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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信访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领导名录】

      长:金  平(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副厅级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的指导。局机关共设综合处、办信处、来访接待处、办案处、督查处5个处,行政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2名(7正、含副局长2名,5副)。2002年7月,金平同志被任命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同时兼任信访局长);同月,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增设副局长(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年底,实有工作人员27名,其中女同志8名,占29.6%;少数民族干部13名,占48.1%;大学以上文化程度19名,占70.4 %;大专文化程度7名,占25.9%;平均年龄40.7岁,30岁以下2名,30岁至39岁7名,40岁至49 岁13 名,50岁以上5名。

     

    【组织领导】

    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自治区党委分管信访工作副书记:杨利民,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主席:王凤岐(1月20日前)、牛玉儒(1月20日至12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分管信访工作副主任:张守孝,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秘书长:牙萨宁。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2月7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自治区第七届党委常委和自治区部分主席的分工,调整了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并下发《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有关领导同志所任非常设机构职务的通知》(厅发〔200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后的组长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副组长为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根据《通知》精神,3月27日,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如下:组长:杨利民(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副组长:任亚平(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牛玉儒(自治区副主席);成员:邢宝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人大办公厅主任)、张守孝(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包俊臣(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白音德力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事厅长)、王凤鸣(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牙萨宁(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金平(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党委政府信访局长)、符太增(自治区财政厅长)、王维山(自治区劳动厅长)、韩云彬(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长)、祝广垲(自治区公安厅长)、云德奎(自治区农业厅长)、宋振国(自治区经贸委主任)、藏海民(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长)、赵吉斌(呼和浩特铁路局长)。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金平同志兼任。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月14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主持召开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第五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的汇报,分析全区当前信访形势,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两次会议精神的意见和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措施。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凤岐参加了会议。6月5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长杨利民主持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牛玉儒参加会议。

    领导批示200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领导关于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的批示达392件。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批示,较好地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具体领导。

     

    【信访活动】

    信访分布2002年,全区旗县级以上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1 253件次,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1 231件次,增加3.3%;接待群众来访270  022人次,增长12.5%。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 030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14.1%。其中:受理群众来信7 756件,减少5.5 %;接待群众来访33 274人次,增长57.3%。来访中集体来访1 007批29 621人次,分别增长65.1%和59.0%。盟市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3 150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35.4%。其中受理群众来信7 949件,增长17.6 %;接待群众来访95 201人次,减少1.3%。来访中集体访2 893批83 878人次,批次增长4.0%,人次减少3.1%。旗县级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7 073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50.5%。其中:受理群众来信5 526件,减少1.2%;接待群众来访141 547人次,增长15.6 %。来访中:集体访5 379批125 225人次,分别增长10.2%和18.5%。

    信访特点一是信访主体仍呈多元趋势。当前群众信访主要以工人、农牧民和城市居民为主,但复员军人、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队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信访有所增多。二是越级集体上访增势迅猛。2002年,群众越级到北京集体上访达64批1 256人次,批次比2001年减少8.6%,人次增长29.1%。越级到自治区集体上访达1 007批29 621人次,比上年分别增加65.1%和59.0%。三是群众信访活动组织化倾向明显,跨地区、跨行业的信访活动逐年增多,在一些地方还曾发生几千人的群体上访事件,一些集体上访事件已引起连锁反应。四是上访行为激烈,异常信访、突发信访事件明显增多。

    信访原因造成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集体上访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积累多年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一定过程,而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造成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反复上访。二是有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群众观念淡漠,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甚至违法违纪,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引起群众信访。三是一些地方在改革措施实施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操之过急,甚至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引起群众不满,引发集体上访。

    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1. 国有和集体企业问题。此类问题是当前群众信访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企业转制不规范、不民主,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破产后,对职工一次性安置,安置补偿费低,且不及时予以兑现。一些转制破产企业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下岗失业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一些农垦企业和国营农牧场职工要求明确身份,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煤炭、森工等系统的大集体工人要求参加社会养老统筹。

    2.农村和农民问题。一些乡村干部贪污腐化,村务财务不公开,账目管理混乱,侵占挥霍集体财产。一些乡村干部独断专行,违法占地,擅自出卖、出租荒山荒地,中饱私囊。退耕还林还草过程中,补偿款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在实施围封转移战略和生态移民过程中,农牧民对补偿安置不满意。征占农民土地不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政策,先占后征,少征多占,不征即占,压低和不及时兑现占地补偿费。

