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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卷

  • 政法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政法委书记

    综合治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胡 

    政法委副书记:***(蒙古族常务)

    ***(蒙古族)

    政法委副书记

    综治办主任:刘怀北

    政法委副书记

    维稳办主任:李久祥

    综合治理办副主任:刘国君 

    政法委助理巡视员:苏云生

    刘国栋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维稳办协调督办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41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8副)。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维稳办有在编干部41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4人(蒙古族10人、达斡尔族2人、回族1人、满族1人)、妇女干部8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37人,大专2人。

     

    【政法工作】2003年全区政法工作要突出一个地位,即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法工作中的指导地位;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即抓好维护稳定,抓好政法队伍建设,抓政法工作改革,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五个意识,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意识,努力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的中心意识,确保全区安全与稳定的忧患意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严格公正的执法的法治意识;扎扎实实完成八项任务。一是充分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义,找准政法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政法工作,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标准。正确分析形势,及时做出决策和部署,坚持与时俱进,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二是紧紧围绕发展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政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的大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化解民事纠纷,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敌斗争,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进一步加强网上斗争。四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五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长期稳定。六是从实际出发,明确重点,积极推进政法工作改革,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七是认真抓好党中央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权利制约机制,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靠得住、用得上、人民满意。继续深入开展树立两个形象的争创活动。八是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政法各部门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坚决服从党的领导。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3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自治区综治委把2003年作为全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年,突出抓好以巩固提高为内容的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以提高齐抓共管水平为内容的综治成员单位工作,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的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二.要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努力探索防范工作社会化、产业化、契约化的新路子,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三.继续把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要突破口,深入开展安全小区建设向安全社区建设延伸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治安问题排查,开展社会治安党员八个带头活动,推动推动各项综治措施入户见人。四.继续把强化成员单位参与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突破口,抓好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等综治专项领导小组工作。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把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好3月全区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宣传好政法综治典型经验。继续组织开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做好理论研究会日常工作,继续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和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好理论研究会的考察和研究活动。六.搞好各级综治组织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培训。力争2~3年把全区4 437名专职、18 300多名兼职综治干部和50多万名联防队员培训一遍,2003年实现45%的培训率。二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网络化、现代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七.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出台《实施细则》。加强对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募集基金,壮大基金会实力。加大对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力度。组织召开全区第四次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奖励大会。八.深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一是强化一把手工程。继续推动自治区综治委主要领导与盟市综治委主要领导签订综治责任书。二是强化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推动全区综治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充分发挥综治五部委的作用,研究制定综治督查通报制度,加大对旗县以上地区的督查力度。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把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一是2003年初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总结上年全区维护稳定工作的基础上,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对全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做出全面部署。8月,组织召开全区维护稳定工作座谈会,研究提出建立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经常性工作机制的意见。二是适时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和其它专门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需要,研究提出维护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指导全区维护稳定工作。在全国全区两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期间、美伊战争期间、抗击非典斗争期间以及六四等特殊敏感日,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召开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全区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协调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工作,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在呼市地区举行全区首次反恐演练,取得预期效果,受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好评。三是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争对敌对斗争的新情况,加强对情报信息和侦查控制工作的指导,强化口岸巡逻和边防监控,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颠覆、渗透及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办理隐蔽战线斗争方面的案件。四是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和对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协调督查工作。如对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上访问题,层层建立起工作台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对影响稳定的因素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大量的不稳定因素。2003年全区共排查重大不稳定隐患285件,化解170多件。五是积极稳妥地处置群体性事件。对影响大、波及面广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政法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工作组,委领导亲临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各方,靠前指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直至妥善解决。2003年共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30多件,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发挥首都北京护城河作用,受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彰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并颁发专项奖励经费10万元。六是强化信息手段,加强电子政务和计算机网络建设,筹措施资金200余万元,初步建成计算机通讯基础网络,开通视频会议系统、文字传输系统和政务上网系统。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全年接收各类信息4 000余期,其中重要信息1 000余期,编发《维稳工作简报》和《维稳工作要情》64期。

