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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卷

  • 教育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名录】

    厅长党组书记

    高校工委书记:郭明伦

    副厅长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  和(蒙古族)

    副厅长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何成保

    李东升

    副厅长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何瑞芝(女)

    副厅长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满  达(蒙古族)

    高校纪工委书记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程  哲(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秦政奇

       

     

    【概况】自治区教育厅是主管全区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设16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处、科技外事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设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年度工作方针】2003年,全区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教育部《2003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各项教育工程建设,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积极探索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管理,维护稳定大局,使教育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年内,组织召开区内院校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会商北京市教委,对原直属中专的协作关系进行调整。协调建立北京市世贤学院为全区培训教师的协作关系,先后举办教师培训班4期,培训教师500多人。积极开展区内对口支援活动,组织区内计算机捐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向贫困地区中小学捐赠计算机533台。

     

    【教育法制建设】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的调研和草案的起草工作。该办法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从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公布并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法制工作规程》,在全区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按照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地区“防非”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防非”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使防控“非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教育厅被评为全区“抗非”先进集体。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有效地控制疫情。全区教育系统共发现疑似和确诊病例33例。在人员密集、防护条件和能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既没有发生一例校内交叉感染,也未把病情扩散向社会。二是做到非典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坚持两手抓,实行非常规的教学管理制度。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和网络系统,对已放假的中小学生开办空中课堂和网上教学;对大中专学校学生实行灵活的小班额授课教学形式,既有效地防止非典的传播和扩散,又尽可能地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区大中专学校基本没有停课,临时放假的中小学缩短暑假并及时调整教学计划。三是保证高考的顺利进行。在考期提前、考生人数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专门召开全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提前制定预防非典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采取增大空间、减小人员密度,严格体检、增设备用考场等措施,确保秋季高考及评卷、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抗非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印发《关于建立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长效机制的决定》,安排部署全区教育系统今后的防非工作。

     

    【电子政务建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方案》,成立内蒙古教育厅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十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切实加强网络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内蒙古教育科研网的基础上,设计建立内蒙古教育网站,并于11月18日正式开通。

     

    【高校稳定工作】进一步落实维护高校稳定工作责任制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坚持高校敏感期一月一次形势分析会和形势报告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高校稳定工作。修订下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关于加强矛盾调解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坚持实行敏感期厅机关干部、高校领导昼夜间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全区高校连续14年保持稳定。

     

    【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召开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经验的同时,就今后一个时期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区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会同自治区纪委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自查工作,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建立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自治区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意见》,并以自治区政府的名义正式下发。共抽调检查人员1 830多人,组成181个检查组,历时2个多月,检查各级各类学校3 200所,教育行政部门39个,受理群众举报50多件,查处价格违纪案件670余起,查出价格违纪金额2 600余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 300多万元。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狠抓考风考纪的意见》,落实加强自学考试管理的具体措施。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手册》,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安全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安全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对8个旗县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编写《基础教育安全工作手册》,建立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管理中小学保险工作的几点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学生保险的管理工作。

     

    【推广普通话工作】开展全国第六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教育厅机关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年内,全区普通话水平测试6万余人次。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调研,协调制定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召开全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议,全面交流近年来各地在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经验,部署下一步全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

     

    【教育外事工作】在北京召开全区教育外事工作会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协议书》,全面启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旨在吸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的“春晖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发展,全区共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达60名。

     

    【基础教育】 “两基”达标工作组织开展拟实现“两基”达标旗县的前期考察指导。开展“以县为主”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快“两基”达标的步伐。年内,新巴尔虎右旗、库伦旗、科左后旗、察右后旗、凉城县等5个旗县顺利通过两基达标验收,全区两基达标旗县累计达到79个,人口覆盖率达到74.33%,这是十五期间以来实现两基达标旗县最多的一年。11月下旬,又组织召开全区两基攻坚现场经验交流会,规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两基攻坚的目标、任务。