    3.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主要是拆迁市场管理混乱,拆迁补偿标准不一,一些拆迁公司不顾被拆迁人的感受,不考虑客观规律和现实可能性,不做必要的工作,搞野蛮拆迁、强行拆迁,激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频繁信访。城市供水、供电、供暖部门管理水平低,公平交易意识差,服务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甚至因个别住户拖欠费用,随意给整个小区、居民楼停水、停电、停暖。许多公共服务部门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态度上居高临下,服务上缺斤短两,侵犯居民的合法权益,引起居民上访。

    4.干部违纪问题。乡村干部贪污腐败,作风粗暴;企业经营管理者生活腐化,贪污挥霍国家资产,或借改革之机营私舞弊、损公肥私;司法机关有的执法不公,执法犯法;党政机关一些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等。此外,环境污染、医疗纠纷、房屋开发公司不认真履行合同、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纷纷涌向信访部门。

     

    【受理工作】

    群众来信的受理在办信过程中,本着“细、准、精、快”的原则,突出办信质量和办信时效,坚持复信制度,狠抓督办落实和综合分析。对农村干部违纪、伪劣种子坑农、乱收费等问题,均以信函的形式转由有关地区和部门调查核实,并强化跟踪督办;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等问题则以《要信阅批单》的形式呈送自治区主要领导阅处;对群众来信反映的突发紧急问题,本着急事速办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发生重大事件。在处理好群众来信反映的具体问题的同时,加强了综合分析,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从群众来信看工作得失》等综合调研报告,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群众来访的接待年内,联合有关单位接待处理群众来访90多次,多数问题给来访人员作了比较满意的解释和答复。对不够立案条件的来访案件,通过《越级集体访承办单》、《越级上访通知单》、《群体访个人访重要案件跟踪单》等形式跟踪督办。1~12月份,共跟踪督办440余起,并按季度通报办理情况,大量上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到群众当中解决问题。一年来,局领导及有关人员13次深入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巴彦淖尔盟、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达矿业公司等地区和单位,调查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许多问题就地得到解决。积极维护和改善接待工作秩序,在规范来访人员行为的同时,从7月份起引进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妥善处理了群众反映的大量涉法问题,减少乱访缠访现象。

    信访热线电话的受理年内,共受理群众来电362个,办结反馈率100%,为群众排忧、解难。

    信访案件的办理2002年,凡是党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信访案件的批示、所有越级进京集体上访、30人以上越级到自治区集体上访、10人以上的联名来信,都一一立案交办。年内,共立案交办信访案件346件,结案率为100%。对交办的信访案件,采取电话催办、发函催办、下去实地催办和请上来听取办理情况等方式,不断加大催办督办工作力度,并定期通报各地区、各部门案件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得到有关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肯定。

     

    【信访信息】

    信访统计继续制发《全区群众来信来访统计月报》,对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盟市信访部门、旗县级信访部门每月及各月累计的信访总量、来信总量、来访总量以及个人访、集体访、群体访数量进行统计,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信访情况和信访动态。

    信息传递在坚持以《信访动态》、《信访专报》等形式报送信息的基础上,对突发紧急信访问题及时以《信访信息》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信访局报送情况。全年编发《信访专报》85期、《信访动态》81期、《信访信息》459期,多数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反映社情民意,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0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向党委信息部门报送的信息在区直102个部门、单位中排第4位。

    综合分析继续坚持召开每月的信访形势分析会,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全年向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地区、部门提供综合性情况分析百余条,多次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表扬,有的信访情况分析自治区领导批示以“请阅件”形式印发给盟市、旗县和部门领导参阅。

     

    【信访督查】

    督查机构的成立为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两个办公厅的直接关心下,5月筹备成立督查处,建立规章制度,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后续督办力量明显加强。

    督查业务的开展督查处成立以来,凡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批示以及10人以上进京、30人以上到自治区的越级集体上访,均列入督查范围。督查处成立后的7个月时间里,共立项督查146件。其中决策督查5项,按时反馈率100%;信访事项专项督查141项,按期反馈率达到90%以上,许多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于经过催办仍然不能解决的信访问题,组成专门督查调研组进行实地督查。对于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信访事项,随时进行跟踪,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基层建设】

