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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卷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04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符太增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大会提出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非典疫情和多种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自治区党委团结和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奋发图强,克服困难,把握大局,加快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本年预算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圆满实现。

    根据去年12月底财政月报初步统计,当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实际入库257.6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比上年增加56.5亿元,增长28.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6.8%,比上年增加32.4亿元,增长24.9%;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9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8%,同比增加24.1亿元,增长33.9%。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138.4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比上年增加28.6亿元,增长26%;基金预算收入23.9亿元(不含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下同),完成预算的146.6%,比上年增加3.8亿元,增长19%。当年全区财政总支出为469.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3%,比上年增加57.1亿元,增长13.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44.8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9%,比上年增加52.6亿元,增长13.4%;基金预算支出24.3亿元,完成预算的82.5%,比上年增加4.5亿元,增长22.6%

    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3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6%,比上年增加4.6亿元,增长14.6%;财政总支出完成107.8亿元,完成预算的93.5%,比上年减少2.1亿元,下降1.9%。自治区本级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编制方法的变化,过去在自治区本级列支的一部分项目改由盟市、旗县列支,相应减少本级支出约近9亿元。

    2003年,全年财政收入和支出相抵,加上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拨款,全区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在尚未支用的年度支出预算中,扣除按规定应结转到今年的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和部分盟市将有少量结余。为了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到位率,根据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要求,今年下半年,自治区政府采取了清理财政暂付款和压缩财政结转的措施,过去暂付款较多的地区相应会减少一部分财政结余,有的甚至要增加一些赤字。清理压缩财政暂付款可以有效防止各类重点支出被挤占挪用,提高预算资金的到位率,从长远看,这项措施有利于财政的健康运行。

    为了全面落实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自治区政府抢抓机遇,把握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大好来势,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增收节支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增速达到近些年来的最高点;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证和加强。财政发展呈现出规模持续做大,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局面。

    (一)在工业经济的强力支撑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下,以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各项税收大幅度增长。去年我区经济运行的突出亮点是工业和投资增势强劲,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与此紧密相关,全年增值税完成90.4亿元,比上年增长29.2%,为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最高增速;营业税完成36.4亿元,比上年增长37.3%;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完成31.5亿元,比上年增长22.6%。这三大主体税种共计增加38亿元,占财政收入总增加额的67.2%。随着自治区“三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市场的活跃,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地方税收也增长较快。另外,由于执行一系列减轻农牧民负担的政策,各项涉农税收基本上都是负增长。从区域情况看,去年各地财政收入普遍增长较快,优势地区和重点旗县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财政收入超亿元的旗县达到47个,比上年增加8个,有9个旗县收入超过5亿元。

    ()统筹城乡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强化公共财政的服务保障功能,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去年全区教育事业费支出5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公共卫生支出16.9亿元,比上年增长38.9%;公检法司支出22.9亿元,比上年增长22.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3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3%;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35.1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亿元,比上年增长92%,享受“低保”的人数由64万增加到70万;投入再就业补助经费3.1亿元,筹集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0.65亿元,支持安置就业和再就业人员22万。支持农村和农牧业支出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部分盟市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发放补贴资金3.6亿元。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给予农牧民粮食和现金补助18.2亿元,比上年增加10.26亿元。继续完善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在连续两年大幅度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基础上,去年又进一步减免涉农税收2.6亿元。各级财政筹集农村中小学助学补助资金0.57亿元,农村牧区20.4万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支持自治区“三化”进程,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各级政府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引导性投资和税收政策等直接、间接手段,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公平、开放和宽松的财税环境。各级财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出14.3亿元,比上年增长46.7%;城市建设支出18.1亿元,比上年增长25.2%;安排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6.5亿元,比上年增长37%。各级财政集中资金,为135个重点项目提供了贷款贴息或补助性、引导性投资,利用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999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党中央和地方财政筹集安排资金24.2亿元,推进国有煤矿、有色金属、农垦等企业的改革、改制和战略性重组,支持部分资源枯竭矿山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试点工作。自治区级财政拨付外贸发展基金0.95亿元,对289户企业的一般商品出口给予了贴息支持;贯彻“走出去”战略,对赴俄森林采伐和境外办厂给予了0.26多亿元的支持。继续落实出口退税和以税还贷政策,实际退税13.5亿元,进一步加强了对外向型企业和支柱出口商品的扶持。

