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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教育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名录】

    厅长党组书记:郭明伦

    副厅长

    高校工委副书记:魏力军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  和(蒙古族)

    刘丽华

    副厅长:何成保

    李东升

    高校纪工委书记:程  哲(蒙古族)

    招考中心主任:何瑞芝(女)

    副厅长

    高校工委委员:满  达(蒙古族)

     

    【概况】

    自治区教育厅是主管全区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设16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处、科技外事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设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教育对口支援】

    为全面总结京蒙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推进自治区内学校对口支援,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经北京内蒙古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协商和积极筹备,8月12日至14日,在锡林浩特召开京蒙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总结表彰会。北京、自治区教育部门及各有关旗县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等共1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在总结近年来京蒙教育对口支援经验的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对口支援的范围和领域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会上,对在"京蒙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8个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根据会议精神,经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多次协商,对口支援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扩大。自治区6所本科高等学校和北京市5所高校,北京市8所中专和自治区8所中专建立对口协作关系,12月,在北京举行协议签字仪式。

     

    【教育信息化建设】

    11月17日,自治区政府在巴彦淖尔盟召开全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同时,安排部署今后的建设任务。自治区副主席宝音德力格尔代表自治区政府和各盟市签订目标责任状。2002年,全区共安排工程建设学1 703所,安排建设资金8 754万元。同时,还制定出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标准》,明确收费提高部分主要用于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全区共完成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学校1 232所。年内,争取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投资1 580万元,完成385所学校的建设任务。

     

    【政务公开】

    为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收费公开、招生事务公开、财务管理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公开、职工奖惩公开、干部人事公开、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等10多项公开内容。为深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年内厅机关又重点设置公示栏,制定《实行政务公开的补充规定》,落实公务明示制等有关措施,进一步理顺各处室的职能职责,规范有关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要求,基本做到办事有章可循。经过努力,全区教育系统已初步建立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良性机制。

     

    【学校安全】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2002年教育厅坚持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继续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全年共下发、转发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26件,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元月上旬,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向各盟市发出的通知,突出强调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春季开学后,及时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厅组织3个检查组,对直属大中专院校进行普查,对盟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颁发后,及时转发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专院校,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乌盟丰镇市二中9·23学生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及时召开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申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校管理办法》,及时向全区教育系统转发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依法对各类学校发生的不同类型的学生伤害事故进行妥善处理。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就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立法调研,起草《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提交《内蒙古自治区2003-2007年教育地方立法五年规划》和《立项报告书》。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型宣传活动,依法开展推广和应用普通话工作。

     

    【教师队伍】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编委制定《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为促进全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教师资格条例办法〉的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就全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全面部署。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对中小学校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任职条件、选拔任用原则、方法、考核与监督及全面培训等做出明确规定。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拟定全区"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年内,组织培训自治区级培训者1 400多名、"二期义教工程"项目旗县骨干教师820名、信息技术培训者120名。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和水平评估标准》,对基本达到示范标准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年内,全区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6.79%、87.77%和64.82%,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97、2.23和2.27个百分点。

     

    【语言文字工作】

    全区各盟市都成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成立测试工作站,语言文字工作出现层层有人管,具体有人抓的局面。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全年共培训测试6万人次。对机关全体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评,为全区推广普通话带一个好头。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全区始终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减轻农牧民负担的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举办单独收费的各种补习班、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图书资料、不准将社会上对学校的乱摊派转嫁到学生头上、不准擅自出台收费政策”的“五不准”治理目标。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普遍实行“收费监督卡”和“校务公开”制度。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区农牧区中小学实行收费公示,并普遍推行“一费制”。开展以治理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行风评议活动,制定下发《农村牧区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6个盟市的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12·14舍己救人英雄事迹】

    12月14日,内蒙古农业大学郝龙彪、内蒙古工商学校刘业、呼铁局第一小学王超3名同学在呼和浩特青城公园三角湖上为抢救落水儿童英勇献身。自治区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3名英雄予以隆重表彰,并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6部门追授他们舍己救人英雄荣誉称号;郝龙彪生前所在班集体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参与救助的樊晓东等28名大中小学生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学生荣誉称号。

     

