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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卷

  • 工商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长:王玉英(2月任职)

    副局长:张宏煜

    吴锦凤(蒙古族)

     

      彦(7月任职)

    纪检组长:毕力格(蒙古族)

    巡视员:王起德(7月任职)

    助理巡视员:曹  怀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共有行政编制76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2名,少数民族32名,妇女干部21名。2002年,自治区工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迎接十六大召开、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为动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应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拓宽监管领域,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促进了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市场管理】

    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开展集贸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制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确定674处集贸市场作为整治重点,采取四级联动、拉网排查等办法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各级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02年末,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18 51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61.94%,案值23 055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30 384件,比上年增长59.91%。共检查各类集贸市场2 965个、市场经营主体16 108个,取缔无照经营24 788户,捣毁制假窝点194个。

     

    【公平交易执法】

    对供电、供水、铁路、电信、保险等垄断行业限制竞争和强制交易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垄断行业强制交易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案件313件,案值1 290万元。严厉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仿冒、侵权、误导等违法案件185件,案值73万元;查处药品购销活动中的回扣及保险、商业经营中的贿赂案件17件。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查处传销及变相传销案件25件,打掉传销窝点24处,驱散参与传销人员1 016人。

     

    【保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全区工商系统“一个中心、分级执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的查处、调解工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0 950件,调解成功8 1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 389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 518件,案值2 441万元。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查获伪劣种籽63 073公斤、劣质化肥86.97吨、假劣农药407吨、假劣农机具1 511件,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27处,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91.5万元。建立商品质量抽查检测制度。先后两次对317家企业、418个批次的食品和农资商品进行统一抽检,同时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检查8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经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查处。

     

    【企业登记管理】

     全面实行《企业登记独立注册试行办法》对企业申请办理名称、设立分支机构等手续的,由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独立审核办理;只要企业具备资金、场所、人员机构3个基本要素,可直接核发营业执照并对专项审批条件进行规范;简化程序,对提交材料齐备的企业,限定不超过6个工作日办理完注册手续;对有特殊情况的企业,经批准后,可先办理营业执照后补齐有关材料。

    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制度起草并经自治区政府批转执行《关于市场主体准入若干意见》,放宽企业设立条件,允许公司制企业分期注入注册资本;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名称中行政区划的使用范围,允许铁路、邮电等特殊行业非法人设立分支机构,按属地原则下放登记管理权限;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推进企业的改组、改造和结构调整;放宽与外商合资合作条件,促进招商引资。

    改进年检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对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实行免检制度。同时全面建立信息查询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办事公示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企业年检速度,受到企业的欢迎。至2002年末,全区共登记注册内资企业57 820户,注册资本1 120.46亿元,其中公司制企业17 803户,注册资本766.80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8.27%和19.24%。

     

    【外资企业登记管理】

    加大扶持力度,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自治区工商局对呼市等地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向自治区政府呈报《关于开发区优惠政策落实及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扶持措施。到12月末,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到805户,投资总额24.23亿美元,注册资本16.99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9.50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47%、9.29%、10.47%和18.90%。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落实“三个一”工程等优惠政策,引导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适时减免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大力培育各类经纪人队伍,沟通产销渠道,加快全区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引导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同时,通过法律法规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至年末,全区共有个体工商户802 385户,从业人员1 654 997人,注册资金113.11亿元;私营企业34 706户,从业人员517 537人,注册资本277.9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5.42%、13.63%和34.95%。

     

    【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按照2001年底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2002年自治区工商系统全面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3 000多个品种、1 148个批次的商品进行质量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对经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了查处。

     

    【商标管理】

    自治区工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先后两次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驰名商标10件,新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两批115件。全区有效注册商标已达11 808件。为保护和发展全区的绿、特色产品,自治区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我区原产地证明商标和绿色、特色农副产品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并派专人深入有关地区帮助做好申报工作,协助企业和有关部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原产地证明商标4件,申报集体商标4件,申报农副产品注册商标109件,办理农副产品注册商标215件。为尽快增加全区注册商标总量,在商标监管方面,放开地域限制,推行市场化运作的商标注册代理制度,目前已有10家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在全区开展业务,为企业办理商标注册创造了方便条件。

     

    【广告管理】

    以媒体广告为重点,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房地产等商品和服务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声讯、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的监管,健全广告监测制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 013件。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至年末,全区工商系统共整顿集贸市场2 965个,取缔假冒伪劣商品摊位776个,取缔无照经营户24 788户,端掉制假黑窝点194个,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24 246件,总案值18 424万元。

