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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政法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综治委常务副主任:胡忠

    副书记

    综治办主任:刘怀北

    副书记:李久祥

    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君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下设8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调研处、机关党总支。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3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5名(7正、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8副)。现有在编干部3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4人(蒙古族10人、回族1人、满族1人、达斡尔族2人),妇女干部5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30人,大专1人,中专1人。

     

    【重要会议和活动】1月15日至31日,自治区严打办和自治区综治办组成由厅级干部任组长的6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区12个盟市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检查考核。经自治区综治委评定考核结果,通报表彰先进盟市9个、自治区级长安杯地区和单位71个。

    3月1日至31日,全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级综治、宣传、政法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月活动。

    3月8日,自治区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召开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通报2001年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审议《2002年全区严打整治斗争方案》,研究了《关于我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总指挥陈光林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胡忠主持会议。

    4月17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争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赵振强等10人全区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对30个争创活动先进单位、91个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月19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4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区范围开展对政法机关信访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共排查出重点信访问题1 139件,解决872件,尚在处理的重点信访案件267件。专项治理结束后,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区政法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评选,通报表彰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30名。

    5月24日至25日,全区严打整治斗争东部地区片会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严打整治斗争的意见》和《全区严打整治斗争考核细则》。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光林,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6月20日至21日,全区严打整治斗争西部地区片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听取西部盟市和有关部门是年以来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分析研究全区严打整治斗争面临的形势、问题。

    9月25日,全区政法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强调做好当前和十六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党发〔2002〕19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光林,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作重要讲话。自治区政法委委员、各盟市政法委书记、政治部主任、严打办主任、自治区政法各部门政治部主任参加会议。

    10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会第一届年会暨第二次研讨会在阿拉善盟召开。会上表彰奖励50篇优秀论文作者和2个优秀组织单位。

    11月17日至27日,自治区综治办举办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第二期联络员培训班,并组织赴安徽省、福建省学习考察,38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培训。

    11月21日至12月5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会考察团一行21人赴法国、奥地利等西欧8国考察访问。

    12月11日,全区党的十六大安全稳定工作总结表彰暨部署两节两会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表彰105个维护稳定先进单位和150名先进个人。

    12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了全区政法综治系统卫士之歌文化晚会,自治区领导陈光林、杨利民、胡忠、王凤岐、牛玉儒观看演出。

    12月29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全区政法系统美术书法摄影展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等领导与书法家康庄等同志为展览剪彩。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把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按照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1.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情况,研究提出维护稳定的措施,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服务,并适时做出部署。制定了《2002年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意见》,针对部分企业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逐渐增多的发展趋势,对全区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摸排和调研,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上报《当前影响我区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

    2.积极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2002年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继发生了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部分职工冲击、拦截铁路、公路。自治区政法委按照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指示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这几起群体性事件,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有效地维护这一地区的社会稳定。

    3.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处置突发性事件。乌海市氯气管道泄漏;丰镇二中教学楼栏杆挤倒等突发性重大事件发生后,按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指示精神,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工作组,连夜赶赴现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使突发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4.围绕党的十六大期间和6·4敏感期以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及时研究部署。加强情报信息调研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反映敌、社情,为自治区党委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5.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政法各部门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

    6.定期召开会议,对影响全区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地各部门维护稳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7.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强化侦查控制和情报信息工作。认真组织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危害政治稳定的重大政治案件,及时抓获企图搞分裂破坏的敌对分子,挫败西方敌对势力搞西化分化的图谋。在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上有新的进展,对敌斗争水平有新的提高。

    8.领导和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按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及时提出适合自治区实际的严打整治斗争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9.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有效遏制和依法打击东方闪电等一些地下邪教组织非法蔓延的势头。

    10.协助自治区党委调整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维稳办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

     

    【政法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要求、任务,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区政法系统分别组织开展了对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2.对政法干部队伍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协调组织、人事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多次征求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和盟市政法委、自治区政法部门的意见,提交自治区党委常委第19次会议审议。9月4日《内蒙古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内党发〔2002〕19号)正式下发全区执行。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北京政法委系统同自治区地对口支援协议书签订工作。

