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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扶贫
  •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主任:云才晓(蒙古族)

    党组成员副主任:白长江(蒙古族)

    周立群

    助理巡视员:云  岚(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简称)是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属政府序列,同时挂内蒙古自治区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移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自治区扶贫开发的政策、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和有关扶贫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自治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和自治区级贫困县的扶持标准;负责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制定自治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承办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002年扶贫办机关内设综合处、项目管理处、社会扶贫处、计划财务审计处、党总支5个处室,编制25人,退休人员4人。所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扶贫开发培训中心、扶贫开发中心、扶贫基金会、《致富之友》杂志社共5个二级事业单位。

    2002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把扶贫开发与西部大开发相结合,与自治区提出的三化目标相结合,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式,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实施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为重点,把2002年确定为水利和种草养畜扶贫年,在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县、增加资金投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开展产业化扶贫、社会扶贫、科技扶贫、移民扶贫开发以及世行贷款扶贫项目实施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开创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局面。全年全区水利和种草养畜项目共建设水浇地82.3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9.7%;种草510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27.5%;购买和调剂各类牲畜260.5万头(只),完成年度任务的108.5%。共下达三项扶贫资金15.34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三项资金中,财政扶贫资金2.66亿元,以工代赈资金3.02亿元,信贷扶贫资金6.4亿,自治区配套3 320万元。其它各项扶贫开发任务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对扶贫开发的领导】

    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年初在四子王旗检查扶贫工作时,把2002年自己年度调研内容确定为扶贫调研,指示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政府调研室和扶贫办共同开展调研,并在自治区和呼市两级调研报告上做重要批示。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听取扶贫工作专题汇报,并做多次批示、指示。通辽市委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门听取扶贫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巴盟盟委、行署在乌拉特中旗主持召开千村扶贫工程项目现场会,总结和推广乌中旗经验;兴安盟盟长常海同志深入基层,开展扶贫调研,并就扶贫工作给储波书记写专题报告,引起储书记高度重视,责成自治区扶贫办牵头,专题调研解决。

     

    【扶贫开发重点旗县】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在研究确定重点县时,充分考虑了自治区的特殊性和实际困难,使自治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数量从最初2个增加到31个,保持原来31个不变,重点县总数占到全国592个重点县总数的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自治区以连续三年旱灾、因灾返贫致贫人口增多、贫困面增大的实际,重新调整确定29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比过去增加10个。一些比较贫困但未能列入国贫、区贫旗县的边境、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受灾严重的特困地区旗县列入自治区重点旗县,得到了重点扶持。

     

    【“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和“水利种草养畜扶贫年”】

    自治区确定并通报5 00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名单,2002年启动2 91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含2001年600个试点村嘎查)的扶贫开发项目。各地在编制重点贫困嘎查村三年规划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千村扶贫工发工程水利及种草养畜活动年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意见或方案,落实责任制,每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均有项目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状。按照要求,大部分重点贫困嘎查村已立碑,明确项目责任人、项目内容、资金来源、实施年限、项目效益等,利于各方面监督检查。各地还在当地报纸上公布重点贫困嘎查村名单。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作为自治区今后扶贫开发的主干工程,得到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成为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拥护,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水利和种草养畜扶贫年活动,重点实施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和饲草料基地建设,同时根据实际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养殖业。

     

    【加大资金投入 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2002年,自治区三项扶贫资金投入分别比1996年和2001年增加11.75亿元和1.15亿元。资金投入每年以1亿多元增量逐年加大。除三项资金外,世行项目新增1 100万美元,总投资达1.65亿元人民币。另外争取到25万美元,总投资250万元的日本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援助项目,用于世行项目的技术服务、培训和援助。积极争取呼伦贝尔市8个旗县居住的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等3个人口较少民族被列入国家重点扶持范围,给予特殊照顾。此外,还争取到香港嘉道理基金会二期援助300万元和中国扶贫基金会提供的远程会诊、医疗技术设备项目以及准格尔旗两所援建希望小学等。各地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扶贫投入,保证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的正常实施。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管理,在借鉴世行和移民扶贫开发项目专户和报账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行专户报账制管理。3月和9月,自治区分两次对上年以来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的资金到位、项目实施和贯彻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加强对审计决定和意见落实工作的跟踪检查,配合审计厅完成对世行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对各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决定和扶贫部门提出的解决意见,责成有关地区、部门限期纠正,有效地促进资金到位,减少资金挤占挪用和到位不及时等现象的发生。

