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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煤矿安全生产
  •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藏海民

    党组副书记

    纪检组长:张海旺(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局长:李长玉

    曲来运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关图儒(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组建于2000年5月,下设4个办事处(乌海、包头、赤峰、海拉尔),行政编制155人,监察区域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长2 400多公里,南北宽1 700多公里。区域内煤矿点多面广,基础条件薄弱,自然环境恶劣,煤矿安全监察任务异常繁重。

    全区有各类煤矿1 375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52处,地方国有煤矿93处(70%以上已改制为民营或股份制),乡镇煤矿1 230处,分布于自治区的67个产煤旗县区,2002年原煤产量11 250万吨。

     

    【安全生产指标】

    2002年,全区各类煤矿累计发生死亡事故98起,死亡16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1人,分别比上年上升3.16%和1.4%。全区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1.36,同比下降28.4%。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6起,死亡33人,同比减少5起,少死亡11人,分别下降45%和25%;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起,死亡28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17人,分别上升100%和155%;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与上年持平。

    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划分,2002年的伤亡事故中,国有重点煤矿发生24起,死亡30人,同比减少6起,少死亡10人,分别下降20%和25%,百万吨死亡率为0.45,下降164%;国有地方煤矿发生19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3起,多死亡10人,分别上升18.8%和58.8%,百万吨死亡率为3.55,上升195%;乡镇煤矿发生55起,死亡109人,同比增加6起,多死亡21人,分别上升12.2%和23.9%,百万吨死亡率2.44,下降68.7%。

    2002年,全区煤矿职工工业死亡人数和原煤死亡人数分别比控制指标212人和188人减少46人和35人,分别减少21.7%和18.6%,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减少43.4%和31%;国有地方煤矿减少15.6%和15.6%;乡镇煤矿减少14.2%和14.9%,完成年初的控制指标任务。

    全区共产原煤11 453万吨,百万吨死亡率1.36,比全国平均水平5.0低72.8%。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措施】

    年内,共组织大型安全检查、督查验收活动7次,组织召开大型专题会议10余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监察和治理整顿方面的方针政策,将煤矿安全监察、安全服务等工作和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

    统一思想认识 明确工作目标年初,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安委会二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1年的工作,部署2002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2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组织召开全区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会上,明确了抓巩固、上水平,确保原煤死亡人数控制在188人以下,工业死亡人数控制在212人以下,力争煤矿死亡人数下降10%的总体奋斗目标。将巩固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狠抓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

    抓住重点 狠抓落实4月29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之后,自治区于4月30日专门召开办公会议,贯彻落实电话会议精神。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看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2001年以来专项整治煤矿停产,部分矿急于恢复生产,开工仓促,安全工作准备不充分,安全隐患排除不彻底,随时都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二是各地安全专项整治初战告捷后存有松劲和厌战情绪;三是各盟市、旗县因机构改革,煤管部门撤并,管理队伍减弱。

    关口前移 适时监察为加大对煤矿的安全监察力度,将关口前移,从根本上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明确提出:一要加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前移到厂矿;二是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指导前移到井口;三是监察员分片包干,监察前移到井下。

    春季,是各类煤矿事故多发期,针对这一特点,由煤监局牵头,各有关厅局参加组成自治区煤矿安全检查组,从3月25日开始,历时20多天,对全区11个产煤盟市的各类煤矿进行了春季煤矿安全大检查,检查各类煤矿110处,专项整治回头看矿井38处,查出安全隐患567条,提出整改意见385条,限期整改意见47条,现场行政处罚5起。

    立足服务 拓展监察将4、5、6月份确定为全区煤矿安全监察服务季,从4月初开始,局机关和4个办事处陆续制定安全监察服务季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组织机构。赤峰办事处要求,各科站的包片监察区就是定点定人服务区,服务必须有文字记载;成立专家组,定期为煤矿矿长及技术人员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成立服务小分队,上门服务,为煤矿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服务指标量化到人,每名监察员每月为煤矿服务不少于3次,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3个;每月对服务活动考评一次,考评结果与监察员实绩考核挂钩;建立奖惩制度,对完成服务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坚持监察和服务相结合,以执法监察为主,安全服务为辅,多提建议,不做决策,不以监察代替管理。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加大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的同时,制定《安全监察服务季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成立领导小组,对活动的方式和内容作周密部署。实行无偿服务,将办事处全体监察员分成12个小组,每组2人,首批服务10个重点煤矿,并将每周五定为安全监察服务活动日,实行定时定矿分组分片负责制。明确服务不代替,参与不包办的服务原则。对于地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及时与当地煤管部门沟通并提出建议尽快解决。