    4.认真按照北京与内蒙古两地党委政法委对口支援合作计划,在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举办首期全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班,对全区政法系统68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并组织学员赴5个省市区进行对口考察。

    5.继续推动全区政法系统争创活动,对全区十佳政法干警30个先进单位、91名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6.为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0周年,丰富广大干警的文化生活,组织完成全区政法系统文艺汇演的各项筹备工作,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期间,成功举办全区卫士之歌文艺汇演和全区首届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7.根据党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区党委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强对政法部门教育培训的宏观指导。向全区印发《2002~2005年全区政法委(综治办)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2~2005年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8.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解决政法队伍进口不严出口不畅问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人事厅和自治区政法各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政法部门进人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严打整治斗争】2002年,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严打整治相兼进行的原则,严打推动整治,整治巩固严打,取得明显成效。全区治安、刑事案件近年来持续增长的势头不仅被遏制,而且从4月份后实现绝对数量下降,其中,七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盗窃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是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50 434起,同比下降12.4%;受理治安案件56 987起,同比下降21.5%。自治区是全国19个刑事立案数下降的省区市之一。为搞好严打整治斗争,自治区从上到下采取一系列措施。

    1.继续开展全区集中排查活动,新确定重点区段和部位120个。

    2.派二个督查组到盟市、旗县(市区),开展严打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和回头看活动。

    3.全区开展4个战役和6次专项整治。第一战役(1~3月份),以两会和重大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第二战役(4~6月份),以打击突出的治安问题中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第三战役(7~9月份),以迎接国庆,确保自治区和北京稳定为主,开展集中打击违法犯罪的行动;第四战役(10月份以后),为迎接党的十六大,开展严打冬季攻势和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针对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文化市场网吧三边(学校、企业、铁路及周边地区)、清枪治爆打击双抢等专项治理。

    4.突出重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严厉打击三类严重刑事犯罪,挂牌的十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结案。同时针对突出的犯罪问题,重点破获盗窃、抢劫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

    5.5月24日和6月22日分别召开全区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东部和西部片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找出差距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努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年内,自治区财政拨出严打整治专项经费600万元,破获重大案件和涉黑案件补贴、奖励经费8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严打整治斗争的开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2年,在党中央综治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 着力搞好综治立法调研和落实工作1月份和6月份,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分别召开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表彰奖励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2001〕14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1〕39号),出台了有关政策、办法,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自治区综治办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配合,召开有关会议,深入有关盟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的立法调研和修订工作;全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在弘扬社会正气,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方面迈出了可喜步伐。

    认真实施综治领导责任制 不断加大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力度自治区主席、综治委主任乌云其木格首次与各盟市综治委主任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有力地推动全区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领导力度,强化“一把手”工程。形成自治区到苏木乡镇四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并全面延伸到嘎查村居委会的局面。全区签订各种形式的综治责任书40多万份。与此同时,深入落实《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制查究办法》。各级综治委对发生治安问题或存在治安隐患的地区和单位发出《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40份,一票否决69个,黄牌警告93个,限期整改165个,重点治理833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因二级单位呼和浩特宾馆2001年12月19日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治区综治委在全区范围给予通报批评。

    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6月5日至7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暨自治区综治委第31次全委会在包头市召开,传达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从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成果,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交流、推广全区1999年以来防范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目前,在农村、牧区、林区、边境地区、城镇、企业、机关单位等治安防范模式的基础上,各盟市都进一步研究提出并实施加强防范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自治区综治委还批转《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全面实施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这些都有效地推动了全区各地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和长效工作机制的形成。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动各项综治措施“入户见人”1.狠抓乡级综治组织和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好"乡镇撤并"后的综治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加强专项督查,解决基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据统计,全区1 431个苏木乡镇配备抓综治工作党政副职1 590名,其中专职895名,兼职695名;绝大多数苏木乡镇设置综治办,有专职工作人员2 149名,兼职1 398名;建立由基层政法各单位组成的政法党支部669个。

    2.狠抓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途径,逐步形成和规范一个延伸、两项排查、四个建设、四个加强和八个带头的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和基本经验。

