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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保险监督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任:智鹏飞

    副主任

    纪检书记:刘 

     

    【概况】

    中国保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作为其派出机构,根据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区保险市场。目前内设综合管理处、机构管理处、稽核检查处3个处,主要职责是:拟定辖区有关商业保险的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开展数据真实性现场检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要突出“打假”的总体要求,呼和浩特保监办制定《全区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在组织保险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人保包头分公司和人寿赤峰分公司小金库、账外账、截留保费及数据真实性等内容进行为期40天的现场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做出限期整改、全区通报、警告等处理决定,纠正了保险企业虚假数据等违规行为。

    整顿规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市场为加强寿险新产品销售管理,防范寿险新产品风险,呼和浩特保监办开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要求各寿险公司对照新产品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做好风险排查,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二是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寿险新产品市场风险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并对业务量较大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地的寿险公司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及销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加强新产品销售管理、遏制误导行为的具体措施,责成各公司逐项限期进行整改落实。三是印制下发2 000多份《人身保险新产品保险权益投保提示》宣传材料,要求各寿险公司在所有的营业场所、兼业代理机构、营销服务部显著位置张贴,及时向客户宣传讲解提示内容,起到如实告知和提示作用。

    整顿规范保险中介市场一是根据内蒙古国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利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刚刚成立的实际,为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专门成立规范性检查工作组,对上述2家专业代理公司进行全面的规范性检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全面规范其内部经营管理。二是对申请筹建的9家保险代理公司进行综合考查、考评,向保监会提出了排序的初步意见。三是开展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在各公司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业务量大、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和巴盟3个地区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进行重点检查,摸清兼业代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规范兼业代理市场的具体意见。四是改进保险中介人资格考试工作,落实相关责任,并加强巡考和监督。全年共完成4次保险代理人、2次保险经纪人和1次保险公估人考试,参考人数达8 642人次。

     

    【日常监管工作】

    扩大保险宣传一是以“3·15国际保护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全区保险企业统一开展以明明白白买保险、诚实守信做保险为主题的保险消费热点咨询日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设立宣传咨询和信访投诉服务台、在营业网点悬挂横幅、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案)颁布以后,组织各保险公司、行业协会、中介公司负责人进行学习座谈,对全区保险业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将12月7日定为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宣传日,组织全区保险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结合机动车辆保险和航意险改革,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为改革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规范机构管理按照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名称和规范保险营销服务部的有关管理办法,对全区保险机构和保险营销服务部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制定下发《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申报审批操作规程》,对寿险营销部、营销管理处、农村代办站所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批设营销服务部397家。此外,完成对8家增设分支机构、8家撤销分支机构和11家迁址、更名的批复工作,对16家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地址以及部分未履行报备手续变更旗县级支公司负责人的保险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加强高管人员管理进一步改进任职资格审查谈话方式,通过深入被考核人所在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谈话,对拟任职的高管人员的品德行为和经营管理能力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和掌握。全年共核准9名地市级分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完成2名分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此外,于7月10日至11日举办首期全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盟市公司经理进行系统的培训。

    加强信访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办法》、《信访工作操作规程》、《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信访操作规程。二是于6月份召开由各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会议,通报有关信访工作情况,强化保险机构信访工作责任,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是认真完成日常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其中对17件书面信访材料直接处理2件、转保险公司处理10件、留存5件。四是以信访工作为突破口,对中国人保锡盟分公司、中国人寿包头市包钢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在全区保险业引起较大震动,起到警示作用。

     

    【精神文明建设】

    保监办党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从保监办单位小、人员少、任务重、干部队伍年轻等自身特点出发,根据《中国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呼和浩特保监办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带动”、“五个带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十字”行风创建、32字员工守则,工作规范化管理十化要求等方面内容,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突破口,通过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全面促进保监办自身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公司大事 】

    1.3月1日,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召开由辖内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保险监管联席会议,传达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通报保监办2002年主要监管工作思路,安排部署全区保险监管工作。

    2.3月15日,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全区保险企业统一开展以明明白白买保险、诚实守信做保险为主题的保险消费热点咨询日宣传活动。保监办与各保险公司分公司、行业协会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集中开展了宣传和咨询活动。

    3.4月15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联合召开全区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十五期间促进全区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措施。呼和浩特保监办制定的《加快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作为指导全区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专题材料,在会上作了交流。

    4.4月30日,呼和浩特保监办制定并下发了《2002年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辖区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从5月初到10月底,分自查自纠、抽查和重点检查、总结汇总3个阶段进行。

    5.7月10日至11日 ,呼和浩特保监办举办了全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围绕保险监管的职责、任务以及日常监管业务等8个方面内容,对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盟市公司经理进行系统的培训。

     6.7月27日至9月6日,按照保监会关于开展数据真实性检查的有关要求,呼和浩特保监办分别制定了产、寿险现场检查实施方案,共抽调11名干部,组织了2个检查组,对人保包头分公司、人寿赤峰分公司及其所属14家支公司开展全面的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数据不真实等问题进行全区通报。

    7.11月15日至27日,呼和浩特保监办组织了3个检查组,选择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和巴彦淖尔盟3个重点盟市开展兼业代理业务的整顿规范抽查工作,共抽查保险机构8家,抽查兼业代理机构17家,基本摸清保险兼业代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8.年末,全区各保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338 695万元,同比增长37.5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6 417万元,同比增长9.86%;人身险保费收入242 278万元,同比增长52.94%。共支付各项赔款及给付85 208万元,同比增长9.78%,其中财产险支付赔款47 479万元,同比增长18.37%;人身险赔款及给付37 729万元,同比增长0.59%。    