    【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工作会议 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1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十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全区91个旗县实现两基达标,12个盟市所在地城市高质量普九7个直辖市市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两基达标旗县人口覆盖率达到85%,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5%以上。会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以及《关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区内学校对口支援的意见》等8个配套文件。为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5月召开全区完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电视电话会议,集中部署这项工作。全区有101个旗县(市区)基本实现教师工资由旗县统一发放,中小学教师归口教育部门管理的规定正在落实。

    义务教育工程建设和“普九”达标召开“一期义教工程”总结表彰和“二期义教工程”、“危改工程”启动会议。2001~2002年二期义教工程计划投资2.3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39亿元,完成计划投资103%;计划施工面积37.23万平方米,实际竣工面积37.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99.7%。危改工程2001~2002年计划投资2.9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88亿元,完成计划97.4%;计划改扩建面积44.77万平方米,实际竣工面积47.83万平方米,完成计划106.8%。完成4个普九达标旗县仪器设备和图书的集中采购任务。组织开展拟实现两基达标旗县的前期指导和评估验收工作,阿尔山市、卓资县顺利通过两基验收。年内全区达标旗县达到74个,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69.85%。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巩固提高督导复查工作的意见》,组成3个组,对察右前旗等12个旗县(市区)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复查,对指标严重下滑的旗县予以黄牌警告,对工作做得好的旗县予以奖励。12个旗县在复查后补拨教育经费1 447.5万元。

    控制辍学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月报制度。针对因灾造成辍学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投入扶困助学专项资金1 500万元,盟市、旗县匹配2 000万元,争取国家补助2 30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31万名。此外,义教工程 提供免费课本资金900万元,资助25万名贫困学生。至年底,全区初中生辍学率由年初的2.25%下降到0.17%,小学生辍学率由0.3下降到0.12%。

    高中教育继续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积极发展高中教育。年内,争取国家重点高中改造项目资金6 500万元,共安排29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2002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143 584人,较上年增加21 338人。普通高中在校生364 046人。全区每万人口中的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位居全国第11位。

     

    【素质教育】

    11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在总结交流素质教育工作经验的同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相关措施,多素质教育工作做全面部署。启动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召开全区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培训会议,确定16个旗县为自治区课改实验区,从秋季开始,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各6万名学生使用实验教材,实验人数占全区同年级学生人数的20%。制定下发《内蒙古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全会考已下放到盟市。改革普通高中教学内容,秋季开始全部执行新的课程计划。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召开全区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培训会。会同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区特殊教育十五规划》,有7个盟市实施金钥匙工程11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正在建设。召开全区实施33211工程现场会,研究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在第八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上,全区代表团荣获2块金牌,1块银牌,破一项全国中学生最高纪录。

     

    【教育督导】

    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基础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基础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一个时期内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各级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基本要求。年内,积极配合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团,圆满完成对全区中小学危房改造、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和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为进一步推进中专教育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自治区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全区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的意见》,提出中专学校改革和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具体方案和实施步骤。贯彻《意见》精神,中专调整和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部分盟市已基本上完成调整任务,部分盟市制定实施方案。年内,全区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共调整28所。

    职业教育调研招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调查研究,基本上摸清全区职业教育的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初步意见,并向自治区政府作汇报。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作部署。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经过努力,年内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区普通中专招生28 399人,比上年增长25.18%;职业高中招生28 020人,比上年增长4.78%。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数达6.28万人,比上年增长2.28个百分点。

    职业技能鉴定会同自治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普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完成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开展烹饪、计算机、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参加全国烹饪、计算机和服装设计的竞赛活动,取得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7名的好成绩。

    社会力量办学配合自治区政协组织开展全区民办教育调研。制定下发《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秩序进行整顿的通知》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评估标准,组织专家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全面评估,评出合格学校24所,基本合格学校20所,不合格学校28所。召开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方向。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在全面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高校党建暨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同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区高校党建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会上,进一步讨论修订《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意见》,对加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力度,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2002年,全区共有143 013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为73 513人,实际录取新生83 401人,录取率为58.3%,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有108 136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招生计划为53 422人,实际录取79 223人,完成计划的148.3%;有250 645人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64个专业,取得毕业证书的22 882人。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12.1万人,是1998年的3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2.3%。在高校毕业生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44.85%,较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