    3.把综治工作与基层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相结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综治办深入开展党员八个带头活动。全区有98.2万名党员参加活动,联系承包47.8万多户组、376.6万户的创安工作,安全户组的建成率为79.35%,安全户的建成率为87.52%。

    4.开展治安(警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活动,推动安全小区建设向安全社区建设延伸。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自治区综治委对各盟市考核的主攻目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安全社区试点1 684个,有长安杯地区和单位1 607个,有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创安联系点504个,有各类安全小区34 075个,安全单位14 236个。创安覆盖率在农村、牧区达83.4%,城镇达86.2%。

    5.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社会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综治委检查验收2001年重点整治的19个旗县,720个区段和部位的治理效果,同时新确定120个重点整治区段、部位。全区排查矛盾纠纷18 553件,调处成功17 744件,成功率95.64%。

    6.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向有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工作内容、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的方向不断迈进。以落实内政办发〔1998〕51号文件为重点,解决群防群治经费保障问题。一年中,基层综治委共筹集和投入群防群治资金约1.2亿元。目前,全区各地有专职治安联防队12 403个46 940人,保安组织4 730个17 071人,治保会14 785个79 320人,调委会15 841个60 439人,城镇楼栋义务联防、农村联户互保、草原110、戈壁110等各类群防队员52.39万人。

    强化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确保各项综治措施落实和兑现奖惩1.2001年12月底到2002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对2001年度全区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对2001年度全区各类综治先进盟市、优秀成员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27万元。同时根据党中央综治委和党中央组织部《关于嘉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单位党政有关领导的通知》,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共同推荐参评,全区产生7个全国1997至2000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单位的党政有关领导33名。其中:2名副省级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实绩材料被党中央组织部存入本人档案;17名厅级以上、1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到党中央综治委嘉奖。同时,评选出自治区1997年~2001年度综治先进集体43个,先进成员单位10个,并以五部委名义给予嘉奖和一定物质奖励。

    2.制定印发《2002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明确了各盟市和各成员单位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主攻目标和职责目标,把综治各项任务全面分解落实下去。

    3.强化日常监控考核和季度通报工作,初步实现自治区与盟市综治办的信息计算机联网,提高了综治工作自动化管理水平。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3月份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集中宣传即综治宣传月活动。在日常宣传方面,以落实江总书记5·31讲话和全区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在新闻媒体上分专题报道了政法、综治、严打工作动态和典型。10月、11月,在《内蒙古日报》开设维护社会稳定,迎接十六大召开宣传专版,《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电视台也开办专栏。与党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全区各级综治委共开展重大宣传活动289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综治宣传作品3 077条(篇),其中,专题宣传报道689件,评选出综治好新闻作品556件。

    加强业务培训各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自治区综治委把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基层专职综治工作人员和新上岗的综治领导干部作为培训重点。11月举办第二届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并组织学员到外省区参观考察。目前,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已全部培训一遍,提前一年完成培训目标。盟市综治干部进入第二次普训,各盟市共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758人;旗县市区举办培训班144期,培训4 692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举办培训班641期,培训34 565人;综治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举办综治培训活动406次,培训22 675人。

    强化成员单位参与综治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综治工作任务细化、实化了考核目标,对综治委委员巡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在委员定期书面述职的基础上,好的典型在全委会上作报告;深入开展创安联系点活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综治委又有9个成员单位承包了创安联系点。目前,自治区综治委48个成员单位都建立了综治创安联系点,前后共58个旗县。据统计,一年中,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综治委委员深入到2 195个创安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2 200多人次。

    发挥综治委各专项领导小组的作用 协调做好各方面工作1.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研究部署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各项任务;

    2.加快全区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在中心城镇推行流动人口的计算机管理;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达到城镇落户条件和在小城镇落户的暂住人员办理了城镇户口。

    4.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对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化管理活动;