    (四)随着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自治区各级财政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去年非典疫情暴发后,自治区党委、政府果断决策,各级财政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了对农牧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应急改造并购置急救设备和药品,向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发放临时补贴等一系列措施。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非典防治资金5.8亿元,其中:党中央财政1.7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1.16亿元,盟市、旗县财政2.89亿元。加上各部门自筹和社会捐赠资金3亿元,全区实际投入8亿多元。同时,为克服非典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减免部分行业税费和政府性基金2.9亿元。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全力支持,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确保了防治非典斗争的重大胜利。去年,应对局部的严重干旱、洪涝和地震等多种自然灾害,各级财政投入抗灾救灾资金7.33亿元,比上年增加一倍以上,其中:党中央财政补助3.6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1.83亿元,盟市、旗县财政投入1.9亿元。有效缓解了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

    (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依法理财、依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规范化程度为重点,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了定额标准的核定方法,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自治区本级试点部门由上一年的9个扩大到28个,涵盖219个预算单位,集中支付资金达到10.7亿元,同时,有6个盟市开展了这方面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各项非税收入的收缴力度,全区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达到55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总额达到22亿元,比上年增加9亿元。结合对财政资源的整合、重组,继续完善工业重点项目贴息资金和部分农牧业专项资金的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在资金总量增加的情况下,评审公示的支农资金项目数量比上年减少45%,平均每个项目投资额度提高80%。审计和财政监督工作继续加强,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总结分析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一年来的发展令人欣慰,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政府的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部分地区尤其是一些边远旗县和结构单一的农业大县基层财政仍比较困难,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尽合理,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负担过重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财政监督乏力,违纪违规操作财政资金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个别地区和单位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重,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明显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严肃法纪和规范管理等综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04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编制并执行好今年的预算,对于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继续推进自治区的“三化”进程,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党委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04年全区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财政发展观,珍惜来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大力组织收入,积极培植财源,坚持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服务大局,统筹兼顾,确保“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支出;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预算管理制度,推进财税法制建设,强化财政监督。

    (一) 2004年全区财政预算建议草案

    今年财政面临的宏观环境仍然是好的,对此,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作了透彻分析和科学判断。随着扩大内需方针和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国民经济的内在增长动力进一步增强,预计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大幅度增加,结构调整和“三化”进程将继续加快,经济运行的总体质量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近两年开工的一批重点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将为税收增长提供新的动力,财政收入有望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率。安排今年预算需要考虑的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主要有:从收入方面看,适当降低涉农税收的税率,改进出口退税机制,加大支持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力度,同时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等等。从支出方面看,除了原有重点支出要妥善安排外,各级财政要集中一部分财力解决当前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全面落实“五个统筹”,逐步增加用于改善人民生活的支出,增加用于“三农”、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开支。同时,大力支持各项经济体制改革,也需要财政承担必要的改革成本。

    根据上述情况和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预期目标,200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安排30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87.4亿元,增长15.5%;上划党中央税收安排116.6亿元,增长22.4%。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60.2亿元,增长15.8%;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2亿元,增长13.9%

    收入预算作上述安排后,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区各级财政年初可用财力为361.5亿元,主要资金来源是: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0.2亿元,党中央原体制补助18.4亿元,党中央税收返还49.7亿元,过渡期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0.5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收入47.5 亿元,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收入35.2亿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2.4亿元,各项结算补助收入7.6亿元。

    与财力的供给情况相适应,全区汇总的当年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61.5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其中:教育事业费安排58.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6.8%;科技支出安排5.4亿元,增长14.9%;支援农村和农牧业支出安排26.4亿元,增长14.8%;社会保障补助和社会救济支出安排32.8亿元,增长28.6%;公共卫生支出安排16.2亿元,增长24.7%

    全区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7.2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388.7亿元。

    财政预算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物质基础,也是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预算的基本精神是将有限的财力最有效地运用到政府确定的最重要的目标上。为了使全区预算能够更好地体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和部署,自治区政府决定,今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预算编制及执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规范各级政府的预算行为,搞好上下各级预算的衔接,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200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200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3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0.6亿元,增长7.6%。自治区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不高,主要是由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决定的。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自治区实行了最大限度地向盟市、旗县放权的政策,各项主要税种基本上都划归盟市、旗县管理,因而税收增长的潜力主要集中在盟市、旗县。本级每年增加的财力,更多地是来自党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一部分转移支付。

