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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统计
  •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李 

    党组成员

    副局长:郝占奎(蒙古族)

    胡敏谦

    巴根那(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周耀亭          

     

    【概况】

    2002年,自治区统计局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财务处。另外设立: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统计普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所、记者站、粮农中心、印刷厂以及自治区农村经济调查队、城市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自治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7名,单列编制1名,现有人员69名(2人待分流)。其中处级领导干部22名(11正、11副),处级非领导职务11名,主任科员31名,平均年龄41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所属事业编制为160名(不含印刷厂),现有人员123名,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22名。支调查队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其中自治区农村经济调查队国家编制41名,地方编制30名,实有人员55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名;自治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国家编制30名,地方编制17名,实有人员3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名;自治区企业调查队国家编制32名,实有人员1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名。

     

    【严格统计数据】

    一是自治区统计局的各位局长、3支调查队队长及各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都深入到盟市、旗县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捕捉新情况、新信息,为准确把握和分析自治区经济运行趋势提供重要依据,也为搞准统计数据提供大量的有说服力的新情况、新信息。报请国家统计局工交司批准后实施。这项工作也得到自治区、呼市两级领导的认可。二是通过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力度,有效地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统计部门对基层上报的统计数据都能严格地进行逻辑和比例关系分析,并认真组织评估验证,使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提高。特别是区局于8月初召开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GDP季度核算数据质量控制暂行办法》,加大GDP数据审核评估力度,通过对GDP数据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不仅有效地提高GDP数据质量,也使其它相关专业数据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投资、贸易外经、劳动工资等所有专业都制定本专业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收到良好的效果。农调、城调、企调系统通过实施抽样调查数据直接调查、直接上报制度,有效地保证农产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三是通过统计制度方法创新、手段创新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可靠的保证。在2002年国家统计局的专业评比中,全区共有工业、交通、能源、投资等4个专业获特等奖,贸易外经、建筑等2个专业获一等奖,综合、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荣获先进集体奖,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获优秀单位奖,人口社科处被自治区政府授予全区人口普查先进单位;农调队、城调队获综合评比一等奖,企调队获统计调查先进单位和统计分析研究先进单位奖。自治区统计局、农调队、城调队、企调队均被自治区党委评为2002年度信息调研先进集体。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改革工作。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以内政办字[2002]49号文件下发各地区、各部门。成立自治区试行新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领导小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试行新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方案》,为满足分级决策的需要和全面反映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将改革工作推行到旗县,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完成;扩大工业发展速度计算范围,由规模以上工业扩大到全部工业,同时按季度计算全部工业发展速度。在全区城调系统和工业统计专业广大统计人员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下,此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进行多次试算。特别是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二是工业生产、财务,固定资产投资,贸易和劳动工资统计实行了年定报合一,并取得成功。三是建立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月度统计监测系统和重点工业项目库。为贯彻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决定,牵头下发《关于建立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月度统计监测系统的通知》,建立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月度统计监测系统,为自治区领导准确掌握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依据。建立全区重点工业项目库,实施工业项目监测统计。这两项工作都得到了自治区领导和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四是建立和完善有关统计报表制度。建立邮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恢复并完善三资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在贸易外经统计中,增加国内旅游统计,开展旅馆业调查,增加连锁企业方面的调查内容。五是成立由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统计局、计委、经贸委、财政厅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协调小组。参照国家2002年投入产出调查方案,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编制自治区的投入产出调查实施方案,并作好准备实施工作。六是完成一系列统计调查任务。完成居民服务业滚动调查、城镇劳动力抽查调查及劳动工资季报抽样调查试点等工作;完成高技术产业统计试算工作;进行房地产景气指数试算工作;完成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一次性调查;完成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调查;完成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样本框的更新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盟市以下农产量抽样调查试点工作。七是按照国家下发的新的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组织各盟市对全区县以下行政区划进行重新编码,并按时上报国家。为加强对代码库的管理,满足各专业开展统计调查的需要,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库的管理和更新维护办法》,完成全区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更新维护工作。八是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调研和统计分析研究】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捕捉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到基层调研人数达100多人次,撰写近60篇调研报告。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县域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农牧民收入、民间投资、第三产业发展等问题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2年,区局有9篇统计分析报告被自治区党政领导批示,批示篇目之多,是自治区统计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各盟市统计局领导普遍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一批有分量的统计调研报告,全年区局共撰写《统计报告》、《统计内参》、《统计信息》137期,较上年多20期,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采用区局的统计信息95 篇次;盟市统计局编发的统计报告均超额完成区局考核目标要求,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决策咨询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区局还注重改进服务方式,根据需求不断充实《领导干部统计手册》,制作《内蒙古统计年鉴》电子版,极大地方便社会公众对年鉴的使用和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的需求。《内蒙古统计》及时调整栏目,有重点、有目的为全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导向,特别是为庆祝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50周年,《内蒙古统计》开辟统计春秋栏目,并出版一期调研专刊。全区首次12个盟市都出版统计年鉴,《内蒙古统计年鉴》又一次获得全国评比一等奖,《中国信息报》内蒙古记者站也荣获全国先进记者站。