    5.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全区共登记流动人口824 968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7.68%。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搞好工作衔接。公安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共同开发建设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减少了脱管失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活动。在帮教方面,监所帮教的内容延伸到回归社会后的教育,签订三帮一责任书;在安置方面,实施回归工程,一方面动员原单位和私营企业接收,一方面开办过渡性安置的就业经济实体;对回到农村、牧区的,分配给责任田和草牧场。全区共创办安置基地51个,经营实体30个,接纳刑释解教人员3 451名。帮教率达85%,安置率达78%。

    6.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别是以在校生为主要对象,继续开展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法制教育进课堂、校园拒绝邪教等活动,发行或赠送了《青少年预防犯罪读本》一书。全区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11 288名,法制课辅导员13 339名。各地区和重点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对网吧等青少年活动场所逐步进行规范管理,还把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管理纳入综治工作范围。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 554个。开展法制教育进社区五个一系列活动,即:建立一批社区青少年法律示范学校,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一系列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培养一批社区青少年法律骨干,总结推广一批青少年法律学校典型经验和优秀活动项目。同时,确定重点帮教对象12 850人。开展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千校百万培训和三送一助活动,即: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助安全。开展了第二届自治区青年卫士评选活动。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

    7.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责任查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等激励机制,认真排查整治重点区段的治安秩序,推行护路承包责任制。狠抓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全国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目前,全区通铁路的12盟市42个旗县区都成立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包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4 700多公里。

    8.加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并拟定实施细则,为人民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提供法制保障。按照党中央的统一要求,层层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摸底工作,拟对贫困家庭予以适当救济。组织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参加全国文艺汇演活动。各地组织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全区共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137个,全年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77人。

    加强综治理论研究和实际考察工作以自治区综治理论研究会为阵地,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特点。一年中,自治区综治办和理论研究会完成6个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其中,有党中央综治委分配的4个,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委分配的2个。关于有效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课题已形成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以内党办发〔2002〕24号文件下发各地执行。全区各级综治部门共制定调研课题439个,综治委、办领导下基层实地调研389次,已形成调研报告398篇。召开全区综治理论研究会第二次年会,评选和宣读一批优秀论文,编印优秀论文集,推动了成果转化工作。还组织出国考察活动:11月21日至12月5日,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综治理论研究会秘书长刘国君率由盟市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参加的内蒙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会考察团一行21人,赴法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进行为期15天的考察访问,获得圆满成功。

    加强安全文明共建工作各级综治委和文明委都努力把安全创建与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以安全为基础,以文明为目标,积极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向安全文明社区建设延伸。在创建工作中,安全与文明同部署、同验收,没有达到安全标准的不予文明验收,没有被评为“安全”小区或社区的,不能评为“文明”小区或社区。综治委和文明委共同开展了“治安(警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活动。

     

    【执法督查和信访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认真履行职能,指导和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调查研究执法活动中的有关法律、政策问题。

    1.开展信访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一批重点信访案件,促进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建立健全政法信访工作机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按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内蒙古党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加大执法督查的力度,使领导批示的重大疑难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3.加强专案调查和协调工作。对领导批示的重大疑难案件,确定专人负责,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解。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开展执法督查工作。对一些司法部门意见产生分歧的疑难案件,依法加强案件协调工作,使疑难案件最终得到妥善处理。

    4.2002年初,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政法部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多的情况,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信访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信访案件800多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

    5.加强执法监督的指导和调研工作,推动各级政法委和政法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机关建设】 圆满完成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服务保障任务完成2002年全区政法工作会议、2003年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对政法系统争创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举办全区政法综治系统卫士之歌大型文艺晚会和全区政法系统美术、绘画、摄影作品展览。

    进一步发挥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参谋助手的作用针对近几年突发事件比较多的情况,政法委机关从2001年3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一步完善重要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同自治区公安厅信息指挥中心的联系。做到在第一时间及时把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动态送交领导,按照领导批示,指导有关部门和地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切实保证自治区政法委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文稿服务、安全保卫、密码通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信访接待等各项业务整体推进,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在后勤保障方面,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改革,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体制,机关后勤保障能力有明显提高。

    全面加强机关的各项建设2002年重点抓西部大开发WTO有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工作。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狠抓机关的作风改进。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力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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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综治委常务副主任:胡忠