     

    【社会扶贫工作】

    全区各地紧紧围绕“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确定的重点贫困嘎查村,调整和重新确定社会包扶对象,重点贫困嘎查村全部得到包扶。进一步落实社会扶贫工作责任制,基本做到每个重点贫困嘎查村都有一位处级以上领导联系,一个以上单位包扶。从2002年开始,自治区143个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锡盟西部5个牧业旗的104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各定点帮扶单位先后深入被帮扶嘎查村,开展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制定帮扶措施和帮扶目标、筛选安排项目、筹措资金、启动实施项目等工作,许多帮扶项目当年投入,当年见效益。19个党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持全区26个国家重点旗县,由八七脱贫攻坚计划期间的4个单位增加15个。京蒙对口帮扶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又积极争取到北京市18个区县继续对口帮扶自治区18个国家重点县,帮扶期4年。北京市财政还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扶贫资金帮助自治区贫困地区改善生产条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建设希望小学、发展种养业等。

     

    【调整 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结构】

    按照江泽民同志“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产业化,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讲话精神,结合实施“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积极开展了产业化扶贫。3月,由自治区扶贫办牵头,农业银行、林业厅、畜牧业厅协办,召开产业化扶贫开发座谈会,会议围绕落实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信贷扶贫资金问题,研究讨论新形势下扶贫开发与农牧业产业化相结合、确定扶贫龙头企业、用好用活信贷扶贫资金等问题。明确信贷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有偿还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积极稳妥地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林草产业化。各地从实际出发,在调整结构,实现农牧业规模效益方面取得很大成效。推进产业化扶贫方面有新的突破。

     

    【科技扶贫】

    自治区共安排各类科技扶贫项目资金3 900万元,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其中科技试点旗县和其它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 000万元,牲畜种子工程项目1 200万元,义教工程配套700万元。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十五期间内蒙古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各地在加强科技培训的同时,狠抓农牧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推广节水灌溉、覆膜种植、脱毒马铃薯栽培、奶牛饲养、舍饲圈养、优质饲草料种植、青贮、品种改良、瓜果蔬菜种植、特种养殖等各种种养业技术。

     

    【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

    2001年开始,自治区结合退耕还林还草,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帮助贫困地区购买和种植抗旱、耐寒、抗风沙、高效益的优良草种、速生杨及灌木品种等,在50个贫困旗县均建立育苗基地,并统一组织技术培训。同时注重长期与短期效益相统一,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初步形成多种形式的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模式。一是乌盟、呼市、包头市等风蚀沙化的农牧交错地区实施进退还工程,实行农、牧、林结合。二是在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风蚀沙化草原地区实施种、改、保工程。三是在科尔沁、毛乌素等沙漠沙地实施封、飞、造为重点的防沙治沙工程。四是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呼市、包头市等中西部丘陵、沟壑区,以小流域治理为中心,因地制宜,生物、工程和农艺措施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五是在生态严重恶化失去生存条件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工程。

     

    【移民扶贫开发】

    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移民扶贫开发总体规划(20012010年)》。从2002年开始,移民扩镇扶贫开发试点工作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制定《2001年扶贫开发移民扩镇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旗县从8个增加到22个,共移民1.8万人。为切实抓好移民扩镇项目试点工程,自治区扶贫部门对迁入区的选择、主导产业的确定等,在盟市组织专家可研论证的基础上,逐一进行论证审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在项目实施中严把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安置验收3关,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报账制,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垂直下拨,严格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经过阶段验收、盟市审核等程序进行报账。加强对试点旗县的检查指导工作,制定《城镇扶贫移民试点工程验收方案》,并已开始组织验收。目前,22个试点旗县工程建设已经完成,移民已搬迁入住,并组织生产。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投资少、见效快的目的。

     

    【世行贷款扶贫项目】

    做好对项目实施的监督、考评、上报、提款报账和回补工作,已回补世行贷款1 148万美元,保证项目按期报账回笼资金,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和世行项目检查团在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对全区的项目进行中期和年度检查,对全区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给予高度评价。从上年开始,世行在原有15个项目旗县的基础上给自治区新增6个项目旗县,新增世行贷款788.1万元特别提款权,总计折977万美元,项目已正式开始实施。

