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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卷

  • 纪检监察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名录】

      记:巴特尔(蒙古族)

    副书记:孙显谦(12月离任)

      仁(女蒙古族)

    武根锁(11月逝世)

     

    张文清(蒙古族12月任职)

    秘书长:李  杰(兼)

    检查员:钟玉堂(4月离任)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领导名录】

      长:孙显谦(3月离任)

      仁(女蒙古族3月任职)

    副厅长:张文清(蒙古族3月离任)

     

    张元凯

    巡视员:德继民(蒙古族3月离任)

     

    【概况】2003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15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2个处:秘书处、行政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行政定编129名。其中:领导班子成员12名,副厅级室主任14名,正厅级、副厅级检查员、监察专员、巡视员9名,处级干部60名。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事业单位定编47名,其中处级干部7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第四次全会的部署,将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为29项,分别确定17名自治区领导为责任人,21个自治区直属单位为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厅11个室为联系部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63个厅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全区有211 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在有关部门的问卷调查中,有97.78%的被访者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视程度持肯定态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与48名地厅级、1 038名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门谈话;对新任职的143级名地厅干部、751名县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对14名地厅级干部、242名县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意见》等制度,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二是落实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紧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际,明确提出严禁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挪用西部大开发各种专项资金,对挪用专项资金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旅游、购置交通工具和通信工具、购建装修办公楼等,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禁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加重农牧民负担,购买通信工具、交通工具、请客送礼。三是对全区1997年以来党员干部出国(境)私自不归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全区共有出国(境)私自不归的党员干部12名,未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对现任62名省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上报。对党政机关厅级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情况,也进行摸底登记。

     

    【查办案件工作】2003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 218件(次);初查4 014件,了结2 506件;立案1 465件,结案1 4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 7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人、地厅级干部5 人。对有轻微错误不追究纪律责任的1 44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7名。经调查核实,为1 065名干部澄清举报失实的有关问题,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02名。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 393万元。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具体制度和规定,并确定把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作为重点进行治理。至11月,全区共检查教育乱收费金额7 136.1万元,清退违规收费3 496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 4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通报批评97人。二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自治区纠风办等五部门及时印发《2003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与自治区卫生厅联合制定《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区已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所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达282个,占应参加集中招标医疗机构的90%;集中招标采购的总金额为30 788.5万元,占医院购药总金额的43%;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让利于患者5 544.99万元。全区共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法案件332件,涉及金额8 035.5万元。三是加强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与农业厅共同制定《关于2003年减轻农牧民负担实施意见》。2003年,自治区实行费税改革减轻农牧民负担金额99 058万元,通过专项治理减轻农牧民负担金额11 232.6万元。清理和审核涉及农牧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60件、177项。已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乡苏木(镇 )有1 140个,占98%;共查处涉及农牧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208件,受到党政纪处分87人。四是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巩固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全年共清理和取消对机动车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集资摊派项目19项,涉及金额74.9万元。清理、取消公路收费站点12个。五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2003年自治区确定参加评议的部门和单位为51个,盟市、旗县也分别根据实际确定各自的评议对象及评议重点。全区参与民主评议行风的基层站所为8 091个,占全区所有基层站所的86%,有100万群众直接参加行风评议工作,有11个盟市开播《行风热线》专题节目。自治区纠风办与内蒙古电台联合开办的《行风热线》节目,覆盖全区所有地区和周边省区,全年播出330期,接听热线电话2 300次,办理来信490封、来访50多人(次)。

     

    【执法监察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重点,继续开展对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国债资金、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执法监察。2003年,全区共立项577项,办结561项;查出违纪违法金额4 519.7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 765.42万元;纠正退还违法违纪金额1 523.39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 783.8万元;提出建议580件,被采纳525件;发现案件线索148件,立案查处114件,有17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是认真开展对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执法监察。自治区监察厅会同国土资源厅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组织开展全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二是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特别是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3 个组对全区12个盟市、110项工程进行检查。经检查,全区应招标工程1 984项,实行招标工程1 951项,招标率达98.92%。自治区本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296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标44亿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及公开招标率均为100%。三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全区共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68家。2003年1~10月累计受理投诉1 651起,调查处理投诉案件644起。四是做好重特大事故查处工作。研究处理2002年通辽大沁他拉国家粮库12·11重大责任事故、包头石拐常胜煤矿10·31瓦斯爆炸重大责任事故、2003年7·4牙克石特大瓦斯爆炸死亡22人事故、7·20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违章建筑砸死5 人事故、赤峰翁牛特旗铅锌矿缆车坠落死亡3人事故及乌海市7·22煤矿透水事故、9·1通辽市煤矿顶板事故、9·16阿盟瓦斯爆炸事故。五是继续开展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对以前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已经形成处理决定的,进行督查落实。此外,通过参加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反映乌盟部分旗县开采玄武岩造成草原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调查;参加优化发展环境培训教育工作;参加自治区政府组织的住房基金清理检查工作;参加自治区研究生考试、春季招生录取、防治非典等项工作。