    巩固成果 巡回检查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和春季煤矿安全大检查成果,将“安全监察服务季”推向高潮,5月份,针对安全生产新形势和部分地区出现的新情况,煤监局又派出3个督查组对部分重点产煤地区进行第二次大的安全检查,有效地遏制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活动月进入6月份,全区积极投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9日,煤监局机关和4个办事处冒雨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广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出动人员近百名,发放宣传品近万份。6月3日至13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字[2002]3号、6号和国家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发动安全生产月,检查安全监察服务季活动进展情况,就地区存在的难点问题协助办事处与当地政府领导磋商解决,并对4个办事处提出了新的要求。6月20日,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自治区及时将国家局通报和紧急通知传达到基层,并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分赴各地落实通报和紧急通知精神,深入矿井排查安全隐患。

    完善工作机制 深化煤矿专项整治7月9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后,自治区在全煤系统进行认真的传达学习,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按照国家局提出的抓好三件大事、构筑六个支撑体系、处理好五个关系、推进五项创新,突出抓6项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已经制定的安全监察员工作纪律和道德行为准则、安全监察员目标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安全监察员年终考核办法、安全监察员日常监察登记制度以及监察执法情况的分析统计、事故处理结果的跟踪监察等2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内开展权力观教育,并出台《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规范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三是重新组建调度信息中心,改进数据的调度和统计,逐步形成内蒙古局与国家局、与办事处上下贯通、反馈快捷、客观真实的安全信息体系。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加长班培训,从根本上解决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五是周密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与内蒙古日报社协办《北方安全生产报》,构建辐射全区的安全生产宣传网络。六是落实国家局会议精神,制定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30条实施细则,召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按照整治方案,自治区政府明确由煤监局牵头,各有关厅局参加组成4个督察组,从9月13日至28日,对全区各类煤矿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10大类共性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4点明确要求,有力地促进全区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贯彻铁法会议精神 落实十二字方针8月28日,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现场会后,自治区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5点贯彻意见:一是要将瓦斯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瓦斯防治作为9月份的安全督查内容的重点。将瓦斯防治工作作为今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将瓦斯防治工作作为今后安全培训工作的培训重点;二是要协助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抓好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的瓦斯监测监控工作;三是要将瓦斯防治工作作为全区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安全服务的重点,在正确使用瓦斯监测监控设备上下功夫,包教包会,在使用上落到实处;四是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切实抓好一通三防工作,自上而下落实好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制,加快瓦斯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五是组织全体监察员认认真真学好局长的讲话,将精神落实到日常监察工作之中。在9月17日的全区煤炭工业工作会上,又对铁法现场会议精神作重点传达部署,瓦斯防治工作已经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主席岳福洪在会上重点强调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煤矿安全工作。

    细化整治标准 强化整治力度国务院安委会第3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特别是9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自治区人民政府于9月29日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煤监局主要领导同志在会上作专题发言,全面总结煤矿安全工作,并对下一步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提出4点具体要求。按照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从10月15日至11月2日,由煤监局和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分赴全区11个产煤盟市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除自治区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外,还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现场管理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重特大事故的处理执行情况。此次检查,共抽查煤矿85处,查出安全隐患372条,下达立即整改通知13份,限期整改通知43份,停产整顿通知14份,现场行政处罚决定2份。检查出10个方面的问题,提出6个方面的整改意见。

    至年底,按照国办发[2001]68号文件要求,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和未通过自治区级验收的小煤矿已全部关闭。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字[2002]6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区煤矿安全的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细则》,并于2002年8月15日以内煤专整办发[2002]4号文件印发全区,明确2002年的整治和验收标准要严格按该细则执行。