     

    【“严打”整治斗争】2003年,根据自治区严打指挥部统一部署,各地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印发《2003年1至4月份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工作要点》,对严打整治目标任务进行明确部署。二是各地在对2002年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集中排查社会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春季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考核,兑现奖惩。自治区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区严打整治斗争自查总结考核验收的》,3月19日,自治区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抽调政法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组成5个检查组,对部分盟市的严打整治斗争自查总结和2003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自治区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拨出90万元,对在2002年破获重大案件的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奖励和补贴。全区有9个单位、12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受到表彰奖励。四是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4月28日,自治区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和处理邪教办、严打办、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文,要求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5月19日,下发《关于在非典防治期间开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部署从5月中旬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平衡。五是在内蒙古展览馆举办全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展览。共5万多人观看展览,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9月1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代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等领导一同观看展览。储波同志对展览和全区两年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下降到两位数的8个省区之一,下降幅度名列全国第四。六是自治区党委、政府9月11日召开全区严打整治斗争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在全区严打整治斗争中涌现出的9个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和12个先进工作者以及53个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77名先进工作者和14个先进单位。七是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调研工作。按照党中央政法委的安排,从年初开始在全区组织开展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完成全区严打整治斗争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并参加全国严打整治斗争经常性工作机制研讨会。2003年5月,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告一段落,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就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1世界300份,收回11 261份,回收率为99.65%。其中认为两年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和有所好转,有安全感的占90.48%;认为基本一样的占8.5%;认为治安状况较差的占1.0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党中央综治委的领导下,自治区综治委和各级综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治安秩序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社会治安状况继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1至12月,全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7 986起,与上年同比减少2 448起,下降4.9%;全区受理治安案件54 878起,查处49 906起,与上年同比,受理案件减少2 109起,下降3.7%,查处案件减少1 747起,下降3.4%,保持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为促进自治区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做了重要贡献。一是认真组织完成对盟市2002年度和2003年度、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200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绩目标监控考核工作,评选出荣获2002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奖和单项奖的盟市、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和长安杯地区、单位。12月,自治区综治委对各盟市和大兴安岭林管局2003年度综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二是强化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自治区综治委、纪检委、组织部、人事厅、监察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的规定》,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力度。全区共一票否决41个地区、单位,警告64个地区、单位,对97个地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嘉奖1997~2001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方、优秀单位有关领导218名。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常性工作机制。自治区综治委将2003年确定为全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年,制定下发《关于全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导和督促全区12个盟市和35个综治委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共建活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道德、治安(警务)、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六进社区活动的通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举办自治区暨呼和浩特市六进社区服务日活动。四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管理行动。组织开展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共查出治安复杂地区、部位616个,矛盾纠纷35 975件;调处矛盾纠纷35 272件,成功率为98%。集中进行双打一整治专项行动,使539个地区、部位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好转率为93.8%。1至11月全区可防性案件下降7.9%。五是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发挥综治各专项领导小组和综治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组织推动自治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四个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开展首届全区十佳外来务工人员首届杰出和优秀外来务工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清理排查工作,努力做到四清楚。层层签订路地联防责任状,配合铁路公安机关,开展蓝盾行动,确保铁路运输大动脉安全畅通。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和防治非典青春绿伞活动。组织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安联系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区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创安联系点已达4 402个。召开自治区综治委第32次全体会议,通报自治区五部委嘉奖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优秀单位有关领导工作情况。六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和调研工作力度。3月,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综治好新闻奖评比活动,表彰优秀作者和组织者。组织开展建立和完善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常性工作机制课题的调研工作。起草并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七是加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组织召开全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五次理事会和全区第四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奖励大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动员全区政法干警和武警官兵开展向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捐献一天工资活动,收到捐款120余万元。