    业务指导根据盟市、旗县机构改革和撤乡并镇的实际,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对基层进行指导。通过《内蒙古信访》和《信访动态》等形式,交流推广各地好的经验,拓展了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思路。

    工作检查10~11月份,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结束后,组成2个检查组,分赴12个盟市及所属部分旗县、苏木乡镇和大企业,对《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加强基层、强化基础三年工程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目标化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较好地推动基层信访工作。

    干部培训利用国家信访局举办的信访干部培训班,共组织37名信访干部参加培训,开阔信访工作人员的思路和视野,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重要工作部署】

    全区信访工作会议4月18日至20日,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局长金平通报全区信访形势,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到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作总结讲话。会议总结了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传达贯彻第五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代国家信访局表彰获全国信访系统优秀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

    6月1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呼和浩特再次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到会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任亚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各盟市、旗县委书记,各大企业负责人,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重要会议期间工作部署在全国和自治区“两会”和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都以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下发文件的形式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保证重大会议期间信访工作的万无一失。

    驻京办事机构信访工作会议10月6日,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召开各盟市驻京办事机构信访工作会议,部署党的十六大期间信访工作,并就今后各驻京办事机构在京开展信访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党委书记李素芳总结近年来驻京办信访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部署。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党委政府信访局长金平到会并讲话。会议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六大期间在京信访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接待劝返进京上访群众工作。明确指出,各盟市及其驻京办事机构责任意识要到位,信息沟通要到位,协调配合要到位,关心支持要到位。

     

    【越级集体上访问题的解决】

    切实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上半年,大力宣传推广盟市、旗县、苏木乡镇三级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定时公开接待上访群众,跟踪解决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的渠道,减少越级上访。

    越级集体上访情况通报坚持每月的信访形势分析会制度,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按月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信访形势,及时向各盟市通报越级集体上访情况。2002年,创办《信访要情通报》,将出现的重大信访个案,随时通报给有关盟市党政主要领导,并抄送自治区有关领导和部门,责成有关地区、部门按要求解决问题。

    重点地区重点治理对于上访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治理。自治区确定重点治理的盟市,盟市确定重点治理的旗县,旗县确定了重点治理的苏木乡镇,一级抓一级,一级治理一级,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自治区对确定的4个重点盟市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对煤炭、森工、电力、国营农牧场等信访问题突出的行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包解决问题,包企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点地区的越级集体上访、异常上访、重复上访。

    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在全国、全区“两会”和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各级、各部门层层进行信访隐患排查,确定包案领导,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防止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在会议召开期间,在进京进呼的铁路公路交通要道设立信访工作劝阻站,对进京进呼上访人员进行劝阻,同时组织进京、来呼信访工作组,及时接待劝返进京和到自治区的上访群众。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发生重大信访事件,出现信访隐患,及时报送信息,协同处理。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组成两个信访工作检查组,分东西两片,深入到12个盟市及所属32个旗县区、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分大型企业,对党的十六大期间信访工作部署和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全区信访工作在十六大召开期间未出现任何问题,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加强信访工作措施】

    局长兼任政府副秘书长为增强信访部门的协调能力,2002年7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提名,任命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长金平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增加局领导职数2002年7月22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为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增加副局长领导职数1名(正处级)。

    挂职锻炼为锻炼干部,缓解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人员紧张状况,2002年6月1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从区直机关中选调5名处级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

     

    【制度建设】7月16日,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内党办发〔2002〕18号),要求盟市、旗县、苏木乡镇三级党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成员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并明确苏木乡镇党政领导每周安排2个工作日、旗县级党政领导每周安排1个工作日、盟市党政领导每周安排半个工作日接待上访群众。

     

    【信访大事】

    4月18日至19日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局长金平通报全区信访形势,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到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作总结讲话。会议总结了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传达贯彻第五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代国家信访局表彰获全国信访系统优秀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

    6月1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呼和浩特再次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控制和解决群众越级集体上访问题。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到会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秘书长任亚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赵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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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领导名录】

