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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林业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高锡林(蒙古族)

    副厅长:张纯良

    邹立杰    

    曹文仲

    田选明

    纪检组长:李树平   

     

    【生态建设】

    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 579.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 045.7万亩,为计划的101.5%;飞播造林315.4万亩,为计划的100.5%;封山(沙)育林218.1万亩,为计划的102.4%;新育苗13万亩,为计划的161.6%;四旁植树3 860.6万株;义务植树5 478万株。在上述指标完成情况中,退耕还林完成合格面积950.6万亩,为计划的98.3%,其中退耕还林349.3万亩,为计划为95.2%;荒山荒地造林601.3万亩,为计划的100.2%。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46.5万亩,为计划的105.4%;飞播造林66.9万亩,为计划的88%;封育139.4万亩,为计划的94.2%。三北四期工程完成人工造林8.4万亩,为计划的90.2%;封育56.5万亩,为计划的111.8%。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完成飞播造林248.5万亩,为计划的104.6%;封育18.7万亩,为计划的129.9%。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完成全区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除大兴安岭林管局和加格达奇内蒙古部分单独区划上报外,共区划林业用地4.18亿亩,占全区总面积的26%。按照国家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区划标准和要求,在4.18亿亩林业用地中,划定公益林地3.57亿亩,占林业用地的85.24%;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2.8亿亩,地方公益林地7 598万亩。划定商品林地6 17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14.76%。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全区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处,2002年又申报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对划归林业部门管理的达赉湖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基本建设项目,为争取国家今后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奠定基础。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12 547起,查处12 426起,综合查处率为99%,共收缴木材3 166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36 463头(只),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4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 818.6万元。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92起,其中森林火警32起,一般森林火灾39起,重大森林火灾15起,特大森林火灾6起,受害森林面积1.5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8,发生草原火灾15起,其中草原火警9起,一般草原火灾6起,受害草原面积1 133公顷,草原火灾受害率为0.01

    森林病虫害全区共发生森林病虫害1 182.8万亩,发生率为4.16%。完成有效防治面积732万亩,防治率为61.9%。

     

    【林业科技】

    为全面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工程质量,全区以科技支撑为重点,增加了科技含量。一是下达指令性计划,积极推广以抗旱造林为主的八项适用技术。二是配合重点林业工程,向国家争取科技支撑项目。2002年,争取到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0个,国家投资2 038万元,下达给3个盟市的10个旗县,示范面积达12万亩,项目内容涉及生物经济圈、沙地飞播造林等领域。三是强化种苗工程建设。2001年,国家下达1.27亿元,用于全区天保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的种苗建设,年初组织审批各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现正在全面实施。2002年,国家在天保工程中又安排自治区种苗建设资金2 500万元,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也有种苗建设内容,两项合计可达3 000万元左右,目前正在安排落实。

     

    【结构调整】

    在抓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同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为促进十大产业基地建设,2002年向国家林业局申报林业贷款项目106项,国家批复46项,贷款额达3亿元。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逐步壮大林业综合实力,推进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和林业职工收入,促进全区经济发展。

     

    【资金检查】

    4月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对黄河天保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举行两期天保工程区旗县林业局、国有林场财会人员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工程财务管理和财会核算制度。同时配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对重点工程的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对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协调粮食等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验收合格的农户,及时兑现补助粮和补助款。

     

    【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

    为保护林地资源,自治区林业厅将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列入2002年度全区林业工作的重点。9月3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此项行动。该项行动治理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强烈,使一大批案件得到查处。自2002年9月30日至2003年1月20日,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7 039人次,出动警车7 651台次,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323起,涉及林地的面积60.8万亩,其它涉林案件2 278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单位)2 685人(家),共收回林地16.5万亩,挽回经济损失1.88亿元。此行动全区以政府名义组织,在全国为第一个省区,在自治区林业发展史上也是第一次。出动警力之多,挽回林地面积之大,查处案件之多,在全国为第一。

     

    【敖汉旗荣获“全球环境500佳荣誉称号】

    6月赤峰市敖汉旗被联合国授予全球环境500佳荣誉称号。多年来,敖汉旗始终坚持把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开展以植树种草为中心的大规模生态建设,同恶劣的生态环境进行长期不懈的斗争,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全旗林地面积已达502万亩,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1倍,其中人工林面积49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7.6%,人工种草保存面积130万亩,人工造林种草居全国旗县前列。长期的生态建设,使敖汉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自治区召开造林绿化表彰大会】

    11月22日,全区造林绿化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总结全区近年造林绿化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奖励殷玉珍等造林绿化十大标兵、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今后造林绿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

