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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消防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领导名录】

    总队长政委:徐永华

    副总队长:浩林夫(蒙古族)

    副政委:云  江(蒙古族)

    司令部参谋长:刘汉林

    副参谋长:刘凤鸣

    政治部主任:刘海涛

    后勤部长:张飞宇  

     

    【概况】

    全区消防工作以确保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强化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和部队管理教育,有效地维护部队和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区共发生火灾4 131起,死35人,伤37人,直接财产损失721.13余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14.7%,死亡人数上升20.7%,受伤人数下降37.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45.2%。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党委班子建设】

    各级党委班子按照学习、团结、廉洁、求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完成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来落实。制定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级党委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十六字”方针,强化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互相协作、互相补台,各级党委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意识和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党委在部队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消防工作责任制】

    继续实行消防工作目标化管理,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自治区政府和消防总队分别召开全区消防工作会议和全区消防部队党委(扩大)会议,各盟行署、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逐级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单位。年终自治区政府对各地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促进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总队制定《2002年总队机关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和《内蒙古消防部队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细则》,各支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量化,落实到人。据统计,全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2 247份,部队内部签订责任状385份。各级党委、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逐步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落实业务经费2 072.59万元、专项经费1 809.45万元,新增消火栓429个、消防水鹤23个。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高。乌海市、乌盟、兴安盟、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巴盟、包头市、呼市铁路局被自治区政府授予2002年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单位,15人荣获2002年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个人;总队被自治区政府授予全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1人荣获全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消防监督】

    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大消防监督和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共检查单位18 917个,发现火灾隐患33 004处,填发各类法律文书16 762份,查处隐患32 190处,限期整改6 790家,责令停产停业489家,依法取缔229家,行政拘留5人,罚款155.48万元,落实整改经费8 770万元,有效地预防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圆满完成重大节日、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二是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网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顿。自治区政府、各盟行署、市政府及消防总队专门就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行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级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开展调研,确保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使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始终处于社会和群众的舆论监督之下,有力地促进隐患整改工作。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责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成效明显。四是严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完成国华准格尔电厂、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等6个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验收,对全区16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初步审查。对消防产品生产、维修企业进行审核、检验,淘汰一批不具备条件的维修企业,取消了2个审批、发证项目。

     

    【信息宣传】

    撰写调研文章90余篇,编发《内蒙古消防简报》9期,《信息快报》118期,《每周要情》4期,《两个教育专刊》9期,《执勤岗位练兵专刊》14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消防局、公安厅采用信息69条,有2条被评为好信息。在国家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发稿189篇,自治区级发稿448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防火宣传周和冬季“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呼市、包头市、通辽市公安部第61号令宣贯现场会议后,各地分别在11个不同类型的重点行业、系统中确定试点单位43个,召开现场会65次,2万余名重点单位职工参加了现场会。举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班,并下派出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编写散发各种宣传图册。各地在新闻媒体开办消防宣传专栏,积极开放消防站,广大群众和重点单位广泛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各新闻媒体在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区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完善总队机关局域建设和总队网页设计,与公安厅及公安部实现联网,及时上报信息。

     

    【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快部队规范化建设步伐,制定《内蒙古消防部队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细则》,对规范化建设内容、标准、要求进行了量化、细化。年终对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继续落实访察监督机制,不定期对各支队、大队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单位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基层、抓基础和突出防灭火救援中心工作上,积极为基层部队办实事。各级党委把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作为部队的中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下发考评验收细则及奖惩规定。以学习“基本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重点,使全体干部对职责范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消防法律法规基本要求等内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举办政治指导员、财务管理、火调人员等培训班,各级各类人员综合素质显著提高。2人被公安部评为执勤岗位练兵优秀指挥员,2人被公安部授予执勤岗位练兵技术能手称号。

     

