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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城乡建设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李振东

    副厅长:吴 

    余向东  

    杨仁选

    王学军 

    纪检组长:莫日根高娃(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张 

     

    【概况】

    全厅编制76人,其中厅长1人,副厅长4人,巡视员1人,正处长15人,副处长13人,调研员7人,助理调研员7人,主任科员12人,副主任科员6人,科员5人。内设15个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规划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

     

    【城镇建设】

    2002年底,全区设市城市20个,其中地级市7个,县级市13个,旗县所在地镇68个,建制镇431个,城镇化率44.06%。全区初步形成3个城镇经济带,即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为中心的蒙中西城镇经济带,以赤峰、通辽为中心的蒙东城镇经济带和以呼伦贝尔、乌兰浩特为中心的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城镇经济带。

    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进一步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并由自治区政府上报国务院待批。完成了鄂尔多斯等10个城市、旗县及7个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及论证工作。完成乡镇域总体规划31个,调整完善集镇和镇区建设规划71个,村庄建设规划437个。城市详细规划进一步发展,20个设市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组织全区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大检查,开展全区优秀城市规划编制成果评选和村镇规划设计方案竞争活动,其中呼市交通规划和红花尔基镇总体规划获国家三等奖。

    增加城建固定资产投资 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水平2002年,在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指引下,全区共落实国债和国家补贴资金5.92亿元,全区完成城建固定资产投资64亿元,比上年增长48.8%。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城市考评办法》、《内蒙古园林城市标准》。同时,对呼市、包头、乌海、赤峰、通辽等重点城市的绿化工作进行检查,完成第二批全区文明风景旅游示范点验收工作。扎兰屯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出台《关于在我区实施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的通知》,规范和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深入开展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明确加大,城市道路效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包头、呼市、通辽、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市通过开展城市建设年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城市面貌发行很大变化。

    村镇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快速发展2002年全区村镇建设总投资51.35亿元,创历史新高,村镇住房砖瓦化率达到57.8%,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9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5平方米。充分发挥自治区小城镇奖励资金的政策性调节和引导作用,投入资金2 500万元择优扶持61个重点小城镇,带动了全区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全区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11.0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9%。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了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1 944项,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627项,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开展专项检查,对房地产违规开发、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违法中介、物业管理不规范以及主管部门监督不力等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维护了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改革招标管理方式,加大对限额以上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部分盟市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开始进入有形市场集中交易。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投标代理制度,进一步加快工程造价改革,完善计价依据。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推行施工旁站监理制度。经推荐、复查、评审,全区有52个项目获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36个项目获优秀施工工程,有3项工程获国家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据统计,2002年全区招投标率达97%,报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率100%,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100%,全区受监督工程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主体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隐患。包头、赤峰、兴安盟质监站和包头、兴安盟造价站分别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002年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198个,施工现场合格率86.57%,比上年提高12.5个百分点,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二四,低于建设部规定的万分之一标准,为历年最低,创历史最好水平

     

    【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业】

    住房分配货币化开始启动兴安盟、包头市和区直部分单位开始发放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718.31万平方米,施工面积450万平方米。包头市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等方式,在全区率先启动廉租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规范工作进展较快。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力度,区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6%提高到8%,到2002年底全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44.69亿元,其中当年新增15.08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16亿元,共为5.8万户职工提供了住房资金支持。

    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扩大 市场交易活跃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2.46亿元,商品房建设投资60.88亿元,施工面积1 027.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42.79万平方米,预销售面积378.8万平方米。进一步落实住房二级市场开放和税费减免政策,特别是重新核定房屋交易手续费标准后,降低交易门槛,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和旧住宅小区整治方面取得的较大进展。全面完成物业管理创优达标项目考核、验收,全区有7个项目达到自治区标准,24个达到优秀标准,其中包头市丽日花园被建设部评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二期)顺利通过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预审,填补自治区的空白。2002年,包头市成功地举办中低收入者住房发展国际会议,并荣获联合国本部颁发的全球改善人居环境最高奖联合国人居奖。

     