     

    【抗击“非典”斗争】2003年4月非典传播扩散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多次强调,要警惕非典疫情传播,高度重视疫情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组织动员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积极参加非典防控工作,并切实做好防治非典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向全区政法机关发出《关于政法干警在防治非典肺炎工作中履行职责、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广大政法干警自觉服从、服务当前工作大局,主动配合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开展工作,在防范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自治区综治办、维稳办等部门及时下发《关于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作用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全区各地迅速行动,层层建立以综治和维稳组织为核心的防非维稳工作小组,制定抗击非典斗争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和防治非典疫情工作处置预案,实行防治非典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防治非典工作运行机制。胡忠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就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加抗击非典斗争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几次深入疫情严重的盟市、旗县和政法基层单位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慰问奋战在抗击非典斗争一线的政法干警、综治干部和联防队员。全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3万余名专兼职工作人员,150多万群防群治队员参加奋战在抗击非典斗争的第一线,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批示:政法系统在防非典期间,工作抓得实,成效明显,两手抓(一方面直接参与防SARS;一方面抓稳定)都不错,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对政法系统在抗击非典斗争中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自治区政府划拨300万元经费,支持全区政法系统抗击非典斗争。

     

    【执法督查工作】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党内监督。一是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执法检查。从2003年11月下旬开始,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抽调政法干警,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全区各盟市和重点旗县(市区)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区39件重点上访案件进行个案督查。二是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体及个人上访1 899人次,处理群众来信987件次,对其中比较重大的或反映政法部门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64件信访案件时行督办。对2起案件进行专案调查。三是及时研究协调政法部门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统一政法部门的执法思想。通过召开政法委委员会议、三长会议或由有关地区、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协调重大疑难案件9件次,支持和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四是举办全区首期政法委执法督查干部培训班。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和督查室主任共108名同志参加培训。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9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组织召开两次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转变执法观念,深入开展以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树立人民满意的爱戴的卫士形象和亲人形象为载体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进行总体部署。二是认真发行协管干部职责,选好配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协助党中央政法部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政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考察,结合执法大检查验收工作,对全区盟市党委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进行考察。做好对自治区政法部门处级干部备案管理工作,2003年,审核备案自治区政法部门呈报的处级干部181名。及时了解掌握全区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配备情况,推动和加强全区政法委系统自身建设。三是在全区组织开展政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问卷调查。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抗击非典斗争中全区政法干警表现、社会治安状况、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都给予很高评价,从而坚定我们做好政法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四是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和管理。支持、督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处理举报信件201件,接到举报电话37次,接待群众来访50人次,督办干警违法违纪案件6件,转有关部门查办123件。截至12月份,全区政法部门共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86件28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3人,政纪处分234人,刑事处罚10人。五是加强政法系统政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举办全区首期政法系统政工干部培训班,全区各盟市委分管书记、政治部主任和自治区政法部门干部(人事)处长参加培训。六是加强对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在部分地区组织召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在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地对策。

     

    【帮扶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一同做好对锡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苏木乌兰图嘎嘎查的帮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规划,先后投入45万元,为乌兰图嘎嘎查建成100亩高产饲料基地、人畜饮水工程,围封草牧场3 000亩等项目,完成年度帮扶工作任务。在区直机关帮扶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政法委机关被评为帮扶锡盟实施围封转移战略先进集体,受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通报表彰。

     

    【其它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自治区法学会工作的指导。2003年自治区法学会改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代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积极组织和指导自治区法学会开展工作,使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2003年底,由原来仅有团体会员2个,个人会员不足200人,发展到团体会员100多个,个人会员近10 000多人。2003年12月26日,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为今后自治区法学研究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加强对内蒙古法制报社工作的指导。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严格新闻采访制度,狠抓办报质量,充分发挥《内蒙古法制报》的政法综治宣传主阵地作用。

    (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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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委书记