      长:金  平(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负责信访工作的副厅级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的指导。局机关共设综合处、办信处、来访接待处、办案处、督查处5个处,行政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2名(7正、含副局长2名,5副)。2002年7月,金平同志被任命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同时兼任信访局长);同月,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增设副局长(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年底,实有工作人员27名,其中女同志8名,占29.6%;少数民族干部13名,占48.1%;大学以上文化程度19名,占70.4 %;大专文化程度7名,占25.9%;平均年龄40.7岁,30岁以下2名,30岁至39岁7名,40岁至49 岁13 名,50岁以上5名。

     

    【组织领导】

    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自治区党委分管信访工作副书记:杨利民,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主席:王凤岐(1月20日前)、牛玉儒(1月20日至12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分管信访工作副主任:张守孝,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副秘书长:牙萨宁。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2月7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自治区第七届党委常委和自治区部分主席的分工,调整了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并下发《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有关领导同志所任非常设机构职务的通知》(厅发〔200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后的组长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副组长为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根据《通知》精神,3月27日,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如下:组长:杨利民(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副组长:任亚平(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牛玉儒(自治区副主席);成员:邢宝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人大办公厅主任)、张守孝(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包俊臣(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白音德力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事厅长)、王凤鸣(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牙萨宁(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金平(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党委政府信访局长)、符太增(自治区财政厅长)、王维山(自治区劳动厅长)、韩云彬(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长)、祝广垲(自治区公安厅长)、云德奎(自治区农业厅长)、宋振国(自治区经贸委主任)、藏海民(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长)、赵吉斌(呼和浩特铁路局长)。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金平同志兼任。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月14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主持召开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第五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的汇报,分析全区当前信访形势,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两次会议精神的意见和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措施。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凤岐参加了会议。6月5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长杨利民主持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亚平,自治区副主席、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牛玉儒参加会议。

    领导批示200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领导关于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的批示达392件。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批示,较好地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具体领导。

     

    【信访活动】

    信访分布2002年,全区旗县级以上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1 253件次,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1 231件次,增加3.3%;接待群众来访270  022人次,增长12.5%。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 030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14.1%。其中:受理群众来信7 756件,减少5.5 %;接待群众来访33 274人次,增长57.3%。来访中集体来访1 007批29 621人次,分别增长65.1%和59.0%。盟市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3 150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35.4%。其中受理群众来信7 949件,增长17.6 %;接待群众来访95 201人次,减少1.3%。来访中集体访2 893批83 878人次,批次增长4.0%,人次减少3.1%。旗县级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7 073件次,占全区信访总量的50.5%。其中:受理群众来信5 526件,减少1.2%;接待群众来访141 547人次,增长15.6 %。来访中:集体访5 379批125 225人次,分别增长10.2%和18.5%。

    信访特点一是信访主体仍呈多元趋势。当前群众信访主要以工人、农牧民和城市居民为主,但复员军人、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队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信访有所增多。二是越级集体上访增势迅猛。2002年,群众越级到北京集体上访达64批1 256人次,批次比2001年减少8.6%,人次增长29.1%。越级到自治区集体上访达1 007批29 621人次,比上年分别增加65.1%和59.0%。三是群众信访活动组织化倾向明显,跨地区、跨行业的信访活动逐年增多,在一些地方还曾发生几千人的群体上访事件,一些集体上访事件已引起连锁反应。四是上访行为激烈,异常信访、突发信访事件明显增多。

    信访原因造成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集体上访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积累多年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一定过程,而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造成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反复上访。二是有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群众观念淡漠,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甚至违法违纪,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引起群众信访。三是一些地方在改革措施实施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操之过急,甚至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引起群众不满,引发集体上访。

    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1. 国有和集体企业问题。此类问题是当前群众信访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企业转制不规范、不民主,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破产后,对职工一次性安置,安置补偿费低,且不及时予以兑现。一些转制破产企业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下岗失业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一些农垦企业和国营农牧场职工要求明确身份,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煤炭、森工等系统的大集体工人要求参加社会养老统筹。

    2.农村和农民问题。一些乡村干部贪污腐化,村务财务不公开,账目管理混乱,侵占挥霍集体财产。一些乡村干部独断专行,违法占地,擅自出卖、出租荒山荒地,中饱私囊。退耕还林还草过程中,补偿款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在实施围封转移战略和生态移民过程中,农牧民对补偿安置不满意。征占农民土地不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政策,先占后征,少征多占,不征即占,压低和不及时兑现占地补偿费。