    【执勤训练】

    贯彻实施总队党委提出的“训练年”号召,提高部队“灭大火、打恶仗”和抢险救援能力。全区部队结合执勤岗位练兵活动,规范了训练内容、方法手段、训练秩序、保障机制,将机关干部编入各战斗职能组,参与灭火救援实战演习。认真落实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扑救大型火灾事故,强化特勤训练,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社会联动综合灭火救援模拟实战演习,普遍制定了特勤队、班、特勤人员训练计划、训练内容、考评办法、考评标准,针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公众聚集场所、石油化工、高层地下建筑等特殊火灾的救生、灭火、抢险、破拆、堵漏开展了专勤训练。全区部队新增车辆30辆,其中登高消防车4辆;消防车载水量达到1 529.8吨,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14.8%;新增个人防护装备2 513套、抢险救援器材431件,投入400多万元实施了两室一站建设。乌海支队建成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呼市政府与内蒙古政府共同投资建设消防指挥中心和集中接警调度、大屏幕显示、现代图像传输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消防调度指挥系统。研制开发消防坦克,驯养消防搜救警犬,用于在特殊环境下扑救火灾和灾害事故救援。广大官兵积极进行装备建设技术革新,大胆革新器材装备和训练设施,兴安盟支队革新的推拉式消防器材车、锡盟支队革新的水带清洗器获国家公安部优秀奖。据统计,全区部队接警出动4 352次,扑救火灾3 808次,参加抢险救援、重大执勤活动和社会救助321次,出动消防车8 873辆(次),出动警力53 381万人(次),抢救108人,抢救财产价值11 186.2万元。

     

    【部队管理】

    按照江泽民同志“五句话”总要求和“从严治警”的方针,强化部队管理,保证部队的安全稳定。加强经常性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的共同条令,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范官兵言行和一日生活秩序。在全区开展以尊干爱兵和安全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整顿,补兵退伍前开展了“安全周”’教育活动,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全区枪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枪弹单位全部达到“双人双锁,三铁两器”的保管要求。严格落实访察监督机制,深入基层单位访察94次。在全区部队中开展争创十佳优秀班长十佳优秀士官活动,圆满完成补兵退伍和士官选改工作。加强补兵退伍期间部队管理教育,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掀起站好最后一班岗为部队建设献计策活动。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基层单位进行执法工作检查,受理来信来访投诉举报。

     

    【政治工作】

    坚持政治建军,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部队政治思想建设。

    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拟提任、交流的营团职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逐步完善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消防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和干部转业、复员工作。对全区营以下干部学历、学位情况进行清查,完成转业、复员干部移交和部队院校招生、接收地方大学生、干部函授面授、考试工作以及专业技术干部评审和任命工作,组织干部参加公安部火灾原因调查人员岗位资格考试。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重点落实党的七项组织制度,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和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配齐配强支队、大队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组织建设制度,强化了各级党委自身建设和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团组织,完善各项组织制度,建立大队党总支54个、党支部184个、团支部80个。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官兵的政治素质。继续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六大精神、部队“四个教育”、时事政治及“四五”普法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官兵头脑。开展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召开全区消防部队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会议,选调优秀政工干部在全区进行巡回授课,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地方专家、教授到部队宣讲,组织官兵到驻地参观学习。认真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基层俱乐部建设暂行规定》,加强基层俱乐部建设。总队在呼市二中队、包头市五中队召开现场会,建成“六室一场”和功能齐全的基层俱乐部,组织开展“热爱消防警营、奉献经济建设”摄影比赛和全区消防部队第三届篮球赛,为基层部队配发10 000余册图书,新购2 000多套影碟。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工作,部队精神文明建设保持良好势头。开展了“十佳消防卫士”和“好警嫂”、“模范丈夫”评选活动和争创先进党(团)支部、争当优秀党(团)员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防凌、防洪、扶贫和向希望工程捐款等活动,丰富部队文体活动的同时加强周末育才工作。全区部队投入13.32万元用于扶贫,捐款20.51万元,捐物5 102件;参加义务劳动1 781次,出动车辆1 765台次,参加人数达13 558人次,为民办好事3 656件。总队、各支队及基层单位被各级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其中12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5个单位被授予自治区双拥模范单位,总队机关、赤峰支队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内蒙古军区评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1个单位被共青团党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3个单位被自治区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13个单位被当地团委、公安机关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扶贫助残先进集体。总队机关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后勤保障】

    全区部队紧紧围绕防火和灭火救援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后勤工作保障作用。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支部当家理财意识。严把经费预算关,继续推行“理财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对提任、转业、自主择业、退休团职干部进行离任或任期审计,对6个建设单位的基建工程实施竣工结算款审计。二是坚持保障基层、服务官兵的思想,积极改善营房、取暖、医疗、文化生活设施和办公设备。加强伙食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基层中队食堂建设达到有关规定标准。在上年完成51个国贫、区贫旗县消防大(中)队营房解困工程基础上,投资新建营房3 469平方米。三是继续抓好农副业生产基地建设,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合理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队粮秣、被装供应和车辆管理工作,完成夏、秋季被装发放和全国消防部队被装代供任务。层层落实车辆管理责任状,开展爱车守纪、争先创优活动。五是加强部队医疗工作,制定出台《内蒙古消防部队支队卫生所建设标准》,组织医护人员到地方医院进行实习和进修。

      (李晓红、吴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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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领导名录】