    重点建设投入1.8亿元, 顺利完成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并通过国家验收,二期建设项目也通过专家组评审。内蒙古农业大学完成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学科建设任务,落实建设资金8 400万元,年内接受并通过教育部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组织相关高校申报全国重点学科,内蒙古大学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的草本科学被列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年内,争取国家投资5 750万元,全区10所本科院校校园网及呼和浩特市城域网被列入国家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布线任务。

     

    【民族教育】

    贯彻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民族教育情况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并向自治区政府作专门汇报。召开全区民族教育工作座谈会,就落实全国会议精神作部署。召开全区民族高中办学经验交流会,研究扩大民族高中办学规模的相关政策。年内,全区民族高中招生规模由6 000人增加到1.2万人。

    示范性民族学校和蒙文教材建设加强对示范性民族中小学的前期检查指导,年内经过评估,有17所中小学成为示范性民族学校。召开全国第十五次中小学蒙文教材审查会议,共审查55种教材,568万字。组织开展大中专优秀蒙古文教材评奖,共评出优秀教材51部。

     

    【教学和科研】

    制定下发《全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在高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3月下旬至4月下旬,抽调30多位专家分6个组对全区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推荐上报19项全国高等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并经全国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

     

    【管理体制改革】

    启动第二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筹备组建包头大学、赤峰学院和呼伦贝尔学院专升本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布局结构调整。组成专家组,对乌盟、锡盟组建职业学院进行调研和论证。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内蒙古团校并入内蒙古师范大学,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内蒙古建筑工程技术学校并入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年内,全区高等职业学校达8所,成人高校减至9所。

     

    【后勤社会化改革】

    制定下发《高校标准化公寓管理》和《高校标准化食堂管理》评估标准,启动高校学生公寓园区建设工程,组织高校公寓床上用品集中采购,节约资金23万元。完成呼市地区高校及部分事业单位取暖用煤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工作,节约经费50万元。年内,完成高校校舍建设面积22万平方米,住宅建设面积9.4万平方米。成立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商业银行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全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四定方案》,全年新增贷款994万元。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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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名录】

    厅长党组书记:郭明伦

    副厅长

    高校工委副书记:魏力军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  和(蒙古族)

    刘丽华

    副厅长:何成保

    李东升

    高校纪工委书记:程  哲(蒙古族)

    招考中心主任:何瑞芝(女)

    副厅长

    高校工委委员:满  达(蒙古族)

     

    【概况】

    自治区教育厅是主管全区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设16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处、科技外事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设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教育对口支援】

    为全面总结京蒙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推进自治区内学校对口支援,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经北京内蒙古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协商和积极筹备,8月12日至14日,在锡林浩特召开京蒙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总结表彰会。北京、自治区教育部门及各有关旗县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等共1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在总结近年来京蒙教育对口支援经验的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对口支援的范围和领域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会上,对在"京蒙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8个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根据会议精神,经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多次协商,对口支援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扩大。自治区6所本科高等学校和北京市5所高校,北京市8所中专和自治区8所中专建立对口协作关系,12月,在北京举行协议签字仪式。

     

    【教育信息化建设】

    11月17日,自治区政府在巴彦淖尔盟召开全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同时,安排部署今后的建设任务。自治区副主席宝音德力格尔代表自治区政府和各盟市签订目标责任状。2002年,全区共安排工程建设学1 703所,安排建设资金8 754万元。同时,还制定出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标准》,明确收费提高部分主要用于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全区共完成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学校1 232所。年内,争取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投资1 580万元,完成385所学校的建设任务。

     

    【政务公开】

    为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收费公开、招生事务公开、财务管理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公开、职工奖惩公开、干部人事公开、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等10多项公开内容。为深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年内厅机关又重点设置公示栏,制定《实行政务公开的补充规定》,落实公务明示制等有关措施,进一步理顺各处室的职能职责,规范有关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要求,基本做到办事有章可循。经过努力,全区教育系统已初步建立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良性机制。

     