    副书记

    综治办主任:刘怀北

    副书记:李久祥

    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君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下设8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调研处、机关党总支。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3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5名(7正、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8副)。现有在编干部3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4人(蒙古族10人、回族1人、满族1人、达斡尔族2人),妇女干部5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30人,大专1人,中专1人。

     

    【重要会议和活动】1月15日至31日,自治区严打办和自治区综治办组成由厅级干部任组长的6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区12个盟市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检查考核。经自治区综治委评定考核结果,通报表彰先进盟市9个、自治区级长安杯地区和单位71个。

    3月1日至31日,全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级综治、宣传、政法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月活动。

    3月8日,自治区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召开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通报2001年全区严打整治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审议《2002年全区严打整治斗争方案》,研究了《关于我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总指挥陈光林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严打整治斗争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胡忠主持会议。

    4月17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争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赵振强等10人全区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对30个争创活动先进单位、91个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月19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在全区政法机关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4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区范围开展对政法机关信访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共排查出重点信访问题1 139件,解决872件,尚在处理的重点信访案件267件。专项治理结束后,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区政法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评选,通报表彰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30名。

    5月24日至25日,全区严打整治斗争东部地区片会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严打整治斗争的意见》和《全区严打整治斗争考核细则》。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光林,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6月20日至21日,全区严打整治斗争西部地区片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听取西部盟市和有关部门是年以来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分析研究全区严打整治斗争面临的形势、问题。

    9月25日,全区政法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强调做好当前和十六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党发〔2002〕19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光林,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作重要讲话。自治区政法委委员、各盟市政法委书记、政治部主任、严打办主任、自治区政法各部门政治部主任参加会议。

    10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会第一届年会暨第二次研讨会在阿拉善盟召开。会上表彰奖励50篇优秀论文作者和2个优秀组织单位。

    11月17日至27日,自治区综治办举办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第二期联络员培训班,并组织赴安徽省、福建省学习考察,38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培训。

    11月21日至12月5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会考察团一行21人赴法国、奥地利等西欧8国考察访问。

    12月11日,全区党的十六大安全稳定工作总结表彰暨部署两节两会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表彰105个维护稳定先进单位和150名先进个人。

    12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了全区政法综治系统卫士之歌文化晚会,自治区领导陈光林、杨利民、胡忠、王凤岐、牛玉儒观看演出。

    12月29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全区政法系统美术书法摄影展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忠、自治区副主席牛玉儒等领导与书法家康庄等同志为展览剪彩。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把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按照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1.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情况,研究提出维护稳定的措施,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服务,并适时做出部署。制定了《2002年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意见》,针对部分企业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逐渐增多的发展趋势,对全区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摸排和调研,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上报《当前影响我区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

    2.积极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2002年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继发生了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部分职工冲击、拦截铁路、公路。自治区政法委按照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指示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这几起群体性事件,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有效地维护这一地区的社会稳定。

    3.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处置突发性事件。乌海市氯气管道泄漏;丰镇二中教学楼栏杆挤倒等突发性重大事件发生后,按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指示精神,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工作组,连夜赶赴现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使突发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4.围绕党的十六大期间和6·4敏感期以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及时研究部署。加强情报信息调研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反映敌、社情,为自治区党委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5.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政法各部门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

    6.定期召开会议,对影响全区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地各部门维护稳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7.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强化侦查控制和情报信息工作。认真组织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危害政治稳定的重大政治案件,及时抓获企图搞分裂破坏的敌对分子,挫败西方敌对势力搞西化分化的图谋。在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上有新的进展,对敌斗争水平有新的提高。

    8.领导和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按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及时提出适合自治区实际的严打整治斗争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9.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有效遏制和依法打击东方闪电等一些地下邪教组织非法蔓延的势头。

    10.协助自治区党委调整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维稳办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

     

    【政法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要求、任务,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区政法系统分别组织开展了对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2.对政法干部队伍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协调组织、人事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多次征求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和盟市政法委、自治区政法部门的意见,提交自治区党委常委第19次会议审议。9月4日《内蒙古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内党发〔2002〕19号)正式下发全区执行。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北京政法委系统同自治区地对口支援协议书签订工作。