    200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7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3亿元,增长11.5 %。今年在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时需要考虑的政策性增支因素很多,除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继续落实好去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调资、对离退休人员增发补贴和提高地方补贴标准的各项政策外,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就业和再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自治区本级财政必须增加安排一部分支出。此外,为了推动全区经济的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自治区政府需要具备一定的宏观调控能力,在支持发展方面继续保持必要的投入力度。

    根据上述要求,以资金的性质和特点划分,在今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部分安排37.1亿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2.2%,比上年增长12.5%,其中工资性支出和对各类人员及家庭的补助性支出28.6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各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行费用支出8.5亿元,比上年增长4%;项目支出预算部分安排32.6亿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6%,比上年增长8.7%。自治区政府总预备费安排1.3亿元,比去年增加0.3亿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8%

    按预算支出的功能划分,今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支持农村和农牧业支出5.49亿元,比上年增加0.58亿元,增长11.9%。其中,安排农村和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比上年增加0.48亿元,增长11.8%。从今年起,自治区级财政每年安排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基金1亿元,重点用于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发展龙头企业。

    ——社会保障补助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8亿元,比上年增加0.55亿元,增长43.1%。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框架内,这方面的支出仍将主要由党中央财政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解决,但地方各级财政也必须逐年加大投入。今年自治区本级增加的资金将重点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同时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

    ——教育事业费安排7.18亿元,比上年增加1.34亿元,增长23%。其中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59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增长25.9%。今年自治区的专项资金将继续与国家的专款配套安排,重点支持“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及危房改造,并对农村牧区贫困学生实施助学补助等。

    ——科学技术事业费1.51亿元,比上年增加0.19亿元,增长14.4%

    ——公共卫生事业支出2.8亿元,比上年增加0.46亿元,增长19.6%。其中,专项发展资金安排0.87亿元,增加0.22亿元,增长33.9%。新增部分将重点支持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和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建设。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费3.27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为了推进文化大区建设,近年内自治区将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建设一批文化重点工程,今年本级预算中安排专项投资1亿元。另外,设置文化事业发展基金0.1亿元,主要扶持重点文化艺术团体和文艺精品创作。

    ——公检法司支出和武警补助经费安排7.2亿元,比上年增加0.81亿元,增长12.7%,其中,各类专项资金安排1.13亿元,比上年增加0.39亿元,增长51.7%,重点支持这些部门改善基层单位的办案和装备条件,支持“严打”和“反恐”斗争,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4.07亿元,比上年增加0.25亿元。其中安排奖励资金0.2亿元,通过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地区和部门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国有企业改革支出3.63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其中,安排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基金1亿元,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补助资金0.2亿元,20个旗县重点工业园区建设贴息资金0.2亿元,新增中小企业担保基金0.2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5.48亿元,比上年增加1.13亿元,增长25.9%;行政管理费和其他各部门的事业费11.76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增长6.3%

    三、完成2004预算任务需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保障职能,促进经济协调、快速、持续发展,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牢固树立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经济决定财政的观念,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生财、聚财和用财的关系,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来带动财政的发展。要抓住当前新一轮经济增长的上升期,做大财政收入规模,壮大财政实力,增强各级财政的抗风险能力。通过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财政支出的受益范围,进一步改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环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改进财政对产业发展的扶持方式,通过贴息、担保、补贴、投资参股、快速折旧和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技术和人才向优势产业聚集,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资源。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用好融资担保基金,拓展担保范围,加强对服务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进一步清理和修订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和政策,在财政资金分配上一视同仁,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和宽松的财税环境。落实外贸进出口退税、贴息等项政策,用好外贸发展基金和奖励基金,支持扩大出口,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和财政的发展问题,通过支持小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等各种财政政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财政亿元县。同时对经济欠发达的边远旗县,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逐步加大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的投入,同时运用财税政策引导和拉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全面落实好解决“三农”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农牧业生产的财政性投入,加强农牧林水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发展,通过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到位率。继续完善农村牧区税费改革,今年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整体降低一个百分点。进一步研究做好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和完善以旗县为主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在去年部分盟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试点的基础上,扩大改革的实施范围和补贴资金规模。改进和完善扶贫开发资金的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提高扶贫开发的成效。各级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支出,要重点向农村牧区倾斜。支持“两基”攻坚,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对农牧区困难学生给予资助的各项政策。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牧民医疗救助体系,逐步解决农牧民因病返贫等问题,让公共财政政策更多地惠及农村和农牧民。