    扫盲工作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扫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十五”期间扫除文盲工作实施意见》,并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批转各地执行。《意见》提出:“十五”期间,完成脱盲16万人,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复盲率控制在5%以下。年内,下达扫盲任务1万人,实际扫除青壮年文盲2万人,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共计30万人次。

    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继续加强幼儿教师培训,积极推进幼教改革。举办贯彻纲要研讨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的幼教干部、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共计300人次。对金钥匙工程进行终结性评估。全区视障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随班就读、全日制教育为主要形式,发展特殊教育、普及残疾儿童教育的格局初步形成。

    控辍工作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月报监控工作,全区中小学辍学得到有效控制。秋季开学初,全区初中生辍学率为1.15%,小学生为0.04%。

    普通高中教育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会议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我区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的意见》。《意见》分析全区普通高中面临的形势,提出“十五”期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数增加到15万人,在校生数增加到45万人,高中阶段入学率提高到55%。年内,争取教育部补助资金540万元,用于优质高中等7个项目的建设。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达16.58万人,比上年增加2.22万人。

    素质教育启动盟市级课改实验工作。确定38个盟市级课改实验旗县,加上国家和自治区级课改实验旗县,共有55个旗县开展课改实验工作。以课改实验工作评估为重点,对自治区实验区教材选用、教师培训、课堂教学、校本教研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创办《课改专刊》,加强对课改实验的指导工作。开展33211工程专项督导检查,推动中小学体卫艺工作的深入开展。举办全区首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评选出38幅艺术作品、11个文艺节目报全国参展。

    二期“义教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制定自治区二期“危房改造工程”(2003~2005年)建设规划。争取国家资金3.2亿元,自治区配套资金2.3亿元,将完成141万平方米农村牧区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二期义教工程年内新增建设项目175个,开工面积12.2万平方米。至10月底,完成5.07万平方米建设任务。落实师资培训资金280.79万元,培训教师7 625人次。完成课桌凳购置资金363.93万元,购置桌椅4.11万单人套。继续实施扶困助学工程,到10月,发放贫困生助学金152.35万元,补助4.2万人。

    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自治区投入4 000万元用于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完成900余所农村牧区中小学地面卫星接收系统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国家现代远程教育示范项目2 138所学校的建设任务,建成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远程教育项目学校790所。

    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以后,自治区政府就学习、宣传和贯彻会议精神及时进行部署。自治区教育厅在组织人力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厅局研究制定全区“两基”攻坚规划。召开全区“两基”攻坚现场经验交流会,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的同时,抽组力量着手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

     

    【高等教育】布局调整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有新的重大突破,完成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医学院三所院校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赤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学校合并组建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专升本工作;组建成立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等7所新高职院校。年内,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达27所,其中本科院校10所,高职高专学校17所,在校生达15.8万人,高校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

    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投入约5.45亿元,其中国家投入0.54亿元,自治区投入0. 45亿元,高校自筹约4.46亿元,建成各类校舍约45.4万平方米。完成校舍面积与上年相比,增幅达30%。完成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项目日元贷款的各项基础工作,争取到日元贷款3.5亿元,自治区配套2.2亿元,集中用于改善全区高校的办学条件。

    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内,全区普通高校春秋两季招生计划总量为94 537人,报名人数为17.8人,实际录取新生11.6万人,录取率为68%,比上年提高9.7个百分点。全区共有11.9万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比上年增加1.09万人。全区高校毕业生为2.6万人,比上年增加9 871人,增幅为57%,高出全国平均增幅11个百分点。至9月1日,全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54.21%,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

    教学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各高校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推动各高校开展校、自治区、国家三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推荐上报5门精品课程参加国家级评选。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并提交自治区科教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主席常务会议讨论。2003~2004年度共新增46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1专业待教育部审批)、49个专科(其中有3个医学专业待教育部审批)专业。全区新增博士授权单位1个,博士硕士一级学科3个、博士点7个、硕士点61个。

