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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无委会
  •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领导名录】

      任:岳福洪

    常务副主任:李生义

     

    【概况】

    编制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委员会办事机构,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自治区无委办行政编制11人,各盟市管理处行政编制42人,全系统行政编制53人。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事业编制22人,各盟市无线电监测站事业编制56人,全系统事业编制78人。办公室对盟市管理处实行垂直领导,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治区无委办为自治区财政单独预算单位。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盟市管理处党的组织关系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机关党委代管。

    人员结构全区无线电管理系统(含监测事业人员)现有干部、职工67人,其中本科学历22人,占总数的32%;专科学历28人,占总人数的41%;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占总人数的15%。

    工作要点1.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统一要求,重点清理800MHZ以下部分频段、3G核心频段、模拟集群频率等审批、使用情况;做好1.9GHZ、2.4GHZ、3.5GHZ清频工作;2.做好三高(高楼、高塔、高山)地点设置的寻呼基站清理整顿工作;3.为盟市建设1~2个固定监测站,3~4个移动监测站;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检测室的屏蔽室建设,并配置部分微波等高精度测试仪器;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程序,进一步清理欠费,在国家收费政策不变的情况下,2002年实现收取频率占用费4 000万元;5.加强监听监测,及时查处有害干扰,全系统开展固定监测3 000小时,年内干扰查处率达80%以上,切实保障各项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

     

    【通信建设】全区除寻呼通信业呈下降趋势外,广播电视、短波、微波、卫星通信保持着较稳定的发展,特别是公众移动通信发展十分迅速。至2002年底,全区各类无线电台站总数已达3 368 140部,其中:移动通信基站2 493座,移动电话用户334.4万户;寻呼基站540座,无线电寻呼用户25.1万户;短波电台2 041部;超短波电台16.769部;微波站977座;卫星地球站154个;广播电视发射台(含差转台)1 166座。全区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总量比2001年同期增长42%。

     

    【监督检查】

    1.面对中国加入WTO后,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办公室年内认真组织全系统对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及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并统一参加办公厅组织的考试,应试人员达百分之百。

    2.按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全系统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公开办事制度。在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和《服务承诺栏》,将职责、办事指南、保证设台单位合法权益措施、违规责任、设台审批程序、进口无线电设备审批程序、收费标准、行政审批、处罚依据及向设台单位做出的4项服务承诺全部予以公示。全系统都设立无线电管理举报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做到自觉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年底,自治区无委办被自治区依法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评为依法治区、政务公开的先进单位。

    3.根据国家陆续制发的无线电管理单项规定和技术标准,及时对地方出台的有关文件进行清理,并针对全区实际,制定全区的三高设台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楼、高塔、高山设置使用无线寻呼台站管理办法》。

    4.结合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全区共查处非法设台40余部,使违法设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全区无线电管理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在《条例》发布9周年之际,各单位印发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单,发放到各设台单位。自治区无委办将《内蒙古政报》第9期作为无线电管理宣传专刊,年内全系统共发表各种宣传文章45篇,刊登各类图片120幅,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知明度和管理力度明显提高。

     

    【频率 台站管理】1.年初自治区无委办组织召开自治区属有关厅、局及呼和浩特地区设台单位座谈会,各盟市管理处分别组织设台单位座谈会或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就当前无线电管理工作中有关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年底无委对区属无线电管理遵纪守法的5个部门进行表彰。

    2.学习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并依照《规定》对部分频率进行清理和调整。

    3.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要求,及时完成中俄边境频率协调和有关资料的上报,李生义主任陪同国家局领导赴俄进行频率协调。

    4.为实现对无线电频率、台站的统一管理,建成自治区无线电管理网络中心,并对线路及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与国家广域网联网,实现全区与国家的数据传输及信息共享,提高了科学管理水平。

    5.针对国家收费政策调整和新业务的开展所带来的变化,派出一个调研组,对全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情况和无线接入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就加强频占费收取及新业务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