    (三)大力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运用财政投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援助和服务等综合措施,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各级财政都要加大对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再就业资金和优惠政策实实在在落实到下岗失业人员身上。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加强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增加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资金,巩固“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做好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及伤残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深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妥善处理好就业政策与“三条保障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和财务制度,健全财政监管体系,建立追踪问效制度,逐步探索“以奖代补”等新机制,堵塞资金管理漏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水平。

    (四)狠抓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继续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坚决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止随意和盲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到期的要及时恢复征税。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同时要防止征收过头税。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确保各项税收稳定增长。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的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所有土地资金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都要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减少财政资金流失。各级政府在注重用好当年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更应努力挖掘存量资金的潜力,着力解决资金分散、结构失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严禁不顾财力可能、盲目举债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厉行节约,制止各种铺张浪费。继续推行财政开支项目的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扩大评审和公示范围,对财政收支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建立和完善债务预警监测机制,实行政府债务全口径风险管理和报告制度。政府债务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级财政要进一步清理各类财政暂付资金,消除隐性赤字,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五)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支持其他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规范定员定额核定办法,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法和手段,构建科学的绩效预算评价体系。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收支脱钩、编制综合预算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部门,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采购制度和操作规程,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调整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改进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用统一、科学、公平、公正的方法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既要考虑各地自我努力程度和财政困难状况,又要考虑控编减人、加强支出管理的情况,调动各地区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大力支持社会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财政重点保障公益性事业的经费需要,经营性产业要加快转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抓紧研究制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财政财务政策,做好资源枯竭的矿山企业依法破产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各位代表:2004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倍加珍惜当前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全面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加快发展,确保今年财政预算圆满实现。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04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符太增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大会提出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非典疫情和多种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自治区党委团结和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奋发图强,克服困难,把握大局,加快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本年预算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圆满实现。

    根据去年12月底财政月报初步统计,当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实际入库257.6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比上年增加56.5亿元,增长28.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6.8%,比上年增加32.4亿元,增长24.9%;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95.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8%,同比增加24.1亿元,增长33.9%。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138.4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比上年增加28.6亿元,增长26%;基金预算收入23.9亿元(不含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下同),完成预算的146.6%,比上年增加3.8亿元,增长19%。当年全区财政总支出为469.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3%,比上年增加57.1亿元,增长13.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44.8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9%,比上年增加52.6亿元,增长13.4%;基金预算支出24.3亿元,完成预算的82.5%,比上年增加4.5亿元,增长22.6%

    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3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6%,比上年增加4.6亿元,增长14.6%;财政总支出完成107.8亿元,完成预算的93.5%,比上年减少2.1亿元,下降1.9%。自治区本级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编制方法的变化,过去在自治区本级列支的一部分项目改由盟市、旗县列支,相应减少本级支出约近9亿元。

    2003年,全年财政收入和支出相抵,加上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拨款,全区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在尚未支用的年度支出预算中,扣除按规定应结转到今年的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和部分盟市将有少量结余。为了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到位率,根据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要求,今年下半年,自治区政府采取了清理财政暂付款和压缩财政结转的措施,过去暂付款较多的地区相应会减少一部分财政结余,有的甚至要增加一些赤字。清理压缩财政暂付款可以有效防止各类重点支出被挤占挪用,提高预算资金的到位率,从长远看,这项措施有利于财政的健康运行。

    为了全面落实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自治区政府抢抓机遇,把握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大好来势,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增收节支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增速达到近些年来的最高点;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证和加强。财政发展呈现出规模持续做大,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局面。