    综合治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胡 

    政法委副书记:***(蒙古族常务)

    ***(蒙古族)

    政法委副书记

    综治办主任:刘怀北

    政法委副书记

    维稳办主任:李久祥

    综合治理办副主任:刘国君 

    政法委助理巡视员:苏云生

    刘国栋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维稳办协调督办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41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8副)。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维稳办有在编干部41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4人(蒙古族10人、达斡尔族2人、回族1人、满族1人)、妇女干部8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37人,大专2人。

     

    【政法工作】2003年全区政法工作要突出一个地位,即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法工作中的指导地位;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即抓好维护稳定,抓好政法队伍建设,抓政法工作改革,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五个意识,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意识,努力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的中心意识,确保全区安全与稳定的忧患意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严格公正的执法的法治意识;扎扎实实完成八项任务。一是充分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义,找准政法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政法工作,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标准。正确分析形势,及时做出决策和部署,坚持与时俱进,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二是紧紧围绕发展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政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的大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化解民事纠纷,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敌斗争,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进一步加强网上斗争。四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五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长期稳定。六是从实际出发,明确重点,积极推进政法工作改革,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七是认真抓好党中央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权利制约机制,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靠得住、用得上、人民满意。继续深入开展树立两个形象的争创活动。八是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政法各部门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坚决服从党的领导。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3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自治区综治委把2003年作为全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年,突出抓好以巩固提高为内容的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以提高齐抓共管水平为内容的综治成员单位工作,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的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二.要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努力探索防范工作社会化、产业化、契约化的新路子,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三.继续把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要突破口,深入开展安全小区建设向安全社区建设延伸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治安问题排查,开展社会治安党员八个带头活动,推动推动各项综治措施入户见人。四.继续把强化成员单位参与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突破口,抓好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等综治专项领导小组工作。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把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好3月全区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和合作,宣传好政法综治典型经验。继续组织开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做好理论研究会日常工作,继续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和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好理论研究会的考察和研究活动。六.搞好各级综治组织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培训。力争2~3年把全区4 437名专职、18 300多名兼职综治干部和50多万名联防队员培训一遍,2003年实现45%的培训率。二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网络化、现代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七.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出台《实施细则》。加强对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募集基金,壮大基金会实力。加大对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力度。组织召开全区第四次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奖励大会。八.深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一是强化一把手工程。继续推动自治区综治委主要领导与盟市综治委主要领导签订综治责任书。二是强化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推动全区综治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充分发挥综治五部委的作用,研究制定综治督查通报制度,加大对旗县以上地区的督查力度。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把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一是2003年初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总结上年全区维护稳定工作的基础上,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对全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做出全面部署。8月,组织召开全区维护稳定工作座谈会,研究提出建立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经常性工作机制的意见。二是适时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和其它专门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需要,研究提出维护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指导全区维护稳定工作。在全国全区两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期间、美伊战争期间、抗击非典斗争期间以及六四等特殊敏感日,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召开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全区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协调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工作,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在呼市地区举行全区首次反恐演练,取得预期效果,受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好评。三是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争对敌对斗争的新情况,加强对情报信息和侦查控制工作的指导,强化口岸巡逻和边防监控,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颠覆、渗透及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办理隐蔽战线斗争方面的案件。四是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和对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协调督查工作。如对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上访问题,层层建立起工作台账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对影响稳定的因素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大量的不稳定因素。2003年全区共排查重大不稳定隐患285件,化解170多件。五是积极稳妥地处置群体性事件。对影响大、波及面广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政法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工作组,委领导亲临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各方,靠前指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直至妥善解决。2003年共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30多件,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发挥首都北京护城河作用,受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彰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并颁发专项奖励经费10万元。六是强化信息手段,加强电子政务和计算机网络建设,筹措施资金200余万元,初步建成计算机通讯基础网络,开通视频会议系统、文字传输系统和政务上网系统。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全年接收各类信息4 000余期,其中重要信息1 000余期,编发《维稳工作简报》和《维稳工作要情》64期。