     

    【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源头治理工作,自治区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盟市普遍建立行政中心,实行中心大厅“一个窗口”审批、收费。10月,自治区监察厅提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并以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自治区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财政管理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区10个盟市程度不同推行部门预算工作。3 个盟市组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9个盟市原组建的会计集中核算(收付)中心逐步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轨。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主要在自治区本级试点,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会计委派工作以及在旗县(市、区)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在探索中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开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立,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逐步健全。2003年在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210名党政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实行票决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348名,竞争上岗558名;对1 877名拟任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地厅级147名;对544名推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出违规金额6 012万元;处理领导干部34名,其中撤职 2名、降职1名。四项必须进入市场的工作初步得到落实。全区进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共76宗,成交金额1.42亿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1 065项,金额54.75亿元,盟市级招投标率和公开招投率达100%,旗县级达80%,政府采购总额10.99亿元,资金节约率11.31%;产权交易成交金额1.08亿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在乡镇、旗县政权机关和盟市、自治区政府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全区已有2 476个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占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98.6%;事业单位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有3 822家,占全区事业单位的46.21%;村务公开现已成为全区村委会的基本工作制度,有80%以上的村嘎查较规范地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机关自身建设】2003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紧紧围绕纪检监察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努力做好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盟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选配、考察和管理工作,全年考核调整、任免盟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17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对一些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考核。在机关内部对18名干部进行的交流、轮岗。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40人。

    (芦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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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巴特尔(蒙古族)

    副书记:孙显谦(12月离任)

      仁(女蒙古族)

    武根锁(11月逝世)

     

    张文清(蒙古族12月任职)

    秘书长:李  杰(兼)

    检查员:钟玉堂(4月离任)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领导名录】

      长:孙显谦(3月离任)

      仁(女蒙古族3月任职)

    副厅长:张文清(蒙古族3月离任)

     

    张元凯

    巡视员:德继民(蒙古族3月离任)

     

    【概况】2003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15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2个处:秘书处、行政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行政定编129名。其中:领导班子成员12名,副厅级室主任14名,正厅级、副厅级检查员、监察专员、巡视员9名,处级干部60名。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事业单位定编47名,其中处级干部7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第四次全会的部署,将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为29项,分别确定17名自治区领导为责任人,21个自治区直属单位为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厅11个室为联系部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63个厅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全区有211 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在有关部门的问卷调查中,有97.78%的被访者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视程度持肯定态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与48名地厅级、1 038名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门谈话;对新任职的143级名地厅干部、751名县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对14名地厅级干部、242名县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意见》等制度,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二是落实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紧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际,明确提出严禁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挪用西部大开发各种专项资金,对挪用专项资金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旅游、购置交通工具和通信工具、购建装修办公楼等,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禁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加重农牧民负担,购买通信工具、交通工具、请客送礼。三是对全区1997年以来党员干部出国(境)私自不归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全区共有出国(境)私自不归的党员干部12名,未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对现任62名省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上报。对党政机关厅级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情况,也进行摸底登记。

     