     

    【登记管理改革】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登记独立注册实行办法》和《关于市场主体准入的若干意见》,改革登记管理模式,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环节,强化工商部门的服务职能,提高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效率,对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绿色产品打入北京】

    为大力支持内蒙古绿色特色产品打入北京市场,组织有关部门将自治区65家肉菜生产基地和企业推荐到北京肉菜放心工程办公室。

     

    【信息网络化建设】

    全系统已成功实现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联通,为提高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监管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建设奠定基础。                              

     

    【再就业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下发《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全年共协调安排29 108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营。

     

    【机构改革】

    圆满完成盟市、旗县工商局机构改革任务,全系统共精简分流人员2 316人。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了1 140名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拥护、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基层各级领导职务。机构改革后,全系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由改革前的63.4%上升到72.6%,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基层基础建设】

    稳步实施,圆满完成盟市、旗县工商局机构改革任务,全系统共精简分流人员2 316人。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了1 140名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拥护、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基层各级领导职务。机构改革后,全系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由改革前的63.4%上升到72.6%,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全面开展两创活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一年来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争创先进旗县工商局五好工商所活动,加强了旗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基层职能建设,加强基层硬件建设,全面提高全系统的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队伍建设】

    全面开展 “两创”活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旗县工商局”和“五好工商所”活动,加强了旗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基层职能建设,加强基层硬件建设,全面提高全系统的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法制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根据WTO的要求,对全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不符合WTO规则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类文件210件,建议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废止62件。加强法制教育和法规培训,采取请进来、走下去的办法,以WTO与工商行政管理为主题,组织WTO讲师团赴盟市进行巡回培训,共培训人员2 100余人。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案件评查,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好工商所】

    深入开展创建先进旗县(区)局和“五好”工商所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全系统涌现出18个先进旗县(区)工商局和47个五好工商所。

     

    【全国驰名商标】

    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新评审认定自治区草原兴发、蒙牛、河套为国家驰名商标。至此内蒙古自治区共有7个国家驰名商标。

    (苏琴)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工商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长:王玉英(2月任职)

    副局长:张宏煜

    吴锦凤(蒙古族)

     

      彦(7月任职)

    纪检组长:毕力格(蒙古族)

    巡视员:王起德(7月任职)

    助理巡视员:曹  怀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共有行政编制76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2名,少数民族32名,妇女干部21名。2002年,自治区工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迎接十六大召开、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为动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应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拓宽监管领域,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促进了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市场管理】

    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开展集贸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制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确定674处集贸市场作为整治重点,采取四级联动、拉网排查等办法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各级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02年末,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18 51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61.94%,案值23 055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30 384件,比上年增长59.91%。共检查各类集贸市场2 965个、市场经营主体16 108个,取缔无照经营24 788户,捣毁制假窝点194个。

     

    【公平交易执法】

    对供电、供水、铁路、电信、保险等垄断行业限制竞争和强制交易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垄断行业强制交易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案件313件,案值1 290万元。严厉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仿冒、侵权、误导等违法案件185件,案值73万元;查处药品购销活动中的回扣及保险、商业经营中的贿赂案件17件。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查处传销及变相传销案件25件,打掉传销窝点24处,驱散参与传销人员1 016人。

     

    【保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全区工商系统“一个中心、分级执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的查处、调解工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0 950件,调解成功8 1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 389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 518件,案值2 441万元。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查获伪劣种籽63 073公斤、劣质化肥86.97吨、假劣农药407吨、假劣农机具1 511件,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27处,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91.5万元。建立商品质量抽查检测制度。先后两次对317家企业、418个批次的食品和农资商品进行统一抽检,同时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检查8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经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查处。

     

    【企业登记管理】

     全面实行《企业登记独立注册试行办法》对企业申请办理名称、设立分支机构等手续的,由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独立审核办理;只要企业具备资金、场所、人员机构3个基本要素,可直接核发营业执照并对专项审批条件进行规范;简化程序,对提交材料齐备的企业,限定不超过6个工作日办理完注册手续;对有特殊情况的企业,经批准后,可先办理营业执照后补齐有关材料。