     

    【领导重视】

    自治区始终将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自治区分管领导亲自任领导小组长,自治区11个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先后组织制定《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细则》;先后组织全区性安全检查、督查、验收活动7次,大型专题会议10余次。2002年仅自治区组织的检查、监察累计达3 876矿次,每矿平均2.28次,查出隐患15 348条;下达整改意见书398份;限期整治指令90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18份;责令停产整顿决定书49份;现场处理决定书3 487份;复查意见书275份;撤出作业人员指令71份;加强安全管理建议书34份;立案决定30份;现场笔录776份;关闭决定8份;行政罚款200余万元。至年底,全区首批605处煤矿已通过自治区级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占到全区煤矿总量的44%。

     

    【安全生产服务季】

    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的良方。自治区地域辽阔,煤炭资源储量丰富,位居全国第三,开采技术条件差,煤矿点多、线长、面广,尤其是乡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差,技术力量薄弱,采煤方法落后,严重制约着全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煤矿的安全生产,为从根本上尽快扭转这种状况,2002年二季度集中组织全区煤矿监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季活动,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系统人员的技术优势,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尽力为煤矿在技术上提供无偿服务。通过此项活动,全区煤矿的技术管理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

     

    【伤亡事故查处】

    2002年,全区煤矿应立案查处的伤亡事故98起,已立案98起,立案率100%,已结案66起,结案率67%。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明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受到相应的处罚不放过,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建议对事故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15人,其它行政处分、处罚398人次,其中受行政处分136人次;受党纪处分24人次;受行政处罚238人次。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副县处级以上干部3人次;副乡镇以上干部13人次;给予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副处级以上干部行政处分28人次。停产整顿矿井35处。在对煤矿伤亡事故严肃查处的过程中,充分体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惩处与警示相结合的工作准则,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执法的权威,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安全培训】

    全年全区煤炭系统培训与煤矿安全有关的各类相关人员10 956人,其中,矿长406人,特种作业人员10 123人,其他人员427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知识普遍提高。

    (陈广权、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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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煤矿安全生产
  •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藏海民

    党组副书记

    纪检组长:张海旺(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局长:李长玉

    曲来运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关图儒(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组建于2000年5月,下设4个办事处(乌海、包头、赤峰、海拉尔),行政编制155人,监察区域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长2 400多公里,南北宽1 700多公里。区域内煤矿点多面广,基础条件薄弱,自然环境恶劣,煤矿安全监察任务异常繁重。

    全区有各类煤矿1 375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52处,地方国有煤矿93处(70%以上已改制为民营或股份制),乡镇煤矿1 230处,分布于自治区的67个产煤旗县区,2002年原煤产量11 250万吨。

     

    【安全生产指标】

    2002年,全区各类煤矿累计发生死亡事故98起,死亡16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1人,分别比上年上升3.16%和1.4%。全区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1.36,同比下降28.4%。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6起,死亡33人,同比减少5起,少死亡11人,分别下降45%和25%;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起,死亡28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17人,分别上升100%和155%;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与上年持平。

    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划分,2002年的伤亡事故中,国有重点煤矿发生24起,死亡30人,同比减少6起,少死亡10人,分别下降20%和25%,百万吨死亡率为0.45,下降164%;国有地方煤矿发生19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3起,多死亡10人,分别上升18.8%和58.8%,百万吨死亡率为3.55,上升195%;乡镇煤矿发生55起,死亡109人,同比增加6起,多死亡21人,分别上升12.2%和23.9%,百万吨死亡率2.44,下降68.7%。

    2002年,全区煤矿职工工业死亡人数和原煤死亡人数分别比控制指标212人和188人减少46人和35人,分别减少21.7%和18.6%,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减少43.4%和31%;国有地方煤矿减少15.6%和15.6%;乡镇煤矿减少14.2%和14.9%,完成年初的控制指标任务。

    全区共产原煤11 453万吨,百万吨死亡率1.36,比全国平均水平5.0低72.8%。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措施】

    年内,共组织大型安全检查、督查验收活动7次,组织召开大型专题会议10余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监察和治理整顿方面的方针政策,将煤矿安全监察、安全服务等工作和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