    高校后勤管理制定出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扩大学校贷款面和贷款额度,进一步拓宽贫困大学生贷款渠道,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和毕业生信息采集制度。2003年度共发放学生助学贷款7 000多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5万多人。制定2003~2008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建设规划,加强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的管理,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通过质量认证评估。完成标准化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的评估验收工作,9个学生食堂、12个学生公寓达到评估验收标准。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布局调整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全区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取得重大成果,在原7所直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组建4所高等职业学院,完成内蒙古医药职工中专整体并入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会计学校整体并入内蒙古工业大学的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自治区开始起步。成人高校由九五末期的12所调整为7所,在校生由5.2万人增加到10.5万人。

    招生考试认真组织各类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2003年招生数为6.91万人,比上年增长10%。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实践技能的考核,继续改革和完善对口招生的考试内容和方法,提高实践技能考核在录取成绩中的比重。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学校、行业部门和企业开展联合办学的指导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年内有80%以上的中专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90%的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国家骨干教师培训,组织畜牧兽医专业自治区级骨干教师的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学习。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评审工作。加强对国家规划教材使用的指导,组织翻译畜牧兽医专业6种蒙文专业课教材,审定出版1种自治区职业学校教材和2种农职业中学的乡土教材。

    民办教育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座谈会。开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复评工作,对22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复查评估,有9所被评为合格学校,13所被评为基本合格学校。研究制定民办教育年报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制定《关于学历文凭试点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办学的实施意见》,实现5所学历文凭试点的民办学校与公办高等学校的联合办学。是年,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达到900多所。

     

    【民族教育】贯彻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八省区蒙古族高中办学经验交流暨协作会议。深入有关盟市开展民族教育专题调研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中小学助学金暂行办法》,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核定全区民族中小学助学金标准:其中书费、杂费补助,小学为每生每学年150~180元;初中为每生每学年250~260元。住宿、伙食费补助标准,小学为每生每月60~100元;初中为每生每月80~120元。

    蒙语授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和加授蒙语中小学新课程计划(试行)》,全面启动蒙语授课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实验。组织进行第18~20次全国蒙古文中小学教材审查会议,共审查148种教材。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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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名录】

    厅长党组书记

    高校工委书记:郭明伦

    副厅长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  和(蒙古族)

    副厅长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何成保

    李东升

    副厅长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何瑞芝(女)

    副厅长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满  达(蒙古族)

    高校纪工委书记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程  哲(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秦政奇

       

     

    【概况】自治区教育厅是主管全区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设16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处、科技外事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设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年度工作方针】2003年,全区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教育部《2003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各项教育工程建设,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积极探索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管理,维护稳定大局,使教育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年内,组织召开区内院校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会商北京市教委,对原直属中专的协作关系进行调整。协调建立北京市世贤学院为全区培训教师的协作关系,先后举办教师培训班4期,培训教师500多人。积极开展区内对口支援活动,组织区内计算机捐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向贫困地区中小学捐赠计算机533台。

     

    【教育法制建设】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的调研和草案的起草工作。该办法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从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公布并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法制工作规程》,在全区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按照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地区“防非”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防非”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使防控“非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教育厅被评为全区“抗非”先进集体。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有效地控制疫情。全区教育系统共发现疑似和确诊病例33例。在人员密集、防护条件和能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既没有发生一例校内交叉感染,也未把病情扩散向社会。二是做到非典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坚持两手抓,实行非常规的教学管理制度。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和网络系统,对已放假的中小学生开办空中课堂和网上教学;对大中专学校学生实行灵活的小班额授课教学形式,既有效地防止非典的传播和扩散,又尽可能地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区大中专学校基本没有停课,临时放假的中小学缩短暑假并及时调整教学计划。三是保证高考的顺利进行。在考期提前、考生人数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专门召开全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提前制定预防非典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采取增大空间、减小人员密度,严格体检、增设备用考场等措施,确保秋季高考及评卷、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抗非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印发《关于建立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长效机制的决定》,安排部署全区教育系统今后的防非工作。

     

    【电子政务建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方案》,成立内蒙古教育厅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十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切实加强网络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内蒙古教育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内蒙古教育科研网的基础上,设计建立内蒙古教育网站,并于11月18日正式开通。

