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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检察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检察长:王尚罗

    副检察长:马云凌(蒙古族)

     

    管炳东

    周忠清

    纪检组长:石玉山

    政治部主任:李茂林

    副厅级检察员:赵天虎(满族)

    田勇文

      平(女 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院机关设有政治部、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审查起诉处、渎职侵权检察处、反贪污贿赂局、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预防犯罪处、检察技术处、行政装备处、调查研究室、翻译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另有小黑河、保安沼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干部学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4个二级单位。全院编制200人,实有196人。领导成员有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各1人。另有副厅级检察员3人。

     

    【严打整治斗争】

    是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把严打整治斗争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紧抓不放,在严打的高压态势下,刑事犯罪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全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11 511人,经审查,批捕10 403人,其中批捕严打斗争三类重点犯罪案件嫌疑人5 754人,占批捕总数的55.3%。案件质量有所提高,案件批捕率提高,不捕率下降,不捕1 06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0 317件15 25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 146件6 393人。提起公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已审结6 007件8 767人,做出有罪判决8 746人,有罪判决率为99.8%。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力度,高检院和自治区院5批挂牌督办44件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92人,已批准逮捕25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此类案件38件321人,提起诉讼35件230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26件117人。各地加大对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查处力度,共查获向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的国家工作人员14人。

     

    【打击经济犯罪】

    全年全区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案件214件349人,批捕164件2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案件231件42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35件253人。高检院和自治区院挂牌督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22件,已批捕42人,移送审查起诉15件5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件30人,法院已判决4件14人。

     

    【查办职务犯罪】

    全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89件660人,同比上升10.1%和11.7%。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一是大要案上升,共查办150件,同比上升8.7%,查办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5人;二是立案查办贿赂案件上升,立案查办贿赂案件107件112人,同比分别上升67.2%和64.7%;三是案件办理快,案件质量提高,案件侦结率、起诉率上升。加大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力度,全年受理渎职侵权案475件,初查424件,初查成案率高,立案侦查162件,其中渎职128件,侵权案34件。在所立案件中,查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呈增多趋势,分别查处134人和50人,同比上升分别为44.1%和72.4%,查办机关领导干部涉嫌犯罪增多,同比上升46.9%。

     

    【诉讼监督】

    各级检察机关把诉讼监督作为重点,以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断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76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和接通知后立案193件。在依法快捕快诉的同时,以防错防漏为重点,依法加强侦查监督,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620件1 060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发现的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依法追捕53人。审查起诉环节退补1 954件次,追诉53人。以纠正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78件109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明显加大,集中办理一批民行抗诉案件,提出抗诉312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293件。在加强诉讼监督中,各级院加大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案件101件。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开展4个专项行动:在扫黑除恶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中,把7类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逐一梳理,并于6月24日至28日,在全区范围统一开展以刑事侵害无处申,立案监督帮助你为主题的立案监督宣传周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上升22%,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数上升16.9%,公安机关主动立案数上升17.3%,通知立案57件;在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中,共清理超期羁押166人,纠正161人;在集中清理控告申诉积案专项行动中,重点对清理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积压的举报线索,清理刑事申诉赔偿积案,清理交办案件,全部进行清理、排查;在对办案质量专项检查中,对各级法院作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分析,对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通过开展结合岗位工作职业道德规范活动,开展向系统内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成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确保高检院和自治区院各项具体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三是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为契机,重点加强对干警的学历教育和“续职资格”培训;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各级院机构改革已完成,在推进机构改革中,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

     

    【基层建设】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根据自治区“建设五好基层院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广泛开展以“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干警”活动(以下简称“五好两满意”争创活动)。自治区院和各盟市(分)院集中精力狠抓基层建设,对所有基层院分类排队,精心规划,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个基层院进行具体指导,上级院派出工作组常年蹲点帮助创建。各基层院对照五好标准分析现状,找出差距,选准努力方向,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从领导到干警逐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经过努力,全区103个基层院全部实现五好院,其中68个院被评为人民满意检察院,13个被高检院和自治区党委命名为人民满意院,模范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五好两满意争创活动推动办案工作,强化检察职能,规范办案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得到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优化执法环境,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检察改革】

    自治区院分3部分推动检察改革的深化,一是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二是创新队伍管理机制,三是创新后勤保障机制。在业务改革方面,逐步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机制等9个方面的机制创新。目前,在公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区119个盟市旗县院中,有110个院推行主诉制,全区共选拔主诉检察官325名。自治区侦监部门主办检察官制仍处于试点阶段,全区有12个基层院试行主办制,任命主办检察官33名。自治区院和6个分市院组建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规范工作,充实力量,强化对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以自治区院为指导,正在逐步建立以盟市分院为主体,以旗县院为基础的查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工作机制。检委会改革在规范办事机构,专职委员及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检委会议事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强化全区检察系统目标管理,自治区院对各盟市分院侦查监督、公诉、控申、民行、办公室等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考评试点。自治区院对各处室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和考评,还将筹集一定经费用于奖励干警和分市院。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确保检察官公正、高效、廉洁行使检察权。从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

    (薛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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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长:王尚罗