     

    【中韩合作M/M林业项目启动】

    11月16日,中韩合作M/M林业项目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标志中韩合作造林治沙项目正式启动,协议明确韩方为通辽市无偿提供援助100万美元,中方配套50万美元。计划用5年时间在该地区造林3 000公顷,以改善这一地区的土地沙化状况。

     

    【非公有制林业】

    为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和林业产业发展速度,积极推行“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和“谁治理、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政策,实行以承包为主同时鼓励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以利益驱动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依法落实和稳定林地权属,强化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帮助落实以贷款为主的林业投入,努力减轻税费负担,坚持防治用结合的方针,鼓励和引导农户、城镇居民、私营业主,以及国外投资者参与生态建设,真正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面搞绿化的热潮。既推动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发展,又为各类非公有制主体增加经济收入,也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至年底,全区非公有制林业面积已达2 915万亩。其中按经营主体划分,个体经营的54.87万户,面积达2 770万亩;企业经营的190户,面积达127万亩;外商经营的53户,面积达18万亩。按经营方式划分,承包经营的2 392万亩,拍卖经营的278万亩,租赁经营的72万亩,股份合作经营的38万亩,以其它方式经营的135万亩。

     

    【存在问题】

    1.生态优先原则没有完全体现,任务分配不够合理。部分地区没有完全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没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建设规模和建设模式上,部分地区没有严格执行造林技术标准,没有认真坚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从省钱、省力、保险出发,不考虑长远的高效的生态和经济效益,降低林种和树种标准,造成树种单一,模式单一,纯林面积大,营造林质量不高等问题。有的地区没有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原则,存在边治理边破坏问题。

    2.政策落实不够,配套资金难以到位。绝大多数旗县没有落实工程的前期费用以及地方所需的检查验收、兑现政策等费用。由于前期工作费和检查验收费缺乏,造成作业设计滞后,必要的外业调查难以进行,有的甚至先造林后设计,检查验收也流于形式,给工程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3.种苗质量不高,市场管理不规范。由于受技术、信息和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限制,造成苗木品种单一,质量不高,部分树种苗木过剩,而适合生长的乡土树种、经济林树种和针叶树苗木短缺。另外,在苗木采购、调运、发放等环节还存在管理混乱,市场体系不健全等因素。

    (乔云、王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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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高锡林(蒙古族)

    副厅长:张纯良

    邹立杰    

    曹文仲

    田选明

    纪检组长:李树平   

     

    【生态建设】

    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 579.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 045.7万亩,为计划的101.5%;飞播造林315.4万亩,为计划的100.5%;封山(沙)育林218.1万亩,为计划的102.4%;新育苗13万亩,为计划的161.6%;四旁植树3 860.6万株;义务植树5 478万株。在上述指标完成情况中,退耕还林完成合格面积950.6万亩,为计划的98.3%,其中退耕还林349.3万亩,为计划为95.2%;荒山荒地造林601.3万亩,为计划的100.2%。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46.5万亩,为计划的105.4%;飞播造林66.9万亩,为计划的88%;封育139.4万亩,为计划的94.2%。三北四期工程完成人工造林8.4万亩,为计划的90.2%;封育56.5万亩,为计划的111.8%。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完成飞播造林248.5万亩,为计划的104.6%;封育18.7万亩,为计划的129.9%。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完成全区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除大兴安岭林管局和加格达奇内蒙古部分单独区划上报外,共区划林业用地4.18亿亩,占全区总面积的26%。按照国家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区划标准和要求,在4.18亿亩林业用地中,划定公益林地3.57亿亩,占林业用地的85.24%;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2.8亿亩,地方公益林地7 598万亩。划定商品林地6 17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14.76%。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全区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处,2002年又申报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对划归林业部门管理的达赉湖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基本建设项目,为争取国家今后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奠定基础。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12 547起,查处12 426起,综合查处率为99%,共收缴木材3 166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36 463头(只),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4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 818.6万元。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92起,其中森林火警32起,一般森林火灾39起,重大森林火灾15起,特大森林火灾6起,受害森林面积1.5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8,发生草原火灾15起,其中草原火警9起,一般草原火灾6起,受害草原面积1 133公顷,草原火灾受害率为0.01

    森林病虫害全区共发生森林病虫害1 182.8万亩,发生率为4.16%。完成有效防治面积732万亩,防治率为61.9%。

     