    (云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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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主任:云才晓(蒙古族)

    党组成员副主任:白长江(蒙古族)

    周立群

    助理巡视员:云  岚(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简称)是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属政府序列,同时挂内蒙古自治区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移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自治区扶贫开发的政策、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和有关扶贫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自治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和自治区级贫困县的扶持标准;负责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制定自治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承办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002年扶贫办机关内设综合处、项目管理处、社会扶贫处、计划财务审计处、党总支5个处室,编制25人,退休人员4人。所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扶贫开发培训中心、扶贫开发中心、扶贫基金会、《致富之友》杂志社共5个二级事业单位。

    2002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把扶贫开发与西部大开发相结合,与自治区提出的三化目标相结合,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式,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实施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为重点,把2002年确定为水利和种草养畜扶贫年,在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县、增加资金投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开展产业化扶贫、社会扶贫、科技扶贫、移民扶贫开发以及世行贷款扶贫项目实施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开创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局面。全年全区水利和种草养畜项目共建设水浇地82.3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9.7%;种草510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27.5%;购买和调剂各类牲畜260.5万头(只),完成年度任务的108.5%。共下达三项扶贫资金15.34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三项资金中,财政扶贫资金2.66亿元,以工代赈资金3.02亿元,信贷扶贫资金6.4亿,自治区配套3 320万元。其它各项扶贫开发任务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对扶贫开发的领导】

    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年初在四子王旗检查扶贫工作时,把2002年自己年度调研内容确定为扶贫调研,指示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政府调研室和扶贫办共同开展调研,并在自治区和呼市两级调研报告上做重要批示。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听取扶贫工作专题汇报,并做多次批示、指示。通辽市委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门听取扶贫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巴盟盟委、行署在乌拉特中旗主持召开千村扶贫工程项目现场会,总结和推广乌中旗经验;兴安盟盟长常海同志深入基层,开展扶贫调研,并就扶贫工作给储波书记写专题报告,引起储书记高度重视,责成自治区扶贫办牵头,专题调研解决。

     

    【扶贫开发重点旗县】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在研究确定重点县时,充分考虑了自治区的特殊性和实际困难,使自治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数量从最初2个增加到31个,保持原来31个不变,重点县总数占到全国592个重点县总数的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自治区以连续三年旱灾、因灾返贫致贫人口增多、贫困面增大的实际,重新调整确定29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比过去增加10个。一些比较贫困但未能列入国贫、区贫旗县的边境、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受灾严重的特困地区旗县列入自治区重点旗县,得到了重点扶持。

     

    【“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和“水利种草养畜扶贫年”】

    自治区确定并通报5 00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名单,2002年启动2 91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含2001年600个试点村嘎查)的扶贫开发项目。各地在编制重点贫困嘎查村三年规划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千村扶贫工发工程水利及种草养畜活动年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意见或方案,落实责任制,每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均有项目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状。按照要求,大部分重点贫困嘎查村已立碑,明确项目责任人、项目内容、资金来源、实施年限、项目效益等,利于各方面监督检查。各地还在当地报纸上公布重点贫困嘎查村名单。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作为自治区今后扶贫开发的主干工程,得到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成为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拥护,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水利和种草养畜扶贫年活动,重点实施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和饲草料基地建设,同时根据实际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养殖业。

     

    【加大资金投入 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2002年,自治区三项扶贫资金投入分别比1996年和2001年增加11.75亿元和1.15亿元。资金投入每年以1亿多元增量逐年加大。除三项资金外,世行项目新增1 100万美元,总投资达1.65亿元人民币。另外争取到25万美元,总投资250万元的日本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援助项目,用于世行项目的技术服务、培训和援助。积极争取呼伦贝尔市8个旗县居住的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等3个人口较少民族被列入国家重点扶持范围,给予特殊照顾。此外,还争取到香港嘉道理基金会二期援助300万元和中国扶贫基金会提供的远程会诊、医疗技术设备项目以及准格尔旗两所援建希望小学等。各地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扶贫投入,保证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的正常实施。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管理,在借鉴世行和移民扶贫开发项目专户和报账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行专户报账制管理。3月和9月,自治区分两次对上年以来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的资金到位、项目实施和贯彻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加强对审计决定和意见落实工作的跟踪检查,配合审计厅完成对世行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对各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决定和扶贫部门提出的解决意见,责成有关地区、部门限期纠正,有效地促进资金到位,减少资金挤占挪用和到位不及时等现象的发生。