    副检察长:马云凌(蒙古族)

     

    管炳东

    周忠清

    纪检组长:石玉山

    政治部主任:李茂林

    副厅级检察员:赵天虎(满族)

    田勇文

      平(女 蒙古族)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院机关设有政治部、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审查起诉处、渎职侵权检察处、反贪污贿赂局、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预防犯罪处、检察技术处、行政装备处、调查研究室、翻译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另有小黑河、保安沼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干部学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4个二级单位。全院编制200人,实有196人。领导成员有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各1人。另有副厅级检察员3人。

     

    【严打整治斗争】

    是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把严打整治斗争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紧抓不放,在严打的高压态势下,刑事犯罪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全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11 511人,经审查,批捕10 403人,其中批捕严打斗争三类重点犯罪案件嫌疑人5 754人,占批捕总数的55.3%。案件质量有所提高,案件批捕率提高,不捕率下降,不捕1 06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0 317件15 25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 146件6 393人。提起公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已审结6 007件8 767人,做出有罪判决8 746人,有罪判决率为99.8%。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力度,高检院和自治区院5批挂牌督办44件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92人,已批准逮捕25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此类案件38件321人,提起诉讼35件230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26件117人。各地加大对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查处力度,共查获向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的国家工作人员14人。

     

    【打击经济犯罪】

    全年全区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案件214件349人,批捕164件2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案件231件42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35件253人。高检院和自治区院挂牌督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22件,已批捕42人,移送审查起诉15件5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件30人,法院已判决4件14人。

     

    【查办职务犯罪】

    全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89件660人,同比上升10.1%和11.7%。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一是大要案上升,共查办150件,同比上升8.7%,查办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5人;二是立案查办贿赂案件上升,立案查办贿赂案件107件112人,同比分别上升67.2%和64.7%;三是案件办理快,案件质量提高,案件侦结率、起诉率上升。加大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力度,全年受理渎职侵权案475件,初查424件,初查成案率高,立案侦查162件,其中渎职128件,侵权案34件。在所立案件中,查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呈增多趋势,分别查处134人和50人,同比上升分别为44.1%和72.4%,查办机关领导干部涉嫌犯罪增多,同比上升46.9%。

     

    【诉讼监督】

    各级检察机关把诉讼监督作为重点,以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断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76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和接通知后立案193件。在依法快捕快诉的同时,以防错防漏为重点,依法加强侦查监督,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620件1 060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发现的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依法追捕53人。审查起诉环节退补1 954件次,追诉53人。以纠正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78件109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明显加大,集中办理一批民行抗诉案件,提出抗诉312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293件。在加强诉讼监督中,各级院加大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案件101件。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开展4个专项行动:在扫黑除恶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中,把7类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逐一梳理,并于6月24日至28日,在全区范围统一开展以刑事侵害无处申,立案监督帮助你为主题的立案监督宣传周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上升22%,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数上升16.9%,公安机关主动立案数上升17.3%,通知立案57件;在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中,共清理超期羁押166人,纠正161人;在集中清理控告申诉积案专项行动中,重点对清理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积压的举报线索,清理刑事申诉赔偿积案,清理交办案件,全部进行清理、排查;在对办案质量专项检查中,对各级法院作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分析,对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通过开展结合岗位工作职业道德规范活动,开展向系统内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成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确保高检院和自治区院各项具体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三是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为契机,重点加强对干警的学历教育和“续职资格”培训;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各级院机构改革已完成,在推进机构改革中,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

     

    【基层建设】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根据自治区“建设五好基层院实施方案”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广泛开展以“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检察干警”活动(以下简称“五好两满意”争创活动)。自治区院和各盟市(分)院集中精力狠抓基层建设,对所有基层院分类排队,精心规划,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个基层院进行具体指导,上级院派出工作组常年蹲点帮助创建。各基层院对照五好标准分析现状,找出差距,选准努力方向,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从领导到干警逐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经过努力,全区103个基层院全部实现五好院,其中68个院被评为人民满意检察院,13个被高检院和自治区党委命名为人民满意院,模范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五好两满意争创活动推动办案工作,强化检察职能,规范办案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得到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优化执法环境,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检察改革】

    自治区院分3部分推动检察改革的深化,一是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二是创新队伍管理机制,三是创新后勤保障机制。在业务改革方面,逐步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机制等9个方面的机制创新。目前,在公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区119个盟市旗县院中,有110个院推行主诉制,全区共选拔主诉检察官325名。自治区侦监部门主办检察官制仍处于试点阶段,全区有12个基层院试行主办制,任命主办检察官33名。自治区院和6个分市院组建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规范工作,充实力量,强化对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以自治区院为指导,正在逐步建立以盟市分院为主体,以旗县院为基础的查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工作机制。检委会改革在规范办事机构,专职委员及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检委会议事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强化全区检察系统目标管理,自治区院对各盟市分院侦查监督、公诉、控申、民行、办公室等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考评试点。自治区院对各处室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和考评,还将筹集一定经费用于奖励干警和分市院。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确保检察官公正、高效、廉洁行使检察权。从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

    (薛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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