    【查办案件工作】2003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 218件(次);初查4 014件,了结2 506件;立案1 465件,结案1 4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 7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人、地厅级干部5 人。对有轻微错误不追究纪律责任的1 44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7名。经调查核实,为1 065名干部澄清举报失实的有关问题,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02名。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 393万元。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具体制度和规定,并确定把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作为重点进行治理。至11月,全区共检查教育乱收费金额7 136.1万元,清退违规收费3 496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 4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通报批评97人。二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自治区纠风办等五部门及时印发《2003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与自治区卫生厅联合制定《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区已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所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达282个,占应参加集中招标医疗机构的90%;集中招标采购的总金额为30 788.5万元,占医院购药总金额的43%;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让利于患者5 544.99万元。全区共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法案件332件,涉及金额8 035.5万元。三是加强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与农业厅共同制定《关于2003年减轻农牧民负担实施意见》。2003年,自治区实行费税改革减轻农牧民负担金额99 058万元,通过专项治理减轻农牧民负担金额11 232.6万元。清理和审核涉及农牧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60件、177项。已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乡苏木(镇 )有1 140个,占98%;共查处涉及农牧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208件,受到党政纪处分87人。四是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巩固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全年共清理和取消对机动车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集资摊派项目19项,涉及金额74.9万元。清理、取消公路收费站点12个。五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2003年自治区确定参加评议的部门和单位为51个,盟市、旗县也分别根据实际确定各自的评议对象及评议重点。全区参与民主评议行风的基层站所为8 091个,占全区所有基层站所的86%,有100万群众直接参加行风评议工作,有11个盟市开播《行风热线》专题节目。自治区纠风办与内蒙古电台联合开办的《行风热线》节目,覆盖全区所有地区和周边省区,全年播出330期,接听热线电话2 300次,办理来信490封、来访50多人(次)。

     

    【执法监察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重点,继续开展对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国债资金、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执法监察。2003年,全区共立项577项,办结561项;查出违纪违法金额4 519.7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 765.42万元;纠正退还违法违纪金额1 523.39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 783.8万元;提出建议580件,被采纳525件;发现案件线索148件,立案查处114件,有17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是认真开展对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执法监察。自治区监察厅会同国土资源厅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组织开展全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二是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特别是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3 个组对全区12个盟市、110项工程进行检查。经检查,全区应招标工程1 984项,实行招标工程1 951项,招标率达98.92%。自治区本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296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标44亿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及公开招标率均为100%。三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全区共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68家。2003年1~10月累计受理投诉1 651起,调查处理投诉案件644起。四是做好重特大事故查处工作。研究处理2002年通辽大沁他拉国家粮库12·11重大责任事故、包头石拐常胜煤矿10·31瓦斯爆炸重大责任事故、2003年7·4牙克石特大瓦斯爆炸死亡22人事故、7·20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违章建筑砸死5 人事故、赤峰翁牛特旗铅锌矿缆车坠落死亡3人事故及乌海市7·22煤矿透水事故、9·1通辽市煤矿顶板事故、9·16阿盟瓦斯爆炸事故。五是继续开展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对以前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已经形成处理决定的,进行督查落实。此外,通过参加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反映乌盟部分旗县开采玄武岩造成草原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调查;参加优化发展环境培训教育工作;参加自治区政府组织的住房基金清理检查工作;参加自治区研究生考试、春季招生录取、防治非典等项工作。

     

    【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源头治理工作,自治区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盟市普遍建立行政中心,实行中心大厅“一个窗口”审批、收费。10月,自治区监察厅提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并以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自治区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财政管理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区10个盟市程度不同推行部门预算工作。3 个盟市组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9个盟市原组建的会计集中核算(收付)中心逐步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轨。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主要在自治区本级试点,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会计委派工作以及在旗县(市、区)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在探索中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开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立,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逐步健全。2003年在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210名党政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实行票决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348名,竞争上岗558名;对1 877名拟任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地厅级147名;对544名推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出违规金额6 012万元;处理领导干部34名,其中撤职 2名、降职1名。四项必须进入市场的工作初步得到落实。全区进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共76宗,成交金额1.42亿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1 065项,金额54.75亿元,盟市级招投标率和公开招投率达100%,旗县级达80%,政府采购总额10.99亿元,资金节约率11.31%;产权交易成交金额1.08亿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在乡镇、旗县政权机关和盟市、自治区政府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全区已有2 476个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占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98.6%;事业单位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有3 822家,占全区事业单位的46.21%;村务公开现已成为全区村委会的基本工作制度,有80%以上的村嘎查较规范地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机关自身建设】2003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紧紧围绕纪检监察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努力做好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盟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选配、考察和管理工作,全年考核调整、任免盟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17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对一些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考核。在机关内部对18名干部进行的交流、轮岗。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40人。

    (芦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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