    4.认真按照北京与内蒙古两地党委政法委对口支援合作计划,在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举办首期全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班,对全区政法系统68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并组织学员赴5个省市区进行对口考察。

    5.继续推动全区政法系统争创活动,对全区十佳政法干警30个先进单位、91名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6.为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0周年,丰富广大干警的文化生活,组织完成全区政法系统文艺汇演的各项筹备工作,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期间,成功举办全区卫士之歌文艺汇演和全区首届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7.根据党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区党委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强对政法部门教育培训的宏观指导。向全区印发《2002~2005年全区政法委(综治办)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2~2005年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8.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解决政法队伍进口不严出口不畅问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人事厅和自治区政法各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政法部门进人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严打整治斗争】2002年,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严打整治相兼进行的原则,严打推动整治,整治巩固严打,取得明显成效。全区治安、刑事案件近年来持续增长的势头不仅被遏制,而且从4月份后实现绝对数量下降,其中,七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盗窃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是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50 434起,同比下降12.4%;受理治安案件56 987起,同比下降21.5%。自治区是全国19个刑事立案数下降的省区市之一。为搞好严打整治斗争,自治区从上到下采取一系列措施。

    1.继续开展全区集中排查活动,新确定重点区段和部位120个。

    2.派二个督查组到盟市、旗县(市区),开展严打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和回头看活动。

    3.全区开展4个战役和6次专项整治。第一战役(1~3月份),以两会和重大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第二战役(4~6月份),以打击突出的治安问题中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第三战役(7~9月份),以迎接国庆,确保自治区和北京稳定为主,开展集中打击违法犯罪的行动;第四战役(10月份以后),为迎接党的十六大,开展严打冬季攻势和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针对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文化市场网吧三边(学校、企业、铁路及周边地区)、清枪治爆打击双抢等专项治理。

    4.突出重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严厉打击三类严重刑事犯罪,挂牌的十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结案。同时针对突出的犯罪问题,重点破获盗窃、抢劫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

    5.5月24日和6月22日分别召开全区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东部和西部片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找出差距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努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年内,自治区财政拨出严打整治专项经费600万元,破获重大案件和涉黑案件补贴、奖励经费8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严打整治斗争的开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2年,在党中央综治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 着力搞好综治立法调研和落实工作1月份和6月份,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分别召开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表彰奖励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2001〕14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1〕39号),出台了有关政策、办法,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自治区综治办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配合,召开有关会议,深入有关盟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的立法调研和修订工作;全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在弘扬社会正气,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方面迈出了可喜步伐。

    认真实施综治领导责任制 不断加大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力度自治区主席、综治委主任乌云其木格首次与各盟市综治委主任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有力地推动全区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领导力度,强化“一把手”工程。形成自治区到苏木乡镇四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并全面延伸到嘎查村居委会的局面。全区签订各种形式的综治责任书40多万份。与此同时,深入落实《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制查究办法》。各级综治委对发生治安问题或存在治安隐患的地区和单位发出《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40份,一票否决69个,黄牌警告93个,限期整改165个,重点治理833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因二级单位呼和浩特宾馆2001年12月19日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治区综治委在全区范围给予通报批评。

    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6月5日至7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暨自治区综治委第31次全委会在包头市召开,传达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从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成果,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交流、推广全区1999年以来防范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目前,在农村、牧区、林区、边境地区、城镇、企业、机关单位等治安防范模式的基础上,各盟市都进一步研究提出并实施加强防范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自治区综治委还批转《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全面实施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这些都有效地推动了全区各地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和长效工作机制的形成。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动各项综治措施“入户见人”1.狠抓乡级综治组织和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好"乡镇撤并"后的综治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加强专项督查,解决基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据统计,全区1 431个苏木乡镇配备抓综治工作党政副职1 590名,其中专职895名,兼职695名;绝大多数苏木乡镇设置综治办,有专职工作人员2 149名,兼职1 398名;建立由基层政法各单位组成的政法党支部669个。