    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制度起草并经自治区政府批转执行《关于市场主体准入若干意见》,放宽企业设立条件,允许公司制企业分期注入注册资本;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名称中行政区划的使用范围,允许铁路、邮电等特殊行业非法人设立分支机构,按属地原则下放登记管理权限;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推进企业的改组、改造和结构调整;放宽与外商合资合作条件,促进招商引资。

    改进年检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对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实行免检制度。同时全面建立信息查询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办事公示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企业年检速度,受到企业的欢迎。至2002年末,全区共登记注册内资企业57 820户,注册资本1 120.46亿元,其中公司制企业17 803户,注册资本766.80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8.27%和19.24%。

     

    【外资企业登记管理】

    加大扶持力度,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自治区工商局对呼市等地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向自治区政府呈报《关于开发区优惠政策落实及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扶持措施。到12月末,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到805户,投资总额24.23亿美元,注册资本16.99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9.50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47%、9.29%、10.47%和18.90%。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落实“三个一”工程等优惠政策,引导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适时减免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大力培育各类经纪人队伍,沟通产销渠道,加快全区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引导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同时,通过法律法规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至年末,全区共有个体工商户802 385户,从业人员1 654 997人,注册资金113.11亿元;私营企业34 706户,从业人员517 537人,注册资本277.9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5.42%、13.63%和34.95%。

     

    【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按照2001年底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2002年自治区工商系统全面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3 000多个品种、1 148个批次的商品进行质量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对经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了查处。

     

    【商标管理】

    自治区工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先后两次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驰名商标10件,新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两批115件。全区有效注册商标已达11 808件。为保护和发展全区的绿、特色产品,自治区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我区原产地证明商标和绿色、特色农副产品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并派专人深入有关地区帮助做好申报工作,协助企业和有关部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原产地证明商标4件,申报集体商标4件,申报农副产品注册商标109件,办理农副产品注册商标215件。为尽快增加全区注册商标总量,在商标监管方面,放开地域限制,推行市场化运作的商标注册代理制度,目前已有10家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在全区开展业务,为企业办理商标注册创造了方便条件。

     

    【广告管理】

    以媒体广告为重点,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房地产等商品和服务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声讯、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的监管,健全广告监测制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 013件。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至年末,全区工商系统共整顿集贸市场2 965个,取缔假冒伪劣商品摊位776个,取缔无照经营户24 788户,端掉制假黑窝点194个,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24 246件,总案值18 424万元。

     

    【登记管理改革】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登记独立注册实行办法》和《关于市场主体准入的若干意见》,改革登记管理模式,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环节,强化工商部门的服务职能,提高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效率,对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绿色产品打入北京】

    为大力支持内蒙古绿色特色产品打入北京市场,组织有关部门将自治区65家肉菜生产基地和企业推荐到北京肉菜放心工程办公室。

     

    【信息网络化建设】

    全系统已成功实现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联通,为提高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监管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建设奠定基础。                              

     

    【再就业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下发《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全年共协调安排29 108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营。

     

    【机构改革】

    圆满完成盟市、旗县工商局机构改革任务,全系统共精简分流人员2 316人。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了1 140名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拥护、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基层各级领导职务。机构改革后,全系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由改革前的63.4%上升到72.6%,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

     

    【基层基础建设】

    稳步实施,圆满完成盟市、旗县工商局机构改革任务,全系统共精简分流人员2 316人。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了1 140名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拥护、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基层各级领导职务。机构改革后,全系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由改革前的63.4%上升到72.6%,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全面开展两创活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一年来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争创先进旗县工商局五好工商所活动,加强了旗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基层职能建设,加强基层硬件建设,全面提高全系统的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队伍建设】

    全面开展 “两创”活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旗县工商局”和“五好工商所”活动,加强了旗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基层职能建设,加强基层硬件建设,全面提高全系统的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法制建设】

    严格依法行政。根据WTO的要求,对全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不符合WTO规则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类文件210件,建议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废止62件。加强法制教育和法规培训,采取请进来、走下去的办法,以WTO与工商行政管理为主题,组织WTO讲师团赴盟市进行巡回培训,共培训人员2 100余人。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案件评查,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好工商所】

    深入开展创建先进旗县(区)局和“五好”工商所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全系统涌现出18个先进旗县(区)工商局和47个五好工商所。

     

    【全国驰名商标】

    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新评审认定自治区草原兴发、蒙牛、河套为国家驰名商标。至此内蒙古自治区共有7个国家驰名商标。

    (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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