     

    【高校稳定工作】进一步落实维护高校稳定工作责任制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坚持高校敏感期一月一次形势分析会和形势报告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高校稳定工作。修订下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关于加强矛盾调解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坚持实行敏感期厅机关干部、高校领导昼夜间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全区高校连续14年保持稳定。

     

    【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召开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经验的同时,就今后一个时期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区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会同自治区纪委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自查工作,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建立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自治区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意见》,并以自治区政府的名义正式下发。共抽调检查人员1 830多人,组成181个检查组,历时2个多月,检查各级各类学校3 200所,教育行政部门39个,受理群众举报50多件,查处价格违纪案件670余起,查出价格违纪金额2 600余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 300多万元。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狠抓考风考纪的意见》,落实加强自学考试管理的具体措施。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执法手册》,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安全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安全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对8个旗县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编写《基础教育安全工作手册》,建立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管理中小学保险工作的几点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学生保险的管理工作。

     

    【推广普通话工作】开展全国第六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教育厅机关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年内,全区普通话水平测试6万余人次。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情况调研,协调制定自治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召开全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议,全面交流近年来各地在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经验,部署下一步全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

     

    【教育外事工作】在北京召开全区教育外事工作会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协议书》,全面启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旨在吸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的“春晖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发展,全区共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达60名。

     

    【基础教育】 “两基”达标工作组织开展拟实现“两基”达标旗县的前期考察指导。开展“以县为主”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快“两基”达标的步伐。年内,新巴尔虎右旗、库伦旗、科左后旗、察右后旗、凉城县等5个旗县顺利通过两基达标验收,全区两基达标旗县累计达到79个,人口覆盖率达到74.33%,这是十五期间以来实现两基达标旗县最多的一年。11月下旬,又组织召开全区两基攻坚现场经验交流会,规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两基攻坚的目标、任务。

    扫盲工作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扫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十五”期间扫除文盲工作实施意见》,并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批转各地执行。《意见》提出:“十五”期间,完成脱盲16万人,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复盲率控制在5%以下。年内,下达扫盲任务1万人,实际扫除青壮年文盲2万人,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共计30万人次。

    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继续加强幼儿教师培训,积极推进幼教改革。举办贯彻纲要研讨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的幼教干部、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共计300人次。对金钥匙工程进行终结性评估。全区视障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随班就读、全日制教育为主要形式,发展特殊教育、普及残疾儿童教育的格局初步形成。

    控辍工作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月报监控工作,全区中小学辍学得到有效控制。秋季开学初,全区初中生辍学率为1.15%,小学生为0.04%。

    普通高中教育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会议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我区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的意见》。《意见》分析全区普通高中面临的形势,提出“十五”期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数增加到15万人,在校生数增加到45万人,高中阶段入学率提高到55%。年内,争取教育部补助资金540万元,用于优质高中等7个项目的建设。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达16.58万人,比上年增加2.22万人。

    素质教育启动盟市级课改实验工作。确定38个盟市级课改实验旗县,加上国家和自治区级课改实验旗县,共有55个旗县开展课改实验工作。以课改实验工作评估为重点,对自治区实验区教材选用、教师培训、课堂教学、校本教研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创办《课改专刊》,加强对课改实验的指导工作。开展33211工程专项督导检查,推动中小学体卫艺工作的深入开展。举办全区首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评选出38幅艺术作品、11个文艺节目报全国参展。

    二期“义教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制定自治区二期“危房改造工程”(2003~2005年)建设规划。争取国家资金3.2亿元,自治区配套资金2.3亿元,将完成141万平方米农村牧区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二期义教工程年内新增建设项目175个,开工面积12.2万平方米。至10月底,完成5.07万平方米建设任务。落实师资培训资金280.79万元,培训教师7 625人次。完成课桌凳购置资金363.93万元,购置桌椅4.11万单人套。继续实施扶困助学工程,到10月,发放贫困生助学金152.35万元,补助4.2万人。

