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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劳动社保
  •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长:王维山(蒙古族)

    副厅长:刘建一

    张雅茹(女)

      仁(蒙古族)

    纪检组长:张树新(蒙古族)

    巡视员:刘 

    助理巡视员:白万宝

      军(蒙古族)

     

    【概况】

    200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全区劳动保障部门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重点突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取得了新成绩,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养老金 社会保险费发放】

    2002年,自治区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67.05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43.05亿元,除当期征缴收入和党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外,通过采取地方财政补助,动用滚存结余基金等措施,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坚持按照三三制的原则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36亿元,保障在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其中:用于基本生活费2.25亿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11亿元。在巩固两个确保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不再进中心的企业新裁减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失业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

     

    【就业和再就业】

    自治区将就业工作作为2002年工作的重点,特别是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会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8个扶持再就业配套政策,根据党中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劳动保障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将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广开就业门路,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组织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向三产转移,向社区和家政服务领域转移,向非公有制经济转移,向区外转移。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大力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主动深入基层帮助5.7万名援助对象人员实现了就业或再就业。全年实现就业人数为17.4万人。

    2002年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 ,5.6万名下岗职工出中心,其中4.7万人再就业,再就业率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2002年,把全区下岗职工出中心和并轨工作作为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坚持并轨方向和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不动摇的以及积极稳妥、进度服从稳定的要求,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三年三步走的工作计划,本着先易后难、渐次推进、适时并轨的原则,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保老、扶中、推青的办法,出中心、并轨与接续社会保险同步考虑;采取了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好经济补偿金问题。通过上述努力,出中心和并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预期目标,到2002年末,全区地方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全部实现并轨,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02年末,参保职工219.7万人,完成计划的99.9%;全年支出失业保险基金近3亿元。7.9万名失业人员按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养老保险制度】

    2002年,自治区把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问题来抓,按照政策引导、稳步扩面、强化征缴、规范管理、改善服务的原则,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了养老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扩大覆盖面上,要求用人单位只要开办企业、招用职工就要参保,并逐级下达扩面任务,稳定参保人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到2002年底,全区各类企业参统职工190.6万人,覆盖率98.1%;在征缴方面,建立了与地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地税部门认真做好参保登记,稽核缴费基数等基础性工作,促进征缴率的稳步提高;在管理方面,强化基础建设,个人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计算机个人账户建账率100%;在服务方面,社会化发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离退休人员达31.6万人,完成了全年初确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面达到30%的工作任务,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49.2%。社会化发放的实现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推进,朝着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方向迈出重要一步。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坚持“三改并举、同步推进”的方针,以积极扩面和加强管理为重点,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94个统筹地区已全部启动,实施了新制度,实施面达100%;全区参统人数达221万人,占应参统人数的68.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近7个百分点;在管理方面,以加强基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统筹地区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都能按规定支付和结算,解决过去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下长期存在的拖欠职工医疗费的问题;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开始积极推动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保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额医疗保险在10个盟市的45个统筹地区启动,占全区统筹地区的47%,参加大额医疗保险人数87万人,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的46%;一个覆盖全区城镇的、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各类补充保障措施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开始建立;部分地区出台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自治区本级、呼市、锡盟和鄂尔多斯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已批转下发,全区大部分盟市也已基本完成测算工作;一些地区正在研究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02年为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制度,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配合企业改革探索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在总结1998~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指导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方案,经劳动保障部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颁布《内蒙古自治区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二是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推广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典型经验;三是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对全区企业最低工资进行多次测算论证,重新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2002年自治区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出台了《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蒙古劳动合同规定》已交自治区政府审议;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了主动监察、劳动保障年检、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72万户,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9亿元,追发被克扣、拖欠工资1.3亿元;全年受理并立案群众举报728件,已结案713件,结案率98%;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机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 173件,已结案1 153件,结案率98%。

     

    【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

    把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是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来,在年初确定的“一体化”建设原则指导下,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网络建设的覆盖面和整体管理水平,经过努力,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有突破性进展:一是各地信息网络建设初具规模,盟市级的养老保险全部实现计算机业务管理;医疗保险实现医疗保险业务的微机化管理;10个盟市已经建成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提供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自治区本级、包头市、呼市等地先后完成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初步形成网上信息发布。二是一体化范围进一步扩大。陆续组织制定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2000》大型应用软件,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现有7个盟市使用统一软件,软件的统一,带动了数据标准和业务流程的统一,为实现信息共享、网络互联,进而建立全区统一的信息系统打下基础。三是信息网络的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区有8个盟市实现了自治区至盟市间统计数据政务的信息网上传输,有3个盟市通过信息网络向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监测中心上报劳动力市场信息。

    (郝文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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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书记