    6.对呼和浩特所属5个旗县的广播电视、电信、防火、防汛、金融、公安等32个单位进行设备年检,共检查各类无线电发谢设备181部。

    7.按照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工作。全区共清理150座网站。

    8.年底全系统完成收取频占费4 644万元,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及时上缴自治区财政。

     

    【无线电监测】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和盟市管理处年内开展固定监测累计7 344小时,随时监督各台站遵守通规通纪情况,及时受理和查处干扰。年内全区共受理干扰申诉64起,其中查处民航导航台、气象测空雷达、联通CDMA网络和河套灌区水利调度网络等干扰65起,维护了正常通信秩序。为确保十六大期间通信安全,自治区无委办成立了保障十六大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全系统在16大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广播、电视频段实施不间断监测,有效地保障全区广播、电视信号正常传输,得到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的充分肯定,自治区监测站被自治区维护稳定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还完成对新增设的8个地球站、微波站电磁环境测试,并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及时向用户提供分析报告,在保障各项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和重要通信安全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技术设施建设】1.年内将2000至2001年陆续购建的自治区无委办、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及11个盟市管理处办公及监测用房11 030平方米进行完善和整修,年底除巴盟管理处外,全部搬入新址办公;

    2.完成自治区A级监测站监测控制中心、3个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车的安装、调试,于11月份正式投入运行;

    3.为自治区监测站购置微波路由测试仪、移动网络分析仪、微波功率计等精密测试仪器,为11个盟市管理处配置场强仪和S800电视信号场强仪及9台移动监测车,并更新工作用车12台。上述无线电监测项目的建成,标志着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网络的框架已大体形成,使无线电管理技术手段得到进一步加强,大大提高应急监测和查处干扰的能力。

     

    【批准成立盟市无线电监测站】10月16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内机编发〔2002〕78号文件)由自治区主席乌云其木格签发,批准成立盟市(含满洲里、二连)无线电监测站。机构规格,11个盟市无线电监测站均为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无线电监测站为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本盟市无线电管理处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3名(1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数的75%,为42名,行政管理人员占25%,为14名。经费由收缴的频率占用费财政返还经费中列支,属全额拨款。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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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岳福洪

    常务副主任:李生义

     

    【概况】

    编制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委员会办事机构,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自治区无委办行政编制11人,各盟市管理处行政编制42人,全系统行政编制53人。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事业编制22人,各盟市无线电监测站事业编制56人,全系统事业编制78人。办公室对盟市管理处实行垂直领导,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治区无委办为自治区财政单独预算单位。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盟市管理处党的组织关系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机关党委代管。

    人员结构全区无线电管理系统(含监测事业人员)现有干部、职工67人,其中本科学历22人,占总数的32%;专科学历28人,占总人数的41%;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占总人数的15%。

    工作要点1.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统一要求,重点清理800MHZ以下部分频段、3G核心频段、模拟集群频率等审批、使用情况;做好1.9GHZ、2.4GHZ、3.5GHZ清频工作;2.做好三高(高楼、高塔、高山)地点设置的寻呼基站清理整顿工作;3.为盟市建设1~2个固定监测站,3~4个移动监测站;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检测室的屏蔽室建设,并配置部分微波等高精度测试仪器;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程序,进一步清理欠费,在国家收费政策不变的情况下,2002年实现收取频率占用费4 000万元;5.加强监听监测,及时查处有害干扰,全系统开展固定监测3 000小时,年内干扰查处率达80%以上,切实保障各项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

     

    【通信建设】全区除寻呼通信业呈下降趋势外,广播电视、短波、微波、卫星通信保持着较稳定的发展,特别是公众移动通信发展十分迅速。至2002年底,全区各类无线电台站总数已达3 368 140部,其中:移动通信基站2 493座,移动电话用户334.4万户;寻呼基站540座,无线电寻呼用户25.1万户;短波电台2 041部;超短波电台16.769部;微波站977座;卫星地球站154个;广播电视发射台(含差转台)1 166座。全区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总量比2001年同期增长42%。

     

    【监督检查】

    1.面对中国加入WTO后,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办公室年内认真组织全系统对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及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并统一参加办公厅组织的考试,应试人员达百分之百。