    3.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主要是拆迁市场管理混乱,拆迁补偿标准不一,一些拆迁公司不顾被拆迁人的感受,不考虑客观规律和现实可能性,不做必要的工作,搞野蛮拆迁、强行拆迁,激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频繁信访。城市供水、供电、供暖部门管理水平低,公平交易意识差,服务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甚至因个别住户拖欠费用,随意给整个小区、居民楼停水、停电、停暖。许多公共服务部门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态度上居高临下,服务上缺斤短两,侵犯居民的合法权益,引起居民上访。

    4.干部违纪问题。乡村干部贪污腐败,作风粗暴;企业经营管理者生活腐化,贪污挥霍国家资产,或借改革之机营私舞弊、损公肥私;司法机关有的执法不公,执法犯法;党政机关一些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等。此外,环境污染、医疗纠纷、房屋开发公司不认真履行合同、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纷纷涌向信访部门。

     

    【受理工作】

    群众来信的受理在办信过程中,本着“细、准、精、快”的原则,突出办信质量和办信时效,坚持复信制度,狠抓督办落实和综合分析。对农村干部违纪、伪劣种子坑农、乱收费等问题,均以信函的形式转由有关地区和部门调查核实,并强化跟踪督办;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等问题则以《要信阅批单》的形式呈送自治区主要领导阅处;对群众来信反映的突发紧急问题,本着急事速办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发生重大事件。在处理好群众来信反映的具体问题的同时,加强了综合分析,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从群众来信看工作得失》等综合调研报告,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群众来访的接待年内,联合有关单位接待处理群众来访90多次,多数问题给来访人员作了比较满意的解释和答复。对不够立案条件的来访案件,通过《越级集体访承办单》、《越级上访通知单》、《群体访个人访重要案件跟踪单》等形式跟踪督办。1~12月份,共跟踪督办440余起,并按季度通报办理情况,大量上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到群众当中解决问题。一年来,局领导及有关人员13次深入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巴彦淖尔盟、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达矿业公司等地区和单位,调查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许多问题就地得到解决。积极维护和改善接待工作秩序,在规范来访人员行为的同时,从7月份起引进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妥善处理了群众反映的大量涉法问题,减少乱访缠访现象。

    信访热线电话的受理年内,共受理群众来电362个,办结反馈率100%,为群众排忧、解难。

    信访案件的办理2002年,凡是党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信访案件的批示、所有越级进京集体上访、30人以上越级到自治区集体上访、10人以上的联名来信,都一一立案交办。年内,共立案交办信访案件346件,结案率为100%。对交办的信访案件,采取电话催办、发函催办、下去实地催办和请上来听取办理情况等方式,不断加大催办督办工作力度,并定期通报各地区、各部门案件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得到有关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肯定。

     

    【信访信息】

    信访统计继续制发《全区群众来信来访统计月报》,对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盟市信访部门、旗县级信访部门每月及各月累计的信访总量、来信总量、来访总量以及个人访、集体访、群体访数量进行统计,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信访情况和信访动态。

    信息传递在坚持以《信访动态》、《信访专报》等形式报送信息的基础上,对突发紧急信访问题及时以《信访信息》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信访局报送情况。全年编发《信访专报》85期、《信访动态》81期、《信访信息》459期,多数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反映社情民意,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0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向党委信息部门报送的信息在区直102个部门、单位中排第4位。

    综合分析继续坚持召开每月的信访形势分析会,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全年向国家信访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地区、部门提供综合性情况分析百余条,多次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表扬,有的信访情况分析自治区领导批示以“请阅件”形式印发给盟市、旗县和部门领导参阅。

     

    【信访督查】

    督查机构的成立为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两个办公厅的直接关心下,5月筹备成立督查处,建立规章制度,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后续督办力量明显加强。

    督查业务的开展督查处成立以来,凡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批示以及10人以上进京、30人以上到自治区的越级集体上访,均列入督查范围。督查处成立后的7个月时间里,共立项督查146件。其中决策督查5项,按时反馈率100%;信访事项专项督查141项,按期反馈率达到90%以上,许多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于经过催办仍然不能解决的信访问题,组成专门督查调研组进行实地督查。对于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信访事项,随时进行跟踪,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基层建设】