     

    【“严打”整治斗争】2003年,根据自治区严打指挥部统一部署,各地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印发《2003年1至4月份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工作要点》,对严打整治目标任务进行明确部署。二是各地在对2002年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集中排查社会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春季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考核,兑现奖惩。自治区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区严打整治斗争自查总结考核验收的》,3月19日,自治区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抽调政法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组成5个检查组,对部分盟市的严打整治斗争自查总结和2003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自治区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拨出90万元,对在2002年破获重大案件的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奖励和补贴。全区有9个单位、12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受到表彰奖励。四是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4月28日,自治区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和处理邪教办、严打办、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文,要求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5月19日,下发《关于在非典防治期间开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部署从5月中旬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平衡。五是在内蒙古展览馆举办全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展览。共5万多人观看展览,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9月1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代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等领导一同观看展览。储波同志对展览和全区两年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下降到两位数的8个省区之一,下降幅度名列全国第四。六是自治区党委、政府9月11日召开全区严打整治斗争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在全区严打整治斗争中涌现出的9个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和12个先进工作者以及53个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77名先进工作者和14个先进单位。七是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调研工作。按照党中央政法委的安排,从年初开始在全区组织开展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完成全区严打整治斗争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并参加全国严打整治斗争经常性工作机制研讨会。2003年5月,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告一段落,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就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11世界300份,收回11 261份,回收率为99.65%。其中认为两年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和有所好转,有安全感的占90.48%;认为基本一样的占8.5%;认为治安状况较差的占1.0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党中央综治委的领导下,自治区综治委和各级综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治安秩序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社会治安状况继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1至12月,全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7 986起,与上年同比减少2 448起,下降4.9%;全区受理治安案件54 878起,查处49 906起,与上年同比,受理案件减少2 109起,下降3.7%,查处案件减少1 747起,下降3.4%,保持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为促进自治区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做了重要贡献。一是认真组织完成对盟市2002年度和2003年度、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200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绩目标监控考核工作,评选出荣获2002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奖和单项奖的盟市、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和长安杯地区、单位。12月,自治区综治委对各盟市和大兴安岭林管局2003年度综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二是强化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自治区综治委、纪检委、组织部、人事厅、监察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的规定》,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力度。全区共一票否决41个地区、单位,警告64个地区、单位,对97个地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嘉奖1997~2001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方、优秀单位有关领导218名。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常性工作机制。自治区综治委将2003年确定为全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年,制定下发《关于全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导和督促全区12个盟市和35个综治委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共建活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道德、治安(警务)、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六进社区活动的通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举办自治区暨呼和浩特市六进社区服务日活动。四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管理行动。组织开展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共查出治安复杂地区、部位616个,矛盾纠纷35 975件;调处矛盾纠纷35 272件,成功率为98%。集中进行双打一整治专项行动,使539个地区、部位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好转率为93.8%。1至11月全区可防性案件下降7.9%。五是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发挥综治各专项领导小组和综治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组织推动自治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四个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开展首届全区十佳外来务工人员首届杰出和优秀外来务工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清理排查工作,努力做到四清楚。层层签订路地联防责任状,配合铁路公安机关,开展蓝盾行动,确保铁路运输大动脉安全畅通。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和防治非典青春绿伞活动。组织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安联系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区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创安联系点已达4 402个。召开自治区综治委第32次全体会议,通报自治区五部委嘉奖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优秀单位有关领导工作情况。六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和调研工作力度。3月,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综治好新闻奖评比活动,表彰优秀作者和组织者。组织开展建立和完善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常性工作机制课题的调研工作。起草并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七是加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组织召开全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五次理事会和全区第四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奖励大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动员全区政法干警和武警官兵开展向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捐献一天工资活动,收到捐款120余万元。

     