    统一思想认识 明确工作目标年初,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安委会二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1年的工作,部署2002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2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组织召开全区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会上,明确了抓巩固、上水平,确保原煤死亡人数控制在188人以下,工业死亡人数控制在212人以下,力争煤矿死亡人数下降10%的总体奋斗目标。将巩固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狠抓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

    抓住重点 狠抓落实4月29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之后,自治区于4月30日专门召开办公会议,贯彻落实电话会议精神。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看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2001年以来专项整治煤矿停产,部分矿急于恢复生产,开工仓促,安全工作准备不充分,安全隐患排除不彻底,随时都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二是各地安全专项整治初战告捷后存有松劲和厌战情绪;三是各盟市、旗县因机构改革,煤管部门撤并,管理队伍减弱。

    关口前移 适时监察为加大对煤矿的安全监察力度,将关口前移,从根本上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明确提出:一要加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前移到厂矿;二是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指导前移到井口;三是监察员分片包干,监察前移到井下。

    春季,是各类煤矿事故多发期,针对这一特点,由煤监局牵头,各有关厅局参加组成自治区煤矿安全检查组,从3月25日开始,历时20多天,对全区11个产煤盟市的各类煤矿进行了春季煤矿安全大检查,检查各类煤矿110处,专项整治回头看矿井38处,查出安全隐患567条,提出整改意见385条,限期整改意见47条,现场行政处罚5起。

    立足服务 拓展监察将4、5、6月份确定为全区煤矿安全监察服务季,从4月初开始,局机关和4个办事处陆续制定安全监察服务季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组织机构。赤峰办事处要求,各科站的包片监察区就是定点定人服务区,服务必须有文字记载;成立专家组,定期为煤矿矿长及技术人员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成立服务小分队,上门服务,为煤矿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服务指标量化到人,每名监察员每月为煤矿服务不少于3次,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3个;每月对服务活动考评一次,考评结果与监察员实绩考核挂钩;建立奖惩制度,对完成服务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坚持监察和服务相结合,以执法监察为主,安全服务为辅,多提建议,不做决策,不以监察代替管理。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加大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的同时,制定《安全监察服务季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成立领导小组,对活动的方式和内容作周密部署。实行无偿服务,将办事处全体监察员分成12个小组,每组2人,首批服务10个重点煤矿,并将每周五定为安全监察服务活动日,实行定时定矿分组分片负责制。明确服务不代替,参与不包办的服务原则。对于地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及时与当地煤管部门沟通并提出建议尽快解决。

    巩固成果 巡回检查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和春季煤矿安全大检查成果,将“安全监察服务季”推向高潮,5月份,针对安全生产新形势和部分地区出现的新情况,煤监局又派出3个督查组对部分重点产煤地区进行第二次大的安全检查,有效地遏制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活动月进入6月份,全区积极投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9日,煤监局机关和4个办事处冒雨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广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出动人员近百名,发放宣传品近万份。6月3日至13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字[2002]3号、6号和国家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发动安全生产月,检查安全监察服务季活动进展情况,就地区存在的难点问题协助办事处与当地政府领导磋商解决,并对4个办事处提出了新的要求。6月20日,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自治区及时将国家局通报和紧急通知传达到基层,并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分赴各地落实通报和紧急通知精神,深入矿井排查安全隐患。