    总队长政委:徐永华

    副总队长:浩林夫(蒙古族)

    副政委:云  江(蒙古族)

    司令部参谋长:刘汉林

    副参谋长:刘凤鸣

    政治部主任:刘海涛

    后勤部长:张飞宇  

     

    【概况】

    全区消防工作以确保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强化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和部队管理教育,有效地维护部队和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区共发生火灾4 131起,死35人,伤37人,直接财产损失721.13余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14.7%,死亡人数上升20.7%,受伤人数下降37.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45.2%。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党委班子建设】

    各级党委班子按照学习、团结、廉洁、求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完成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来落实。制定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级党委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十六字”方针,强化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互相协作、互相补台,各级党委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意识和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党委在部队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消防工作责任制】

    继续实行消防工作目标化管理,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自治区政府和消防总队分别召开全区消防工作会议和全区消防部队党委(扩大)会议,各盟行署、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逐级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单位。年终自治区政府对各地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促进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总队制定《2002年总队机关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和《内蒙古消防部队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细则》,各支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量化,落实到人。据统计,全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2 247份,部队内部签订责任状385份。各级党委、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逐步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落实业务经费2 072.59万元、专项经费1 809.45万元,新增消火栓429个、消防水鹤23个。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高。乌海市、乌盟、兴安盟、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巴盟、包头市、呼市铁路局被自治区政府授予2002年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单位,15人荣获2002年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个人;总队被自治区政府授予全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1人荣获全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消防监督】

    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大消防监督和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共检查单位18 917个,发现火灾隐患33 004处,填发各类法律文书16 762份,查处隐患32 190处,限期整改6 790家,责令停产停业489家,依法取缔229家,行政拘留5人,罚款155.48万元,落实整改经费8 770万元,有效地预防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圆满完成重大节日、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二是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网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顿。自治区政府、各盟行署、市政府及消防总队专门就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行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级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开展调研,确保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使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始终处于社会和群众的舆论监督之下,有力地促进隐患整改工作。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责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成效明显。四是严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完成国华准格尔电厂、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等6个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验收,对全区16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初步审查。对消防产品生产、维修企业进行审核、检验,淘汰一批不具备条件的维修企业,取消了2个审批、发证项目。

     

    【信息宣传】

    撰写调研文章90余篇,编发《内蒙古消防简报》9期,《信息快报》118期,《每周要情》4期,《两个教育专刊》9期,《执勤岗位练兵专刊》14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消防局、公安厅采用信息69条,有2条被评为好信息。在国家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发稿189篇,自治区级发稿448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防火宣传周和冬季“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呼市、包头市、通辽市公安部第61号令宣贯现场会议后,各地分别在11个不同类型的重点行业、系统中确定试点单位43个,召开现场会65次,2万余名重点单位职工参加了现场会。举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班,并下派出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编写散发各种宣传图册。各地在新闻媒体开办消防宣传专栏,积极开放消防站,广大群众和重点单位广泛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各新闻媒体在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区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完善总队机关局域建设和总队网页设计,与公安厅及公安部实现联网,及时上报信息。

     

    【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快部队规范化建设步伐,制定《内蒙古消防部队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细则》,对规范化建设内容、标准、要求进行了量化、细化。年终对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继续落实访察监督机制,不定期对各支队、大队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单位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基层、抓基础和突出防灭火救援中心工作上,积极为基层部队办实事。各级党委把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作为部队的中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下发考评验收细则及奖惩规定。以学习“基本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重点,使全体干部对职责范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消防法律法规基本要求等内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举办政治指导员、财务管理、火调人员等培训班,各级各类人员综合素质显著提高。2人被公安部评为执勤岗位练兵优秀指挥员,2人被公安部授予执勤岗位练兵技术能手称号。

     

    【执勤训练】

    贯彻实施总队党委提出的“训练年”号召,提高部队“灭大火、打恶仗”和抢险救援能力。全区部队结合执勤岗位练兵活动,规范了训练内容、方法手段、训练秩序、保障机制,将机关干部编入各战斗职能组,参与灭火救援实战演习。认真落实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扑救大型火灾事故,强化特勤训练,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社会联动综合灭火救援模拟实战演习,普遍制定了特勤队、班、特勤人员训练计划、训练内容、考评办法、考评标准,针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公众聚集场所、石油化工、高层地下建筑等特殊火灾的救生、灭火、抢险、破拆、堵漏开展了专勤训练。全区部队新增车辆30辆,其中登高消防车4辆;消防车载水量达到1 529.8吨,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14.8%;新增个人防护装备2 513套、抢险救援器材431件,投入400多万元实施了两室一站建设。乌海支队建成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呼市政府与内蒙古政府共同投资建设消防指挥中心和集中接警调度、大屏幕显示、现代图像传输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消防调度指挥系统。研制开发消防坦克,驯养消防搜救警犬,用于在特殊环境下扑救火灾和灾害事故救援。广大官兵积极进行装备建设技术革新,大胆革新器材装备和训练设施,兴安盟支队革新的推拉式消防器材车、锡盟支队革新的水带清洗器获国家公安部优秀奖。据统计,全区部队接警出动4 352次,扑救火灾3 808次,参加抢险救援、重大执勤活动和社会救助321次,出动消防车8 873辆(次),出动警力53 381万人(次),抢救108人,抢救财产价值11 186.2万元。