    【林业科技】

    为全面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工程质量,全区以科技支撑为重点,增加了科技含量。一是下达指令性计划,积极推广以抗旱造林为主的八项适用技术。二是配合重点林业工程,向国家争取科技支撑项目。2002年,争取到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0个,国家投资2 038万元,下达给3个盟市的10个旗县,示范面积达12万亩,项目内容涉及生物经济圈、沙地飞播造林等领域。三是强化种苗工程建设。2001年,国家下达1.27亿元,用于全区天保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的种苗建设,年初组织审批各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现正在全面实施。2002年,国家在天保工程中又安排自治区种苗建设资金2 500万元,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也有种苗建设内容,两项合计可达3 000万元左右,目前正在安排落实。

     

    【结构调整】

    在抓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同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为促进十大产业基地建设,2002年向国家林业局申报林业贷款项目106项,国家批复46项,贷款额达3亿元。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逐步壮大林业综合实力,推进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和林业职工收入,促进全区经济发展。

     

    【资金检查】

    4月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对黄河天保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举行两期天保工程区旗县林业局、国有林场财会人员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工程财务管理和财会核算制度。同时配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对重点工程的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对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协调粮食等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验收合格的农户,及时兑现补助粮和补助款。

     

    【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

    为保护林地资源,自治区林业厅将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列入2002年度全区林业工作的重点。9月3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此项行动。该项行动治理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强烈,使一大批案件得到查处。自2002年9月30日至2003年1月20日,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7 039人次,出动警车7 651台次,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323起,涉及林地的面积60.8万亩,其它涉林案件2 278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单位)2 685人(家),共收回林地16.5万亩,挽回经济损失1.88亿元。此行动全区以政府名义组织,在全国为第一个省区,在自治区林业发展史上也是第一次。出动警力之多,挽回林地面积之大,查处案件之多,在全国为第一。

     

    【敖汉旗荣获“全球环境500佳荣誉称号】

    6月赤峰市敖汉旗被联合国授予全球环境500佳荣誉称号。多年来,敖汉旗始终坚持把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开展以植树种草为中心的大规模生态建设,同恶劣的生态环境进行长期不懈的斗争,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全旗林地面积已达502万亩,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1倍,其中人工林面积49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7.6%,人工种草保存面积130万亩,人工造林种草居全国旗县前列。长期的生态建设,使敖汉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自治区召开造林绿化表彰大会】

    11月22日,全区造林绿化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总结全区近年造林绿化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奖励殷玉珍等造林绿化十大标兵、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今后造林绿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

     

    【中韩合作M/M林业项目启动】

    11月16日,中韩合作M/M林业项目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标志中韩合作造林治沙项目正式启动,协议明确韩方为通辽市无偿提供援助100万美元,中方配套50万美元。计划用5年时间在该地区造林3 000公顷,以改善这一地区的土地沙化状况。

     

    【非公有制林业】

    为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和林业产业发展速度,积极推行“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和“谁治理、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政策,实行以承包为主同时鼓励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以利益驱动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依法落实和稳定林地权属,强化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帮助落实以贷款为主的林业投入,努力减轻税费负担,坚持防治用结合的方针,鼓励和引导农户、城镇居民、私营业主,以及国外投资者参与生态建设,真正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面搞绿化的热潮。既推动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发展,又为各类非公有制主体增加经济收入,也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至年底,全区非公有制林业面积已达2 915万亩。其中按经营主体划分,个体经营的54.87万户,面积达2 770万亩;企业经营的190户,面积达127万亩;外商经营的53户,面积达18万亩。按经营方式划分,承包经营的2 392万亩,拍卖经营的278万亩,租赁经营的72万亩,股份合作经营的38万亩,以其它方式经营的135万亩。

     

    【存在问题】

    1.生态优先原则没有完全体现,任务分配不够合理。部分地区没有完全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没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建设规模和建设模式上,部分地区没有严格执行造林技术标准,没有认真坚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从省钱、省力、保险出发,不考虑长远的高效的生态和经济效益,降低林种和树种标准,造成树种单一,模式单一,纯林面积大,营造林质量不高等问题。有的地区没有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原则,存在边治理边破坏问题。

    2.政策落实不够,配套资金难以到位。绝大多数旗县没有落实工程的前期费用以及地方所需的检查验收、兑现政策等费用。由于前期工作费和检查验收费缺乏,造成作业设计滞后,必要的外业调查难以进行,有的甚至先造林后设计,检查验收也流于形式,给工程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3.种苗质量不高,市场管理不规范。由于受技术、信息和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限制,造成苗木品种单一,质量不高,部分树种苗木过剩,而适合生长的乡土树种、经济林树种和针叶树苗木短缺。另外,在苗木采购、调运、发放等环节还存在管理混乱,市场体系不健全等因素。

    (乔云、王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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