      长:王维山(蒙古族)

    副厅长:刘建一

    张雅茹(女)

      仁(蒙古族)

    纪检组长:张树新(蒙古族)

    巡视员:刘 

    助理巡视员:白万宝

      军(蒙古族)

     

    【概况】

    200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全区劳动保障部门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重点突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取得了新成绩,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养老金 社会保险费发放】

    2002年,自治区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67.05万人,全年发放养老金43.05亿元,除当期征缴收入和党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外,通过采取地方财政补助,动用滚存结余基金等措施,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坚持按照三三制的原则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36亿元,保障在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其中:用于基本生活费2.25亿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11亿元。在巩固两个确保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不再进中心的企业新裁减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失业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

     

    【就业和再就业】

    自治区将就业工作作为2002年工作的重点,特别是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会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8个扶持再就业配套政策,根据党中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劳动保障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将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广开就业门路,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组织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向三产转移,向社区和家政服务领域转移,向非公有制经济转移,向区外转移。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大力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主动深入基层帮助5.7万名援助对象人员实现了就业或再就业。全年实现就业人数为17.4万人。

    2002年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 ,5.6万名下岗职工出中心,其中4.7万人再就业,再就业率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2002年,把全区下岗职工出中心和并轨工作作为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坚持并轨方向和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不动摇的以及积极稳妥、进度服从稳定的要求,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三年三步走的工作计划,本着先易后难、渐次推进、适时并轨的原则,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保老、扶中、推青的办法,出中心、并轨与接续社会保险同步考虑;采取了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困难企业解决好经济补偿金问题。通过上述努力,出中心和并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预期目标,到2002年末,全区地方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全部实现并轨,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02年末,参保职工219.7万人,完成计划的99.9%;全年支出失业保险基金近3亿元。7.9万名失业人员按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养老保险制度】

    2002年,自治区把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问题来抓,按照政策引导、稳步扩面、强化征缴、规范管理、改善服务的原则,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了养老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扩大覆盖面上,要求用人单位只要开办企业、招用职工就要参保,并逐级下达扩面任务,稳定参保人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到2002年底,全区各类企业参统职工190.6万人,覆盖率98.1%;在征缴方面,建立了与地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地税部门认真做好参保登记,稽核缴费基数等基础性工作,促进征缴率的稳步提高;在管理方面,强化基础建设,个人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计算机个人账户建账率100%;在服务方面,社会化发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离退休人员达31.6万人,完成了全年初确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面达到30%的工作任务,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49.2%。社会化发放的实现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推进,朝着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方向迈出重要一步。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坚持“三改并举、同步推进”的方针,以积极扩面和加强管理为重点,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94个统筹地区已全部启动,实施了新制度,实施面达100%;全区参统人数达221万人,占应参统人数的68.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近7个百分点;在管理方面,以加强基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统筹地区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都能按规定支付和结算,解决过去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下长期存在的拖欠职工医疗费的问题;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开始积极推动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保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额医疗保险在10个盟市的45个统筹地区启动,占全区统筹地区的47%,参加大额医疗保险人数87万人,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的46%;一个覆盖全区城镇的、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各类补充保障措施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开始建立;部分地区出台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自治区本级、呼市、锡盟和鄂尔多斯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已批转下发,全区大部分盟市也已基本完成测算工作;一些地区正在研究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02年为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制度,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配合企业改革探索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在总结1998~2001年《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指导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方案,经劳动保障部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颁布《内蒙古自治区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二是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推广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典型经验;三是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对全区企业最低工资进行多次测算论证,重新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2002年自治区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出台了《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蒙古劳动合同规定》已交自治区政府审议;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了主动监察、劳动保障年检、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72万户,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9亿元,追发被克扣、拖欠工资1.3亿元;全年受理并立案群众举报728件,已结案713件,结案率98%;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机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 173件,已结案1 153件,结案率98%。

     

    【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

    把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是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来,在年初确定的“一体化”建设原则指导下,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网络建设的覆盖面和整体管理水平,经过努力,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有突破性进展:一是各地信息网络建设初具规模,盟市级的养老保险全部实现计算机业务管理;医疗保险实现医疗保险业务的微机化管理;10个盟市已经建成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提供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自治区本级、包头市、呼市等地先后完成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初步形成网上信息发布。二是一体化范围进一步扩大。陆续组织制定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2000》大型应用软件,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现有7个盟市使用统一软件,软件的统一,带动了数据标准和业务流程的统一,为实现信息共享、网络互联,进而建立全区统一的信息系统打下基础。三是信息网络的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区有8个盟市实现了自治区至盟市间统计数据政务的信息网上传输,有3个盟市通过信息网络向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监测中心上报劳动力市场信息。

    (郝文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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