     

    【全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全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登记工作于2002年1月1日全面展开。全区近4万名普查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历时一个月,圆满完成普查登记工作。为确保普查登记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对登记结果进行资料审核、查遗补漏、编码录入等多项工作,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基本单位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显示,自治区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符合国家质量控制标准,表明全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质量是基本可靠的。于5月底前完成全区基本单位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第一个上报国家基普办,得到国家基普办的肯定和好评。建立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开展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编辑出版自治区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完成人口普查国家级研究课题;编印全区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

     

    【统计法制工作】

    下发《关于颁发统计“四五”普法合格证的通知》,对颁发合格证地对象、条件及操作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为配合“四五”普法的开展,编写统计“四五”普法学习辅导材料。开展换发《统计执法检查证》工作。继续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重点进行查漏补缺,各级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持证上岗率有所提高,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耿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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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书记

      长:李 

    党组成员

    副局长:郝占奎(蒙古族)

    胡敏谦

    巴根那(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周耀亭          

     

    【概况】

    2002年,自治区统计局内设10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财务处。另外设立: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统计普查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咨询中心、培训中心、科研所、记者站、粮农中心、印刷厂以及自治区农村经济调查队、城市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自治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7名,单列编制1名,现有人员69名(2人待分流)。其中处级领导干部22名(11正、11副),处级非领导职务11名,主任科员31名,平均年龄41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所属事业编制为160名(不含印刷厂),现有人员123名,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22名。支调查队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其中自治区农村经济调查队国家编制41名,地方编制30名,实有人员55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名;自治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国家编制30名,地方编制17名,实有人员3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名;自治区企业调查队国家编制32名,实有人员1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名。

     