    2.狠抓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途径,逐步形成和规范一个延伸、两项排查、四个建设、四个加强和八个带头的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和基本经验。

    3.把综治工作与基层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相结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综治办深入开展党员八个带头活动。全区有98.2万名党员参加活动,联系承包47.8万多户组、376.6万户的创安工作,安全户组的建成率为79.35%,安全户的建成率为87.52%。

    4.开展治安(警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活动,推动安全小区建设向安全社区建设延伸。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自治区综治委对各盟市考核的主攻目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安全社区试点1 684个,有长安杯地区和单位1 607个,有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创安联系点504个,有各类安全小区34 075个,安全单位14 236个。创安覆盖率在农村、牧区达83.4%,城镇达86.2%。

    5.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社会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综治委检查验收2001年重点整治的19个旗县,720个区段和部位的治理效果,同时新确定120个重点整治区段、部位。全区排查矛盾纠纷18 553件,调处成功17 744件,成功率95.64%。

    6.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向有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工作内容、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的方向不断迈进。以落实内政办发〔1998〕51号文件为重点,解决群防群治经费保障问题。一年中,基层综治委共筹集和投入群防群治资金约1.2亿元。目前,全区各地有专职治安联防队12 403个46 940人,保安组织4 730个17 071人,治保会14 785个79 320人,调委会15 841个60 439人,城镇楼栋义务联防、农村联户互保、草原110、戈壁110等各类群防队员52.39万人。

    强化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确保各项综治措施落实和兑现奖惩1.2001年12月底到2002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对2001年度全区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对2001年度全区各类综治先进盟市、优秀成员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27万元。同时根据党中央综治委和党中央组织部《关于嘉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单位党政有关领导的通知》,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共同推荐参评,全区产生7个全国1997至2000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单位的党政有关领导33名。其中:2名副省级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实绩材料被党中央组织部存入本人档案;17名厅级以上、1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到党中央综治委嘉奖。同时,评选出自治区1997年~2001年度综治先进集体43个,先进成员单位10个,并以五部委名义给予嘉奖和一定物质奖励。

    2.制定印发《2002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明确了各盟市和各成员单位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主攻目标和职责目标,把综治各项任务全面分解落实下去。

    3.强化日常监控考核和季度通报工作,初步实现自治区与盟市综治办的信息计算机联网,提高了综治工作自动化管理水平。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3月份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集中宣传即综治宣传月活动。在日常宣传方面,以落实江总书记5·31讲话和全区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在新闻媒体上分专题报道了政法、综治、严打工作动态和典型。10月、11月,在《内蒙古日报》开设维护社会稳定,迎接十六大召开宣传专版,《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电视台也开办专栏。与党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全区各级综治委共开展重大宣传活动289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综治宣传作品3 077条(篇),其中,专题宣传报道689件,评选出综治好新闻作品556件。

    加强业务培训各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自治区综治委把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基层专职综治工作人员和新上岗的综治领导干部作为培训重点。11月举办第二届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并组织学员到外省区参观考察。目前,自治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已全部培训一遍,提前一年完成培训目标。盟市综治干部进入第二次普训,各盟市共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758人;旗县市区举办培训班144期,培训4 692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举办培训班641期,培训34 565人;综治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举办综治培训活动406次,培训22 675人。

    强化成员单位参与综治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综治工作任务细化、实化了考核目标,对综治委委员巡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在委员定期书面述职的基础上,好的典型在全委会上作报告;深入开展创安联系点活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综治委又有9个成员单位承包了创安联系点。目前,自治区综治委48个成员单位都建立了综治创安联系点,前后共58个旗县。据统计,一年中,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综治委委员深入到2 195个创安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2 200多人次。

    发挥综治委各专项领导小组的作用 协调做好各方面工作1.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研究部署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各项任务;

    2.加快全区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在中心城镇推行流动人口的计算机管理;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达到城镇落户条件和在小城镇落户的暂住人员办理了城镇户口。

    4.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对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化管理活动;