    【学校安全】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2002年教育厅坚持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继续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全年共下发、转发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26件,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元月上旬,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向各盟市发出的通知,突出强调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春季开学后,及时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厅组织3个检查组,对直属大中专院校进行普查,对盟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颁发后,及时转发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专院校,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乌盟丰镇市二中9·23学生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及时召开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申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校管理办法》,及时向全区教育系统转发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依法对各类学校发生的不同类型的学生伤害事故进行妥善处理。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就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立法调研,起草《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提交《内蒙古自治区2003-2007年教育地方立法五年规划》和《立项报告书》。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型宣传活动,依法开展推广和应用普通话工作。

     

    【教师队伍】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编委制定《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为促进全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实施教师资格条例办法〉的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就全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全面部署。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对中小学校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任职条件、选拔任用原则、方法、考核与监督及全面培训等做出明确规定。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拟定全区"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年内,组织培训自治区级培训者1 400多名、"二期义教工程"项目旗县骨干教师820名、信息技术培训者120名。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和水平评估标准》,对基本达到示范标准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年内,全区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6.79%、87.77%和64.82%,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97、2.23和2.27个百分点。

     

    【语言文字工作】

    全区各盟市都成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成立测试工作站,语言文字工作出现层层有人管,具体有人抓的局面。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全年共培训测试6万人次。对机关全体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评,为全区推广普通话带一个好头。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全区始终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减轻农牧民负担的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举办单独收费的各种补习班、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图书资料、不准将社会上对学校的乱摊派转嫁到学生头上、不准擅自出台收费政策”的“五不准”治理目标。落实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普遍实行“收费监督卡”和“校务公开”制度。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区农牧区中小学实行收费公示,并普遍推行“一费制”。开展以治理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行风评议活动,制定下发《农村牧区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6个盟市的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12·14舍己救人英雄事迹】

    12月14日,内蒙古农业大学郝龙彪、内蒙古工商学校刘业、呼铁局第一小学王超3名同学在呼和浩特青城公园三角湖上为抢救落水儿童英勇献身。自治区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3名英雄予以隆重表彰,并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6部门追授他们舍己救人英雄荣誉称号;郝龙彪生前所在班集体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参与救助的樊晓东等28名大中小学生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学生荣誉称号。

     

    【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工作会议 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1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十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全区91个旗县实现两基达标,12个盟市所在地城市高质量普九7个直辖市市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两基达标旗县人口覆盖率达到85%,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5%以上。会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以及《关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区内学校对口支援的意见》等8个配套文件。为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5月召开全区完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电视电话会议,集中部署这项工作。全区有101个旗县(市区)基本实现教师工资由旗县统一发放,中小学教师归口教育部门管理的规定正在落实。

    义务教育工程建设和“普九”达标召开“一期义教工程”总结表彰和“二期义教工程”、“危改工程”启动会议。2001~2002年二期义教工程计划投资2.3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39亿元,完成计划投资103%;计划施工面积37.23万平方米,实际竣工面积37.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99.7%。危改工程2001~2002年计划投资2.9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88亿元,完成计划97.4%;计划改扩建面积44.77万平方米,实际竣工面积47.83万平方米,完成计划106.8%。完成4个普九达标旗县仪器设备和图书的集中采购任务。组织开展拟实现两基达标旗县的前期指导和评估验收工作,阿尔山市、卓资县顺利通过两基验收。年内全区达标旗县达到74个,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69.85%。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巩固提高督导复查工作的意见》,组成3个组,对察右前旗等12个旗县(市区)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复查,对指标严重下滑的旗县予以黄牌警告,对工作做得好的旗县予以奖励。12个旗县在复查后补拨教育经费1 447.5万元。

    控制辍学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月报制度。针对因灾造成辍学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投入扶困助学专项资金1 500万元,盟市、旗县匹配2 000万元,争取国家补助2 30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31万名。此外,义教工程 提供免费课本资金900万元,资助25万名贫困学生。至年底,全区初中生辍学率由年初的2.25%下降到0.17%,小学生辍学率由0.3下降到0.12%。

    高中教育继续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积极发展高中教育。年内,争取国家重点高中改造项目资金6 500万元,共安排29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2002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143 584人,较上年增加21 338人。普通高中在校生364 046人。全区每万人口中的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位居全国第11位。

     