    2.按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全系统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公开办事制度。在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和《服务承诺栏》,将职责、办事指南、保证设台单位合法权益措施、违规责任、设台审批程序、进口无线电设备审批程序、收费标准、行政审批、处罚依据及向设台单位做出的4项服务承诺全部予以公示。全系统都设立无线电管理举报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做到自觉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年底,自治区无委办被自治区依法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评为依法治区、政务公开的先进单位。

    3.根据国家陆续制发的无线电管理单项规定和技术标准,及时对地方出台的有关文件进行清理,并针对全区实际,制定全区的三高设台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楼、高塔、高山设置使用无线寻呼台站管理办法》。

    4.结合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全区共查处非法设台40余部,使违法设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全区无线电管理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在《条例》发布9周年之际,各单位印发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单,发放到各设台单位。自治区无委办将《内蒙古政报》第9期作为无线电管理宣传专刊,年内全系统共发表各种宣传文章45篇,刊登各类图片120幅,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知明度和管理力度明显提高。

     

    【频率 台站管理】1.年初自治区无委办组织召开自治区属有关厅、局及呼和浩特地区设台单位座谈会,各盟市管理处分别组织设台单位座谈会或无线电管理工作会议,就当前无线电管理工作中有关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年底无委对区属无线电管理遵纪守法的5个部门进行表彰。

    2.学习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并依照《规定》对部分频率进行清理和调整。

    3.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要求,及时完成中俄边境频率协调和有关资料的上报,李生义主任陪同国家局领导赴俄进行频率协调。

    4.为实现对无线电频率、台站的统一管理,建成自治区无线电管理网络中心,并对线路及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与国家广域网联网,实现全区与国家的数据传输及信息共享,提高了科学管理水平。

    5.针对国家收费政策调整和新业务的开展所带来的变化,派出一个调研组,对全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情况和无线接入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就加强频占费收取及新业务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

    6.对呼和浩特所属5个旗县的广播电视、电信、防火、防汛、金融、公安等32个单位进行设备年检,共检查各类无线电发谢设备181部。

    7.按照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工作。全区共清理150座网站。

    8.年底全系统完成收取频占费4 644万元,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及时上缴自治区财政。

     

    【无线电监测】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和盟市管理处年内开展固定监测累计7 344小时,随时监督各台站遵守通规通纪情况,及时受理和查处干扰。年内全区共受理干扰申诉64起,其中查处民航导航台、气象测空雷达、联通CDMA网络和河套灌区水利调度网络等干扰65起,维护了正常通信秩序。为确保十六大期间通信安全,自治区无委办成立了保障十六大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全系统在16大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广播、电视频段实施不间断监测,有效地保障全区广播、电视信号正常传输,得到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的充分肯定,自治区监测站被自治区维护稳定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还完成对新增设的8个地球站、微波站电磁环境测试,并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及时向用户提供分析报告,在保障各项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和重要通信安全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技术设施建设】1.年内将2000至2001年陆续购建的自治区无委办、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及11个盟市管理处办公及监测用房11 030平方米进行完善和整修,年底除巴盟管理处外,全部搬入新址办公;

    2.完成自治区A级监测站监测控制中心、3个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车的安装、调试,于11月份正式投入运行;

    3.为自治区监测站购置微波路由测试仪、移动网络分析仪、微波功率计等精密测试仪器,为11个盟市管理处配置场强仪和S800电视信号场强仪及9台移动监测车,并更新工作用车12台。上述无线电监测项目的建成,标志着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网络的框架已大体形成,使无线电管理技术手段得到进一步加强,大大提高应急监测和查处干扰的能力。

     

    【批准成立盟市无线电监测站】10月16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内机编发〔2002〕78号文件)由自治区主席乌云其木格签发,批准成立盟市(含满洲里、二连)无线电监测站。机构规格,11个盟市无线电监测站均为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无线电监测站为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本盟市无线电管理处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3名(1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数的75%,为42名,行政管理人员占25%,为14名。经费由收缴的频率占用费财政返还经费中列支,属全额拨款。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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