    【抗击“非典”斗争】2003年4月非典传播扩散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多次强调,要警惕非典疫情传播,高度重视疫情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组织动员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积极参加非典防控工作,并切实做好防治非典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向全区政法机关发出《关于政法干警在防治非典肺炎工作中履行职责、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广大政法干警自觉服从、服务当前工作大局,主动配合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开展工作,在防范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自治区综治办、维稳办等部门及时下发《关于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作用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全区各地迅速行动,层层建立以综治和维稳组织为核心的防非维稳工作小组,制定抗击非典斗争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和防治非典疫情工作处置预案,实行防治非典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防治非典工作运行机制。胡忠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就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加抗击非典斗争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几次深入疫情严重的盟市、旗县和政法基层单位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慰问奋战在抗击非典斗争一线的政法干警、综治干部和联防队员。全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3万余名专兼职工作人员,150多万群防群治队员参加奋战在抗击非典斗争的第一线,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批示:政法系统在防非典期间,工作抓得实,成效明显,两手抓(一方面直接参与防SARS;一方面抓稳定)都不错,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对政法系统在抗击非典斗争中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自治区政府划拨300万元经费,支持全区政法系统抗击非典斗争。

     

    【执法督查工作】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党内监督。一是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执法检查。从2003年11月下旬开始,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抽调政法干警,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全区各盟市和重点旗县(市区)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区39件重点上访案件进行个案督查。二是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体及个人上访1 899人次,处理群众来信987件次,对其中比较重大的或反映政法部门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64件信访案件时行督办。对2起案件进行专案调查。三是及时研究协调政法部门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统一政法部门的执法思想。通过召开政法委委员会议、三长会议或由有关地区、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协调重大疑难案件9件次,支持和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四是举办全区首期政法委执法督查干部培训班。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和督查室主任共108名同志参加培训。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6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9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组织召开两次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转变执法观念,深入开展以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树立人民满意的爱戴的卫士形象和亲人形象为载体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进行总体部署。二是认真发行协管干部职责,选好配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协助党中央政法部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政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考察,结合执法大检查验收工作,对全区盟市党委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进行考察。做好对自治区政法部门处级干部备案管理工作,2003年,审核备案自治区政法部门呈报的处级干部181名。及时了解掌握全区盟市、旗县(市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配备情况,推动和加强全区政法委系统自身建设。三是在全区组织开展政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问卷调查。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抗击非典斗争中全区政法干警表现、社会治安状况、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都给予很高评价,从而坚定我们做好政法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四是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和管理。支持、督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003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处理举报信件201件,接到举报电话37次,接待群众来访50人次,督办干警违法违纪案件6件,转有关部门查办123件。截至12月份,全区政法部门共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86件28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3人,政纪处分234人,刑事处罚10人。五是加强政法系统政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举办全区首期政法系统政工干部培训班,全区各盟市委分管书记、政治部主任和自治区政法部门干部(人事)处长参加培训。六是加强对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在部分地区组织召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在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地对策。

     

    【帮扶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一同做好对锡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苏木乌兰图嘎嘎查的帮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规划,先后投入45万元,为乌兰图嘎嘎查建成100亩高产饲料基地、人畜饮水工程,围封草牧场3 000亩等项目,完成年度帮扶工作任务。在区直机关帮扶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政法委机关被评为帮扶锡盟实施围封转移战略先进集体,受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通报表彰。

     

    【其它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自治区法学会工作的指导。2003年自治区法学会改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代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积极组织和指导自治区法学会开展工作,使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2003年底,由原来仅有团体会员2个,个人会员不足200人,发展到团体会员100多个,个人会员近10 000多人。2003年12月26日,自治区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为今后自治区法学研究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加强对内蒙古法制报社工作的指导。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严格新闻采访制度,狠抓办报质量,充分发挥《内蒙古法制报》的政法综治宣传主阵地作用。

    (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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