    5.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全区共登记流动人口824 968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7.68%。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搞好工作衔接。公安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共同开发建设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减少了脱管失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活动。在帮教方面,监所帮教的内容延伸到回归社会后的教育,签订三帮一责任书;在安置方面,实施回归工程,一方面动员原单位和私营企业接收,一方面开办过渡性安置的就业经济实体;对回到农村、牧区的,分配给责任田和草牧场。全区共创办安置基地51个,经营实体30个,接纳刑释解教人员3 451名。帮教率达85%,安置率达78%。

    6.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别是以在校生为主要对象,继续开展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法制教育进课堂、校园拒绝邪教等活动,发行或赠送了《青少年预防犯罪读本》一书。全区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11 288名,法制课辅导员13 339名。各地区和重点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对网吧等青少年活动场所逐步进行规范管理,还把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管理纳入综治工作范围。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 554个。开展法制教育进社区五个一系列活动,即:建立一批社区青少年法律示范学校,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一系列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培养一批社区青少年法律骨干,总结推广一批青少年法律学校典型经验和优秀活动项目。同时,确定重点帮教对象12 850人。开展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千校百万培训和三送一助活动,即: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助安全。开展了第二届自治区青年卫士评选活动。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

    7.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责任查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等激励机制,认真排查整治重点区段的治安秩序,推行护路承包责任制。狠抓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全国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目前,全区通铁路的12盟市42个旗县区都成立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包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4 700多公里。

    8.加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并拟定实施细则,为人民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提供法制保障。按照党中央的统一要求,层层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摸底工作,拟对贫困家庭予以适当救济。组织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参加全国文艺汇演活动。各地组织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全区共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137个,全年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77人。

    加强综治理论研究和实际考察工作以自治区综治理论研究会为阵地,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研究综治工作特点。一年中,自治区综治办和理论研究会完成6个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其中,有党中央综治委分配的4个,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委分配的2个。关于有效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课题已形成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以内党办发〔2002〕24号文件下发各地执行。全区各级综治部门共制定调研课题439个,综治委、办领导下基层实地调研389次,已形成调研报告398篇。召开全区综治理论研究会第二次年会,评选和宣读一批优秀论文,编印优秀论文集,推动了成果转化工作。还组织出国考察活动:11月21日至12月5日,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综治理论研究会秘书长刘国君率由盟市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参加的内蒙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会考察团一行21人,赴法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进行为期15天的考察访问,获得圆满成功。

    加强安全文明共建工作各级综治委和文明委都努力把安全创建与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以安全为基础,以文明为目标,积极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向安全文明社区建设延伸。在创建工作中,安全与文明同部署、同验收,没有达到安全标准的不予文明验收,没有被评为“安全”小区或社区的,不能评为“文明”小区或社区。综治委和文明委共同开展了“治安(警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活动。

     

    【执法督查和信访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认真履行职能,指导和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调查研究执法活动中的有关法律、政策问题。

    1.开展信访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一批重点信访案件,促进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建立健全政法信访工作机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按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内蒙古党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加大执法督查的力度,使领导批示的重大疑难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3.加强专案调查和协调工作。对领导批示的重大疑难案件,确定专人负责,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解。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开展执法督查工作。对一些司法部门意见产生分歧的疑难案件,依法加强案件协调工作,使疑难案件最终得到妥善处理。

    4.2002年初,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政法部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多的情况,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信访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信访案件800多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

    5.加强执法监督的指导和调研工作,推动各级政法委和政法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机关建设】 圆满完成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服务保障任务完成2002年全区政法工作会议、2003年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对政法系统争创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举办全区政法综治系统卫士之歌大型文艺晚会和全区政法系统美术、绘画、摄影作品展览。

    进一步发挥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参谋助手的作用针对近几年突发事件比较多的情况,政法委机关从2001年3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一步完善重要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同自治区公安厅信息指挥中心的联系。做到在第一时间及时把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动态送交领导,按照领导批示,指导有关部门和地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切实保证自治区政法委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文稿服务、安全保卫、密码通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信访接待等各项业务整体推进,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在后勤保障方面,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改革,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体制,机关后勤保障能力有明显提高。

    全面加强机关的各项建设2002年重点抓西部大开发WTO有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工作。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狠抓机关的作风改进。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力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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