    【建筑业结构调整】

     完成全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就位工作引导推动企业产权并购重组与改制全区建筑业企业由原来的1 895家减少到目前的838家,减少55.8%,就位后的建筑业企业改制面达99%,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区初步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队伍结构框架,调整优化全区建筑业企业规模结构和组织结构,提高了建筑业企业素质综合竞争力。2002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达290亿元,较上年增长16.7%,建筑业增加值达84亿元,较上年增长25%,利润总额15亿元,较上年增长7%。积极推行网上申报工作,建立全区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数据库,并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向建设部备案,受到建设部表扬。

    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区80%以上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了转制任务,其中建设系统所属勘察设计单位转制面达到95%以上。全行业完成初步设计投资128亿元,建筑面积747万平方米;完成施工图设计投资270亿元,建筑面积1 472万平方米;完成管理收入5.5亿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比上年增长10%以上。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传贯彻实施力度,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2002年,全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共接受施工图审查项目2 526项,纠正和查处存在质量隐患的问题311条。切实搞好抗震设防工作,完成抗震加固面积4.4万平方米。

     

    【立法工作】

    报请自治区人大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真抓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自治区人大、政府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12件,自行清理70年代以来建设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29件,提出需要修改和废止的145件,有效保障了建设系统法制的统一和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

     

    【制度建设】

    2002年,自治区建设厅完成《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满洲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丰镇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五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论证工作;参与《蒙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盛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论证工作。

     

    【科技教育】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组织召开新技术推广会3次,推广建设科技成果,上报建设部科技成果2项。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业新产品应用登记和新技术推广管理办法》,使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走上规范性轨道。积极抓好节能示范工程,鄂尔多斯锦苑节能示范小区已通过建设部专家组初评。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清理整顿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教育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2002年共培训项目经理2 000余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6 000多人。

     

    【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围绕建设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三审”(各种资质资格的审批,评优评奖的审定,规划的审批),“两交易”(工程承发包和房地产交易),“一服务”(公用事业各项服务)关键环节入手,规范管理,重点整治。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全区建设系统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大力宣传先进人物,推广典型经验。2002年全区建设系统有1个单位受到党中央文明委表彰,两个单位被建设部命名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一个单位被确定为全国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示范点

    (聂海俊、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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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李振东

    副厅长:吴 

    余向东  

    杨仁选

    王学军 

    纪检组长:莫日根高娃(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张 

     

    【概况】

    全厅编制76人,其中厅长1人,副厅长4人,巡视员1人,正处长15人,副处长13人,调研员7人,助理调研员7人,主任科员12人,副主任科员6人,科员5人。内设15个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市规划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

     

    【城镇建设】

    2002年底,全区设市城市20个,其中地级市7个,县级市13个,旗县所在地镇68个,建制镇431个,城镇化率44.06%。全区初步形成3个城镇经济带,即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为中心的蒙中西城镇经济带,以赤峰、通辽为中心的蒙东城镇经济带和以呼伦贝尔、乌兰浩特为中心的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城镇经济带。

    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进一步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并由自治区政府上报国务院待批。完成了鄂尔多斯等10个城市、旗县及7个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及论证工作。完成乡镇域总体规划31个,调整完善集镇和镇区建设规划71个,村庄建设规划437个。城市详细规划进一步发展,20个设市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组织全区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大检查,开展全区优秀城市规划编制成果评选和村镇规划设计方案竞争活动,其中呼市交通规划和红花尔基镇总体规划获国家三等奖。

    增加城建固定资产投资 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水平2002年,在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指引下,全区共落实国债和国家补贴资金5.92亿元,全区完成城建固定资产投资64亿元,比上年增长48.8%。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城市考评办法》、《内蒙古园林城市标准》。同时,对呼市、包头、乌海、赤峰、通辽等重点城市的绿化工作进行检查,完成第二批全区文明风景旅游示范点验收工作。扎兰屯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出台《关于在我区实施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的通知》,规范和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深入开展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明确加大,城市道路效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包头、呼市、通辽、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市通过开展城市建设年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城市面貌发行很大变化。