     

    【社会扶贫工作】

    全区各地紧紧围绕“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确定的重点贫困嘎查村,调整和重新确定社会包扶对象,重点贫困嘎查村全部得到包扶。进一步落实社会扶贫工作责任制,基本做到每个重点贫困嘎查村都有一位处级以上领导联系,一个以上单位包扶。从2002年开始,自治区143个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锡盟西部5个牧业旗的104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各定点帮扶单位先后深入被帮扶嘎查村,开展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制定帮扶措施和帮扶目标、筛选安排项目、筹措资金、启动实施项目等工作,许多帮扶项目当年投入,当年见效益。19个党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持全区26个国家重点旗县,由八七脱贫攻坚计划期间的4个单位增加15个。京蒙对口帮扶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又积极争取到北京市18个区县继续对口帮扶自治区18个国家重点县,帮扶期4年。北京市财政还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扶贫资金帮助自治区贫困地区改善生产条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建设希望小学、发展种养业等。

     

    【调整 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结构】

    按照江泽民同志“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产业化,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讲话精神,结合实施“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积极开展了产业化扶贫。3月,由自治区扶贫办牵头,农业银行、林业厅、畜牧业厅协办,召开产业化扶贫开发座谈会,会议围绕落实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信贷扶贫资金问题,研究讨论新形势下扶贫开发与农牧业产业化相结合、确定扶贫龙头企业、用好用活信贷扶贫资金等问题。明确信贷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有偿还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积极稳妥地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林草产业化。各地从实际出发,在调整结构,实现农牧业规模效益方面取得很大成效。推进产业化扶贫方面有新的突破。

     

    【科技扶贫】

    自治区共安排各类科技扶贫项目资金3 900万元,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其中科技试点旗县和其它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 000万元,牲畜种子工程项目1 200万元,义教工程配套700万元。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十五期间内蒙古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各地在加强科技培训的同时,狠抓农牧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重点推广节水灌溉、覆膜种植、脱毒马铃薯栽培、奶牛饲养、舍饲圈养、优质饲草料种植、青贮、品种改良、瓜果蔬菜种植、特种养殖等各种种养业技术。

     

    【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

    2001年开始,自治区结合退耕还林还草,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帮助贫困地区购买和种植抗旱、耐寒、抗风沙、高效益的优良草种、速生杨及灌木品种等,在50个贫困旗县均建立育苗基地,并统一组织技术培训。同时注重长期与短期效益相统一,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初步形成多种形式的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模式。一是乌盟、呼市、包头市等风蚀沙化的农牧交错地区实施进退还工程,实行农、牧、林结合。二是在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风蚀沙化草原地区实施种、改、保工程。三是在科尔沁、毛乌素等沙漠沙地实施封、飞、造为重点的防沙治沙工程。四是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呼市、包头市等中西部丘陵、沟壑区,以小流域治理为中心,因地制宜,生物、工程和农艺措施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五是在生态严重恶化失去生存条件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工程。

     

    【移民扶贫开发】

    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移民扶贫开发总体规划(20012010年)》。从2002年开始,移民扩镇扶贫开发试点工作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制定《2001年扶贫开发移民扩镇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旗县从8个增加到22个,共移民1.8万人。为切实抓好移民扩镇项目试点工程,自治区扶贫部门对迁入区的选择、主导产业的确定等,在盟市组织专家可研论证的基础上,逐一进行论证审查,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在项目实施中严把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安置验收3关,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报账制,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垂直下拨,严格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经过阶段验收、盟市审核等程序进行报账。加强对试点旗县的检查指导工作,制定《城镇扶贫移民试点工程验收方案》,并已开始组织验收。目前,22个试点旗县工程建设已经完成,移民已搬迁入住,并组织生产。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投资少、见效快的目的。

     

    【世行贷款扶贫项目】

    做好对项目实施的监督、考评、上报、提款报账和回补工作,已回补世行贷款1 148万美元,保证项目按期报账回笼资金,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和世行项目检查团在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对全区的项目进行中期和年度检查,对全区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给予高度评价。从上年开始,世行在原有15个项目旗县的基础上给自治区新增6个项目旗县,新增世行贷款788.1万元特别提款权,总计折977万美元,项目已正式开始实施。

    (云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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