    (一)在工业经济的强力支撑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下,以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各项税收大幅度增长。去年我区经济运行的突出亮点是工业和投资增势强劲,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与此紧密相关,全年增值税完成90.4亿元,比上年增长29.2%,为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最高增速;营业税完成36.4亿元,比上年增长37.3%;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完成31.5亿元,比上年增长22.6%。这三大主体税种共计增加38亿元,占财政收入总增加额的67.2%。随着自治区“三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市场的活跃,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地方税收也增长较快。另外,由于执行一系列减轻农牧民负担的政策,各项涉农税收基本上都是负增长。从区域情况看,去年各地财政收入普遍增长较快,优势地区和重点旗县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财政收入超亿元的旗县达到47个,比上年增加8个,有9个旗县收入超过5亿元。

    ()统筹城乡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强化公共财政的服务保障功能,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去年全区教育事业费支出5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公共卫生支出16.9亿元,比上年增长38.9%;公检法司支出22.9亿元,比上年增长22.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3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3%;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35.1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亿元,比上年增长92%,享受“低保”的人数由64万增加到70万;投入再就业补助经费3.1亿元,筹集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0.65亿元,支持安置就业和再就业人员22万。支持农村和农牧业支出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部分盟市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发放补贴资金3.6亿元。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给予农牧民粮食和现金补助18.2亿元,比上年增加10.26亿元。继续完善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在连续两年大幅度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基础上,去年又进一步减免涉农税收2.6亿元。各级财政筹集农村中小学助学补助资金0.57亿元,农村牧区20.4万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支持自治区“三化”进程,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各级政府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引导性投资和税收政策等直接、间接手段,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公平、开放和宽松的财税环境。各级财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出14.3亿元,比上年增长46.7%;城市建设支出18.1亿元,比上年增长25.2%;安排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6.5亿元,比上年增长37%。各级财政集中资金,为135个重点项目提供了贷款贴息或补助性、引导性投资,利用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999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党中央和地方财政筹集安排资金24.2亿元,推进国有煤矿、有色金属、农垦等企业的改革、改制和战略性重组,支持部分资源枯竭矿山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试点工作。自治区级财政拨付外贸发展基金0.95亿元,对289户企业的一般商品出口给予了贴息支持;贯彻“走出去”战略,对赴俄森林采伐和境外办厂给予了0.26多亿元的支持。继续落实出口退税和以税还贷政策,实际退税13.5亿元,进一步加强了对外向型企业和支柱出口商品的扶持。

    (四)随着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自治区各级财政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去年非典疫情暴发后,自治区党委、政府果断决策,各级财政迅速作出反应,及时采取了对农牧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应急改造并购置急救设备和药品,向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发放临时补贴等一系列措施。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非典防治资金5.8亿元,其中:党中央财政1.7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1.16亿元,盟市、旗县财政2.89亿元。加上各部门自筹和社会捐赠资金3亿元,全区实际投入8亿多元。同时,为克服非典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减免部分行业税费和政府性基金2.9亿元。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全力支持,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确保了防治非典斗争的重大胜利。去年,应对局部的严重干旱、洪涝和地震等多种自然灾害,各级财政投入抗灾救灾资金7.33亿元,比上年增加一倍以上,其中:党中央财政补助3.6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1.83亿元,盟市、旗县财政投入1.9亿元。有效缓解了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

    (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依法理财、依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规范化程度为重点,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了定额标准的核定方法,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自治区本级试点部门由上一年的9个扩大到28个,涵盖219个预算单位,集中支付资金达到10.7亿元,同时,有6个盟市开展了这方面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各项非税收入的收缴力度,全区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达到55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总额达到22亿元,比上年增加9亿元。结合对财政资源的整合、重组,继续完善工业重点项目贴息资金和部分农牧业专项资金的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在资金总量增加的情况下,评审公示的支农资金项目数量比上年减少45%,平均每个项目投资额度提高80%。审计和财政监督工作继续加强,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总结分析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一年来的发展令人欣慰,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政府的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部分地区尤其是一些边远旗县和结构单一的农业大县基层财政仍比较困难,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尽合理,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负担过重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财政监督乏力,违纪违规操作财政资金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个别地区和单位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重,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明显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严肃法纪和规范管理等综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04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编制并执行好今年的预算,对于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继续推进自治区的“三化”进程,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党委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04年全区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财政发展观,珍惜来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大力组织收入,积极培植财源,坚持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服务大局,统筹兼顾,确保“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支出;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预算管理制度,推进财税法制建设,强化财政监督。

