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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编委
  • 【内蒙古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任:王长聚

    副主任:王凤鸣

    邢志华(蒙古族)

      娃(女 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李志学

     

    【概况】 2000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厅发[2000]59号)规定,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自治区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自治区党委机构序列。自治区编办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职能配置。研究拟订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和盟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区和盟市、旗县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领导职数等事宜;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自治区编办内设5个职能处。行政编制26名。

     

    【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构改革】1.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构改革于200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通过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检查验收。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成效显著,坚持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机构设置较为精简规范;完成人员编制精简任务,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130 866名减为106 656名,减少24 210名,精简18.5%。分流人员得到初步安置;通过改革,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2.人大、政协机关编制精简15%,群团机关编制精简了23%,法检两院编制精简10%,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也得到合理调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地方税务系统、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药品监督系统4个垂直管理部门的机构改革与盟市、旗县改革同步进行,4个系统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机构改革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

    3.按照中编办确定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对事业单位进行初步分类。修改完善自治区中小学编制标准并下发执行。研究制定《盟市、旗县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机构编制管理】从1999年开始,已连续4年将机构编制管理列入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实绩考核目标,对盟市、厅局领导班子机构编制管理目标实施监控和考核工作,研究提出《2002年度对盟市机构编制管理目标实施监控和考核的办法》并按此办法对盟市机构编制管理逐一进行考核评价。加强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有效地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过快增长。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区直年检范围内的541个事业单位进行年检,指导盟市旗县完成年检工作,对216个单位进行设立登记。办理变更登记119项,注销登记6项,对变更登记事项及时予以公告。

    (贾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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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任:王长聚

    副主任:王凤鸣

    邢志华(蒙古族)

      娃(女 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李志学

     

    【概况】 2000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厅发[2000]59号)规定,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自治区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自治区党委机构序列。自治区编办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自治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职能配置。研究拟订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和盟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审核自治区和盟市、旗县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领导职数等事宜;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自治区编办内设5个职能处。行政编制26名。

     

    【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构改革】1.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构改革于200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通过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检查验收。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成效显著,坚持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机构设置较为精简规范;完成人员编制精简任务,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130 866名减为106 656名,减少24 210名,精简18.5%。分流人员得到初步安置;通过改革,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2.人大、政协机关编制精简15%,群团机关编制精简了23%,法检两院编制精简10%,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也得到合理调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地方税务系统、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药品监督系统4个垂直管理部门的机构改革与盟市、旗县改革同步进行,4个系统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机构改革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

    3.按照中编办确定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对事业单位进行初步分类。修改完善自治区中小学编制标准并下发执行。研究制定《盟市、旗县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机构编制管理】从1999年开始,已连续4年将机构编制管理列入盟市厅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实绩考核目标,对盟市、厅局领导班子机构编制管理目标实施监控和考核工作,研究提出《2002年度对盟市机构编制管理目标实施监控和考核的办法》并按此办法对盟市机构编制管理逐一进行考核评价。加强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有效地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过快增长。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区直年检范围内的541个事业单位进行年检,指导盟市旗县完成年检工作,对216个单位进行设立登记。办理变更登记119项,注销登记6项,对变更登记事项及时予以公告。

    (贾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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