    【严格统计数据】

    一是自治区统计局的各位局长、3支调查队队长及各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都深入到盟市、旗县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捕捉新情况、新信息,为准确把握和分析自治区经济运行趋势提供重要依据,也为搞准统计数据提供大量的有说服力的新情况、新信息。报请国家统计局工交司批准后实施。这项工作也得到自治区、呼市两级领导的认可。二是通过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力度,有效地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统计部门对基层上报的统计数据都能严格地进行逻辑和比例关系分析,并认真组织评估验证,使主要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提高。特别是区局于8月初召开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GDP季度核算数据质量控制暂行办法》,加大GDP数据审核评估力度,通过对GDP数据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不仅有效地提高GDP数据质量,也使其它相关专业数据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投资、贸易外经、劳动工资等所有专业都制定本专业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收到良好的效果。农调、城调、企调系统通过实施抽样调查数据直接调查、直接上报制度,有效地保证农产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三是通过统计制度方法创新、手段创新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可靠的保证。在2002年国家统计局的专业评比中,全区共有工业、交通、能源、投资等4个专业获特等奖,贸易外经、建筑等2个专业获一等奖,综合、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荣获先进集体奖,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获优秀单位奖,人口社科处被自治区政府授予全区人口普查先进单位;农调队、城调队获综合评比一等奖,企调队获统计调查先进单位和统计分析研究先进单位奖。自治区统计局、农调队、城调队、企调队均被自治区党委评为2002年度信息调研先进集体。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改革工作。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以内政办字[2002]49号文件下发各地区、各部门。成立自治区试行新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领导小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试行新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方案》,为满足分级决策的需要和全面反映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将改革工作推行到旗县,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完成;扩大工业发展速度计算范围,由规模以上工业扩大到全部工业,同时按季度计算全部工业发展速度。在全区城调系统和工业统计专业广大统计人员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下,此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进行多次试算。特别是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二是工业生产、财务,固定资产投资,贸易和劳动工资统计实行了年定报合一,并取得成功。三是建立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月度统计监测系统和重点工业项目库。为贯彻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决定,牵头下发《关于建立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月度统计监测系统的通知》,建立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月度统计监测系统,为自治区领导准确掌握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依据。建立全区重点工业项目库,实施工业项目监测统计。这两项工作都得到了自治区领导和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四是建立和完善有关统计报表制度。建立邮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恢复并完善三资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在贸易外经统计中,增加国内旅游统计,开展旅馆业调查,增加连锁企业方面的调查内容。五是成立由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统计局、计委、经贸委、财政厅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协调小组。参照国家2002年投入产出调查方案,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编制自治区的投入产出调查实施方案,并作好准备实施工作。六是完成一系列统计调查任务。完成居民服务业滚动调查、城镇劳动力抽查调查及劳动工资季报抽样调查试点等工作;完成高技术产业统计试算工作;进行房地产景气指数试算工作;完成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一次性调查;完成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调查;完成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样本框的更新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盟市以下农产量抽样调查试点工作。七是按照国家下发的新的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组织各盟市对全区县以下行政区划进行重新编码,并按时上报国家。为加强对代码库的管理,满足各专业开展统计调查的需要,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库的管理和更新维护办法》,完成全区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更新维护工作。八是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调研和统计分析研究】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捕捉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到基层调研人数达100多人次,撰写近60篇调研报告。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县域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农牧民收入、民间投资、第三产业发展等问题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2年,区局有9篇统计分析报告被自治区党政领导批示,批示篇目之多,是自治区统计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各盟市统计局领导普遍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一批有分量的统计调研报告,全年区局共撰写《统计报告》、《统计内参》、《统计信息》137期,较上年多20期,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采用区局的统计信息95 篇次;盟市统计局编发的统计报告均超额完成区局考核目标要求,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决策咨询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区局还注重改进服务方式,根据需求不断充实《领导干部统计手册》,制作《内蒙古统计年鉴》电子版,极大地方便社会公众对年鉴的使用和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的需求。《内蒙古统计》及时调整栏目,有重点、有目的为全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导向,特别是为庆祝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50周年,《内蒙古统计》开辟统计春秋栏目,并出版一期调研专刊。全区首次12个盟市都出版统计年鉴,《内蒙古统计年鉴》又一次获得全国评比一等奖,《中国信息报》内蒙古记者站也荣获全国先进记者站。

     

    【全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全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登记工作于2002年1月1日全面展开。全区近4万名普查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历时一个月,圆满完成普查登记工作。为确保普查登记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对登记结果进行资料审核、查遗补漏、编码录入等多项工作,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基本单位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显示,自治区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符合国家质量控制标准,表明全区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质量是基本可靠的。于5月底前完成全区基本单位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第一个上报国家基普办,得到国家基普办的肯定和好评。建立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开展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编辑出版自治区基本单位普查资料。完成人口普查国家级研究课题;编印全区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

     

    【统计法制工作】

    下发《关于颁发统计“四五”普法合格证的通知》,对颁发合格证地对象、条件及操作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为配合“四五”普法的开展,编写统计“四五”普法学习辅导材料。开展换发《统计执法检查证》工作。继续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重点进行查漏补缺,各级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持证上岗率有所提高,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耿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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