    (一) 2004年全区财政预算建议草案

    今年财政面临的宏观环境仍然是好的,对此,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作了透彻分析和科学判断。随着扩大内需方针和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国民经济的内在增长动力进一步增强,预计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大幅度增加,结构调整和“三化”进程将继续加快,经济运行的总体质量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近两年开工的一批重点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将为税收增长提供新的动力,财政收入有望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率。安排今年预算需要考虑的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主要有:从收入方面看,适当降低涉农税收的税率,改进出口退税机制,加大支持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力度,同时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等等。从支出方面看,除了原有重点支出要妥善安排外,各级财政要集中一部分财力解决当前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全面落实“五个统筹”,逐步增加用于改善人民生活的支出,增加用于“三农”、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开支。同时,大力支持各项经济体制改革,也需要财政承担必要的改革成本。

    根据上述情况和自治区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预期目标,200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安排30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87.4亿元,增长15.5%;上划党中央税收安排116.6亿元,增长22.4%。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60.2亿元,增长15.8%;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2亿元,增长13.9%

    收入预算作上述安排后,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区各级财政年初可用财力为361.5亿元,主要资金来源是: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0.2亿元,党中央原体制补助18.4亿元,党中央税收返还49.7亿元,过渡期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0.5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收入47.5 亿元,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收入35.2亿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2.4亿元,各项结算补助收入7.6亿元。

    与财力的供给情况相适应,全区汇总的当年一般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61.5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其中:教育事业费安排58.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6.8%;科技支出安排5.4亿元,增长14.9%;支援农村和农牧业支出安排26.4亿元,增长14.8%;社会保障补助和社会救济支出安排32.8亿元,增长28.6%;公共卫生支出安排16.2亿元,增长24.7%

    全区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7.2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388.7亿元。

    财政预算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物质基础,也是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预算的基本精神是将有限的财力最有效地运用到政府确定的最重要的目标上。为了使全区预算能够更好地体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和部署,自治区政府决定,今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预算编制及执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规范各级政府的预算行为,搞好上下各级预算的衔接,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200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200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3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0.6亿元,增长7.6%。自治区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不高,主要是由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决定的。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自治区实行了最大限度地向盟市、旗县放权的政策,各项主要税种基本上都划归盟市、旗县管理,因而税收增长的潜力主要集中在盟市、旗县。本级每年增加的财力,更多地是来自党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一部分转移支付。

    200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7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3亿元,增长11.5 %。今年在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时需要考虑的政策性增支因素很多,除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继续落实好去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调资、对离退休人员增发补贴和提高地方补贴标准的各项政策外,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就业和再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自治区本级财政必须增加安排一部分支出。此外,为了推动全区经济的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自治区政府需要具备一定的宏观调控能力,在支持发展方面继续保持必要的投入力度。

    根据上述要求,以资金的性质和特点划分,在今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部分安排37.1亿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2.2%,比上年增长12.5%,其中工资性支出和对各类人员及家庭的补助性支出28.6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各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行费用支出8.5亿元,比上年增长4%;项目支出预算部分安排32.6亿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6%,比上年增长8.7%。自治区政府总预备费安排1.3亿元,比去年增加0.3亿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8%

    按预算支出的功能划分,今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支持农村和农牧业支出5.49亿元,比上年增加0.58亿元,增长11.9%。其中,安排农村和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比上年增加0.48亿元,增长11.8%。从今年起,自治区级财政每年安排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基金1亿元,重点用于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发展龙头企业。

    ——社会保障补助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8亿元,比上年增加0.55亿元,增长43.1%。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框架内,这方面的支出仍将主要由党中央财政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解决,但地方各级财政也必须逐年加大投入。今年自治区本级增加的资金将重点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同时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

    ——教育事业费安排7.18亿元,比上年增加1.34亿元,增长23%。其中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59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增长25.9%。今年自治区的专项资金将继续与国家的专款配套安排,重点支持“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及危房改造,并对农村牧区贫困学生实施助学补助等。

    ——科学技术事业费1.51亿元,比上年增加0.19亿元,增长14.4%

    ——公共卫生事业支出2.8亿元,比上年增加0.46亿元,增长19.6%。其中,专项发展资金安排0.87亿元,增加0.22亿元,增长33.9%。新增部分将重点支持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和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建设。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费3.27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为了推进文化大区建设,近年内自治区将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建设一批文化重点工程,今年本级预算中安排专项投资1亿元。另外,设置文化事业发展基金0.1亿元,主要扶持重点文化艺术团体和文艺精品创作。