    完善工作机制 深化煤矿专项整治7月9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后,自治区在全煤系统进行认真的传达学习,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按照国家局提出的抓好三件大事、构筑六个支撑体系、处理好五个关系、推进五项创新,突出抓6项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已经制定的安全监察员工作纪律和道德行为准则、安全监察员目标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安全监察员年终考核办法、安全监察员日常监察登记制度以及监察执法情况的分析统计、事故处理结果的跟踪监察等2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内开展权力观教育,并出台《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规范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三是重新组建调度信息中心,改进数据的调度和统计,逐步形成内蒙古局与国家局、与办事处上下贯通、反馈快捷、客观真实的安全信息体系。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加长班培训,从根本上解决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五是周密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与内蒙古日报社协办《北方安全生产报》,构建辐射全区的安全生产宣传网络。六是落实国家局会议精神,制定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30条实施细则,召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按照整治方案,自治区政府明确由煤监局牵头,各有关厅局参加组成4个督察组,从9月13日至28日,对全区各类煤矿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10大类共性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4点明确要求,有力地促进全区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贯彻铁法会议精神 落实十二字方针8月28日,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现场会后,自治区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5点贯彻意见:一是要将瓦斯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瓦斯防治作为9月份的安全督查内容的重点。将瓦斯防治工作作为今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将瓦斯防治工作作为今后安全培训工作的培训重点;二是要协助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抓好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的瓦斯监测监控工作;三是要将瓦斯防治工作作为全区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安全服务的重点,在正确使用瓦斯监测监控设备上下功夫,包教包会,在使用上落到实处;四是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切实抓好一通三防工作,自上而下落实好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制,加快瓦斯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五是组织全体监察员认认真真学好局长的讲话,将精神落实到日常监察工作之中。在9月17日的全区煤炭工业工作会上,又对铁法现场会议精神作重点传达部署,瓦斯防治工作已经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主席岳福洪在会上重点强调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煤矿安全工作。

    细化整治标准 强化整治力度国务院安委会第3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特别是9月2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自治区人民政府于9月29日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煤监局主要领导同志在会上作专题发言,全面总结煤矿安全工作,并对下一步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提出4点具体要求。按照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从10月15日至11月2日,由煤监局和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分赴全区11个产煤盟市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除自治区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外,还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现场管理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重特大事故的处理执行情况。此次检查,共抽查煤矿85处,查出安全隐患372条,下达立即整改通知13份,限期整改通知43份,停产整顿通知14份,现场行政处罚决定2份。检查出10个方面的问题,提出6个方面的整改意见。

    至年底,按照国办发[2001]68号文件要求,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和未通过自治区级验收的小煤矿已全部关闭。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字[2002]6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区煤矿安全的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细则》,并于2002年8月15日以内煤专整办发[2002]4号文件印发全区,明确2002年的整治和验收标准要严格按该细则执行。

     

    【领导重视】

    自治区始终将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自治区分管领导亲自任领导小组长,自治区11个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先后组织制定《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细则》;先后组织全区性安全检查、督查、验收活动7次,大型专题会议10余次。2002年仅自治区组织的检查、监察累计达3 876矿次,每矿平均2.28次,查出隐患15 348条;下达整改意见书398份;限期整治指令90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18份;责令停产整顿决定书49份;现场处理决定书3 487份;复查意见书275份;撤出作业人员指令71份;加强安全管理建议书34份;立案决定30份;现场笔录776份;关闭决定8份;行政罚款200余万元。至年底,全区首批605处煤矿已通过自治区级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占到全区煤矿总量的44%。

     

    【安全生产服务季】

    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的良方。自治区地域辽阔,煤炭资源储量丰富,位居全国第三,开采技术条件差,煤矿点多、线长、面广,尤其是乡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差,技术力量薄弱,采煤方法落后,严重制约着全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煤矿的安全生产,为从根本上尽快扭转这种状况,2002年二季度集中组织全区煤矿监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季活动,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系统人员的技术优势,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尽力为煤矿在技术上提供无偿服务。通过此项活动,全区煤矿的技术管理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

     

    【伤亡事故查处】

    2002年,全区煤矿应立案查处的伤亡事故98起,已立案98起,立案率100%,已结案66起,结案率67%。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明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受到相应的处罚不放过,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建议对事故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15人,其它行政处分、处罚398人次,其中受行政处分136人次;受党纪处分24人次;受行政处罚238人次。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副县处级以上干部3人次;副乡镇以上干部13人次;给予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副处级以上干部行政处分28人次。停产整顿矿井35处。在对煤矿伤亡事故严肃查处的过程中,充分体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惩处与警示相结合的工作准则,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执法的权威,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安全培训】

    全年全区煤炭系统培训与煤矿安全有关的各类相关人员10 956人,其中,矿长406人,特种作业人员10 123人,其他人员427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知识普遍提高。

    (陈广权、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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