     

    【部队管理】

    按照江泽民同志“五句话”总要求和“从严治警”的方针,强化部队管理,保证部队的安全稳定。加强经常性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的共同条令,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范官兵言行和一日生活秩序。在全区开展以尊干爱兵和安全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整顿,补兵退伍前开展了“安全周”’教育活动,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全区枪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枪弹单位全部达到“双人双锁,三铁两器”的保管要求。严格落实访察监督机制,深入基层单位访察94次。在全区部队中开展争创十佳优秀班长十佳优秀士官活动,圆满完成补兵退伍和士官选改工作。加强补兵退伍期间部队管理教育,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掀起站好最后一班岗为部队建设献计策活动。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基层单位进行执法工作检查,受理来信来访投诉举报。

     

    【政治工作】

    坚持政治建军,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部队政治思想建设。

    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拟提任、交流的营团职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逐步完善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消防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和干部转业、复员工作。对全区营以下干部学历、学位情况进行清查,完成转业、复员干部移交和部队院校招生、接收地方大学生、干部函授面授、考试工作以及专业技术干部评审和任命工作,组织干部参加公安部火灾原因调查人员岗位资格考试。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重点落实党的七项组织制度,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和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配齐配强支队、大队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组织建设制度,强化了各级党委自身建设和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团组织,完善各项组织制度,建立大队党总支54个、党支部184个、团支部80个。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官兵的政治素质。继续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六大精神、部队“四个教育”、时事政治及“四五”普法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官兵头脑。开展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召开全区消防部队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会议,选调优秀政工干部在全区进行巡回授课,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地方专家、教授到部队宣讲,组织官兵到驻地参观学习。认真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队基层俱乐部建设暂行规定》,加强基层俱乐部建设。总队在呼市二中队、包头市五中队召开现场会,建成“六室一场”和功能齐全的基层俱乐部,组织开展“热爱消防警营、奉献经济建设”摄影比赛和全区消防部队第三届篮球赛,为基层部队配发10 000余册图书,新购2 000多套影碟。 

    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工作,部队精神文明建设保持良好势头。开展了“十佳消防卫士”和“好警嫂”、“模范丈夫”评选活动和争创先进党(团)支部、争当优秀党(团)员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防凌、防洪、扶贫和向希望工程捐款等活动,丰富部队文体活动的同时加强周末育才工作。全区部队投入13.32万元用于扶贫,捐款20.51万元,捐物5 102件;参加义务劳动1 781次,出动车辆1 765台次,参加人数达13 558人次,为民办好事3 656件。总队、各支队及基层单位被各级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其中12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5个单位被授予自治区双拥模范单位,总队机关、赤峰支队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内蒙古军区评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1个单位被共青团党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3个单位被自治区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13个单位被当地团委、公安机关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扶贫助残先进集体。总队机关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后勤保障】

    全区部队紧紧围绕防火和灭火救援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后勤工作保障作用。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支部当家理财意识。严把经费预算关,继续推行“理财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对提任、转业、自主择业、退休团职干部进行离任或任期审计,对6个建设单位的基建工程实施竣工结算款审计。二是坚持保障基层、服务官兵的思想,积极改善营房、取暖、医疗、文化生活设施和办公设备。加强伙食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基层中队食堂建设达到有关规定标准。在上年完成51个国贫、区贫旗县消防大(中)队营房解困工程基础上,投资新建营房3 469平方米。三是继续抓好农副业生产基地建设,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合理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队粮秣、被装供应和车辆管理工作,完成夏、秋季被装发放和全国消防部队被装代供任务。层层落实车辆管理责任状,开展爱车守纪、争先创优活动。五是加强部队医疗工作,制定出台《内蒙古消防部队支队卫生所建设标准》,组织医护人员到地方医院进行实习和进修。

      (李晓红、吴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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