害虫进行重点研究和治理,取得喷施灭幼脲、苏云金杆菌、白僵菌、阿维菌素、植物性杀虫剂烟参碱,以及招引益鸟、释放寄生蜂、搂树盘、毒绳阻隔等一系列防治技术成果,为松毛虫防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特别是从1999年开始,自治区林业厅和财政厅对赤峰市和通辽市的松毛虫实施工程治理,目前已进入二期实施阶段,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赤峰市和通辽市的松毛虫灾情得到有效缓解。但是,从自治区整体来看,松毛虫灾情仍呈上升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气候变暖,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的一些旗县已陆续发生,松毛虫有明显向西转移的趋势。造成松毛虫严重成灾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防治救灾的投入严重不足,天然林保护工程也没有专项的病虫害预防资金,因此,只能开展局部重点地块防治,做不到全面治理,形成年年防治年年成灾的被动局面;二是监测水平比较低,很多地区发现时已经成灾,不能将灾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基础设施薄弱,防治器械陈旧,交通通讯工具匮乏,机构不是很稳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全区森林病虫害整体御灾水平不高。

     

    【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现场会在和林格尔县召开】

    9月8日至9日,自治区林业厅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召开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现场会,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结合天保工程的继续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天保工程现场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区黄河上中游地区天保工程实施以来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天保工程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现场参观和林格尔县城关北山万亩障子松基地等生态建设工程;7个旗县区林业局做典型发言;自治区林业厅长高锡林同志作会议总结。高厅长高度评价黄河上中游地区天保工程的建设成果,分析当前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高厅长指出:实现天保工程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按照《决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促进天保工程区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一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要紧抓住实施天保工程的战略机遇,因地制宜地探索、试验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只要是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有利于工程区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利于职工群众收入的提高,就要积极地去探索,看准的就大胆地去做。二是继续深入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林业建设方针。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执行黄河上中游天然林禁伐,确保禁伐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有效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划分管护责任区,推行个体承包,用合同方式确定承包者的责任,明确承包者的权益,实行责权利挂钩的管护经营责任制。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成效。要管严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必须把质量作为天保工程建设的生命线来抓,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天保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实施的检查、监督。

     

    【中澳技术合作内蒙古阿拉善生态整治与管理项目运行良好】

    中澳技术合作内蒙古阿拉善生态整治与管理项目实施期为五年,即从2001年6月至2006年6月,目标是通过可持续的资源利用和脱贫措施促进生态的改善。项目总投入为1 965万澳元,其中澳大利亚政府投入1 170万澳元,中方配套795万澳元。

    共开展12个项目的工作,已实施的项目有大型机构子项目敖伦布拉格镇节水示范项目、社区子项目锡林高勒苏木珠很高勒嘎查防护林建设、羔羊育肥和环境改善项目4个,资金规模为211万元。即将实施的有贺兰山植被恢复项目、小额信贷项目、教育赠款及新能源赠款项目等8个,资金总规模为642.53万元。

    组织相关机构的领导和盟、旗项目办及涉项单位的相关技术、业务人员,参加了国际、国内各类培训考察共13次,利用项目聘请中外方专家在盟内开展了与国际接轨的项目设计、项目经济分析、环境意识提高、项目监测方法等培训38期,培训人员883人。从中小学生环境意识抓起,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投资近20万元,编制了《阿拉善生态环境教育读本》(中小学蒙汉文版)23 277册,于2002年10月份在全盟73所中小学试用推广,成为全国唯一纳入环保乡土教材教学推广的地区。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环境意识宣传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2.65万余份,宣传品1万份,宣传展板36个。编印宣传年历、台历6 300册(份),分发到区内外相关机构及全盟苏木、嘎查、农牧户手中。在新华社、内蒙古日报、阿拉善日报等媒体播发关于澳援项目进展和环境整治方面的宣传报道71篇(条)。

    完成对全盟39个苏木的205个嘎查社会经济、地理信息反馈数据的调查、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建立初步的计算机数据管理程序。为尽快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已经完成对全盟不同草场类型的勘察及180个样点的确定和数据归类分析,完成项目监测、评估体系的框架设计,对开始实施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为保障澳援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也为争取引进更多外援项目打下基础,根据阿盟实际,筛选出2003年度实施的居延绿洲人工造林项目南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二十多个机构子项目及社区子项目,作为项目库的优选项目。

     

    【内蒙古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03年12月24日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 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主线,明确了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理顺了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解决了加快林业发展亟待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对林业作出新的科学定位《决定》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这是《决定》对林业做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定位,标志着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林业地位、作用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展示了对加快全区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实现山川秀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决定》对林业作出的科学定位,赋予了林业更加艰巨的光荣使命。这个定位重点阐述了林业具有“两重性”: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

    明确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新时期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努力构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积极发展林业产业,使林业更好地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推动自治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确定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决定》确定自治区林业跨越式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0%,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初步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第二步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全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第三步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7%,宜林地全部绿化,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林业生产力关于生态建设布局,《决定》提出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为主体,以全民义务植树和各种社会造林为基础,本着分类指导,分区治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将全区划分为“沙区、山区、平原区、林区和城镇区”五区,分别实施不同的国家重点工程,同时将黄河、辽河、嫩江三大流域和公路、铁路两线也作为建设重点,构成“点线面”结合的生态建设布局。关于林业产业布局,《决定》提出: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

    对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关于林业管理体制,《决定》提出林业要实行分类经营。同时,对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和苗圃提出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的新体制。关于林业运行机制和政策,《决定》突出了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产权问题。要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及时核发林权证,依法保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问题。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允许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对各种社会主体在生态区位特别重要地段营造的生态公益林,当地人民政府可拿出一定的资金收购。第三是林业建设投入问题。要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原则。第四是林业政策扶持问题。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林业建设的信贷支持。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自治区、盟市、旗县要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第五是公平待遇问题。各种社会主体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依法取得宜林“三荒”使用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时核发林权证,可以纳入重点工程建设范围。经检查验收达到工程标准的,享受重点工程待遇。林业部门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对科教兴林依法治林提出明确要求实施科教兴林战略。加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重点解决林业建设中的关键技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突出林业科技的社会公益性,完善人才使用和激励竞争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的林业科技工作队伍;不断加强林业科技领域地对外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林业人才教育与培训体系,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坚持依法治林,保卫森林资源安全。对加快林业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提出新的要求。要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对加强林业组织领导制定新举措《决定》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加强林业行政机构建设。要建立健全四个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机构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督体系,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向盟市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派驻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和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林业动态监测体系,以便及时掌握资源消长、生态变化和林业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四是建立健全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理顺苏木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实行旗县林业主管部门垂直领导,充分发挥苏木乡镇林工站的多种职能和作用。

     

    【存在问题】

    1.自治区东部连续几年干旱,影响了个别地区的造林成活率。

    2.个别地方种苗基础薄弱,调控、管理滞后,种苗质量不高,树种品种单一,影响造林成活率,降低了工程建设质量。

    3.造林作业设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旗县造林作业设计存在着不够科学合理、内容缺项、示意图不准确等问题,起不到指导造林的作用。

    4.目前各项重点工程先后启动,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工程前期费、管理费、检查费等相应增加,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借、贷、赊现象较为普遍,出现了任务越大,林业部门负担越重的现象。

        (乔云、王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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