    【素质教育】

    11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在总结交流素质教育工作经验的同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相关措施,多素质教育工作做全面部署。启动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召开全区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培训会议,确定16个旗县为自治区课改实验区,从秋季开始,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各6万名学生使用实验教材,实验人数占全区同年级学生人数的20%。制定下发《内蒙古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指导意见》,普通高中全会考已下放到盟市。改革普通高中教学内容,秋季开始全部执行新的课程计划。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召开全区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培训会。会同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区特殊教育十五规划》,有7个盟市实施金钥匙工程11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正在建设。召开全区实施33211工程现场会,研究制定评估标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在第八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上,全区代表团荣获2块金牌,1块银牌,破一项全国中学生最高纪录。

     

    【教育督导】

    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基础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基础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一个时期内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各级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基本要求。年内,积极配合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团,圆满完成对全区中小学危房改造、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和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为进一步推进中专教育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自治区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全区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的意见》,提出中专学校改革和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具体方案和实施步骤。贯彻《意见》精神,中专调整和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部分盟市已基本上完成调整任务,部分盟市制定实施方案。年内,全区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共调整28所。

    职业教育调研招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调查研究,基本上摸清全区职业教育的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初步意见,并向自治区政府作汇报。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作部署。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经过努力,年内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区普通中专招生28 399人,比上年增长25.18%;职业高中招生28 020人,比上年增长4.78%。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数达6.28万人,比上年增长2.28个百分点。

    职业技能鉴定会同自治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区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普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完成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开展烹饪、计算机、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参加全国烹饪、计算机和服装设计的竞赛活动,取得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7名的好成绩。

    社会力量办学配合自治区政协组织开展全区民办教育调研。制定下发《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秩序进行整顿的通知》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评估标准,组织专家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全面评估,评出合格学校24所,基本合格学校20所,不合格学校28所。召开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方向。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在全面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高校党建暨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同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区高校党建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会上,进一步讨论修订《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意见》,对加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力度,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2002年,全区共有143 013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为73 513人,实际录取新生83 401人,录取率为58.3%,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有108 136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招生计划为53 422人,实际录取79 223人,完成计划的148.3%;有250 645人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64个专业,取得毕业证书的22 882人。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12.1万人,是1998年的3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2.3%。在高校毕业生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44.85%,较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

    重点建设投入1.8亿元, 顺利完成内蒙古大学211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并通过国家验收,二期建设项目也通过专家组评审。内蒙古农业大学完成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学科建设任务,落实建设资金8 400万元,年内接受并通过教育部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组织相关高校申报全国重点学科,内蒙古大学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的草本科学被列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年内,争取国家投资5 750万元,全区10所本科院校校园网及呼和浩特市城域网被列入国家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布线任务。

     

    【民族教育】

    贯彻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民族教育情况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并向自治区政府作专门汇报。召开全区民族教育工作座谈会,就落实全国会议精神作部署。召开全区民族高中办学经验交流会,研究扩大民族高中办学规模的相关政策。年内,全区民族高中招生规模由6 000人增加到1.2万人。

    示范性民族学校和蒙文教材建设加强对示范性民族中小学的前期检查指导,年内经过评估,有17所中小学成为示范性民族学校。召开全国第十五次中小学蒙文教材审查会议,共审查55种教材,568万字。组织开展大中专优秀蒙古文教材评奖,共评出优秀教材51部。

     

    【教学和科研】

    制定下发《全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在高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3月下旬至4月下旬,抽调30多位专家分6个组对全区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推荐上报19项全国高等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并经全国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

     

    【管理体制改革】

    启动第二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筹备组建包头大学、赤峰学院和呼伦贝尔学院专升本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布局结构调整。组成专家组,对乌盟、锡盟组建职业学院进行调研和论证。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内蒙古团校并入内蒙古师范大学,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内蒙古建筑工程技术学校并入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年内,全区高等职业学校达8所,成人高校减至9所。

     

    【后勤社会化改革】

    制定下发《高校标准化公寓管理》和《高校标准化食堂管理》评估标准,启动高校学生公寓园区建设工程,组织高校公寓床上用品集中采购,节约资金23万元。完成呼市地区高校及部分事业单位取暖用煤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工作,节约经费50万元。年内,完成高校校舍建设面积22万平方米,住宅建设面积9.4万平方米。成立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商业银行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全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四定方案》,全年新增贷款994万元。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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