    业务指导根据盟市、旗县机构改革和撤乡并镇的实际,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对基层进行指导。通过《内蒙古信访》和《信访动态》等形式,交流推广各地好的经验,拓展了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思路。

    工作检查10~11月份,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构改革结束后,组成2个检查组,分赴12个盟市及所属部分旗县、苏木乡镇和大企业,对《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加强基层、强化基础三年工程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目标化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较好地推动基层信访工作。

    干部培训利用国家信访局举办的信访干部培训班,共组织37名信访干部参加培训,开阔信访工作人员的思路和视野,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重要工作部署】

    全区信访工作会议4月18日至20日,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局长金平通报全区信访形势,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到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作总结讲话。会议总结了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传达贯彻第五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代国家信访局表彰获全国信访系统优秀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

    6月1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呼和浩特再次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到会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办公厅秘书长任亚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各盟市、旗县委书记,各大企业负责人,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自治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重要会议期间工作部署在全国和自治区“两会”和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都以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下发文件的形式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保证重大会议期间信访工作的万无一失。

    驻京办事机构信访工作会议10月6日,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召开各盟市驻京办事机构信访工作会议,部署党的十六大期间信访工作,并就今后各驻京办事机构在京开展信访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自治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党委书记李素芳总结近年来驻京办信访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部署。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党委政府信访局长金平到会并讲话。会议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六大期间在京信访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接待劝返进京上访群众工作。明确指出,各盟市及其驻京办事机构责任意识要到位,信息沟通要到位,协调配合要到位,关心支持要到位。

     

    【越级集体上访问题的解决】

    切实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上半年,大力宣传推广盟市、旗县、苏木乡镇三级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定时公开接待上访群众,跟踪解决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的渠道,减少越级上访。

    越级集体上访情况通报坚持每月的信访形势分析会制度,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按月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信访形势,及时向各盟市通报越级集体上访情况。2002年,创办《信访要情通报》,将出现的重大信访个案,随时通报给有关盟市党政主要领导,并抄送自治区有关领导和部门,责成有关地区、部门按要求解决问题。

    重点地区重点治理对于上访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治理。自治区确定重点治理的盟市,盟市确定重点治理的旗县,旗县确定了重点治理的苏木乡镇,一级抓一级,一级治理一级,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自治区对确定的4个重点盟市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对煤炭、森工、电力、国营农牧场等信访问题突出的行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包解决问题,包企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点地区的越级集体上访、异常上访、重复上访。

    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在全国、全区“两会”和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各级、各部门层层进行信访隐患排查,确定包案领导,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防止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在会议召开期间,在进京进呼的铁路公路交通要道设立信访工作劝阻站,对进京进呼上访人员进行劝阻,同时组织进京、来呼信访工作组,及时接待劝返进京和到自治区的上访群众。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发生重大信访事件,出现信访隐患,及时报送信息,协同处理。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组成两个信访工作检查组,分东西两片,深入到12个盟市及所属32个旗县区、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分大型企业,对党的十六大期间信访工作部署和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全区信访工作在十六大召开期间未出现任何问题,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加强信访工作措施】

    局长兼任政府副秘书长为增强信访部门的协调能力,2002年7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提名,任命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长金平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增加局领导职数2002年7月22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为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增加副局长领导职数1名(正处级)。

    挂职锻炼为锻炼干部,缓解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人员紧张状况,2002年6月1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从区直机关中选调5名处级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

     

    【制度建设】7月16日,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内党办发〔2002〕18号),要求盟市、旗县、苏木乡镇三级党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成员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并明确苏木乡镇党政领导每周安排2个工作日、旗县级党政领导每周安排1个工作日、盟市党政领导每周安排半个工作日接待上访群众。

     

    【信访大事】

    4月18日至19日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局长金平通报全区信访形势,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到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作总结讲话。会议总结了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传达贯彻第五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代国家信访局表彰获全国信访系统优秀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

    6月1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呼和浩特再次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控制和解决群众越级集体上访问题。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到会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秘书长任亚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赵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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