    ——公检法司支出和武警补助经费安排7.2亿元,比上年增加0.81亿元,增长12.7%,其中,各类专项资金安排1.13亿元,比上年增加0.39亿元,增长51.7%,重点支持这些部门改善基层单位的办案和装备条件,支持“严打”和“反恐”斗争,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4.07亿元,比上年增加0.25亿元。其中安排奖励资金0.2亿元,通过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地区和部门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国有企业改革支出3.63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其中,安排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基金1亿元,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补助资金0.2亿元,20个旗县重点工业园区建设贴息资金0.2亿元,新增中小企业担保基金0.2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5.48亿元,比上年增加1.13亿元,增长25.9%;行政管理费和其他各部门的事业费11.76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增长6.3%

    三、完成2004预算任务需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保障职能,促进经济协调、快速、持续发展,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牢固树立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经济决定财政的观念,正确处理财政与经济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生财、聚财和用财的关系,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来带动财政的发展。要抓住当前新一轮经济增长的上升期,做大财政收入规模,壮大财政实力,增强各级财政的抗风险能力。通过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财政支出的受益范围,进一步改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环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改进财政对产业发展的扶持方式,通过贴息、担保、补贴、投资参股、快速折旧和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技术和人才向优势产业聚集,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资源。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用好融资担保基金,拓展担保范围,加强对服务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进一步清理和修订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和政策,在财政资金分配上一视同仁,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和宽松的财税环境。落实外贸进出口退税、贴息等项政策,用好外贸发展基金和奖励基金,支持扩大出口,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和财政的发展问题,通过支持小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等各种财政政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财政亿元县。同时对经济欠发达的边远旗县,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逐步加大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的投入,同时运用财税政策引导和拉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全面落实好解决“三农”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农牧业生产的财政性投入,加强农牧林水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发展,通过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到位率。继续完善农村牧区税费改革,今年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整体降低一个百分点。进一步研究做好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和完善以旗县为主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在去年部分盟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试点的基础上,扩大改革的实施范围和补贴资金规模。改进和完善扶贫开发资金的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提高扶贫开发的成效。各级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支出,要重点向农村牧区倾斜。支持“两基”攻坚,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对农牧区困难学生给予资助的各项政策。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牧民医疗救助体系,逐步解决农牧民因病返贫等问题,让公共财政政策更多地惠及农村和农牧民。

    (三)大力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运用财政投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援助和服务等综合措施,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各级财政都要加大对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再就业资金和优惠政策实实在在落实到下岗失业人员身上。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加强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增加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资金,巩固“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做好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及伤残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深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妥善处理好就业政策与“三条保障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和财务制度,健全财政监管体系,建立追踪问效制度,逐步探索“以奖代补”等新机制,堵塞资金管理漏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水平。

    (四)狠抓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继续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坚决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止随意和盲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到期的要及时恢复征税。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同时要防止征收过头税。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确保各项税收稳定增长。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的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所有土地资金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都要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减少财政资金流失。各级政府在注重用好当年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更应努力挖掘存量资金的潜力,着力解决资金分散、结构失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严禁不顾财力可能、盲目举债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规范职务消费,厉行节约,制止各种铺张浪费。继续推行财政开支项目的专家评审和公示制度,扩大评审和公示范围,对财政收支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建立和完善债务预警监测机制,实行政府债务全口径风险管理和报告制度。政府债务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级财政要进一步清理各类财政暂付资金,消除隐性赤字,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五)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支持其他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规范定员定额核定办法,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法和手段,构建科学的绩效预算评价体系。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收支脱钩、编制综合预算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部门,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采购制度和操作规程,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调整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改进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用统一、科学、公平、公正的方法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既要考虑各地自我努力程度和财政困难状况,又要考虑控编减人、加强支出管理的情况,调动各地区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大力支持社会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财政重点保障公益性事业的经费需要,经营性产业要加快转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抓紧研究制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财政财务政策,做好资源枯竭的矿山企业依法破产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各位代表:2004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倍加珍惜当前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全面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加快发展,确保今年财政预算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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