    (卢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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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监督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任:智鹏飞

    副主任

    纪检书记:刘 

     

    【概况】

    中国保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作为其派出机构,根据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区保险市场。目前内设综合管理处、机构管理处、稽核检查处3个处,主要职责是:拟定辖区有关商业保险的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开展数据真实性现场检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要突出“打假”的总体要求,呼和浩特保监办制定《全区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在组织保险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人保包头分公司和人寿赤峰分公司小金库、账外账、截留保费及数据真实性等内容进行为期40天的现场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做出限期整改、全区通报、警告等处理决定,纠正了保险企业虚假数据等违规行为。

    整顿规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市场为加强寿险新产品销售管理,防范寿险新产品风险,呼和浩特保监办开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要求各寿险公司对照新产品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做好风险排查,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二是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寿险新产品市场风险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并对业务量较大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地的寿险公司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及销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加强新产品销售管理、遏制误导行为的具体措施,责成各公司逐项限期进行整改落实。三是印制下发2 000多份《人身保险新产品保险权益投保提示》宣传材料,要求各寿险公司在所有的营业场所、兼业代理机构、营销服务部显著位置张贴,及时向客户宣传讲解提示内容,起到如实告知和提示作用。

    整顿规范保险中介市场一是根据内蒙古国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利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刚刚成立的实际,为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专门成立规范性检查工作组,对上述2家专业代理公司进行全面的规范性检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全面规范其内部经营管理。二是对申请筹建的9家保险代理公司进行综合考查、考评,向保监会提出了排序的初步意见。三是开展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在各公司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业务量大、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和巴盟3个地区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进行重点检查,摸清兼业代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规范兼业代理市场的具体意见。四是改进保险中介人资格考试工作,落实相关责任,并加强巡考和监督。全年共完成4次保险代理人、2次保险经纪人和1次保险公估人考试,参考人数达8 642人次。

     

    【日常监管工作】

    扩大保险宣传一是以“3·15国际保护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全区保险企业统一开展以明明白白买保险、诚实守信做保险为主题的保险消费热点咨询日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设立宣传咨询和信访投诉服务台、在营业网点悬挂横幅、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案)颁布以后,组织各保险公司、行业协会、中介公司负责人进行学习座谈,对全区保险业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将12月7日定为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宣传日,组织全区保险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结合机动车辆保险和航意险改革,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为改革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规范机构管理按照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名称和规范保险营销服务部的有关管理办法,对全区保险机构和保险营销服务部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制定下发《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申报审批操作规程》,对寿险营销部、营销管理处、农村代办站所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批设营销服务部397家。此外,完成对8家增设分支机构、8家撤销分支机构和11家迁址、更名的批复工作,对16家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地址以及部分未履行报备手续变更旗县级支公司负责人的保险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加强高管人员管理进一步改进任职资格审查谈话方式,通过深入被考核人所在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谈话,对拟任职的高管人员的品德行为和经营管理能力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和掌握。全年共核准9名地市级分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完成2名分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此外,于7月10日至11日举办首期全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盟市公司经理进行系统的培训。

    加强信访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办法》、《信访工作操作规程》、《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信访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信访操作规程。二是于6月份召开由各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会议,通报有关信访工作情况,强化保险机构信访工作责任,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是认真完成日常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其中对17件书面信访材料直接处理2件、转保险公司处理10件、留存5件。四是以信访工作为突破口,对中国人保锡盟分公司、中国人寿包头市包钢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在全区保险业引起较大震动,起到警示作用。

     

    【精神文明建设】

    保监办党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从保监办单位小、人员少、任务重、干部队伍年轻等自身特点出发,根据《中国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呼和浩特保监办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带动”、“五个带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十字”行风创建、32字员工守则,工作规范化管理十化要求等方面内容,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突破口,通过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全面促进保监办自身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公司大事 】

    1.3月1日,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召开由辖内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保险监管联席会议,传达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通报保监办2002年主要监管工作思路,安排部署全区保险监管工作。

    2.3月15日,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全区保险企业统一开展以明明白白买保险、诚实守信做保险为主题的保险消费热点咨询日宣传活动。保监办与各保险公司分公司、行业协会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集中开展了宣传和咨询活动。

    3.4月15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联合召开全区金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十五期间促进全区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措施。呼和浩特保监办制定的《加快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作为指导全区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专题材料,在会上作了交流。

    4.4月30日,呼和浩特保监办制定并下发了《2002年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辖区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从5月初到10月底,分自查自纠、抽查和重点检查、总结汇总3个阶段进行。

    5.7月10日至11日 ,呼和浩特保监办举办了全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围绕保险监管的职责、任务以及日常监管业务等8个方面内容,对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盟市公司经理进行系统的培训。

     6.7月27日至9月6日,按照保监会关于开展数据真实性检查的有关要求,呼和浩特保监办分别制定了产、寿险现场检查实施方案,共抽调11名干部,组织了2个检查组,对人保包头分公司、人寿赤峰分公司及其所属14家支公司开展全面的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数据不真实等问题进行全区通报。

    7.11月15日至27日,呼和浩特保监办组织了3个检查组,选择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和巴彦淖尔盟3个重点盟市开展兼业代理业务的整顿规范抽查工作,共抽查保险机构8家,抽查兼业代理机构17家,基本摸清保险兼业代理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8.年末,全区各保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338 695万元,同比增长37.5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6 417万元,同比增长9.86%;人身险保费收入242 278万元,同比增长52.94%。共支付各项赔款及给付85 208万元,同比增长9.78%,其中财产险支付赔款47 479万元,同比增长18.37%;人身险赔款及给付37 729万元,同比增长0.59%。    

    (卢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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