    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自治区投入4 000万元用于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完成900余所农村牧区中小学地面卫星接收系统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国家现代远程教育示范项目2 138所学校的建设任务,建成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远程教育项目学校790所。

    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以后,自治区政府就学习、宣传和贯彻会议精神及时进行部署。自治区教育厅在组织人力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厅局研究制定全区“两基”攻坚规划。召开全区“两基”攻坚现场经验交流会,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的同时,抽组力量着手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

     

    【高等教育】布局调整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有新的重大突破,完成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医学院三所院校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赤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5所学校合并组建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专升本工作;组建成立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等7所新高职院校。年内,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达27所,其中本科院校10所,高职高专学校17所,在校生达15.8万人,高校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

    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投入约5.45亿元,其中国家投入0.54亿元,自治区投入0. 45亿元,高校自筹约4.46亿元,建成各类校舍约45.4万平方米。完成校舍面积与上年相比,增幅达30%。完成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项目日元贷款的各项基础工作,争取到日元贷款3.5亿元,自治区配套2.2亿元,集中用于改善全区高校的办学条件。

    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内,全区普通高校春秋两季招生计划总量为94 537人,报名人数为17.8人,实际录取新生11.6万人,录取率为68%,比上年提高9.7个百分点。全区共有11.9万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比上年增加1.09万人。全区高校毕业生为2.6万人,比上年增加9 871人,增幅为57%,高出全国平均增幅11个百分点。至9月1日,全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54.21%,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

    教学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各高校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推动各高校开展校、自治区、国家三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推荐上报5门精品课程参加国家级评选。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并提交自治区科教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主席常务会议讨论。2003~2004年度共新增46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1专业待教育部审批)、49个专科(其中有3个医学专业待教育部审批)专业。全区新增博士授权单位1个,博士硕士一级学科3个、博士点7个、硕士点61个。

    高校后勤管理制定出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扩大学校贷款面和贷款额度,进一步拓宽贫困大学生贷款渠道,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和毕业生信息采集制度。2003年度共发放学生助学贷款7 000多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5万多人。制定2003~2008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建设规划,加强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的管理,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通过质量认证评估。完成标准化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的评估验收工作,9个学生食堂、12个学生公寓达到评估验收标准。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布局调整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全区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取得重大成果,在原7所直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组建4所高等职业学院,完成内蒙古医药职工中专整体并入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会计学校整体并入内蒙古工业大学的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自治区开始起步。成人高校由九五末期的12所调整为7所,在校生由5.2万人增加到10.5万人。

    招生考试认真组织各类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2003年招生数为6.91万人,比上年增长10%。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实践技能的考核,继续改革和完善对口招生的考试内容和方法,提高实践技能考核在录取成绩中的比重。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学校、行业部门和企业开展联合办学的指导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年内有80%以上的中专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90%的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国家骨干教师培训,组织畜牧兽医专业自治区级骨干教师的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业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学习。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评审工作。加强对国家规划教材使用的指导,组织翻译畜牧兽医专业6种蒙文专业课教材,审定出版1种自治区职业学校教材和2种农职业中学的乡土教材。

    民办教育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座谈会。开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复评工作,对22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复查评估,有9所被评为合格学校,13所被评为基本合格学校。研究制定民办教育年报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制定《关于学历文凭试点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办学的实施意见》,实现5所学历文凭试点的民办学校与公办高等学校的联合办学。是年,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达到900多所。

     

    【民族教育】贯彻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八省区蒙古族高中办学经验交流暨协作会议。深入有关盟市开展民族教育专题调研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中小学助学金暂行办法》,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核定全区民族中小学助学金标准:其中书费、杂费补助,小学为每生每学年150~180元;初中为每生每学年250~260元。住宿、伙食费补助标准,小学为每生每月60~100元;初中为每生每月80~120元。

    蒙语授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和加授蒙语中小学新课程计划(试行)》,全面启动蒙语授课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实验。组织进行第18~20次全国蒙古文中小学教材审查会议,共审查148种教材。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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