    村镇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快速发展2002年全区村镇建设总投资51.35亿元,创历史新高,村镇住房砖瓦化率达到57.8%,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9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5平方米。充分发挥自治区小城镇奖励资金的政策性调节和引导作用,投入资金2 500万元择优扶持61个重点小城镇,带动了全区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全区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11.0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9%。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了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1 944项,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627项,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开展专项检查,对房地产违规开发、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违法中介、物业管理不规范以及主管部门监督不力等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维护了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改革招标管理方式,加大对限额以上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部分盟市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开始进入有形市场集中交易。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投标代理制度,进一步加快工程造价改革,完善计价依据。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推行施工旁站监理制度。经推荐、复查、评审,全区有52个项目获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36个项目获优秀施工工程,有3项工程获国家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据统计,2002年全区招投标率达97%,报建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率100%,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100%,全区受监督工程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主体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隐患。包头、赤峰、兴安盟质监站和包头、兴安盟造价站分别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002年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198个,施工现场合格率86.57%,比上年提高12.5个百分点,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二四,低于建设部规定的万分之一标准,为历年最低,创历史最好水平

     

    【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业】

    住房分配货币化开始启动兴安盟、包头市和区直部分单位开始发放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下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718.31万平方米,施工面积450万平方米。包头市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等方式,在全区率先启动廉租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规范工作进展较快。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力度,区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6%提高到8%,到2002年底全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44.69亿元,其中当年新增15.08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16亿元,共为5.8万户职工提供了住房资金支持。

    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扩大 市场交易活跃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2.46亿元,商品房建设投资60.88亿元,施工面积1 027.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42.79万平方米,预销售面积378.8万平方米。进一步落实住房二级市场开放和税费减免政策,特别是重新核定房屋交易手续费标准后,降低交易门槛,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和旧住宅小区整治方面取得的较大进展。全面完成物业管理创优达标项目考核、验收,全区有7个项目达到自治区标准,24个达到优秀标准,其中包头市丽日花园被建设部评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二期)顺利通过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预审,填补自治区的空白。2002年,包头市成功地举办中低收入者住房发展国际会议,并荣获联合国本部颁发的全球改善人居环境最高奖联合国人居奖。

     

    【建筑业结构调整】

     完成全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就位工作引导推动企业产权并购重组与改制全区建筑业企业由原来的1 895家减少到目前的838家,减少55.8%,就位后的建筑业企业改制面达99%,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区初步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队伍结构框架,调整优化全区建筑业企业规模结构和组织结构,提高了建筑业企业素质综合竞争力。2002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达290亿元,较上年增长16.7%,建筑业增加值达84亿元,较上年增长25%,利润总额15亿元,较上年增长7%。积极推行网上申报工作,建立全区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数据库,并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向建设部备案,受到建设部表扬。

    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区80%以上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了转制任务,其中建设系统所属勘察设计单位转制面达到95%以上。全行业完成初步设计投资128亿元,建筑面积747万平方米;完成施工图设计投资270亿元,建筑面积1 472万平方米;完成管理收入5.5亿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比上年增长10%以上。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传贯彻实施力度,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2002年,全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共接受施工图审查项目2 526项,纠正和查处存在质量隐患的问题311条。切实搞好抗震设防工作,完成抗震加固面积4.4万平方米。

     

    【立法工作】

    报请自治区人大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真抓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自治区人大、政府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12件,自行清理70年代以来建设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29件,提出需要修改和废止的145件,有效保障了建设系统法制的统一和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

     

    【制度建设】

    2002年,自治区建设厅完成《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满洲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丰镇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五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论证工作;参与《蒙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盛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论证工作。

     

    【科技教育】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组织召开新技术推广会3次,推广建设科技成果,上报建设部科技成果2项。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业新产品应用登记和新技术推广管理办法》,使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走上规范性轨道。积极抓好节能示范工程,鄂尔多斯锦苑节能示范小区已通过建设部专家组初评。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清理整顿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教育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2002年共培训项目经理2 000余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6 000多人。

     

    【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围绕建设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三审”(各种资质资格的审批,评优评奖的审定,规划的审批),“两交易”(工程承发包和房地产交易),“一服务”(公用事业各项服务)关键环节入手,规范管理,重点整治。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全区建设系统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大力宣传先进人物,推广典型经验。2002年全区建设系统有1个单位受到党中央文明委表彰,两个单位被建设部命名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一个单位被确定为全国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示范点

    (聂海俊、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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